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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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金华市国资委纪工委

近年来,在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和国有企业大宗商品、劳务采购方面,大都实行招投标的形式来确定工程承建方、工程造价和供货商、商品价格。通过招投标,可以较好地杜绝决策腐败,防止不正当竞争;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节约大量的资金,避免国有资金流失;还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调研发现,市属国有企业由于对招投标的重视程度不同,招投标活动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一简要探析。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企业在准备招标其所需的建设项目时,都应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对所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的资质、资信、规模、实力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做到招标时心中有数。由于受时间、人力、精力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招投标的认识不够,在项目招标时,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导致在招标过程中频频出现问题。如某单位对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施工监理服务投标报价设置最高限价18万元,按照规定可自行招标,考虑到自身对招标业务不熟悉,

他们选择了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但对招标项目的市场情况未做充分调研,最后没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公开招标以失败告终。

(二)多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3号)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30万元人民以上的;招标代理合同估算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开招标方式程序复杂、运行时间长,由于多数项目采购招标时间紧,加上企业追求的是效益最大化,只能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运作较灵活方便,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方面不能有效地杜绝决策腐败;另一方面会把一些诚信高、服务好的企业拒之门外。

(三)评委缺乏招标专业知识。多数企业建立了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一般由企业负责人、采购部门人员、财务人员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些招标项目专业性很强,评委们的业务水平不高,把握程序细节的能力不足,只凭自己的

印象来评标,有的专家评委发表意见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以此影响其他评委。

(四)招标工作重程序轻实体。招标工作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到定标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企业在选择投标单位时多以价格、质量或服务作为主要的评估指标,缺乏一个综合的评估体系。有的企业即使建立了一套指标体系,但由于各方案指标值的给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评价指标也形同虚设,对投标单位的整体水平很难进行准确评价。

二、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学习教育与培训,增强法制观念

要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及招投标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全面仔细地教育和培训,使其深刻领会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大家系统掌握招投标的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业务能力和法制观念。加强对领导干部、招投标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及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岗位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事业观,使相关人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不断净化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筑牢廉洁“防火墙”。

(二)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招投标质量

一是加强评标专家队伍的建设。建立国资系统评标专家库,

加强对评标专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其评标能力和素质,实行招标评委持证上岗制。定期抽查专家库评委评标情况,严格审查优标低评、劣标高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取消资格,清出专家库。二是要科学决策。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性质和大小,合理选择招标方式,制定科学的招标投标“门槛”价。交易中,尽可能选择标准合同文件,以减少合同起草成本和后期违约风险。三是加强采购信息资料收集,建立采购数据库,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服务,让招标评标有据可依,增强工作客观性。四是根据招标内容和评标依据对招标评委进行事先培训,使评委在询标、评标时心中有数,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三)完善相关制度,有效监控招投标

制度的不完善容易产生监管盲点及盲区,是腐败问题的频发点和高发地,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督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防护的监管体系,杜绝在招投标工作出现的人为因素干扰、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行为。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结合,实行国有投资采购招标备案制,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应做到“四备案”,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备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办法》等

一系列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有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力地推动企业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四)创新招标模式,推行电子化招投标

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是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环境,预防招投标过程中腐败行为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招标文件标准化、评标远程化、信用信息化和监管网络化的有效途径。凭借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企业招投标业务流程进行网络化设计,把评标量化细致到每一个技术参数,系统自动设定评分基准值,评委们直接在电脑上评标,这样既可以省去大量的标书制作费、节省评标时间,也可以很好地规范评标行为,让招投标全过程“晒”在阳光下。同时,系统内设预警纠错功能,实时监督招投标交易活动,有效降低腐败风险。

(五)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监管重点

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就是要抓住监管重点,把握好关键环节,提高监管效率。在招投标主体上,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作为监管对象的重点;在项目类别上,以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为监管重点;在招投标环节上,以招标方式选择、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评标专家行为为监管环节的重点;在监管方法上,以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为重点,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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