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某某受贿罪辩护词
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
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引言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委员,大家好!我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在本次庭审中将就贪污受贿罪向大家说明我的辩护观点,以期正视案件中的细节和法律条文,以公正和公平的态度对待本案。
请大家审慎考虑我的辩护词,请对我提出任何问题,我将竭诚回答。
一、关于指控根据控方的指控,我的当事人被控犯有贪污受贿罪。
然而,我将在下面的辩护中说明,这个指控是不成立的,我的当事人没有犯下本罪。
二、缺乏证据支持在本案中,控方并没有呈现清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贪污受贿。
仅凭一些不明确、不可信的证词和推测,是不能证明有罪的。
三、案发经过存在疑点在案发经过中存在一些疑点,这些疑点与被指控的贪污受贿罪并不相符。
例如,控方指控的贪污金额与实际账目不符,存在着明显的滞后,这说明案发经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
四、证据链条不完整在本案中,控方提供的证据链条并不完整,无法证明我的当事人存在贪污受贿的实质行为。
我将在接下来的案件呈堂中详细分析这些证据链条的破绽和不足之处。
五、胁迫因素的存在我要阐明,我的当事人在案发时存在一些胁迫因素。
被指控的贪污行为并非是他完全出于个人意愿和目的,而是在一种强力的胁迫下进行,他并没有真正的掌握整个贪污受贿的过程和实施方式。
六、个人良好声誉我的当事人在社会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威望,他长期以来为社会作出了很多贡献。
控方指控的贪污受贿行为与他长期以来建立的个人声誉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因此,我们要认真思考:这个指控是否真实可行?七、建议辩护词我建议在这个案件中,对于指控方的证据和依据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
我们需要充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和辩护权,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
结论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委员,我在这份词中只是简要列举了我认为辩护的重点。
希望通过我的辩护词,能让大家看到案件的真相和合理性。
我相信在您的公正判断下,我的当事人会被完全清除罪名。
谢谢大家!。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Follow your own way of living, live happily, and live like yourself. Why care so much, go your own way bravely,and let others talk about i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要写被告人的法定情节,关于案件的定性问题,并表明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被告积极要求退赃,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案情,悔过之心显著、悔罪态度较好.被告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申请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潘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过其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辩护人。
辩护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以及听取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对本案提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指控罪名不成立,被告潘某不构成受贿罪,具体辩护意见如下: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收受7.38万元的证据存在明显矛盾,不足采信,受贿事实不清,不能认定本案,公诉机关为支持起诉,在事实方面,组织了包括被告人供述、同案犯王某供述、证人证言的证据体系。
然而,根据庭审质证以及查明的事实,控方的这一证据体系存在重大瑕疵,根本不符合刑事证据“三性”的基本要求。
集中体现在:1、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公诉机关出示的被告供述的《讯问笔录》、同案犯王某供述的《讯问笔录》、证人的《询问笔录》均没有侦查人员签字,笔录缺乏必要程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被告人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公诉机关作为主要证据提供给法庭以证明被告收取他人贿赂的供述笔录仅有一份,辩护人提请法庭注意:这里所说的是“供述”而不是“供述与辩解”。
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辩解,应当作为主要证据提供给法庭。
但遗憾的是,直到开庭前,辩护人始终没有看到相关证据。
被告的供述是在被侦查机关羁押后的第二天所述,当时被告突然面临失去自由的环境,精神极度恐惧,在侦查机关的教育、引导甚至可能是精神威胁的情形下做出的供述其真实性令人怀疑。
贪污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
贪污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众所周知,贪污受贿就是指国家公职⼈员利⽤⾃⼰的职位对国家的财物进⾏贪污对他⼈的财物进⾏受贿的⾏为,在我国,对于贪污受贿是全⾯禁⽌的。
那么,贪污受贿罪辩护词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店铺⼩编就为⼤家带来了关于受贿罪辩护词范本的相关知识内容,希望能够在实际中帮助到您。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近亲属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王某的辩护⼈出庭参加诉讼,现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以下法律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关于受贿罪辩护⼈认为,就本案现有证据形成的法律事实,不能认定被告⼈的⾏为构成受贿罪。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条的规定,国家⼯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财物的,或者⾮法收受他⼈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就本案⽽⾔,认定被告⼈的⾏为构成受贿罪,⾄少应当同时具备两点:⼀是⾮法收受他⼈财物;⼆是为他⼈谋取利益。
⽽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法收受了他⼈的财物,也不能证明被告⼈为他⼈谋取了利益。
1、⾸先,被告⼈没有⾮法收受他⼈财物。
起诉书指控被告⼈收受的财物是**天厦的房产及其配套设施。
⽽这套房产的所有书⾯资料都可以证明房产的所有权⼈是赵某,⽽不是王某。
从法律上,房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不是以实际占有或者使⽤为标准的,所以被告⼈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也就不存在收受该财物的事实。
退⼀步讲,即使该房产是以赵某的名义登记,⽽实际上是被告⼈享有,公诉机关也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被告⼈⾮法收受的。
从本案证据上,即没有⾏贿⼈的指证,也没有受贿⼈的供述,房屋是以什么⽅式成为被告⼈所有⽆法得到确切的认定。
从整体来看,被告⼈与李某关系很好,很有可能是情⼈关系(张某、崔某供述),甚⾄⼈们认为他们之间是特别好的情⼈关系(张某供述)。
在这种情况下,在李某有相当的经济能⼒的情况下,两⼈之间互赠财物(王某也经常给李某财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法律上是完全允许的(纪律上另当别论),不属于⾮法收受。
受贿罪辩护词格式具体是什么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受贿罪辩护词格式具体是什么受贿罪辩护词格式具体是被告及被告辩护律师通过对控诉的内容进行辩解、反驳来证明被告的清白或者罪行较轻时所适用的一种法律文书,对于不同的犯罪类型的辩护词就会有着一定的不同,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的进行了解。
受贿罪辩护词格式具体是什么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李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李__的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依照法律规定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案卷,了解本案案情。
在今天下午的审理中,我又作为辩护人参与了法庭调查,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李__构成受贿罪,但除数额外,其它情节轻微,理由如下:1)、李__收受林洪5万元人民币,并非索贿。
我注意到公诉书并没有指控李__索贿。
辩护人赞同公诉机关实事求是的态度。
同时提请合议庭注意李__收受林洪5万元人民币是被动的收受他人的钱财。
所有均表明,李__从未向林洪开口要钱。
2)李__收受林洪5万元人民币,并没有直接利用其职权,只是利用了其职务上的影响。
林洪在起诉卷第78页交待其送钱给李__的动机时说:我在承建这个工程时,李__是三亚中行的副行长,是这个工程项目基建小组的成员之一,经常到工地察看工程进度,同时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拔付,所以送钱给她。
据当时行长覃志新的交待(起诉卷P86-87),施工方领取工程款的程序是,先由施工方填好工程进度表,交由基建小组的朱兴烈签名后,就交给副行长李__审批签名,然后由行里的财务人员办理转帐。
工程款的支付,李__都会跟我说,至于我是否在工程进度表上签过名,我就记不清楚了。
但在本案中,检方不能提供出有李__签字审批工程款的书面证据。
这不能排除银行工作人员是在覃志新的授意下直接进行拔行的。
也就是说,在审核工程款的过程中,李__这个环节在程序设计上是存在的,但实际中是否被越过,还难以认定。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尊贵的法庭,亲爱的法官先生/女士:我是(被告人姓名),今天我站在这里向法庭解释并捍卫自己的权益,以求得无罪释放。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对受贿罪的指控感到极端不公。
我立志为人坦诚正直,并从未有意进行任何犯罪行为,更不用说涉及到受贿活动。
其次,我要重申的是,在这一官司中我受到了种种不实指控和歪曲事实的诽谤。
作为一个无辜的人,我受到了重大的伤害和冤屈。
正是出于追求公正和真相的执着,我希望能够通过此次辩护,将真实情况向法庭阐明。
首先,控方声称我收受了一些特定的人的贿赂,以非法获得不当利益。
然而,这只是指控方的主观猜测,根本没有充实的证据来支持这一指控。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我相信法庭会发现,控方无法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我接受了贿赂。
而且,控方所宣称的贿赂款项从未出现在我的银行账户中,更没有证据显示我用这些资金购买了财产或进行了其他任何非法活动。
事实上,我的个人账目一直保持良好的记录,没有出现任何涉及受贿的记录。
此外,我想指出的是,我一直是一个敬业、公正和正直的人。
我的事业和社会地位都是通过辛勤工作和正当手段获得的。
我深知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并始终遵守着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尊敬的法官,你们是公正和正义的化身,我相信你们会仔细审查每一项指控,查明事实真相。
我请求法庭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以确保正义得以伸张。
最后,我再次声明,我是一位无辜的人,我从未接受过受贿款项,更不存在受贿的行为。
请法庭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无罪释放。
谢谢法庭。
受贿罪疑点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
Judging a person is of course not by his statements, but by his actions, not by what he claims to be, but by what he does and what he actually i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受贿罪疑点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导读:受贿罪疑点的辩护词内容是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受贿情况、基本案情、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辩护人应当利于当事人的司法判决情况来进行辩护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受贿罪疑点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一)标题。
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ls)。
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
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解析关于涉嫌受贿罪辩护词范例
涉嫌受贿罪辩护词范例审判长、审判员:荣御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钟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钟xx涉嫌受贿罪一案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钟xx,听取了钟xx的辩解,现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参考。
我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钟xx受贿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指控罪名不能成立,钟xx无罪。
其理由如下:1、钟xx主观上没有索取贿赂的故意。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说:受贿罪的成立主观上必须有受贿故意。
所谓的受贿故意,是指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法收受钱财的行为是一种损害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行为,仍故意实施该行为的心理状态。
受贿的故意不仅是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故意,而且是包括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非法收受财物的条件,即权钱交易的故意。
本案的钟xx为xx县医药公司办理贷款是正常履行职务,客观上为他人带来了利益或形成方便,但没有证据显示钟xx是为了事后得到“好处”才这么做的。
相反的是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实际上足以证明钟xx 向医药公司所借的22000元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借贷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
孔xx在2005年1月25日的询问笔录中陈述:为了公司财会好出帐,就用借款的形式,但以后会逐步销帐。
从孔xx这句话可以看出他似乎愿意行贿钟xx,他的行为却表明这句话不真实、不可信。
他继续说:2002年2、3月份之后,我叫本公司的财会人员李xx、冯xx、徐xx等人都去向钟xx要回借款,但钟始终没有归还借款,冯xx去问钟要回借款的次数最多。
钟xx于2001年12月18日、25日向医药公司借款,仅隔3个月的时间,医药公司就立即向钟xx展开追索借款行动。
这不是正常的借贷关系所表现出的行为吗。
冯xx在2005年1月26日的询问笔录中陈述:2001年12月18日钟xx先找到孔xx经理,孔经理就叫我到经理室,孔对我讲,钟xx急着要点钱用,要向我们公司借款,叫我借10000元给钟,我说借款要写借条的,于是,孔xx便用公司信笺写“暂支xx药司进货款壹万元正。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引言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在此为我的当事人辩护,就指控他犯有受贿罪提出以下辩护词。
一、概述根据控方提出的指控,我的当事人被控犯有受贿罪。
然而,我将展示证据证明他并无指控中所声称的贪污受贿行为。
我的当事人是一位有良好声誉的公民,他一直尽职尽责地履行他的职责。
我将通过论述几个重要事实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
二、无事实依据首先,控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实际地接受受贿行为。
受贿罪需要明确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接受了贿赂,然而在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来支持这个指控。
在调查过程中,控方无法提供明确的财务记录、交易纪录或其他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接受贿赂的证据。
没有确凿的事实依据,一个人不能被定罪。
三、动机解释其次,我将证明我的当事人并无接受受贿的动机。
动机是判断一个人是否会参与贪污受贿行为的重要因素。
我的当事人在任职期间一直表现出诚信、廉洁的态度,并没有表现出接受贿赂的动机。
我的当事人的家庭生活稳定,没有经济上的困扰。
他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一位正直、有道德和坚守原则的人。
所以,他并没有任何接受贿赂的动机。
四、关键证人证词在被控犯有受贿罪的案件中,关键证人的证词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在本案中,关键证人的证词存在矛盾和不可靠的情况。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关键证人的证词存在多个版本,不一致的陈述和相互矛盾的说法。
这使得关键证人的证词不可信,并且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五、其他可能解释除了指控方提出的受贿罪解释之外,其他合理的解释也应该得到考虑。
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导致涉案资金的流动,而并非贿赂。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将提供其他可能性作为替代假设。
这些替代假设基于对案件调查的重新审视,可能会提供新的线索和线索引导,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
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对指控的辩护,我们得出结论:控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犯有受贿罪。
没有证据出示,没有动机,关键证人证词不可靠,其他可能解释合理。
受贿案刑事辩护词
受贿案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九江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XX家属的委托并经过其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XX涉嫌受贿罪一案的辩护人。
经反复查阅、仔细分析案卷材料以及会见被告人,结合相关法律和本案其他情况,辩护人针对公诉方提出的起诉书发表辩护意见,共法庭参考采纳:一、被告人构成受贿罪,但数额认定有误对于起诉书所列受贿事实前后十次收受XXXX市场负责人彭XX20000元、收受XXXXX开发商王XX2000元购物卡,均是被告人在春节、端午、中秋期间收受,按中国的传统习俗、往来礼节来讲,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不应认定为受贿犯罪。
因此,XX的受贿数额为五万元,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
二、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首先,被告人不存在索贿情节,每次都是被动地接受他人的财物。
其次,被告人并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收受程XX、彭XX、邢XX、黄XX、薛XX等人的钱财后仅是依职权尽快为其房屋、楼层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报告,其中程XX土管手续没有办妥,XX并未违反职权为其出具测绘报告。
由此可见,被告人为上述人员谋取的是合法利益,而非非法利益,也并未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
三、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于案发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交代犯罪事实,并已退清所有赃款,表明其积极反省罪过,悔罪表现良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由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而出现了受贿的犯罪行为,但通过司法机关的帮助教育,被告人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痛心与后悔。
在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时,其亦多次表示愿意认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渴望早日回归社会,憧憬美好的生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并已退还全部赃款。
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具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处以缓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受贿20万的辩护词
受贿20万的辩护词尊敬的法官、检察官、陪审员:大家好!我是被告人,今天我站在这里是为了对我被指控受贿的案件进行辩护。
首先,我要对指控表示非常的遗憾和愧疚。
然而,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被给予辩护的权利,也希望能够向大家说明一些事实和理由。
首先,我要坦白地承认,我接受了20万的财物。
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要强调,我接受这笔钱并不是出于恶意或者不法目的。
当时,我正处于经济困境之中,面临着无法偿还的债务和家庭生活的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我接受了这笔钱,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困境,而非追求个人私利。
其次,我之所以接受这笔钱,是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中,这种行为并不罕见。
贪污腐败问题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已久,而我又是区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难以抵挡这种腐败风气的吹拂。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在一时糊涂之下接受了这笔财物。
再次,我要声明,我并未利用我的职务或权力来谋取不法利益。
这20万的财物,并没有给我带来个人或者其他方面的实质性好处。
我没有放弃自己的原则,没有做出任何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行为。
我接受这笔钱只是为了缓解眼前的经济困境,并没有对我在工作中的处理产生任何影响。
最后,我要强烈呼吁,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到我的初犯情况、悔过自新的表现以及对家庭的重大影响。
虽然我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我也相信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反省、悔过和改正错误的机会。
我保证,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法律和道德底线,积极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陪审员,我在此向您们诚挚地表达我的悔过之意,并请求您们能够谅解和宽大处理。
我坚信公正的法律会还我一个公正的结局。
谢谢大家!。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被告人__________的辩护人,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对被告人基本情况的陈述被告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因涉嫌受贿罪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在此之前,被告人__________在__________单位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多次获得表彰,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根据本案的事实和现有证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__________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深入分析:1. 受贿事实的认定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辩护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__________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以及是否收受了财物,需要进一步核实。
- 财物来源和性质:被告人收到的财物是否与其职务行为有关,是否确实为受贿行为中的贿赂物。
- 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现有证据是否能够充分证明被告人确实收受了贿赂,以及这些证据的取得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2. 主观故意的认定受贿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收受财物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贿赂仍予以接受。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收受财物时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值得深入探讨。
可能存在被告人误以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或礼尚往来的情况。
3. 职务行为与贿赂的关联被告人是否在收受财物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了实际利益,以及这种利益是否与职务行为直接相关,也是认定受贿罪的重要方面。
三、被告人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被告人__________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坦白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被告人愿意退还全部非法所得,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理,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法律适用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受贿罪的认定应严格依据事实和证据,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
无罪辩护词范文(受贿罪)
⽆罪辩护词范⽂(受贿罪)受贿罪⽆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接受被告⼈Q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受贿罪⼀案的辩护⼈,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Q某,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结合庭审活动,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条的规定,国家⼯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财物的,或者⾮法收受他⼈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就本案⽽⾔,认定被告⼈Q某构成受贿罪,⾄少应当同时具备三点:⼀是⾮法收受他⼈财物;⼆是为他⼈谋取利益;三、⾮法收受他⼈财物⾦额确定。
⽽在本案中,现有的证据⽆法证明被告⼈为他⼈谋取了利益,⾮法收受他⼈财物⾦额不确定,⾮法收⼊去向不明确。
第⼀部分关于Q某受贿847110元的⾦额问题(⼀)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Q某确曾有利⽤职务便利收受SCKJ有限公司王某现⾦847110元,并为其获取利益的⾏为。
1.被告⼈被指控的受贿⾦额不明确。
起诉书指控SCKJ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K”)副总经理王某(另案被告⼈)为感谢被告⼈在⼯作中给予的帮助,分多次送给被告⼈现⾦合计847110元。
此笔数额是通过公诉⽅在侦查阶段与⾏贿⼈SK副总经理王某之间统计得出的结论,除此之外并⽆任何有效证据相互印证。
在这种情况下,该证⾔属于单独证据,即使是采取“相对证据说”进⾏证据认定的民事诉讼也不能对该证⾔作出认定,更不要说采取“绝对证据说”的刑事诉讼。
所以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实被告⼈确曾有收受王某现⾦的犯罪⾏为。
2.公诉机关指控Q某受贿847110元的核⼼证据之⼀为:XX年X⽉⾄XX年X⽉SK数据统计表(复印件,共四页)。
该证据为传来证据。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传来证据序的具体规定》第40条第3款规定、《⼈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88条规定:“调取书证、视听资料应当调取原件。
受贿罪 刑事 辩护词
关于*****涉嫌受贿案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辽宁**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涉嫌受贿案的辩护人。
辩护人经过会见*****,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裁判时参考。
本辩护词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针对定罪和量刑、程序三部分分别出具辩护意见。
第一部分:定罪部分一、关于受贿79.9万元的指控。
对公诉机关控诉*****“以借为名”受贿79.9万元款项一节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收取上述款项系民事借款行为,并且已及时归还出借人,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无受贿的主观故意,因此不构成受贿罪。
具体理由如下:(一)根据《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区分借用的规定,在具体认定是否“借用”时,应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本案中*****向*****提出借款事由系用于父亲砖厂资金周转,支付运费、原材料款项等及偿还个人债务,该借款事由真实合理。
2、是否实际使用:通过书证银行交易凭证及证人**的证言可知*****借用*****的款项实际用于父亲砖厂资金周转,支付运费、原材料款项等及偿还个人债务,实际用途与借款事由相一致。
此外,*****借款提供的自己与证人的账户信息均是准确的,作为一名多年在经侦办案一线的警官,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常识使其对是否构成犯罪了如指掌。
如果*****对案涉借款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受贿的犯罪故意,那么他为规避罪责可以采用多种隐蔽手段接受钱款,根本不可能提供自己和生意伙伴、朋友的真实信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接收钱款。
*****正是由于他对该钱款的性质明确,目的坦荡才会这么做。
3、借用时间的长短:(1)通过本案中银行交易凭证和转款凭证可知*****最后一笔借款行为发生于2016年8月7日,偿还全部借款行为发生于2017年2月份,借款期限仅为6个月左右,借款期限较短。
(2)该笔借款并非无偿使用,*****在还款时已向*****支付了1万余元的利息,*****也欣然收下这1万余元的利息,并且从未对该笔利息款项主张退还或提出质疑。
受贿罪二审无罪辩护词是怎样?
Failure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 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受贿罪二审无罪辩护词是怎样?导读:1、概况。
2、陈述一审判决和相关证据链。
3、重新提供证据链。
4、对之前的证据进行辩解。
首先需要区别的是二审无罪辩护的话,是需要在很大程度上证明当事人并没有从事受贿行为。
具体的辩护词的内容,当然要根据具体的案件进行辩护。
还有一点是二审辩护词的话,他需要跟一审辩护词有一定的区别。
反腐倡廉是我国一直提倡的主题之一。
而受贿和行贿行为,对于我国反腐倡廉是一大重要阻碍。
当然,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受贿罪,很多人想要进行受贿罪无罪辩护。
那么受贿罪二审无罪辩护词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王某本人的委托,参与其涉嫌受贿罪的二审开庭审理,经庭审示证、质证结合全案证据辩护人总体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王某无罪!具体辩护意见分述如下,供合议庭参考:二、内容王某未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峰公司担保(一)王某无职务可供利用,无法也不可能实际经营管理担保公司1、一审证据体系能够稳定证明:财政所长和纪委书记职权均不包括经营担保公司。
表现在:工商资料反映王某既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聘用经理;相关政府文件或者会议纪要没有任命王某管理经营担保公司;无证据证实有关部门委托或授权实际经营管理担保公司。
2、担保公司工商登记明确登记潘某是法定代表人、孙某是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不能因为吴某、潘某等人的猜测性证言认定其实际管理公司,谁也不能肯定吴某等人的证言就一定是真实的,他们的证言同样属于待证事实,并无相关的书证或者其他确定的事实加以证明,检察机关不能用待证事实来证明待证事实。
关于受贿罪辩护词范
受贿罪辩护词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XXX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二审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为了履行辩护人的职责,庭前,我们依法会见了上诉人XXX,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二审辩护意见如下: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缺乏依据。
从犯罪主体方面来看,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另一类则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上诉人不是上述两类人员,因此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理由如下:(一)上诉人XXX所在的单位即湘南工业园区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湘南开发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的范畴:(1)根据《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可以明确地了解,上诉人XXX所在的湘南开发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不属于国有企业范畴,其股东出资情况为XXX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3825万元、XXX平园经济开发公司225万元、百草民族经济发展公司225万元、XXX县兴坂开发有限公司225万元。
国有资产一旦作为公司资本投入,即作为公司法人财产,而无法直接认定为国有资产,结合到本案中,湘南开发公司的资产无法推定为国有资产。
(2)即使认定湘南开发公司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也不应当认定为“国有公司”,理由如下:首先,根据法律解释学的理论分析,国有公司不应包括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我国刑法并没有对“国有公司”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规定,而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根据民法理论,“国有”与“非国有”是从所有制的角度进行的划分,即国有是指全部资产均为国家所有。
因此,无论从通常含义还是特有含义,“国有”的概念根据文义解释都是一致的,即“国家所有”,并无“复数解释之可能”。
贪污受贿案件辩护词
贪污受贿案件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就本案提出如下辩护词。
针对贪污受贿的指控,我将从证据不足和正当理由两个方面进行辩护。
首先,关于证据不足。
在本案中,检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具有贪污受贿的行为。
我要指出的是,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仅凭猜测或者假设是不能构成有力的指控的。
其次,正当理由也应作为被告的辩护的一部分。
被告在案发期间所涉及的行为和动机,应该被认真考虑并理解。
贪污受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在本案中,被告在承担职务期间确实履行了一定的职责,为公众提供了一定的福利。
虽然他可能也从中获利,但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贪污受贿案件。
在审判过程中,我将提供证人证言、相关文件和其他证据,来支持被告的辩护意见。
同时,我还将关注法律的适用性,以确保被告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每一个被告都有权利进行辩护,而这也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在本案中,我会竭尽全力为被告提供最好的辩护,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对待本案,不受外界压力和干扰。
谢谢法庭的聆听。
霍斌案件涉及的法律咨询(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霍斌,男,某市人,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霍斌原系某市某局副局级干部,自2019年起,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公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担忧。
二、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1.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方面:故意,明知是公共财物而非法占有。
(3)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 涉嫌贪污罪的认定(1)利用职务便利:霍斌作为某市某局副局级干部,其在职务范围内具有审批、决策、管理等权力,其行为与职务密切相关。
(2)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霍斌涉嫌通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3.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贪污罪的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 刑事诉讼程序(1)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2)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取证、扣押等侦查活动。
(3)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有罪、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
三、法律咨询1. 霍斌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根据案件背景及法律规定,霍斌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其涉嫌贪污罪的事实基本成立。
2. 霍斌可能面临何种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若霍斌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其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霍某某涉嫌受贿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xxx、xxx受xx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被告人霍某某担任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刑事审判庭,进行辩护。
开庭前我们查阅了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法院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同时也多次会见了被告人霍某某,向他进行了详细地询问、了解了本案的情况,并向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作为被告人霍某某的辩护人,就本案的定罪量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一、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
二、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的受贿金额有异议,理由如下:
1、向北城支行存款客户王某某索要56万元人民币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的重要标准之一是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通过法庭调查以及对证人的询问可以确定,王某某仅仅是华夏银行太原分行北城支行的储户,其与霍某某并没有任何利益纠纷,亦没有经济往来。
宝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某经被告人霍某某的介绍以其公司300个车位为抵押,向王某某借款1000万元并按2分的月利率支付利息,在此基础上,霍某某向王某某要求抽取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分成。
整个行为过程中被告人霍某某并没有利用自己身为该支行行长的职务便利,仅利用了被告人自身的信息优势。
由此可知,这并不符合刑法385条中关于受贿罪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因而该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2、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收受天欣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竟某10万元不构成受贿罪。
a、被告人霍某某并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通过华夏银行太原分行出具的情况说明可知,被告人霍某某在2005年4月至2010年5月为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滨西支行客户经理(属于员工岗位,非职务卷2-65页)。
在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提交的岗位职责说明中已经明确了客户经理的职责,即1、负责行业市场,客户
的拓展工作。
2、对所分管的客户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和金融服务工作。
3、负责所经办授信业务的贷前调查、贷后调查、收贷收息等工作。
4、负责相关总、分行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的延伸营销和服务。
5、负责有关客户信息、业务需求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卷2-94页),以上两项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霍某某在2005-2010年之间只有授信业务的贷前调查、贷后调查、收贷收息等工作的权利,并没有决定是否授信的权利,这一点在对被告人的讯问中也可印证。
b、被告人并没有为山西天欣意矿业有限公司谋取利益
通过山西天欣意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竟阳的陈述以及该公司与华夏银行之间的交易往来,并未存在逾期等不良信息。
被告人在讯问笔录中也曾供述,该企业作为优质客户,不论是续贷还是增加额度,均属于正常业务,被告人没有资格也无需被告人的帮助即可完成正常业务。
c、被告人的行为不能被评价为“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务价值3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该解释中将主体限制在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悖管理人员,显然,被告人与山西天欣意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竟阳之间并没有上述关系,因此,不能视为承诺为其谋取利益。
三、被告人霍某某到案后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依法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被告人霍某某于2020年8月21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及其他同案人员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不推诿、不隐瞒,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并写下了自书材料,态度诚恳,认罪认罚。
并且在到案后,其妻子随即将全部涉案款物退缴。
根据2009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关于赃款赃物追缴等情形的处理中再次明确: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8条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
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霍某某的退赃行为已经最大程度上弥补了其行为对法益的侵害,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法院可以结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刑相当”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意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在其工作岗位上工作多年,并未因违法行为给银行带来损失,完全符合前述的规定,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体现我国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刑事政策。
恳请合议庭考虑并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