最新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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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修改了哪些内容?

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修改了哪些内容?

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修改了哪些内容?行政诉讼法是针对行政诉讼而制定的法律,在我国,是一部“民告官”的法律。

其实施以来,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行政行为伤害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其也有很多需要修订的地方,最近,国家修订了行政诉讼法全文,让我们跟着律师365小编看看新增了哪些内容呢?行政诉讼法是针对行政诉讼而制定的法律,在我国,是一部“民告官”的法律。

其实施以来,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行政行为伤害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其也有很多需要修订的地方,最近,国家修订了行政诉讼法全文,让我们跟着小编看看新增了哪些内容呢?▲一、明确法院必须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律立案,有利于解决行政立案难问题。

《新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上述增加的内容是《旧法》中不从规定的,它明确了法院必须依法立案的法定职责。

▲二、登记立案制度及上级法院直接立案审理制度的确立,是解决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新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起诉状立案登记制。

五十二条规定,法院接受起诉材料后应该依法进行登记并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受理。

那么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在《新法》五十四条还规定了人民法院在七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书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三、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利于解决立案争议《新法》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非法征收征用、摊派费用,侵犯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权利,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行政行为纳入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可以依法起诉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的种类。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由于行政诉讼法是中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因此,以下是一些参考内容,其中包括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国家的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规定,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者修改行政行为,确认其行政权利和行政义务关系,以及赔偿或者补偿因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的特殊诉讼程序。

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诉讼的实行,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公正、透明、便民。

第二章行政诉讼的法律地位第五条行政诉讼的审理是对行政行为法律效力的审查,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法律,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行政诉讼审判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防止行政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对审判活动的干扰。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权依法进行复议或者起诉。

行政机关不得限制、妨碍申请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第八条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但是,行政诉讼案件中的民事诉讼必须先进行,不能事后追诉。

第三章行政诉讼的案件类型第九条行政诉讼案件,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修改、确认,以及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追责等。

第十条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置、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奖励和行政协议等。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包括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没有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作为义务等。

第四章行政诉讼的程序第十二条行政诉讼一般分为起诉、审理和执行三个阶段。

其中,审理分为一、二审。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认为有不当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时起六十日内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2023行政诉讼法全文【最新版】

2023行政诉讼法全文【最新版】

2023行政诉讼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法制订本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一贯性和权威性,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加强行政服务。

第三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不作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条具有行政主管权限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为行政机关、被告人民法院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审判,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行进行诉讼。

不委托律师代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亲友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条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解决行政争议;行政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调解申请,对方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与行政机关建立联系机制,促进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决策科学、人民调解和其他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衔接。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通知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并可以要求该行政机关查清事实,说明理由。

第二章立案和受理第十一条行政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居住地;2. 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的事实和理由;3. 请求法院作出何种行政诉讼裁定的;4. 附有原告的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未提交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补正。

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后撤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状。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无误的,应当裁定准许。

第十四条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损害可能连续发生的,可以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每年起诉一次。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一、引言为了规范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将对该法律进行详细解读,以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

二、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旨在全面、深入地解析最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精神,为各级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提供准确的司法指引。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 对行政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4. 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 对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6. 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废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7.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废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明确了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包括:1. 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 第三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行政诉讼证据和诉讼程序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对行政诉讼证据和诉讼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1.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收集和认定;2. 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进行、中止、终结和恢复;3.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证据的使用;4. 行政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5. 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和解、审判监督等程序。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原创实用版】目录1.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背景2.行政诉讼法的定义和作用3.2023 年修订的主要内容4.修订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影响5.修订的意义和价值正文一、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背景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裁判标准,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行政诉讼法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修订,以适应新时期的法治需求。

2023 年,我国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正,以适应新时代的法治发展。

二、行政诉讼法的定义和作用行政诉讼法是指规定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裁判标准的法律规范,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行政诉讼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赋予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权利。

2.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诉讼法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的发生。

3.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和稳定。

行政诉讼法对于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和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行政诉讼法通过司法审查,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另一方面,行政诉讼法通过规范行政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三、2023 年修订的主要内容2023 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行政不作为等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

2.增加了行政诉讼的提起方式。

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口头起诉、书面起诉和网上起诉等多种起诉方式,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引言新行政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大常委会在XXXX年通过的一项重要法律。

背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断扩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干预的情况也日益增加。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新行政诉讼法应运而生。

目的新行政诉讼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公正、高效、便民的行政诉讼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约束,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并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基本原则新行政诉讼法明确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行政诉讼审判机关的审判工作应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其他干预行政诉讼的机关,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公开性原则行政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以便公众监督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质疑。

审判主导原则行政诉讼的审判工作由行政诉讼审判机关主导,行政机关不得干预审判活动。

诉讼主体平等原则行政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因其身份或地位享有特权或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以下几种适用范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争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是否合法进行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争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未作出决定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争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程序立案行政诉讼的第一步是立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诉讼审判机关提出行政诉讼申请,审判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立案审查。

开庭审理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是行政诉讼的核心环节,行政诉讼审判机关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和事实情况安排庭审,并在庭审中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

判决行政诉讼审判机关在审理完毕后会根据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判决,判决应当明确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并要求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定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是其中的一个完整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部门。

它对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重点问题●行政的概念。

●行政权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

第一节行政行政法就是关于行政的法。

理解行政是行政法研究的基础。

行政的特性、内容和范围决定了行政法的特性、内容和范围等对应物。

从行政法和行政的关系表明,研究行政法必须从研究行政开始。

一、行政的概念行政的概念是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开端。

“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源于拉丁文Administrare,其涵义除了可以翻译为“行政”以外,还可以翻译成“管理”、“执行”。

论及行政,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比如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角度,阐释各不相同的观点和学说。

行政可以被解释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或者国家的组织活动,或者国家事务的管理,或者与立法、司法并行的国家职能,或者展现公共管理的法律行为或者行政权力运作现象或者其它。

从行政法的角度,学者多是基于三权分立而界定行政,使得“行政”在行政法上有其特定的涵义,尽管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传统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中,行政法学理论对行政有着不同的解释。

1、分权说,或称除外说、排除说、狭义行政说。

这种学说是以国家权力划分的标准来界定行政的,认为行政是国家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比如德国学者耶林纳克在其《行政法》一书中认为,“行政是包含立法、司法以外的一切国家作用”;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在所著《行政法概要》中强调,“行政即行于法律之下的国家行为中除去司法行为部分”。

1这一学说只指出了行政的外部形式特征,而没有涉及行政的实质性内容,难以表达行政的内涵。

2、职能说,或称国家意志执行说。

这种学说认为,在所有的政治体制中都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基本的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实用版)目录1.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背景2.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内容3.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的意义正文一、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为了进一步优化司法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2023 年 8 月 4 日,《俄罗斯联邦行政诉讼法典》修正案正式生效。

该修正案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修订,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内容1.电子化诉讼:修正后的《俄罗斯联邦行政诉讼法典》规定,除司法文件外,法院的命令、要求、指示、传唤、上诉等均可以电子形式执行并发送给收件人。

这一修订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同时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诉讼进展。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修订后的法律规定,不涉及向当事人提供行政案件专业法律援助的行为(收取法院通知、司法文件复印件、执行文件,复印行政案件材料等)可由持有相关授权委托书的人员完成,无论其是否具有律师资格、是否受过高等法律教育和法律专业相关学位。

这一修订有助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3.获取信息途径:在准备行政案件审理时,法院有权通过公开渠道获取进行案件审理和判决所必须的信息,包括通过国家和地方机关、组织、企业、公民等渠道获取。

这一修订有利于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提高审判质量。

三、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的意义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2023 年修订对于提高我国司法效率和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化诉讼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有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让更多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同时,法院获取信息途径的扩展有助于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行政诉讼法解释全文2023

行政诉讼法解释全文2023

行政诉讼法解释全文2023摘要:一、引言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三、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和受理程序四、行政诉讼的证据和调查取证五、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和裁判方式六、行政诉讼的执行和赔偿七、法律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八、附则正文:一、引言行政诉讼法是规范我国行政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法进行解释和全文阐述,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

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适用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以及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三、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和受理程序起诉条件包括:原告是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审查、受理通知、答辩状等。

四、行政诉讼的证据和调查取证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调查取证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当事人提供证据、第三人提供证据等。

五、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和裁判方式行政诉讼审判程序分为一审、二审和再审。

裁判方式主要包括:判决、裁定、决定。

判决包括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确认违法判决等。

六、行政诉讼的执行和赔偿行政诉讼执行主要包括:判决、裁定的执行;保全措施的采取;执行异议的处理等。

行政赔偿主要包括:损害国家利益的赔偿;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赔偿。

七、法律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诉讼参与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纠纷解决方式主要包括: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

八、附则本解释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讼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诉讼适用本法。

第三条行政诉讼包括对行政行为、行政协议、行政不作为和其他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具体行为或者具体事项提起的诉讼。

第四条下列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不适用本法:(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通过行政程序确定的,由于当事人的自愿或者业已依法确定,不再需要行政诉讼程序的;(二)因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行政行为的,事后应当依法补办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行为。

第五条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合同或者其他协议。

对行政协议提起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条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明知应当行使职权而不行使的行为。

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七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其他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以及执行行政职能的机关。

第八条行政诉讼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法律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第二章行政诉讼的主体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事项或者行政协议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其他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以及执行行政职能的机关应当依法接受行政诉讼,提供证据、说明情况,不得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受到威胁、打击、报复或者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并按照本法的规定,予以公开审理。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应当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调查研究,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作为法律人士,我们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保护和维权的服务。

在2024年,我有幸学习了新的《行政诉讼法》,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感其重要性和实用性。

下面是我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新的《行政诉讼法》强调了行政诉讼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在过去,行政诉讼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如审理不公正、程序不规范等。

而新的《行政诉讼法》通过明确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权责,确保行政诉讼的公正性。

同时,公开审理也成为新的《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和平等的权益保障。

我深感这些改革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它们不仅能够保证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同时也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其次,新的《行政诉讼法》注重了司法的效率和效力。

在过去,行政诉讼程序往往冗长而繁琐,给当事人和法院都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而现在,新的《行政诉讼法》通过简化程序、明确期限和鼓励和解等措施,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例如,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判。

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及时的权益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

此外,新的《行政诉讼法》还加强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

在过去,行政机关往往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而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限制和监督。

例如,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被司法机关审查等。

这些措施不仅能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促使行政机关合法行事,加强行政机关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

总之,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让我深感其对于法治社会的意义和作用。

新的《行政诉讼法》不仅完善了行政诉讼程序,保障了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同时也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23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23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8日起施行。

2023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3〕1号(202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2月8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受案范围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三)行政指导行为;(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等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3)

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3)

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3)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第四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行政诉讼法看点解读

新行政诉讼法看点解读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行政诉讼法看点解读核心内容:新行政诉讼法看点一共有二十七处,上文赢了网小编已为您详细介绍二十三处,接下来将会为您详细介绍剩下的四处看点,内容包括自由裁量权案件可以调解、明确不可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审限延长、无故不到庭、拒绝履行裁定将被公告,欢迎阅读。

二十四、自由裁量权案件可以调解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新《行政诉讼法》将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改为第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第二款规定: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分析:这是关于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不适用调解及其例外情形的规定。

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原则上不适用调解,要求人民法院不得采用调解的方法处理行政案件,不得将调解作为处理行政案件的必经程序和行政案件结案的方式。

不过,不适用调解原则也存在例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在司法实践中,大量行政案件通过庭外和解、协商等纠纷化解方式处理,并采用撤诉方式结案,但有相当一部分庭外和解脱离社会监督,其协商过程、协商结果等均无从得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新《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案件调解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调解适用于两类案件:一类是行政赔偿、补偿案件,另一类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前一类案件涉及的是行政机关的经济权益,对经济权益的自由处分并不会影响行政机关职权的正常行使,主要包括行政赔偿、行政合同、行政补偿等。

在后一类案件中,行政主体具有自由裁量的空间,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定自由裁量幅度内处分公权力,妥善解决纠纷。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年修订摘要:一、修正案简介二、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三、修正案的影响和意义正文: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23 年修订2023 年,我国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修正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修正案简介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2023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订。

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90 年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改。

二、修正案的主要内容1.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修正案将行政机关作出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行政机关制定或者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这有助于更好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明确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修正案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这有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3.规范行政诉讼程序修正案对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审判时限等。

这有助于提高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强化行政诉讼的执行修正案明确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诉讼裁判的义务,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诉讼裁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这有助于保障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修正案的影响和意义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对于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行政诉讼法》

最新《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3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3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行政诉讼法是执法实践中的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

主要内容
1.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扩大:根据2023年的修订,行政诉讼适用范围将扩大,包括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行政合同和其他行政事项而引发的争议。

2. 行政诉讼的程序规定:2023年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程序做了一些调整,确保行政诉讼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其中包括对适格性要件、申请程序、审查立案、举证责任和庭审等方面的规定。

3. 行政诉讼的救济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2023年的修订对行政诉讼的救济措施作出了一些改进。

这些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行政行为的中止和撤销等。

4. 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也经过修订和完善。

根据2023年的修订,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更加规范,包括对
行政机关执行成果的监督、执行争议的解决和执行费用的支付等方
面的规定。

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3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行政
诉讼制度,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公正和透明。

本文简要介绍了行政诉讼法2023的主要内容和变化,以帮助读者了解该法律的重要性和影响。

我国行政诉讼法范本的最新修订与适用

我国行政诉讼法范本的最新修订与适用

我国行政诉讼法范本的最新修订与适用随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行政诉讼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行政诉讼制度至关重要。

因此,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不断进行修订与适用,以适应法治发展的需求,并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我国行政诉讼法范本自1989年实施以来,已经先后经历了三次修订。

最新的修订是2014年进行的,主要目的是完善行政诉讼程序,优化司法体系,提高司法效率。

下面,本文将对我国行政诉讼法范本最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

一、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最新版行政诉讼法范本在程序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完善。

首先,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受案条件和受案程序。

行政机关的裁量裁决、决定等具有直接行政效力的行政行为被诉至法院时,法院应当受理并审查。

其次,明确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时限和期间计算方法。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诉讼。

同时,对起诉期间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便于当事人准确把握起诉时限。

在诉讼程序中,最新版行政诉讼法范本还注重加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比如,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要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最新版还加强了庭审程序的公开与适当,提高了诉讼的平等性和公正性。

二、司法体系的优化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新版行政诉讼法范本对我国的司法体系进行了优化。

一方面,优化了审判组织形式。

在一些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可以设立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使审判程序更加灵活高效。

另一方面,加强了行政诉讼与行政争议解决的衔接。

通过建立行政调解制度、行政裁决执行制度等,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及时解决,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三、我国行政诉讼法范本的适用情况自2014年最新修订以来,我国行政诉讼法范本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良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方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不正当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意愿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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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2:增加了被告及被诉行为
3、受理案件范围扩大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 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 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 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修改5:调整诉讼参加人范围
5、代理律师和当事人、其他代理人
•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 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 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 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 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新行政诉讼法解读
1990-2015年
主要内容
一、修订背景
二、修改情况
三、工作建议
一、修订背景
背景一:法治大势不可阻挡
治国理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
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 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
修改3:保障相对人诉权
3、程序救济
•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 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 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 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 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 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修改4:完善管辖制度
1、一般管辖
•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 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 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 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 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修改4:完善管辖制度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1990-1994 1995-2004 2005-2008 2009-2012
4737
6598
4498 件
背景三:内容陈旧不可维系
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 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 日公布,1990年10月1日 起施行。
•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 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 推荐的公民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 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级别管辖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 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 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修改5:调整诉讼参加人范围
1、原告
•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 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 权提起诉讼。 •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 提起诉讼。 •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 诉讼。
修改5:调整诉讼参加人范围
2、委托代理人
修改6:延长诉讼期间
2、特殊时效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 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 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 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 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 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 规定期限的限制。
2、加重了复议机关的法律责任
• 经复议的案件,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 复议机关决定维 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持原具体行政行 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 为的,作出原具 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体行政行为的行 政机关是被告; •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 复议机关改变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 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 复议机关是被告。 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 是被告。 •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 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修改2:增加了被告及被诉行为
1、将被诉对象由“具体行政行为” 扩大至“行政行为”
第二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 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修改2:增加了被告及被诉行为
背景二:问题突出不可回避
三难 三低
立案难 审理难 执行难 起诉率低 胜诉率低 执行率低
全国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
12.1万件 0.9%
14 13.5 13 12.5
1294.7万件
2013年
全部案件 行政案件
12 11.5 11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天津市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
803
修改3:保障相对人诉权
1、原则要求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 受理。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 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修改3:保障相对人诉权
2、程序安排
•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 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 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 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 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 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 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修改5:调整诉讼参加人范围
3、共同诉讼代表人
•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5人以上)的共同诉 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 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 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 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修改5:调整诉讼参加人范围
4、第三人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 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 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 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 诉讼。 •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 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二、修改情况
(一)基本情况1
修订过程:三次人大修改、两次公众征询
• 2013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 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会后,征询社会公众意 见。 • 2014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 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征询社会 公众意见。 •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基本情况2 大修情况: •原条文:11章75条 •现条文:10章99条
增:23条 改:36条 删:4条
(二)主要修改内容
• 修正立法目的 • 增加被告被诉行为 • 保障相对人诉权 • 完善管辖制度 • 调整诉讼参加人范围 • 延长诉讼期间 • • • • • • 修改举证制度 新增审查规范性文件规定 方便原告诉讼 健全裁判内容 树立法律权威 强化依法治权
全民守法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六大任务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修改1:修正立法目的
第一条: • 为保证人民法院 正确、及时审理 行政案件,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维护和监督 行政机关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宪 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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