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并卫办发[2007]7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7.01.19
【实施日期】2007.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通知
(并卫办发[2007]7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
健康教育,是卫生工作的先导和基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发展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内容,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和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我局制定了《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
为向公民提供科学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和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制定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
一、组织网络建设与管理
健康教育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价,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县(市、区)应在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健康教育所。专业人员配备:县(市、区)级不少于4人;专业人员中应有50%以上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专业学历。专业设备:市级健康教育所应配备交通工具、摄录和非线性编辑系统、计算机平面设计系统、多媒体、数码专业照相机、电脑等必需设备;县(市、区)级健康教育所应配备电脑、多媒体、数码专业照相机等设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
(二)乡(镇、街道)、村卫生机构及居委会、驻街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配备电视机、VCD机、照相机、电脑等设备。
(三)县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应设健康教育科(可与保健科、宣传科等相关科室合署办公)。专(兼)职人员配备:200人以上的单位不少于2人;200人以下的单位不少于1人。各医疗卫生单位保证必要的专业经费,配备多媒体、电脑、数码照相机,有条件的医院要配备闭路电视和低音广播系统等设备。
(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将健康教育纳入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和常
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之中,形成“六位一体”,全科医生或护士必须参与健康教育日常工作;配备电视机、VCD机、电脑等设备。
(五)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应配备1名专兼健康教育教师负责日常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要保证必要的专业经费,配备电视机、VCD机,有条件的应配备电化教育设备。
(六)大型企业应在疾病控制机构中设健康教育科(可与相关科室合署办公),配备1-2名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保证必要的专业经费,配备电脑、多媒体、数码照相机等设备。
(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应明确1个职能部门负责大众媒体健康教育工作,在媒体上设置卫生或健康教育栏目,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二、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职责
(一)市级健康教育机构职责
--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及考核标准;
--负责全市健康教育专业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信息交流等,每年全市健康教育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组织开展对本市主要控制的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事件的健康教育;
--开展科研立项、调查研究、效果评价、理论研讨、收集资料及对各种传播活动的监测评估等;
--负责下发上级业务部门编发的各种宣传资料,并结合本地实际编印各种培训、知识传播材料及宣传资料;
--参与市主管部门组织和各种涉及健康教育专业的检查评比;对县(区)专业机构工作进行考核和指导,每年每县(区)不少于1次;
--对市以下健康教育机构及社会行业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年不少于1次;
--承担国际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的合作项目,负责计划设计、实施和效果评价;
--配合中心工作及紧急事件,协调社会有关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并负责对所辖地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馈、交流本市工作进度,并接受上级专业考核指导;
(二)县(市、区)级健康教育机构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
--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并对所辖区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积极参加和配合各项专业调查研究、信息传播、效果评价、学术探讨等;
--配合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协调社会各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收集和积累各种专业工作资料,建立业务工作档案。
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一)经常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1、内容
--国家及省、市有关卫生法规宣传;
--各项卫生宣传活动日(周、月)的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法定节假日及民俗节日,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实施宣传教育;
--针对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行为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
2、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