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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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

一、我国金融租赁的相关内容

(一)金融租赁的概念

在2007年,我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定义:“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标的的选择和认可,将其在供货人处取得的物品根据合同要求出租给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同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二)我国金融租赁的发展历程

我国现代租赁业的发展历程可大致划分成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87):初创阶段在这一阶段,虽然租赁业务成交量小,但成交金额却是在不断增长,1981年租赁成交金额为1300万美元,1982年为4100万美元,1983年已经超过了1亿美元。到1987年底,已用14家合资租赁公司和15家中资租赁公司。伴随着租赁公司的大量成立,租赁业务迅速增长,到1987年底,租赁合同金额超过13亿美元。第二阶段(1988~1995):迅速发展阶段,这阶段,我国租赁业务发展迅速,但是风险也呈现积聚态势。在此阶段,各家公司的存款余额和业务总量急剧扩张,在1995年底统计,虽然所有的公司的总资产累计达到150亿元以上,但所有的注册资本金汇总后不足8亿元,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风险较大。第三阶段(1996~1999):清理整顿阶段,因为多年运作的不规范导致金融租赁公司隐含的风险全面爆发,于是国家开始对整个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比如广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等都被撤销。第四阶段(2000年至今):发展与风险并存阶段,

金融租赁业发展所必需的四个支柱即会计、法律、监管以税收的建设的逐渐完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使得我国金融租赁公司走上规范,健康的轨道。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状况

1. 设立情况

随着2007 年银监会鼓励政策的出台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颁布,少数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开展金融租赁业务。那时工行、建行、交通银行成立时间较早。工行和交通银行是自己独资成立的,则建行是通过与国外合资成立的。到 2008 年 6 月,银监会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六家银行成立融资公司来办理租赁业务。之后在2010 年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也开始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2. 占比情况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租赁业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国外相比水平还是远远不足的。从企业数目上来看,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其他的相比是微乎其微,这也是由我国的经济态势和政府的政策不支持决定的。在业务量方面相比,商业银行在这短短的七年内发展非常迅速,业务总量相比其他的是遥遥领先,由此可知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在我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以后会成为中流砥柱。我国应该加强对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重视。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产生的风险类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供货商违约,由于种种原因,供货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发货、交货或所发货物的质量,数量等合同不同,一方面直接影响了金融租赁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影响承租人的生产经营,间接给金融租赁机构带来了损失。2.承租人违约,当内外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承租人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时,会引发其延付或不付租金,给金融租赁机构带来损失。3.供货商和承租人相互勾结。

(二)利率风险

由于金融租赁的实质是资金的获取和利用的过程,与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从中赚取利息差价没有什么区别,而利率作为影响资金的因素其变动自然会对金融租赁机构的收益产生影响。

(三)汇率风险

在金融租赁业务中,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习惯做法,租金计价货币一般与进口设备计价支付货币一致。在租赁期间,汇率经常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金融租赁机构的租金的本币价值面临着未知的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从银行自身方面来说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肯定落后的,因为经验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外资交易时不能及时防范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最终导致给商业银行租赁机构带来巨大损失的恶性结果。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租赁业务时间短暂,各种管理措施都不完善,对风险的分析技术也不成熟,因此还存在许

多的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从金融租赁行业来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对其金融租赁业务进行统一管制监督。因为缺乏固定的监管从而很容易产生漏洞出现各种风险和损害。

(三)从政府的角度进行分析

政府对商业银行租赁业务的专门的有针对性的保护政策出台的很少,很多的法律条文跟政策都不完整,从而导致租赁的各个当事人会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而去损害别人的利益,从而导致产生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所以为了使我国商业银行租赁业务能够得到快速的健康发展,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金融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

四、对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从银行自身方面来分析

1. 加强管理

一方面,银行应该加强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的技术水平,健全金融租赁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控制各种风险的制度。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银行应该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对承租人,供应商,出租人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要认真负责的审查签约合同,防止漏洞的出现。要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内部人员的工作,对出现内部交易的行为要作出严厉的处罚。杜绝内部勾结。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要培养专业型人才来促进科技水平的发展以及对各种风险的精确评估,这样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就可以提

前对风险作出反应和相应的管理政策。与此同时要加强信用评估,全面了解财务状况。合理安排、系统控制和管理,从而促使专业化经营。

2.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的缺乏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商业银行租赁业务的发展,因此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壮大资金储备是迫在眉睫的。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促进自身资金的强大。第一,加强与大型银行、厂商之间的合作,有的租赁公司正因为利用了这一点从而促使他们的业务在短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快速的、惊人的发展,比如民生租赁公司。第二,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营方法,向他们学习建立完善的制度租赁和政策性财政融资制度来解决我国融资难的问题。第三,借鉴韩国的相关经验,发行企业债券、租赁资产证券化、风险租赁等方式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二)从我国金融租赁行业方面来分析对策

第一,我国商业银行缺少统一的金融租赁协会为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专业的服务,行业内也缺少相互交流和学习,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统一的金融租赁协会来促进和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租赁业务的稳定发展。有了统一的协会就会有统一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从而实现对风险的防范。第二,行业之间可以实现产业联盟,相互间加强合作交流,从而促进资金的流动,解决单个进行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实现共赢的结果。

(三)从政府的角度来分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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