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离职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人员离职交接程序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之一:整理应移交的资料及未了事项
第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第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第三,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会计工作负责人移交工作时,还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准备之二:编制移交清单
移交清单应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二)交接时的移交点收和监交工作
1.移交点收工作的6项要求
(1)现金交接要求: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其他资产交接要求: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
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3)会计资料交接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印章票据的交接要求: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2.监交工作的具体要求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其他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主任负责监交。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单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财务人员交接实务
(一)交接项目之一:科目余额及账簿资料交接清单
1.科目余额交接目录(离职会计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地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
2.所交账簿交接目录
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明细分类账
3.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核对情况说明
(二)交接项目之二:纳税资料交接清单
1.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
2.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
3.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
4.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
6.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交接项目之三:其他交接及注意事项
1.各明细科目及总账科目核对清楚;
2.未完事项交接(附明细清单);
3.特别事项交接(附明细清单);
4.前期调整事项明细及原因说明报告;
5.非常规工作明细清单;
6.全面盘点,并核对各资产账项与实物是否相符;
7.上述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人手一份。
注:财务人员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蜀菜映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