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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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工作考核办法
家长学校作为对家长传授家庭教育理论知识与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家庭教育环境的业余学校,是发展家庭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开展家长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规范家长学校的办学工作,特制订《大公镇北凌小学家长学校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家长学校的办学工作,促进家长学校管理趋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全面了解家长学校建设的情况,肯定成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研究加强与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3.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使家长学校真正成为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指导家长科学育人的重要阵地。
二、考核原则
1.方向性原则。明确家长学校的办学目的是以提高家长的素质为中心,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并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共同培育“四有”新人。
2.可操作性原则。家长学校考核标准的指标体系力求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3.激励性原则。家长学校的考核应立足于促进和发展,对办学有特色和社会反映良好的家长学校要予以表彰奖励以提高其办学的积极性。
三、考核内容
1.师德修养考核,分值为40分。
2.日常工作考核,分值为60分。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办法
1.自评。每学期年初,各位教师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对照考核标准自我检查,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年终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
2.考评。由家长学校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分别
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考察、调查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考核结果,达到60-79分为合格,达到80-89分为良好,达到90以上为优秀。
小学家长学校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