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防护计划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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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防护计划管理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生产和供应过程的安全,防止可能遭受到的恶意、蓄意的污染或破坏的危险、以及恐怖活动等事件,通过进行食品防护评估、实施食品防护措施等,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包装材料受到生物、化学、物理等因素故意污染或蓄意破坏风险,提高公司食品安全应对整体能力,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整个工厂的厂区、生产现场、仓库、供应链等食品防护管理系统。

3、定义

3.1食品防护计划:为确保食品生产和供应过程的安全,通过进行食品防护评估,实施食品防护措施等,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受到生物、化学、物理等因素故意污染或蓄意破坏风险的方法和程序。

3.2 故意污染:为谋取不当利益,故意向原辅料或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故意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和食品添加剂或采用其他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的行为。

3.3 蓄意破坏:为伤害他人或扰乱社会,通过生物、化学、物理等因素对食品和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破坏的行为。

4、食品防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1 组成食品防护小组

4.1.1依照公司组织架构,食品防护小组由生产条线、储运条线、设备条线、品控条线、综合管理部各条线(部门)负责人担任,公司最高管理者为食品防护小组组长。

4.1.2 食品防护小组成员要求

1)得到食品防护知识的培训,明确食品防护的目的和作用等内容,有专业的食品安全知识;

2)诚信,具有责任心,思维广泛、有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能逻辑的辨析潜在危害的发展方向,且能系统的解决问题;

4.1.4 食品防护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进行食品防护评估、食品防护计划的制定和确认、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验证。

2)建立安全管理策略以防备对损坏和其他恶意的、罪恶的或恐怖活动包括威胁和真实事件作出有

效反应,包括判断,隔离和对处理受到安全威胁的范围;

4)在公司内部策划宣传食品防护安全战略,广泛普及食品防护意识,对所有雇员实施适当的监督,包括清洁和临时维修人员,合同工人等;

4)安全系统涉及到的与公众沟通的策略(例如,准备通用紧急申明和背景信息,与适当的权威机构沟通联系);

5)食品防护小组组长:为本公司食品防护之最高领导者,全面负责食品防护的管理,统筹协调部门食品防护的各项工作。

6)食品防护小组组员:负责相关部门食品防护所涉及到的各项管理要求。

7)食品防护小组名单、联系电话见附件,外部联系电话见附件一。

4.2 产品描述

见SHPP/QD3C39 终产品描述

4.4 识别预期用途

本公司产品食品包装用品,使用者吹瓶灌装企业,用于灌装各类饮料、食用油、乳制品等;

最终用户和消费者对食品包装使用期望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物无异味,使用中不会对人身造成危害。

4.4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识别

收集和确定企业生产活动和产品需遵守和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其他要求等。

详细见程序文件SHPP/QD 2003 《法律法规识别及获取控制程序》

4.5 新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识别

本公司使用的原料、辅料色釉不属于需要申请许可的新品种;

本公司使用的内包装材料属于需要申请许可生产,是常规品种;

4.6绘制流程图

详见附件二

4.7 绘制布局图

详见附件三

4.8 现场确认流程图和布局图

每年由食品防护小组对所有的流程图和布局图进行现场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进行修改。

4.9 食品防护评估

根据以上预备步骤提供的相关信息,对企业各个环节受到故意污染和蓄意破坏的可能性进行食品评估,通过食品防护评估,确定是否是企业的薄弱环节。

食品防护评估表见附件四,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外部:厂区外围、照明、人员和车辆进出控制、厂区各种出入口、生产场所的出入口、窗户和

2)内部:生产场所的设计布局、内部设施(如应急灯、视频监控系统、紧急预警系统等)、存放个人物品的区域等;

4)生产区域:原辅料的添加、混合加工区域、区域的标识、产品抄送和传递的监控、产品的标识与包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故意污染等;

4)仓储:仓储库的设计、人员进出、出入库控制和管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仓储等;

5)供应链:原辅料、包装材料等供应组织食品防护能力的评估;合格供应商评估;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和供应发生的故意污染;运输公司食品防护能力的评估;运输工具的管理、出入货物的完整性、文件、货物的装卸和核对、退运货物的防护等;

6)水:水源地、中间储水设施、水处理设施、供水系统的保护和维修等;

7)人员:工作人员的背景调查、身份识别、培训、沟通等;

8)信息:食品防护计划信息控制、与相关方的联系方式、国内外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故意污染信息的采集和报告、计算机信息安全等;

9)实验室:实验室的布局、人员进入、试剂和药品的保管与使用、样品和活菌株的控制和管理等。

4.10 食品防护措施制定和运行控制

1)通过食品防护评估,制定经济有效的食品防护措施。特别在确定企业的薄弱环节后,应制定针对性的食品防护措施进行重点防护。食品防护措施可以是企业新增加的控制措施,也可以是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已有的控制措施。

2)各项食品防护措施应有相应的检查,及时发现食品防护措施实施不当或失效的情况。

3)发现食品防护措施实施不当或失效时,应制定食品防护措施的纠正程序,评估事件的后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改进或重新制定食品防护措施。

4)各项措施和程序应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并保持相应的记录。

4.11 食品防护计划的验证

4.11.1确认

1)食品防护评估和搜防护措施的确认

每年应至少对食品防护评估和食品防护措施进行1次确认,并保持记录。

产品或加工过程改变或其他一些食品防护评估的情况出现时,应重新进行食品防护评估的确认。必要时,根据确认的结果对食品防护评估进行修订。

食品防护评估发生变更或其他影响食品防护措施的情况出现时,应重新进行食品防护措施的确认。根据确认的结果对食品防护措施进行修订或保持食品防护措施不需要修订的依据。

2)食品防护计划有效性的确认

在食品防护计划实施之前以及变更后,应对食品防护计划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保持记录。

当确认结果表明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对食品防护计划进行修改和重新确认。

食品防护计划有效性确认评估见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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