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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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编写机车司机LKJ操作使用手册。
3.与铁路局电务处共同审批本铁路局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4.提出因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变化引起LKJ数据变化需求;与电务部门协调配合,办理因机车、动车组交路变更引起的LKJ基础数据、控制模式参数修订等相关业务工作。
5.配合电务部门组织LKJ数据换装;根据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和运输部门有关施工要求,配合电务部门制定LKJ数据换装方案和计划。
9.负责LKJ系统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的实施。
10.负责LKJ系统及各配套软件的管理。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规章和应用版本要求,掌握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LKJ各配套软件的升级更新。
11.负责对口机务段LKJ系统使用工作的技术支持。
第15条 电务段LKJ管理职能主要部门分工:
1. 电务段信号技术科或车载设备技术科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设LKJ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6.负责本铁路局机务部门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管理。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要求,掌握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软件升级更新计划。
3.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的控制模式设定管理。
4.负责审核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和LKJ控制参数源文件;会同铁路局机务处审核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5.负责LKJ系统技术及配套软件的管理。掌握设备技术状态及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应用状态;按照铁道部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应用版本要求,制定软件升级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2009) TG/DW106-2009运用维护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规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以下简称LKJ)及相关设备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按照健全制度、闭环管理、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⑵负责组织LKJ运行记录数据文件转储作业,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
⑶进行LKJ数据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
⑷负责组织召集电务、机务、车辆部门LKJ数据换装协调会,根据机务、车辆部门提供的用车计划,制订LKJ数据换装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⑸负责LKJ芯片的灌制,实施LKJ数据换装。
⑹负责组织完成对口机务段IC卡编制软件参数调整。
7.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组织和承担有关LKJ系统工作经验交流及技术培训工作。
8.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组织开展LKJ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14条 电务段是LKJ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设置LKJ系统设备管理专业部门或人员,按业务需求,在对口的机务段、动车基地、车辆段(动车所)所在地设置电务车载设备车间(或工区);在进行机车、动车组整备作业的机务段、动车基地、车辆段(动车所)须设置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主要职责是:
第5条 LKJ系统的功能、技术性能、控制模式设定、数据编制、数据换装等与系统运行稳定和作用可靠密切相关,应实行高度集中和规范化的管理。LKJ系统的运用、维护工作由机务、电务部门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LKJ系统维护管理分工》见附件1。
第6条 确保LKJ系统准确、稳定、可靠地运行是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应通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严格管理,使设备达到铁道部颁各项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
第7条 从事LKJ系统专业工作(包括各项装置检测维修、数据文件编制、控制模式设定、记录数据分析和专业管理等)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机车司机使用LKJ系统前须经过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机车、动车组值乘任务。
第8条 各铁路局(含铁路公司,下同)应按照本规则制定LKJ运用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管理要求和工作制度、考核方法。
LKJ的相关设备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测装置(TAX装置)、地面信息接收处理单元(机车信号)、机车语音记录装置、列车运行状态信息系统车载设备(LAIS车载设备)、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机车车号自动识别设备等。
LKJ及其相关设备整体构成LKJ系统,具体技术组成和性能要求由《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技术规范》规定。
第9条 对LKJ基础数据变化和LKJ数据换装工作应高度重视,须由铁路局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组织部署,建立总工程师室、运输处、机务处、电务处、车辆处、工务处和调度所等部门参与的有效协调机制。
第10条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行车安全装备管理办法应参照本规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9.负责组织开展LKJ系统工作经验交流及技术培训活动。
10.负责组织开展LKJ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应用。
11.负责与相关部门及LKJ系统生产厂家的联系,及时协调处理LKJ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13条 电务检测所作为铁路局LKJ专业机构承担规定的LKJ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照本铁路局发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负责所辖区域线路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的编制;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区段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的编制;负责与相关铁路、动车组LKJ整备作业。
⑻负责组织LKJ系统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的实施。
⑼负责对LKJ运行记录数据进行设备质量分析。
3.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主要职责是:
⑴检测LKJ系统状况。
⑵负责发出和回收LKJ系统检测合格证,汇集、处理LKJ系统设备质量信息。
⑶负责LKJ运行记录数据的转储和处理,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
1.贯彻铁道部、铁路局LKJ系统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执行LKJ系统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
2.负责制定LKJ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3.负责LKJ系统的检测、日常维护、故障处理。
4.在电务处指导下,负责对口机务段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范围的LKJ车载基础数据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信息反馈,以及特殊情况下LKJ数据的应急维护处理。
⑼负责与对口机务段LKJ系统的技术联络,协调有关技术参数的衔接。
⑽负责LKJ系统及各配套软件的版本管理,建立在用各版本数据文件的使用范围数据库。
⑾协助职工教育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电务段车载设备车间负责LKJ系统设备的检测、维修、运行记录数据转储、LKJ数据换装等实施作业,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组织LKJ系统设备的维修、检测作业。
第17条 铁路局机务处是铁路局LKJ使用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及网络等必要的设备、房舍,负责编制LKJ操作使用手册、提报基础数据变化需求、运行记录数据分析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铁道部LKJ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LKJ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范围及标准,督导、检查机务段LKJ使用管理的各项工作。
⑴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制订LKJ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⑵负责新增配属、修后返段机车、动车组的LKJ设备整备、施工计划安排及验收组织工作。
⑶负责LKJ系统设备更新计划和检修成本计划的编制、提报。
⑷负责LKJ系统设备质量管理工作。掌握LKJ系统设备质量动态,对惯性、疑难故障组织技术攻关。
6.负责组织电务段实施LKJ数据换装工作,协调与相关铁路局的数据编制、换装协作工作。
7.负责LKJ系统检修管理。制定机车、动车组LKJ系统的检测作业标准;制定LKJ系统设备维修工艺及标准;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制定设备更新、改造、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LKJ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管理。根据使用管理部门需求,组织和协调LKJ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铁路局电务处负责LKJ系统的数据编制、设备检测维修、控制模式设定等各项业务管理,具体职责由内设的车载控制技术科承担。主要职责是:
1.贯彻铁道部LKJ系统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遵循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制定LKJ系统管理办法并对电务段工作检查督导。
2.依照本铁路局发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负责所辖区域线路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的编制管理;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区段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的编制管理。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机车、动车组安装的LKJ及相关设备的制造、控制模式设定、数据编制、模拟检验和运行试验、数据换装、检测维修及使用的管理,规定了相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要求以及设备应达到的运行质量指标。从事LKJ及相关设备制造的单位和铁路有关行车部门均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LKJ所指为LKJ2000型,其他型号可参照执行。
第3条 LKJ是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用于防止列车冒进信号、运行超速事故和辅助机车司机(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提高操纵能力的重要行车设备。LKJ是机车、动车组的组成部分。
第4条 LKJ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主机、显示器以及与之配套的速度和压力传感器、信息输入、信息输出和连接设备等。
2.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的LKJ控制模式设定。
3.负责提报LKJ基础数据源文件、LKJ控制参数源文件、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4.负责铁路局LKJ数据资料库管理。
5.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进行LKJ系统技术及配套软件的管理。
6.承担LKJ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根据LKJ控制模式及数据变化情况,及时向使用管理部门提供编制LKJ操作使用手册的技术说明资料并参加操作使用手册的编制工作。
⑷抢修和处置LKJ系统故障设备。
⑸对入库机车、动车组LKJ运行记录数据进行设备质量分析作业。
⑹机车、动车组的LKJ数据换装作业。
4.电务段安全科应加强对LKJ工作的监督检查、设备故障分析定责,职工教育科应加强对LKJ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LKJ使用管理机构职责
第16条 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是铁路全行业LKJ使用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LKJ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有关标准;根据运输生产实际,研究提出完善LKJ控制模式、功能的需求。
5.负责与对口机务段共同完成LKJ固定控制参数和基础数据变更的运行试验验证工作,对LKJ数据变化进行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
6.负责机车、动车组及相关LKJ数据换装。
7.在设置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的地点,负责LKJ运行记录数据的转储和处理,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进行LKJ设备运行质量分析。
8.负责LKJ临时数据文件(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的维护及参数调整。
⑸负责LKJ系统的技术履历、质量台账管理;负责LKJ系统设备综合指标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⑹负责LKJ系统的技术资料管理,负责设备报废、固资移交的审核、办理工作。
⑺负责指导LKJ数据变化的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与对口机务段共同完成LKJ数据变化的运行试验验证工作。
⑻负责组织对口机务段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的维护及参数调整。
一、LKJ技术管理机构职责
第11条 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是铁路全行业LKJ系统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确定LKJ基本控制模式,组织完善LKJ基本控制功能。
第12条 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LKJ系统技术业务主管部门。电务处内设专职管理LKJ系统业务的车载控制技术科,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铁路局电务检测所为LKJ专业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房舍。
铁路局应加强LKJ系统工作的领导,建立运用维护相关部门的例会制度。铁道部每年、铁路局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对LKJ系统工作的全面检查。
铁路局应建立日常LKJ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和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通报LKJ系统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向铁道部以附件格式呈报情况(“铁路局LKJ系统安装、运行情况季度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铁路局LKJ途中故障报告表”格式见附件3)。
3.与铁路局电务处共同审批本铁路局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4.提出因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变化引起LKJ数据变化需求;与电务部门协调配合,办理因机车、动车组交路变更引起的LKJ基础数据、控制模式参数修订等相关业务工作。
5.配合电务部门组织LKJ数据换装;根据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和运输部门有关施工要求,配合电务部门制定LKJ数据换装方案和计划。
9.负责LKJ系统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的实施。
10.负责LKJ系统及各配套软件的管理。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规章和应用版本要求,掌握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LKJ各配套软件的升级更新。
11.负责对口机务段LKJ系统使用工作的技术支持。
第15条 电务段LKJ管理职能主要部门分工:
1. 电务段信号技术科或车载设备技术科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设LKJ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6.负责本铁路局机务部门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管理。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要求,掌握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软件升级更新计划。
3.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的控制模式设定管理。
4.负责审核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和LKJ控制参数源文件;会同铁路局机务处审核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5.负责LKJ系统技术及配套软件的管理。掌握设备技术状态及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应用状态;按照铁道部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应用版本要求,制定软件升级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2009) TG/DW106-2009运用维护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规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以下简称LKJ)及相关设备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按照健全制度、闭环管理、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⑵负责组织LKJ运行记录数据文件转储作业,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
⑶进行LKJ数据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
⑷负责组织召集电务、机务、车辆部门LKJ数据换装协调会,根据机务、车辆部门提供的用车计划,制订LKJ数据换装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⑸负责LKJ芯片的灌制,实施LKJ数据换装。
⑹负责组织完成对口机务段IC卡编制软件参数调整。
7.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组织和承担有关LKJ系统工作经验交流及技术培训工作。
8.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组织开展LKJ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14条 电务段是LKJ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设置LKJ系统设备管理专业部门或人员,按业务需求,在对口的机务段、动车基地、车辆段(动车所)所在地设置电务车载设备车间(或工区);在进行机车、动车组整备作业的机务段、动车基地、车辆段(动车所)须设置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主要职责是:
第5条 LKJ系统的功能、技术性能、控制模式设定、数据编制、数据换装等与系统运行稳定和作用可靠密切相关,应实行高度集中和规范化的管理。LKJ系统的运用、维护工作由机务、电务部门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LKJ系统维护管理分工》见附件1。
第6条 确保LKJ系统准确、稳定、可靠地运行是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应通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严格管理,使设备达到铁道部颁各项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
第7条 从事LKJ系统专业工作(包括各项装置检测维修、数据文件编制、控制模式设定、记录数据分析和专业管理等)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机车司机使用LKJ系统前须经过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机车、动车组值乘任务。
第8条 各铁路局(含铁路公司,下同)应按照本规则制定LKJ运用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管理要求和工作制度、考核方法。
LKJ的相关设备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测装置(TAX装置)、地面信息接收处理单元(机车信号)、机车语音记录装置、列车运行状态信息系统车载设备(LAIS车载设备)、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机车车号自动识别设备等。
LKJ及其相关设备整体构成LKJ系统,具体技术组成和性能要求由《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技术规范》规定。
第9条 对LKJ基础数据变化和LKJ数据换装工作应高度重视,须由铁路局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组织部署,建立总工程师室、运输处、机务处、电务处、车辆处、工务处和调度所等部门参与的有效协调机制。
第10条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行车安全装备管理办法应参照本规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9.负责组织开展LKJ系统工作经验交流及技术培训活动。
10.负责组织开展LKJ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应用。
11.负责与相关部门及LKJ系统生产厂家的联系,及时协调处理LKJ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13条 电务检测所作为铁路局LKJ专业机构承担规定的LKJ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照本铁路局发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负责所辖区域线路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的编制;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区段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的编制;负责与相关铁路、动车组LKJ整备作业。
⑻负责组织LKJ系统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的实施。
⑼负责对LKJ运行记录数据进行设备质量分析。
3.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主要职责是:
⑴检测LKJ系统状况。
⑵负责发出和回收LKJ系统检测合格证,汇集、处理LKJ系统设备质量信息。
⑶负责LKJ运行记录数据的转储和处理,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
1.贯彻铁道部、铁路局LKJ系统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执行LKJ系统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
2.负责制定LKJ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3.负责LKJ系统的检测、日常维护、故障处理。
4.在电务处指导下,负责对口机务段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范围的LKJ车载基础数据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信息反馈,以及特殊情况下LKJ数据的应急维护处理。
⑼负责与对口机务段LKJ系统的技术联络,协调有关技术参数的衔接。
⑽负责LKJ系统及各配套软件的版本管理,建立在用各版本数据文件的使用范围数据库。
⑾协助职工教育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电务段车载设备车间负责LKJ系统设备的检测、维修、运行记录数据转储、LKJ数据换装等实施作业,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组织LKJ系统设备的维修、检测作业。
第17条 铁路局机务处是铁路局LKJ使用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及网络等必要的设备、房舍,负责编制LKJ操作使用手册、提报基础数据变化需求、运行记录数据分析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铁道部LKJ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LKJ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范围及标准,督导、检查机务段LKJ使用管理的各项工作。
⑴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制订LKJ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⑵负责新增配属、修后返段机车、动车组的LKJ设备整备、施工计划安排及验收组织工作。
⑶负责LKJ系统设备更新计划和检修成本计划的编制、提报。
⑷负责LKJ系统设备质量管理工作。掌握LKJ系统设备质量动态,对惯性、疑难故障组织技术攻关。
6.负责组织电务段实施LKJ数据换装工作,协调与相关铁路局的数据编制、换装协作工作。
7.负责LKJ系统检修管理。制定机车、动车组LKJ系统的检测作业标准;制定LKJ系统设备维修工艺及标准;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制定设备更新、改造、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LKJ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管理。根据使用管理部门需求,组织和协调LKJ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铁路局电务处负责LKJ系统的数据编制、设备检测维修、控制模式设定等各项业务管理,具体职责由内设的车载控制技术科承担。主要职责是:
1.贯彻铁道部LKJ系统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遵循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制定LKJ系统管理办法并对电务段工作检查督导。
2.依照本铁路局发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负责所辖区域线路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的编制管理;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区段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的编制管理。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机车、动车组安装的LKJ及相关设备的制造、控制模式设定、数据编制、模拟检验和运行试验、数据换装、检测维修及使用的管理,规定了相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要求以及设备应达到的运行质量指标。从事LKJ及相关设备制造的单位和铁路有关行车部门均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LKJ所指为LKJ2000型,其他型号可参照执行。
第3条 LKJ是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用于防止列车冒进信号、运行超速事故和辅助机车司机(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提高操纵能力的重要行车设备。LKJ是机车、动车组的组成部分。
第4条 LKJ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主机、显示器以及与之配套的速度和压力传感器、信息输入、信息输出和连接设备等。
2.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的LKJ控制模式设定。
3.负责提报LKJ基础数据源文件、LKJ控制参数源文件、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4.负责铁路局LKJ数据资料库管理。
5.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进行LKJ系统技术及配套软件的管理。
6.承担LKJ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根据LKJ控制模式及数据变化情况,及时向使用管理部门提供编制LKJ操作使用手册的技术说明资料并参加操作使用手册的编制工作。
⑷抢修和处置LKJ系统故障设备。
⑸对入库机车、动车组LKJ运行记录数据进行设备质量分析作业。
⑹机车、动车组的LKJ数据换装作业。
4.电务段安全科应加强对LKJ工作的监督检查、设备故障分析定责,职工教育科应加强对LKJ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LKJ使用管理机构职责
第16条 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是铁路全行业LKJ使用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LKJ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有关标准;根据运输生产实际,研究提出完善LKJ控制模式、功能的需求。
5.负责与对口机务段共同完成LKJ固定控制参数和基础数据变更的运行试验验证工作,对LKJ数据变化进行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
6.负责机车、动车组及相关LKJ数据换装。
7.在设置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的地点,负责LKJ运行记录数据的转储和处理,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进行LKJ设备运行质量分析。
8.负责LKJ临时数据文件(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的维护及参数调整。
⑸负责LKJ系统的技术履历、质量台账管理;负责LKJ系统设备综合指标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⑹负责LKJ系统的技术资料管理,负责设备报废、固资移交的审核、办理工作。
⑺负责指导LKJ数据变化的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与对口机务段共同完成LKJ数据变化的运行试验验证工作。
⑻负责组织对口机务段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的维护及参数调整。
一、LKJ技术管理机构职责
第11条 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是铁路全行业LKJ系统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确定LKJ基本控制模式,组织完善LKJ基本控制功能。
第12条 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LKJ系统技术业务主管部门。电务处内设专职管理LKJ系统业务的车载控制技术科,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铁路局电务检测所为LKJ专业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房舍。
铁路局应加强LKJ系统工作的领导,建立运用维护相关部门的例会制度。铁道部每年、铁路局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对LKJ系统工作的全面检查。
铁路局应建立日常LKJ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和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通报LKJ系统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向铁道部以附件格式呈报情况(“铁路局LKJ系统安装、运行情况季度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铁路局LKJ途中故障报告表”格式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