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铁公司能源运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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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铁有限公司程序文件BD-EOEn-24A版
能源运行控制程序
编制部门:技术中心
审核人:1
批准人:1
2013-9-1发布2013-9-1实施
更改状态表
能源运行控制程序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各类能源的设计、采购、能源计量、加工转换、输送分配、能源使用、能源统计分析、余能余热回收、节能技术应用等各环节的实施、控制和管理要求。目的是为了对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活动进行管理,对能源消耗实施控制,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所有分厂、车间和部门。
3 术语
本程序所称能源是指煤气、水、电、蒸汽、汽(柴)油、氧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一次、二次能源及耗能介质。
4 主要职责
4.1技术中心负责全公司能源的综合管理,负责能源介质的生产、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消耗统计、余热余能回收和节能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管理。
4.2总调度室负责均衡组织生产,统筹利用动力和余热资源,做好主要耗能过程的生产衔接,负责公司能源介质的平衡调度。
4.3机动处负责公司基础用能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主要用能设备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监督电力使用单位经济、安全用电。
4.4技术中心负责组织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源设计及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源规划。
4.6机动处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4.7财务处负责对部分能源价格、产值以及相关产品成本等数据的统计。
4.8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能源的贮存、流转、计量、消耗、统计、余热余能回收及节能小改小革、节能“四新”应用方面的管理。
5 管理内容
5.1能源设计
5.1.1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必须有“节能篇章”,并进行专题论证,必要时经有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申报国家节能技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必须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
5.1.2在“节能篇章”中,应考虑涉及的能源设计要求。要求考虑能源的合理利用、降低能源消耗、余热余能资源的回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内容。
5.1.3能源设计要合理匹配各系统的耗能设备和设施,采用高效、节能型设备,其能效限定值要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实现节约用能和优化用能的目的。并对能源绩效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应考虑能源绩效改进的机会及运行控制。5.1.4各厂在实施本部门节能小改小革,采用节能“四新”的过程中,要从企业能源整体平衡的角度出发,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实际,搞好能源设计。
5.2能源的采购
5.2.1公司供应科机动处在采购对能源绩效有重大影响的能源服务、设备和产品时,应编制能源采购规范,实现高效的能源使用。
5.2.2 能源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公司进行采购。
5.2.3 能源采购计划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企业生产、库存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及国家的法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5.2.4 耗能设备采购应本着节能、环保的原则,不得购买政府明令淘汰的耗能设备。
5.2.5 耗能设备的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3 能源的加工转换
5.3.1充分利用公司余热余能,做好余热余能的二次利用工作
5.3.2水净化处理
5.3.2.1各生产使用部门要大力搞好工业污水的回收利用,减少直排水和新水的使用量。
5.3.2.2各生产使用部门要大力搞好工业水的梯级利用工作。将净循环系统的排污水作为浊循环系统的补水;将浊循环系统的排污水作为场地、道路洒水等等。
5.4 能源的使用管理
5.4.1总调度室按照计划用能、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的原则,均衡、稳定、集中、协调地组织生产,统筹利用动力和余热资源,做好生产衔接,提高钢坯热送、热装率,减少热量损失等,搞好企业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减少能源损失和浪费,
提高能源利用率。
5.4.2技术中心组织制定公司及各分厂能耗目标及考核指标,组织制定能耗基准
值、绩效参数值。技术中心每月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数据及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数据,进行用能情况分析并按月对各分厂进行能源绩效评价。
5.4.3各用能单位应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加强能源基础管理,提高能源绩效水平。
5.4.3.1各用能单位应将能耗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工段、班组、主要岗位及责任人,控制能源消耗。
5.4.3.2基准的达标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并要求严格执行,发现实际能耗与基准比有较大差距时,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找出原因,落实措施,进行整改。
5.4.3.3各用能单位按月开展本单位内部能源绩效评价。
5.4.4各单位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耗能设备处于良好稳定的工作状态,避免设备空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各煤气用户要充分利用煤气资源,不得无故浪费。
5.4.5有关单位加强炉窑燃烧管理,加强对加热炉、烘烤器、火焰切割机、锅炉等的设备管理,降低焦碳、液化气、煤气、煤、氧气、水和电等能源的消耗;积极采用新型、高效节能、易施工耐热材料;操作工应保证燃料充分燃烧,防止燃气泄露,严格控制过剩空气系数,烟道排烟温度。
5.4.6能源输送管网检修和抢修时,技术中心、机动处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检修(抢修)方案,最大限度地回收能源,减少损失。
5.4.7加强对动力能源(氧气、氮气、氩气、蒸汽、煤气、水)的使用、增用的申请管理
5.4.7.1用户需增加动力能源用量时,须提前一个月向机动处提出申请,由机动处组织相关单位对能源供应使用情况、管网的改造方案、能源计量等进行会审,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实施。
5.4.7.2各种工程施工需临时使用动力产品时,要提前一周向机动处提出申请,办理临时使用手续,经机动处和供应单位及相关单位签认后方能使用。
5.4.7.3公司以外单位申请使用公司动力产品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到机动处办理手续。
5.4.7.4使用单位要按批准的增量、管径和动力供应部门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点,不得擅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