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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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及答案

2023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及答案

2023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管辖。

A.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B.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C.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D.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2.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表述,正确的有()A.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B.行政许可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公开C.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D.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编制行政许可申请书的费用答案:ACD三、判断题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四、简答题4. 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五、案例分析题5. 甲市乙区人民政府为改善城市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建筑专项行动。

在行动中,乙区城管执法局对丙街道居民王某家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王某不服,向乙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乙区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乙区城管执法局的决定。

王某不服,向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请判断乙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答案:乙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介绍

第十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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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 部分组成: (一) 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 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 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概括性受案标准: 1. 职权标准 指引起行政争议的行为,必须是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使而引发的。 2. 行为标准 包括作为、不作为和事实行为。 3. 结果标准 要求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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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宽窄不是立法者的一种偶然选 择,它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治状况 的综合反映。从各国的情况来看,决定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状况
2、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 3、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发展的程度 4、行政法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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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刑事司法行为
指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 施的行为。 其实施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 管理部门、海关的缉私部门等。 其情形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现 行拘留、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通缉等。 理由:(1)根据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刑事侦查行为被 视为司法行为,在习惯上不作为一般行政行为对待。 (2)我国刑诉法已经授权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行为等 刑事司法行为进行监督。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刑事侦查行为等 刑事司法行为违法而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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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二、应予受理的案件 (一)行政处罚案件 (1)申诫罚(2)财产罚
(3)行为罚(4)人身自由罚
(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三)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
(四)行政许可案件
(五)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六)抚恤金案件
(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八)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参考案例1—1张某诉某县某市国税局行政奖励案 1、行政裁决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 行为
(六)行政机关的调解和仲裁行为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参考案例1-5:某厂诉某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指导案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九)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二节 行政诉讼管辖



【本章小结】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又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 争议的范围。《行政诉讼法》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在确定人民法院的 受案范围时,采用了结合式,但又具有我国的特色。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9类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包 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 终裁决的行为;刑事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和仲裁行为;不具有强 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 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 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是从纵向上解决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应由哪一级 法院受理和审理的问题。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 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裁定管辖是 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裁定管辖是法定管辖的补充。

行政许可诉讼浅析

行政许可诉讼浅析
注释 :
综上 , 笔者主张, 记分不是一种处罚 , 而归属于行政事实 行为的范畴。就记分行为不应允许单独提起诉讼 , 否则对于行 政执法会带来太大的负担, 会影响行政效率。 而且, 不把每一次 记分, 视作已经成熟的行政行为, 而仅仅把总的处罚决定视为 成熟的行政行为, 这与行政法的一般原理也不至于有所分歧。
的交通违章累积记分制度.最后访问日 2006- 04- 21. 期,
理论研究引向对具体规则的探讨具有重要的法理意义。
参考文献 :
②行政处罚的转罚(换罚或易科) :在国外的行政处罚法
中还规定有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易科,易科是指由于某种 原因, 当李人不能执行行政机关先行科处的处罚种类时, 行政 机关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内,给予其他行政处 罚。易科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出现的较少, 只在《 外国人 入境出 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出现过, 易科制度在不断完善之 中, 许多问题还待进一步研究, 所以行政处罚法没有对易科作
人具体违法事件, 发生处罚效果之公权力措施, 故性质为一 种负担处分 , 因行政秩序罚注重制裁特征 , 加上要件要求较 高, 对外以类似刑罚形态表现, 与一般行政处分有别, 故往往 直接称为行政秩序罚, 而不再与负担处分同视。许可法首次 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行政秩序罚的情形。如第78条规定, 许可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行
出规定.
川 [Canada]M y of Transpor ation.Demerit point system inistr t [EB/OL].http://ww .on.ca/english/dandv/driver/demerit.
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 并给予警告 ; 行政许可 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人身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事项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比较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比较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比拟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历年司法考试的核心考点,因为这二者在很多方面有很多的相似性,在这里,我们以两者的受案范围为例加以比拟,以方便大家记忆。

首先,从受案标准上来看,我们从职权标准、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三方面对两者进展比拟,职权标准与结果标准,两者都是一样的,即都是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以及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的行政相对人或者是行政复议的复议申请人做出的行政行为,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和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为标准不同,行政诉讼的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XX行政行为,他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行政复议既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此外,行政复议还可以审查XX不当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他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附带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其次,从受理的范围上来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的第十一条具体有以下几种:1、行政处分案件,2、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原那么上应当有申请,但也有例外:a,有些情况下,无需当事人申请,如警观察到有人被打了,这时警察应当履行他的法定职责。

B,假设有其他确定的事实说明当事人面临着危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

6、行政给付案件,7、 XX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这里要注意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中对责任事故的认定,从学理上的解释来看,包括以下几种行政行为:a,行政裁决案件,b,局部行政确认,局部行政确认案件中的三大责任事故〔交通工伤医疗〕认定是否可诉需要辨析,首先应认定是否有损害事故,这一认定是可诉的,其次再认定损害事故的程度,这一行为是不可诉的,因为在这一阶段并未最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为进一步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依据,这一依据有可能在后续处理中是会被推翻的,如交通责任中,认定交通责任事故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不可诉的,当事人在协商调解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民事法律中的诉讼时效已为⼈们所知。

它是民事实体法上的法律制度,⼜称为消灭时效,意为权利⼈不⾏使权利的法律事实持续满⼀定期限后该权利⼈丧失权利的法律效果。

法律咨询:⾏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种的咨询律师回答:1、⾏政处罚案件,2、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经营⾃主权案件,4、⾏政许可案件,5、不履⾏法定职责案件,原则上应当有申请,但也有例外:a,有些情况下,⽆需当事⼈申请,如警察看到有⼈被打了,这时警察应当履⾏他的法定职责。

B,若有其他确定的事实表明当事⼈⾯临着危险的情况下,⾏政机关应当履⾏法定职责。

6、⾏政给付案件,7、违法要求履⾏义务案件,8、侵犯其他⼈⾝权、财产权案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九条诉讼参与⼈或者其他⼈有下列⾏为之⼀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千元以下的罚款、⼗五⽇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义务协助执⾏的⼈,对⼈民法院的协助执⾏通知书,⽆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的;(⼆)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作伪证或者威胁、阻⽌证⼈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暴⼒、威胁或者其他⽅法阻碍⼈民法院⼯作⼈员执⾏职务或者扰乱⼈民法院⼯作秩序的;(六)对⼈民法院⼯作⼈员、诉讼参与⼈、协助执⾏⼈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民法院院长批准。

当事⼈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条⼈民法院审理⾏政案件,不适⽤调解。

第五⼗⼀条⼈民法院对⾏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政⾏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法全文1998年版

行政诉讼法全文1998年版

行政诉讼法全文1998年版一、引言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用以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一部基本法律。

1998年版的行政诉讼法对于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1998年版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梳理,以期为大家提供实用的法律参考。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先行复议原则: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3.书面审理原则:行政诉讼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听证、调查取证等方式审理。

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3.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驳回行政许可申请的案件;4.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水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案件;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案件。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双方所在地不一致,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涉及不动产的案件,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包括:1.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被告:被诉行政机关;3.第三人:与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行政诉讼的证据和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6.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2-80)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2-80)

⾏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2-
80)
下列当事⼈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造纸⼚向市⽔利局申请发放取⽔许可证,市⽔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不服⽽起诉
B.⾷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起诉
C.化肥⼚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某国⼟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公司发放的国有⼟地使⽤权证,该公司不服⽽起诉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选项A.D正确。

《审理⾏政许可案件的规定》第⼀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作出的⾏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政机关就⾏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政⾏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政诉讼的,⼈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选项B错误。

《审理⾏政许可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仅就⾏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为提起⾏政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的除外。

本题中,⾷品药品监管局对李某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并不会导致其主体事实上的终⽌,因此,该项不属于⾏政诉讼的范围。

选项C正确。

《审理⾏政许可案件的规定》第⼆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未公开⾏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政诉讼的,⼈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11.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行为
12.上机行政基于内部行政层级关系对下级行 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行 等行为
13.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 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14.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为
(四)兜底肯定的范围
五、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人民法院之 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而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 定的方式将案件交由某一人民法院管辖的制度。
指定管辖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
使管辖权。 (2)人民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协商不成。
六、管辖转移
管辖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下 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的制度。
管辖权转移在理论上有两种辖的案件提上来自己审理; (2)管辖权的下放,即上级人民法院将原本属于自
己管辖的案件放下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这两种情况都是可
再次,以否定列举的方式列出了不属于受案范围的 情形,表现为《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4种情形; 最后,《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以概括的方式作 了兜底规定。
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概括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肯定列举的范围 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 对行政许可不服的 4. 对行政机关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决定不服的 5. 对征收、征用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

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摘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是解决行政诉讼问题的重要环节,把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需要,本文通过把大陆法系中的法国、英美法系中的美国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加以对比分析,指出我国行政诉讼法律法规中对受案范围规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行政诉讼范围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行政诉讼法律法规中都存在,只是基于国度文化的差异,各国的称谓不同而已美国将该问题称之为“司法审查的可得性”,法国称之为“行政法院的审判权范围”还有称为“行政审判权范围”或者“可诉行政行为范围”的。

1不管表述如何,其实质内容都是一样的,即法院不可能解决所有的公法争议,也无力审查所有的行政行为,法院能够解决的争议范围是特定的、有限的。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就是指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可以受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能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由法院审查,哪些不能被法院审查,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界限。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要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这是行政诉讼的特点,也是《行政诉讼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区别之一。

二、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取了概括列举式、肯定列举式、否定列举式三种方法加以规定,但简要说来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这些,首先受案标准有三个:(一)职权标准: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二)行为标准:①具体行为②违法行为;(三)结果标准:损害合法权益,只有在符合以上三种标准的情况下,法院才受理。

详细说来法院受理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法律规定,从相关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大概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即①行政处罚案件;②强制措施案件;③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④行政许可案件;⑤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⑥行政给付案件;⑦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1汪栋、沈盼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中外比较[J]. 唐山学院学报,2007(7).二是学理上分为以下几种,即①行政裁决案件;②部分行政确认;③行政检查案件;④部分行政合同;三是司法解释,即①公平竞争权案件;②国际贸易案件③反倾销案件;④反补贴案件;⑤最高法院就个案进行答复、批复中明确的几类案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排除以下几种情形:①国家行为案件;②抽象行政行为;③内部行政行为;④法定行政终局裁决;⑤刑事侦查行为;⑥调解仲裁行为;⑦行政指导行为;⑧重复处理行为;⑨阶段性行政行为(有例外);⑩劳动监察指令书。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什么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什么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什么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不满的诉讼;以及行政机关进行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二、行政诉讼证据的补充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是事后才发现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相关理由或者证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在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准许被告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同时还应当判断,是否因不能归于被告的原因导致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能考虑相关情况,以至于被告需重新收集、提供证据才能说明并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如果行政机关已经审慎履行了行政程序规定的一般的调查和审查责任而未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发现这种理由和证据,因而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未考虑该理由或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准许行政机关补充证据就具有正当性。

如果人民法院在此不予准许,那么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就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其代表的公共利益也就丧失了抵御损害的一般手段。

适用该条款的核心原则是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相关理由和证据的原因或者责任不在被告(即行政机关切实保障了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以及法律也没有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或责任主动发现或者知晓该理由和证据。

三、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据此,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司法强拆基本上就能阻止了。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标题: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是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争议的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探讨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之前,我们必须理解其核心要义,即凡是侵犯了公民权益,或是侵害了法律权益的行为,都是该法的受案范围。

下面就逐一讨论几个主要的方面。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首先,行政诉讼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是其核心任务之一。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只要是合法有效的,且在执行过程中对公民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都应纳入其受案范围。

然而,对于一些轻微的、对个人权益影响较小的行政行为,如轻微的警告、教育等,一般不被纳入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争议除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行政诉讼法也涉及对抽象行政行为的争议。

例如,如果政府制定的一些法规、规章、政策对公民的权益造成了影响,那么这些法规、规章、政策就应纳入其受案范围。

但同样地,对于一些对个人影响较小的政策,如一般的政策宣传、导向等,一般也不被视为受案范围。

三、行政不作为的争议行政诉讼法也涉及到对行政不作为的争议。

如果行政机关对公民的请求没有及时回应,或是未履行其应尽的职责,那么这种行政不作为就可能引起诉讼。

这种争议也被视为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四、国家赔偿纠纷行政诉讼法也涉及到国家赔偿纠纷。

如果公民因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失,他们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这也是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之一。

五、审查特殊事项除了上述的一般性审查,行政诉讼法还涉及到一些特殊事项的审查。

例如,对于一些重大的公共决策,如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如果公民对这些决策的实施方式或结果产生了异议,他们有权提起诉讼。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的争议,虽然不属于日常行政管理行为,但如果这些争议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那么这些争议也可能会被纳入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广泛而复杂。

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法律(3篇)

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争议案件。

审理行政案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依据以下法律:二、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审理行政案件时,必须遵循宪法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是审理行政案件的主要依据。

根据该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主要规定:1. 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包括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进行审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进行审查等。

2. 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程序,确保诉讼的公正、高效。

3. 证据规则: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规则,确保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

4. 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提起诉讼的时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依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1. 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比例原则等。

2.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

3.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执行等环节进行规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关于行政复议的法律,是审理行政案件的重要依据。

行政许可诉讼受案范围浅析

行政许可诉讼受案范围浅析

行义 务的 ;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 身权 、 财产权 的。 行政 诉讼法第 1 1条第 2款规定 :除前款规定外 ,人民法院受 “ 理法 律、 法规规定可以提起 诉讼 的其 他行政案件。 这一开 ” 放性规定为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行 政诉讼 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 以下称 《 ( 若干解释》 第 1 ) 3款规定 , 公 民、 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对 被诉 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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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志 强
( 肇庆市行政学院 , 广东肇庆 5 62 ) 2 0 0
【 摘
要】 当行政补偿请 求人 对补偿义务机关不 予补偿 或者补偿 不足 的处理 不服 时 , 有权依 法提 起行政 诉讼 , 行政 机
关对 行 政 许 可 结 果 和 监 督 检 查 结 果 不 予 公 开 , 许 可人 、 害 关 系人 可 以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 局 行 政 裁 决 行 为 和 抽 象行 政 被 利 终
政诉讼 。 行政 许 可法 在 这 方 面 并 没 有 做 出突破 。 么 。 规 那 此
定 的意义何在呢? 我们先看行政诉讼法第 2条的规定 :公 “
民 、 人 或 者 其他 组 织 认 为 行 政 机 关 和 行 政机 关 工 作 人 员 法
院及 时 、 正确地处理 行政许可案件 , 同时 , 也有利于公 民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确地寻求司法救济 , 维护 自己的合法
权利 。

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 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
院提 起 诉 讼 。” 剑 生 认 为 这 一 条 规 定 不 是 受 案范 围 的 依 章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二、我国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和方式
(一)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 1.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原则。
2.正确处理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案件 上合理分工的原则。。
3.立足现实,逐步扩大的原则。
(二)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确定受案方式有的国家是采用判例的方式,如英、
二、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 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 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提起的诉讼。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 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第三节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本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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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称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
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受理行政 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要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对哪些 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或者说,行政相对人 对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制度中必的核心内容。
3.行政机关作出错误的行政指导,或者未依法履 行行政指导的职责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遭 受损失时,如果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案。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 行为
九、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 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二、行政案件可以撤案吗可以提出更正,但不能撤销案件,因为规定一事不再理。

在起诉不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 行政诉讼目的是为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解决行 政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因而行政诉讼受案标准 要尽可能考虑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尤其在法律 规定不明确时,应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

五、域外行政诉讼制度中受案范围的规定
(一)法国的行政审判范围
划分标准: 1. 形式(机关)标准:行政审判仅限于行政机关的行
为。 2. 实质标准:在行政机关范围内,进一步确定哪些行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诉讼主管,是指人 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
➢ 立法之初,规定受案范围,很大程度上是权宜之计。 ➢ 实际上,其代表了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在解决行政
争议这类公法争议上的权限分工,是行政诉讼特有 的程序制度。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受案范围”意味着什么?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3条。2010.12.1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
,2011.08.13施行。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二、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指导思想 三、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界定标准 五、域外行政诉讼制度中受案范围的规定
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行政案件
(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借鉴《行政复议法》
➢ 行政机关要求履行义务的情况 1. 违法集资、摊派费用:要求交纳费用或实物; 2. 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禁止某路段通 行、要求服兵役、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房屋。
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行政案件
➢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具体情形:
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行政案件
(二)行政强制案件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司法机关,特别是行政法院承担行政诉讼的权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其受案范围均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具有审理以下类别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1、关于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超越职权或者违反职责规定行使公权的行政行为的案件;2、关于行政行为的民事承诺案件;3、关于依照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该采取的行政行为没有采取或者采取不恰当行政行为的案件;4、关于政府有关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的撤销或者更改和其他行政行为的确认、承认、撤销或者更改的案件;5、关于政府行政处罚不公正或者不合理的案件;6、关于政府有关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7、关于公共利益损害赔偿的案件;8、其他因政府行政行为产生的法律纠纷的案件。

二、认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国家组织法规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由有关法规规定。

其中,《司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级人民法院,具有审理上述行政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人发生法律纠纷时,应当向承办法院提起诉讼!2、行政机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受案范围此外,行政机关也有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例如,《行政诉讼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行政法院受理以下行政诉讼案件:(1)涉及国家权力范围内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事项未及时履行行政义务的案件;(2)与国家有关行政许可有关的案件;(3)涉及行政处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4)其他因政府行政行为产生的纠纷案件。

三、受理标准受案要遵循法定程序和原则,即双方当事人要有合法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案要遵循有关的法规和程序,同时也要遵守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原则,不能对一方当事人有优待或者歧视行为。

另外,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也应遵守一定的受理标准,并依据受理条件在受案时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行政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行政诉讼受理标准要求,受案前,应当确保受理的行政案件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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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高分通过卷(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B.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C.行政指导D.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2.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受委托行政机关不得再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A.其他组织B.个人C.其他组织或者个人D.其他组织和个人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A.批准该行政许可B.决定该行政许可C.同意该行政许可D.审查该行政许可4.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A.可收取工本费B.可收取复印费C.不得收费D.不得收取工本费5.()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A.行政许可审查B.申请人C.利害关系人D.申请人、利害关系人6.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

A.协助实施B.情况紧急时实施C.可以实施D.不得实施7.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A.被授权的组织B.授权机关C.授权组织D.比授权机关8.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计算,()节假日。

A.工作日、不含法定B.工作日、含法定C.自然日、不含法定D.自然日、含法定9.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收取诉讼费用。

A.不B.可以C.应当D.必须10.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

A.视为撤销B.视为不批准C.视为准予延续D.视为注销11.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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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行政许可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错,既包括实体上的行政机关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也包括准行政性质的过程性行为,其中属于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有:行政机关作出的实体上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行政许可管理行为及相应的不作为、导致行政许可事实上终止的过程行为和查阅权诉讼,下面由赢了网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1、行政机关作出的实体上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针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经过审查,可能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拒绝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是不予答复,对此申请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许可管理行为及相应的不作为行政许可是一个连续性行为,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之后,还应对该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和管理,并可能根据情况作出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决定。

被许可人或行政相关人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3、导致行政许可事实上终止的过程行为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既会作出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等过程性的通知行为,也会在这些过程行为的基础上作出最终性的准予或者拒绝行政许可的实体行为。

申请人如果仅不服过程行为提起诉讼的,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而只能通过起诉行政机关作出的最重决定寻求救济。

但是,鉴于实践中一些程序行为或过程行为具有事实上的最终性,且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赋予当事人对其的诉权,难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申请人不服导致行政许可事实上终止的过程行为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查阅权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和提供监督检查记录,并应当为公众查阅这类材料提供便利。

如果公众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该义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相关知识:行政许可的种类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

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

如游行示威的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

普通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

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特许有二个主要特征: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后,一般应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所取得的特许可以转让、继承;二是特许一般有数量限制,往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特许。

3、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认可有四个特征:一是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二是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三是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四是没有数量限制。

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

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

核准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依据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的;二是一般要根据实地验收、检测来决定;三是没有数量限制。

5、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

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的适用,行政法的适用具有许多特殊性。

对于很多人而言,行政法似乎有点陌生。

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包括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且大量的是行政执法机关。

行政法相关法律困惑,可咨询赢了网在线律师。

来源:(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w/xz/188933.html)精彩推荐:印发《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药物不良事件抢救治疗的指导方案》的通知/w/xz/298843.html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w/xz/298842.html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细则》的通知/w/xz/298841.html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w/xz/298840.html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w/xz/298838.html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7/w/xz/298837.html关于实行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工作衔接的思考/w/xz/298836.html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w/xz/298832.html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w/xz/298831.html加强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w/xz/298830.html 征求《三级中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细则》修改意见的函/w/xz/298829.html印发宁波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w/xz/298827.html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w/xz/298826.html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面临司法审查/w/xz/298825.html印发《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821.html废止《土壤中铀的测定三烷基氧膦萃取/w/xz/298820.html印发《保亭县经济适用房销售及租赁实施细则》的通知/w/xz/298819.html 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w/xz/298818.html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火灾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牵头承担/w/xz/298816.html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2017最新)/w/xz/298815.html行政拘留/w/xz/298814.html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w/xz/298810.html印发乌鲁木齐市穆斯林公墓墓地管理规定的通知/w/xz/298809.html做好2017年各运动项目市级体育竞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w/xz/298808.html 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w/xz/298807.html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805.html组织开展解决部分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w/xz/298804.html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哪些情形应当回避/w/xz/298803.html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w/xz/298799.html同意调整花蒋路道路工程建设计划的批复/w/xz/298798.html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w/xz/298797.html杭州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w/xz/298796.html 印发《深圳市对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94.html同意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w/xz/298793.html法律援助/w/xz/298792.html印发《湖南省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w/xz/298788.html印发《毕节地区社会消防工作规则》的通知/w/xz/298787.html印发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86.html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的批复/w/xz/298785.html印发《深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83.html印发《2017年全国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w/xz/298782.html山泉派出所及时处理治安案件/w/xz/298781.html印发《巴中市光彩事业捐赠款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77.html印发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受理办法的通知/w/xz/298776.html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细则》的通知/w/xz/298775.html做好2017年度工资基金年审工作的通知/w/xz/298774.html修改《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决定/w/xz/298772.html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w/xz/298771.html贵港公安局开拓治安调解新局面/w/xz/298770.html印发《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w/xz/298766.html印发兰州市第五届黄河风情文化周暨第二届中国·兰州水车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w/xz/298765.html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w/xz/298764.html 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63.html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w/xz/298761.html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的批复/w/xz/298760.html关于规范我省行政拘留人员伙食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w/xz/298759.html 南昌海关公告2017年第8号/w/xz/298755.html印发《中卫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54.html 印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指导目录的通知/w/xz/298753.html组织科技代表团赴西安参加浙陕科技合作交流大会的通知/w/xz/298752.html 中北影城改扩建‘中港演艺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w/xz/298750.html印发《二连浩特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w/xz/298749.html一次次踹掉护栏踹BRT护栏者被处治安处罚/w/xz/298748.html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44.html报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w/xz/298743.html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w/xz/298742.html 设立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九龙坡分校的批复/w/xz/298741.html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意见/w/xz/298739.html进一步落实增资政策做好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w/xz/298738.html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w/xz/298737.html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w/xz/298733.html建立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w/xz/298732.html印发《鹤壁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31.html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w/xz/298730.html发放第十批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和收回部分单位许可证的通知/w/xz/298728.html加强全省民族风情旅游点管理意见的通知/w/xz/298727.html《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w/xz/298726.html限期停止有偿机采血小板的通知/w/xz/298722.html印发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的通知/w/xz/298721.html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w/xz/298720.html公布营养指导师等八个职业培训项目的通知/w/xz/298719.html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w/xz/298717.html印发《深圳市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16.html被罚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人民警察可当场收缴罚款/w/xz/298715.html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w/xz/298711.html 开展以西瓜摊整治为重点的夏季乱设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w/xz/298710.html认真贯彻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w/xz/298709.html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w/xz/298708.html印发《中医药标准(2017最新)/w/xz/298706.html明确平江县安定镇为市级重点镇的通知/w/xz/298705.html违规吸烟,当场处罚/w/xz/298704.html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的通知/w/xz/298700.html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w/xz/298699.html 开展火电机组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w/xz/298698.html征集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的通知/w/xz/298697.html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w/xz/298695.html 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w/xz/298694.html治安案件公开处理/w/xz/298693.html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循环经济展的通知/w/xz/298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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