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教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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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时预防犯罪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
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价值观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刑法与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能力目标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
教学难点:加强自我防范。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阅读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过渡: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这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第2课时:预防犯罪。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了解罪与罚
(一)刑法与犯罪的含义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教师明确:(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教师补充:犯罪不是自古就有的现象,而是一定历史范畴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定义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对于什么是犯罪,往往有着不同的概念。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二)犯罪的特征
活动一: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多媒体展示材料)
设计意图:启发学生从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触犯的法律和性质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异同,引导学生用比较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行为一: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1.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提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由此可以看出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2.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学生讨论回答)
(三)刑罚的含义及种类
活动二:了解刑罚(多媒体展示材料)
2018年3月22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李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李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提示:犯罪行为。
2.李某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提示:刑罚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提示:有期徒刑十二年是主刑;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是附加刑。
教师总结: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目标导学二:加强自我防范
活动一:预防犯罪
设计意图:材料中的陈某由违反纪律、一般违法到犯罪,由好学生一步一步地变成罪犯。教师要引导学生分析陈某这一转变过程的原因和危害,帮助学生认识到包括“朋友”在内的社会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法治观念对自身的影响、犯罪对自身的危害,从而做到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遵纪守法。
1.学生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
2.有人说:陈某是个特例,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
提示:不对。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
3.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提示: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物等→拦路抢劫→被判刑;原因可以从陈某缺乏道德修养、自制力不强、缺乏法治观念等方面来谈,也可以从“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方面来谈。
4.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
提示:(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2)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活动二:杜绝不良行为(多媒体展示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