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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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绩效考核办法

一、为了保证市局非税收入指标顺利完成,保障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处,鼓励职工爱岗敬业、一人多岗。我所根据《**市工商局2012年度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本所实际,经所务办公会研究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二、所绩效考核从五方面对全体职工考核。具体为纪律考勤、学习培训、工作业绩、后勤保障、特殊贡献。

三、纪律考勤奖为每同志每天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着装整齐,奖2元,不着装扣一元,无故不签到不得奖,事假、病假者不奖励。此奖励按季度根据签到簿得签到情况兑现给个人。

四、学习培训奖是根据监管执法实际需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组织者有培训资料,有学习笔记,一次奖励30元;参训者有学习笔记记录每次奖励15元.。参训者没有笔记,或找人代记的,不奖励。此奖励由所长检查笔记后按月兑现给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全年不少于12次)

五、工作业绩奖分为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奖和非税收入指标完成奖。

1、非税收入指标完成奖。奖励标准是年底完成非税收入指标后进度进行考核,具体是罚没收入的6%,其他收入(不含企业会员费)的3%奖励给监管队,由监管队长按人头分配兑现个人;鉴于监管队长责任大,任务重。监管队长除享受上述奖励外,从监管队完成的非税总收入指标的2%奖励给监管队长,每半年兑现一次。

2、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奖根据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分设六类,即市场主体发展服务奖、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奖,食品安全监管奖励,网格化市场巡查监管、执法办案奖、消保维权奖。

⑴根据深化市场主体量行动要求,对新发展一户内资企业的监管队奖励监管队100元,新发展个体经营户一户奖励监管队10元,培育注册商标一户奖励400元,(半年兑现)

(2)食品安全监管奖励。食品监管员奖励现金1000元,各食品安全责任人奖励现金500元。所召开职工会把辖区食品经营户责任到人,责任人对照消保分局要求对责任区经营户按照证照齐全、索证索票规范、台账健全、商品质量(无过期变质)四方面对食品经营户进行日常常态化监管;所设食品安全监管员一名,负责对所食品工作进行督办。所食品安全监管员每季度对辖区食品经营户的25%进行抽查,并下达整改通知

书督办责任人。所食品安全工作不定期接受市局抽查,受到上级部门督办整改的,责任人每次每户扣20元,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责任人每次每户扣30元。有问题食品经营户已受到所食品监管员督办的,所食品监管员免于责任,发现问题没有督办同时又受到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0元。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市局表彰的(至少一次),食品安全监管员直接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

(3)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奖,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奖励监管执法队500元,受表彰一次奖励100元,受通报批评一次扣100元。此奖励根据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市局通报兑现给监管执法队。(4)网格化市场巡查监管奖。按照市局网格化市场巡查要求,分路段有计划做好数据采集和登录,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奖励监管执法队500元,受表彰一次奖励100元,受通报批评一次扣100元。此奖励根据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市局通报兑现给监管执法队。(5)执法办案奖。案件核审奖,法制员每核审一个案件到下达处罚决定书,奖励法制员25元,按季度兑现给法制员。案件承办奖,根据案件类型按罚没入库收入按一定比例奖励给承办人(无照经营、超范围为4%,食品案件6%,其他为5%);行政指导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监管对象进行行政指导,每完成一件将10元,300元为限。案件承办奖按半年度兑现,行政指导奖按年度兑现。

(6)消保维权奖。每受理、解决、调处消费纠纷一起,奖励承办人20元。为积极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受理解决投诉,此奖按月兑现。

六、后勤保障奖指办公室及内务工作。

(1)办公室公文处理奖。办公室设内务2名,负责日常公文的上报和传达,奖现金500元。日常公文的上报和传达不及时,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0,公文上报不及时受到市局批评的,每次扣50元。半年兑现一次。(2)所内安全、卫生奖。所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所内安全及卫生,每月奖现金100元。所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取消当月奖金并从绩效奖金其他部分扣除200元。半年兑现一次

(3)宣传报道奖。鼓励所职工向市局进行宣传报送。市局采用每篇奖励10元,市级奖励50元,襄阳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此奖按月兑现。

(4)生活保障奖。所确定一至二名同志负责所生活保障,每季度奖励100元。

七、特殊贡献奖。

1、超额完成市局非税收入指标奖。监管队完成所下达的非税收入指标后,超出部分按《枣阳市工商局2012年度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第四部分第一条,按超预算的35%兑现给个人。

2、合作办案奖。所和其他单位联合办案的和接受其他部门指导办案的,实现的罚没收入50%由所统一支配,剩余50%的分配顺序依次是承办人奖励20%,剩余30%纳入监管队作为非税收入指标考核。

3、其他为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收受到干部职工认可的。(具体所支部会讨论决定)

八、有关事项说明。

1、风险金提取标准。副所长、监管队长、办公室主任每月提取300元,其他同志为每月200元。

2、风险金和非税收入指标挂钩,完不成非税收入指标,风险金不予发放直至扣除,并实行一票否决。

3、所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市工商局2012年度财务管理工作意见》进行全年预算,核定全年各项工作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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