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辩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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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

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

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引言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委员,大家好!我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在本次庭审中将就贪污受贿罪向大家说明我的辩护观点,以期正视案件中的细节和法律条文,以公正和公平的态度对待本案。

请大家审慎考虑我的辩护词,请对我提出任何问题,我将竭诚回答。

一、关于指控根据控方的指控,我的当事人被控犯有贪污受贿罪。

然而,我将在下面的辩护中说明,这个指控是不成立的,我的当事人没有犯下本罪。

二、缺乏证据支持在本案中,控方并没有呈现清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贪污受贿。

仅凭一些不明确、不可信的证词和推测,是不能证明有罪的。

三、案发经过存在疑点在案发经过中存在一些疑点,这些疑点与被指控的贪污受贿罪并不相符。

例如,控方指控的贪污金额与实际账目不符,存在着明显的滞后,这说明案发经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

四、证据链条不完整在本案中,控方提供的证据链条并不完整,无法证明我的当事人存在贪污受贿的实质行为。

我将在接下来的案件呈堂中详细分析这些证据链条的破绽和不足之处。

五、胁迫因素的存在我要阐明,我的当事人在案发时存在一些胁迫因素。

被指控的贪污行为并非是他完全出于个人意愿和目的,而是在一种强力的胁迫下进行,他并没有真正的掌握整个贪污受贿的过程和实施方式。

六、个人良好声誉我的当事人在社会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威望,他长期以来为社会作出了很多贡献。

控方指控的贪污受贿行为与他长期以来建立的个人声誉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因此,我们要认真思考:这个指控是否真实可行?七、建议辩护词我建议在这个案件中,对于指控方的证据和依据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

我们需要充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和辩护权,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

结论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委员,我在这份词中只是简要列举了我认为辩护的重点。

希望通过我的辩护词,能让大家看到案件的真相和合理性。

我相信在您的公正判断下,我的当事人会被完全清除罪名。

谢谢大家!。

贿赂犯罪30个辩护要点

贿赂犯罪30个辩护要点

贿赂犯罪30个辩护要点纯实务:贿赂犯罪案件(30个)辩护要点原创李宏良律师来源:法务之家【摘要】贿赂犯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影响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造成了社会、经济等领域内的不公平。

所以,贿赂犯罪一直是国家打击的重点,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更是以零容忍的姿态,加大了打击力度。

然而,在具体个案中,是正常的民事行为,还是一般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亦或是贿赂犯罪行为,应该严格依法认定,区别对待;而作为贿赂犯罪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更要充分掌握、运用和正确理解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以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贿赂犯罪受贿罪要点和难点辩护策略引言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员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等等。

而受贿罪作为贿赂犯罪中最典型、最常见的犯罪,具有该类犯罪的基本特征。

现笔者结合自己办理的几十起贿赂案件,以受贿罪为例,总结实务辩护中应该注意和厘清的要点和难点,和大家商榷交流。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理解依据《宪法》、《公务员法》、《刑法》及相关规定:受贿罪中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

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受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标准的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不难,但在对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拟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界定时,存在一些难度。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尊贵的法庭,亲爱的法官先生/女士:我是(被告人姓名),今天我站在这里向法庭解释并捍卫自己的权益,以求得无罪释放。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对受贿罪的指控感到极端不公。

我立志为人坦诚正直,并从未有意进行任何犯罪行为,更不用说涉及到受贿活动。

其次,我要重申的是,在这一官司中我受到了种种不实指控和歪曲事实的诽谤。

作为一个无辜的人,我受到了重大的伤害和冤屈。

正是出于追求公正和真相的执着,我希望能够通过此次辩护,将真实情况向法庭阐明。

首先,控方声称我收受了一些特定的人的贿赂,以非法获得不当利益。

然而,这只是指控方的主观猜测,根本没有充实的证据来支持这一指控。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我相信法庭会发现,控方无法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我接受了贿赂。

而且,控方所宣称的贿赂款项从未出现在我的银行账户中,更没有证据显示我用这些资金购买了财产或进行了其他任何非法活动。

事实上,我的个人账目一直保持良好的记录,没有出现任何涉及受贿的记录。

此外,我想指出的是,我一直是一个敬业、公正和正直的人。

我的事业和社会地位都是通过辛勤工作和正当手段获得的。

我深知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并始终遵守着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尊敬的法官,你们是公正和正义的化身,我相信你们会仔细审查每一项指控,查明事实真相。

我请求法庭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以确保正义得以伸张。

最后,我再次声明,我是一位无辜的人,我从未接受过受贿款项,更不存在受贿的行为。

请法庭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无罪释放。

谢谢法庭。

受贿罪辩护方案

受贿罪辩护方案

受贿罪辩护方案一、案件事实梳理。

1. 首先得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就像拼图一样,一块一块把涉及到受贿这件事的各种情节拼凑完整。

从所谓的受贿行为是怎么发生的开始,是有人主动送钱,还是有啥特殊的情境让别人觉得像是受贿?比如说,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被误当成受贿吗?就像逢年过节,朋友之间送个礼,但可能在金额或者往来关系上被人误解。

2. 找出那些对咱们有利的细节。

比如说,这个钱或者财物是不是有明确的用途,是为了某个项目的正常开支,只是走了个不太正规的流程被误会了呢?或者收钱的时候有没有当场表示拒绝,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没能及时退还。

二、证据审查。

1. 仔细查看那些指控受贿的证据。

看看这些证据是不是确凿,有没有漏洞。

有些证据可能是证人证言,那这个证人是不是可靠呢?他有没有可能是出于什么目的故意诬陷呢?就像在一场戏里,有些配角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编台词。

2. 对于物证方面,如果说受贿的是钱,那这个钱的来源、去向都得查清楚。

要是钱从A到了被告手里,又从被告手里流向了某个合法的项目或者还给了别人,这中间的环节就得好好强调。

证据链就像一条链子,只要有一个薄弱的环节,整个指控可能就不那么稳固了。

三、法律适用分析。

1. 受贿罪的法律定义是很严格的。

咱们得看看被告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这个严格的定义。

比如说,是不是存在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况?要是被告做的某件事和他的职务完全没关系,只是私人之间的交易,那就不能算是受贿。

这就好比一个医生在业余时间帮朋友做了个不涉及医院资源的小忙,朋友给他点小礼物,这就不是受贿。

2. 受贿的金额界定也很重要。

有时候可能在金额的计算上存在误差。

也许有一部分钱是借款,被错误地计算到受贿金额里了。

这就像算账的时候把别人借的钱当成自己的收入,那肯定是不对的。

四、当事人情况考量。

1. 被告的过往表现也是一个可以争取的点。

如果他以前一直是个廉洁奉公的好同志,就因为这一次被指控的事情,是不是有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的呢?就像一个好学生突然考砸了,可能是因为考试那天生病了,而不是他学习能力不行。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林,XXX,被指控犯有受贿罪,经认罪后,今日来到法庭上,请求法
官以仁慈的眼光看待他的罪行,给他一个合理的处罚。

首先,林并非有意地受贿,而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和各种日常生活压力下,无奈之下犯下此罪。

他受贿这件事他也后悔不已,他会改正自己的行为,绝不再犯规,他也愿在日后发挥正确的表现。

其次,林本身又是一个品行端正,从小好学,有较高的道德观念,也
有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公民,他在社会上有着很好
的声誉,也很熟悉社会的相关知识,能够识别和避免再次犯规的危险。

最后,林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在调查审讯过程中一贯诚实如实地回答,虽然犯了这个罪行,但是他坦诚的态度,能够反映出他能够认错和改正自
己的行为,也能够说明他对社会和法律存在着心中的尊重,值得社会和法
庭给予一定的宽大处理。

综上所述,林受贿这件事,其实只是他对当时压力太大、意志太弱、
把握不好的行为,其本身的人格价值并未因此打折,因此,明哲保身也是
一种责任,请求法官依法处理,以仁慈和宽容的眼光看待他的犯罪行为,
给予一个相对较轻的处罚,以此来提醒他。

受贿罪辩护要点-高明律师

受贿罪辩护要点-高明律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2个类型常见是收受型索取型型经济型斡旋型交易型干股分红型合作投资型委托理财型赌博型挂明隐身型特定关系人受贿离职后受贿受贿罪的犯罪客体分为两类,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国家公务员的廉洁性。

受贿罪的追诉标准为个人受贿5000元或不满5000远造成损失。

受贿罪怎么进行辩护?辩护的话,刑事诉讼是国家对被告人进行的一场法律战争。

我们一般的辩护方法为证据辩护法,法理法律辩护法、量刑辩护法。

最高院2010年搞了量刑辩护法。

证据辩护法是针对控方的证据,指出其缺陷,削弱其证明力的辩护方法。

主观方面,要行为人明知的证据。

有行为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请托人或被索取人事项的书证、证言、违规索取的证据包括行为人学习以后签字的书证。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引言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在此为我的当事人辩护,就指控他犯有受贿罪提出以下辩护词。

一、概述根据控方提出的指控,我的当事人被控犯有受贿罪。

然而,我将展示证据证明他并无指控中所声称的贪污受贿行为。

我的当事人是一位有良好声誉的公民,他一直尽职尽责地履行他的职责。

我将通过论述几个重要事实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

二、无事实依据首先,控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实际地接受受贿行为。

受贿罪需要明确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接受了贿赂,然而在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来支持这个指控。

在调查过程中,控方无法提供明确的财务记录、交易纪录或其他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接受贿赂的证据。

没有确凿的事实依据,一个人不能被定罪。

三、动机解释其次,我将证明我的当事人并无接受受贿的动机。

动机是判断一个人是否会参与贪污受贿行为的重要因素。

我的当事人在任职期间一直表现出诚信、廉洁的态度,并没有表现出接受贿赂的动机。

我的当事人的家庭生活稳定,没有经济上的困扰。

他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一位正直、有道德和坚守原则的人。

所以,他并没有任何接受贿赂的动机。

四、关键证人证词在被控犯有受贿罪的案件中,关键证人的证词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在本案中,关键证人的证词存在矛盾和不可靠的情况。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关键证人的证词存在多个版本,不一致的陈述和相互矛盾的说法。

这使得关键证人的证词不可信,并且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五、其他可能解释除了指控方提出的受贿罪解释之外,其他合理的解释也应该得到考虑。

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导致涉案资金的流动,而并非贿赂。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将提供其他可能性作为替代假设。

这些替代假设基于对案件调查的重新审视,可能会提供新的线索和线索引导,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

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对指控的辩护,我们得出结论:控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犯有受贿罪。

没有证据出示,没有动机,关键证人证词不可靠,其他可能解释合理。

刑事案件辩护贪污受贿和行贿罪

刑事案件辩护贪污受贿和行贿罪

刑事案件辩护贪污受贿和行贿罪在刑事案件中,贪污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

作为辩护律师,应当全面了解相关法律和实践,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本文将探讨贪污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定义、法律适用和常见的辩护策略。

一、贪污受贿罪的定义和法律适用贪污受贿罪是指在担任公职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贪污和受贿分别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贪污罪主要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适用范围更广,包括了其他公职人员及个人和组织在特定情况下的受贿行为。

针对贪污受贿罪的辩护策略,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事实甄别:贪污受贿罪的定罪与否,关键在于证明当事人是否具备触犯罪行的故意和实施罪行的行为。

律师可以通过事实甄别,提出证据表明当事人无罪或部分行为不构成犯罪。

例如,贪污行为是否存在明确的故意和主观意图,或者受贿是否存在非法或不当的性质。

2. 证据采集和调查:合法、充分的证据是辩护的关键。

律师需要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并积极收集相关证人证言、书证和物证等。

此外,律师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以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

3. 法律适用和解释:贪污受贿罪的法律规定繁多复杂,需要律师精通相关法律条文并熟悉相关判例。

律师可以通过对法律的适用和解释,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解释。

例如,贪污的金额是否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受贿行为是否属于行贿罪等。

4. 轻判策略:在贪污受贿案件中,律师可以通过认罪和赔偿等方式争取对当事人的轻判。

例如,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积极主动认罪,并寻求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这样的行动有助于展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从而争取对当事人的宽大处理。

二、行贿罪的定义和法律适用行贿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以财物、利益等为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公职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是贪污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犯罪对象主要是受贿者。

在辩护行贿罪时,律师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动机甄别:律师可以通过甄别当事人行贿的动机,以证明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非公受贿辩护要点

非公受贿辩护要点

非公受贿辩护要点非公受贿是指公职人员以外的人员利用其职务、职权、权力或其他职务资源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在审判时,被告可以通过提出一系列辩护要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辩护要点:1.假冒指控:被告可以辩称控方所列举的非公受贿事实是虚假的。

举例来说,被告可能会质疑证人证词的可信度,或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在指控所涉及的时间内并没有接受贿赂。

2.无罪推定:被告可以主张自己无罪,因为控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

被告可以强调,法庭上必须在控方能够证明被告有罪的情况下才能判决其定罪。

3.申诉不当:被告可以宣称自己是无辜的,因为控方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

例如,被告可能会声称控方侵犯了其权利,如违反了通知被告权利侵犯指控和提供证据的要求。

4.不当取证:被告可以争辩说,控方在搜集证据时使用了非法手段,例如非法窃听、非法逮捕或使用不合法的搜查令。

被告可以通过指出这些不当行为来否认控方所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

5.无立案根据:被告可以质疑起诉方是否有足够的立案根据。

被告可以指出控方对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或主张控方主观上存在政治动机或个人恩怨。

6.违反名誉权:被告可以主张控方在对其进行调查和起诉时违反了被告的名誉权。

被告可以辩称控方的言论或行动影响了被告的声誉或社会地位,从而要求对其名誉权的损害进行索赔。

7.正当行为:被告可以声称他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符合相关权利和义务,不存在非公受贿的行为。

被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或他人的正当需求服务。

8.心智状态:被告可以声称他在非公受贿行为发生时处于严重的心理压力或荷尔蒙干扰下,从而无法理性作出决策。

被告可以寻求鉴定机构对其心理状态进行评估或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心智状态受到影响。

以上仅是一些可能的辩护要点,具体的辩护策略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被告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在审判过程中提出符合自身情况的辩护要点,以求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获得公正的裁决。

受贿罪罪轻的辩护词

受贿罪罪轻的辩护词

Deep in your heart, there is still infinite potential, and one day when you look back, you will know that this isabsolutely tru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受贿罪罪轻的辩护词受贿罪罪轻的辩护词要写被告人的法定情节,关于案件的定性问题,并表明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被告积极要求退赃,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案情,悔过之心显著、悔罪态度较好.被告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申请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李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李__的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依照法律规定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案卷,了解本案案情。

在今天下午的审理中,我又作为辩护人参与了法庭调查,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李__构成受贿罪,但除数额外,其它情节轻微,理由如下:1)、李__收受林洪5万元人民币,并非索贿。

我注意到公诉书并没有指控李__索贿。

辩护人赞同公诉机关实事求是的态度。

同时提请合议庭注意李__收受林洪5万元人民币是被动的收受他人的钱财。

所有均表明,李__从未向林洪开口要钱。

2)李__收受林洪5万元人民币,并没有直接利用其职权,只是利用了其职务上的影响。

林洪在起诉卷第78页交待其送钱给李__的动机时说:我在承建这个工程时,李__是三亚中行的副行长,是这个工程项目基建小组的成员之一,经常到工地察看工程进度,同时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拔付,所以送钱给她。

据当时行长覃志新的交待(起诉卷P86-87),施工方领取工程款的程序是,先由施工方填好工程进度表,交由基建小组的朱兴烈签名后,就交给副行长李__审批签名,然后由行里的财务人员办理转帐。

工程款的支付,李__都会跟我说,至于我是否在工程进度表上签过名,我就记不清楚了。

但在本案中,检方不能提供出有李__签字审批工程款的书面证据。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被告人__________的辩护人,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对被告人基本情况的陈述被告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因涉嫌受贿罪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在此之前,被告人__________在__________单位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多次获得表彰,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根据本案的事实和现有证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__________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深入分析:1. 受贿事实的认定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辩护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__________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以及是否收受了财物,需要进一步核实。

- 财物来源和性质:被告人收到的财物是否与其职务行为有关,是否确实为受贿行为中的贿赂物。

- 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现有证据是否能够充分证明被告人确实收受了贿赂,以及这些证据的取得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2. 主观故意的认定受贿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收受财物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贿赂仍予以接受。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收受财物时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值得深入探讨。

可能存在被告人误以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或礼尚往来的情况。

3. 职务行为与贿赂的关联被告人是否在收受财物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了实际利益,以及这种利益是否与职务行为直接相关,也是认定受贿罪的重要方面。

三、被告人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被告人__________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坦白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被告人愿意退还全部非法所得,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理,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法律适用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受贿罪的认定应严格依据事实和证据,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

贪污受贿辩护词

贪污受贿辩护词

贪污受贿辩护词尊敬的法庭及各位评审、陪审员: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评审、陪审员和法庭给予我这个宝贵的机会,得以在此辩护。

我是被控贪污受贿的被告人,但我在这里要澄清一些事实,为自己申辩。

首先,我要声明,我对于贪污和受贿是坚决反对的。

我一直将廉洁奉公、诚实守信作为我的原则和座右铭。

我始终认为,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应该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

这也是我加入公务员队伍的初衷。

然而,身为公务员,我所接触的工作环境和情况往往比较复杂。

我曾经担任过财务部门的职位,负责管理大量的资金。

这其中涉及到许多交易和处理,因此也增加了被他人牵连的可能性。

但并非所有的交易活动都是我个人主导的,其中很多是经过团队集体决策、审批之后进行的。

而如果有一些问题出现,我很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接下来,我要提出对方的指控中存在的一些疑点。

首先是关于资金流向的问题。

对方声称我个人账户存在大量涉嫌受贿的资金,但他们并没有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这些资金并非直接流入我的账户,而是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转账过程,最终与我本人没有直接关联。

这也是我认为我被牵连其中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关于我个人的财产状况,对方也一再质疑。

我可以提供相关的收入来源证据,证明我的收入合法来源。

我从未从他人处收受贿赂,也没有参与任何贪污活动。

我的工资来源于我的合法工作,同时我也有其他的投资项目和收入来源,这些都是我多年来的努力和智慧的结晶。

最后,我要向法庭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廉洁奉公的原则。

我将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同时,我也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对待我的案件,并依法做出判决。

感谢各位宝贵的时间和倾听我申辩的机会。

我相信事实终将大白于天下,真相将会被还原,让正义战胜一切冤枉与误解。

谢谢!。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Follow your own way of living, live happily, and live like yourself. Why care so much, go your own way bravely,and let others talk about i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要写被告人的法定情节,关于案件的定性问题,并表明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被告积极要求退赃,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案情,悔过之心显著、悔罪态度较好.被告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申请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潘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过其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辩护人。

辩护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以及听取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对本案提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指控罪名不成立,被告潘某不构成受贿罪,具体辩护意见如下: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收受7.38万元的证据存在明显矛盾,不足采信,受贿事实不清,不能认定本案,公诉机关为支持起诉,在事实方面,组织了包括被告人供述、同案犯王某供述、证人证言的证据体系。

然而,根据庭审质证以及查明的事实,控方的这一证据体系存在重大瑕疵,根本不符合刑事证据“三性”的基本要求。

集中体现在:1、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公诉机关出示的被告供述的《讯问笔录》、同案犯王某供述的《讯问笔录》、证人的《询问笔录》均没有侦查人员签字,笔录缺乏必要程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被告人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公诉机关作为主要证据提供给法庭以证明被告收取他人贿赂的供述笔录仅有一份,辩护人提请法庭注意:这里所说的是“供述”而不是“供述与辩解”。

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辩解,应当作为主要证据提供给法庭。

但遗憾的是,直到开庭前,辩护人始终没有看到相关证据。

被告的供述是在被侦查机关羁押后的第二天所述,当时被告突然面临失去自由的环境,精神极度恐惧,在侦查机关的教育、引导甚至可能是精神威胁的情形下做出的供述其真实性令人怀疑。

对于受贿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对于受贿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I'm glad that someone finally saw me through. I was too tired to pretend.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对于受贿罪辩护要点有哪些?对于受贿罪辩护要点主要有被告人身份的问题是否属于受贿的主体;再者就是受贿的方式;以及在受贿中所产生的金额;最后还有就是被告人是否有为他人进行受贿;再者也要看被告人是否有法律规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一、对于受贿罪辩护要点有哪些?第一,被告人的身份问题。

我们知道贪污贿赂犯罪是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有可能涉嫌的犯罪。

一般来说贪污罪的主体范围要远远宽于受贿罪,而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

但是如果是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受贿行为的以受贿罪论处。

这其中既要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份,又要考虑到其职务、分管职责等行政性的因素,因此,在为贪污案件做辩护的时候尤其要考虑被告人的身份问题和职责分工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其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的认定。

第二,受贿方式。

一般来说,生活中受贿的方式多种多样,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方式简单来说可以大概分为索贿型、事后受贿、斡旋受贿、商业受贿等等。

另外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受贿方式:比如交易、收受干股、假投资、假手赌博等;以安排工作为名,不实际参加工作而单纯领取薪酬。

不论是哪一种方式,其目的都是把职务行为进行了交易。

比如在索贿型受贿过程中只要行为人提出索贿就已经构成犯罪,并不要求实际收到相应的财物,更不要求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当然,索贿的情况下一般要从重处罚。

这里仅仅以索贿为例,简而言之就是辩护ls在接触到一个受贿罪的刑事案件时,要考虑到被告人的受贿方式,因为这个有可能使得一些收受财物的行为不被认定为受贿行为。

第三,受贿的金额。

这里要跟大家首先解释一下,在索贿的情况下不要求受贿金额。

但一般来说都会影响案件的量刑,但是如果是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赃,认罪悔罪,如实供述等情节的,以及说明某些钱款的来源和用途的等情节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

受贿罪的特征、认定和辩护技巧

受贿罪的特征、认定和辩护技巧

受贿罪的特征、认定和辩护技巧1、什么是受贿罪?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财物的,或者⾮法收受他⼈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为。

“利⽤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本⼈职务范围内的权⼒,即⾃⼰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谋取利益”,均……刑法罪名定义与认定受贿罪定义2、受贿罪定义与认定涉嫌下列受贿情形之⼀的,应予⽴案:1、个⼈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的:(1)因受贿⾏为⽽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索取财物的。

量刑标准3、受贿罪量刑受贿罪量刑标准根据本条、第383条的规定,犯受贿罪的应依以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为⼈的刑罚。

1、个⼈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4、犯罪构成要件受贿罪犯罪主体受贿罪犯罪主体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作⼈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作⼈员包括当然的国家⼯作⼈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员拟定的国家⼯作⼈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员,受贿罪犯罪主观⽅⾯受贿罪在主观⽅⾯是由故意构成,只有⾏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为不构成受贿罪。

如果国家⼯作⼈员为他⼈谋利益,⽽⽆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其家中,⽽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在实践中,⾏为⼈往往以各种巧妙⼿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的,因⽽受贿罪犯罪客体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作⼈员职务⾏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犯了受贿罪应当如何辩护

犯了受贿罪应当如何辩护

犯了受贿罪应当如何辩护受贿罪辩护该怎样进⾏?哪些情况下受贿罪可以进⾏辩护?接下来有关犯了受贿罪应当如何辩护的内容由店铺⼩编为您介绍,欢迎您的阅读!1、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项重要⼯作,也是受贿罪辩护⼯作的第⼀道⼯序,⼀定要认真细致。

要熟知和掌握案件的发⽣、发展和结果的整个情况。

特别⾜熟知被告⼈确实具有哪个或哪⼏个⽆罪的事实或情节。

只有这样,才能在特别熟知案情的基拙上进⾏分折和研究,决定为被告⼈作⽆罪辩护和如何作⽆罪辩护。

要特别熟知案情,除了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询问案情以外,还应当进⾏调查取证,取得案卷中没有⽽⼜能证明告⼈⽆罪的物证、书证、证⼈证⾔或鉴定结论有利的证据。

2、重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随着公诉⼈队伍素质的普遍提⾼,起诉书和公诉词的⽔平越来越⾼,有⼈甚⾄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

起诉书和公诉词⼀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还利⽤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的机会率先向法院提出,⼤有不让律师独做“好⼈”的趋势。

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

3、注重说服法官说服是辩护律师的⼀项基本功。

辩护业务是⼀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

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不是公诉⼈。

公诉⼈是⽆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的观点是错误的。

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

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的。

受贿罪辩护提纲

受贿罪辩护提纲

辩护提纲《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一、待确认事项:1、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理的情节。

2、能否将赃款积极退还;3、公诉人的证据提供方面有无不足之处。

二、内容:1、当事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关于收受甲某2万元。

对于新区二期A1栋地块的招标,根据会议记录开发公司集体决定以不低于15万元的价格向社会个人转让开发权,而甲某以18万元的价格拿到该块地的开发权,符合公司的要求,当事人没有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为甲谋取利益的行为;关于收受乙某2万元。

对于当当人事人的主管局长向当事人问起现有领导班子的情况。

当事人在介绍乙某时,当事人客观的评价了乙某的优缺点,并且主管局长也认可以当事人的观点。

对于乙某主持开发公司的工作,也是由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当事人没有利用职务使得为乙某谋取利益的行为。

收受丙某2万元。

对于丙某承包B1的土建工程,虽然丙某跟当事人是老朋友,而且事前丙某也来找过当事人寻求帮助。

但第一,关于该工程项目的招标的信息不是当事人透露给丙的;第二,丙来找当事人帮忙时当事人明确拒绝了当事人的请求;第三,关于丙承包B1的土建工程是因为丙挂靠了事先通过招标的方式取得该工程的总承包权的某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当事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丙某谋取利益的行为。

收受丁某3万元。

丁某承包该项目的水电工程,是由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某建安总公司提出后,当事人同项目部的钱某某以及该开发公司分管工程技术的副经理张某某一起商量讨论决定的。

而且大家一致认为丁某在这方面确实比较专业,有技术和成本优势,才同意由丁某来承包的。

单位受贿罪的辩护方式

单位受贿罪的辩护方式

单位受贿罪的辩护方式以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受贿系主动索取还是被动收受等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涉案数额或犯罪情节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是否具有自首、坦白交代等情节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是否退回赃款及挽回经济损失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其他法定理由或罪轻情节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单位受贿罪中的单位指的是国有单位,通过自身权利,用为他人或公司达成某个目的为媒介,以便达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有关单位受贿罪的定义,以便能够更好地对单位受贿罪进行辩护!▲单位受贿罪辩护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受贿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单位受贿罪犯罪体的认定,如下:1.单位受贿罪主犯主体资格的认定。

主犯必须是国有单位。

在本案中,甲单位系国有事业单位,符合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

按照法学理论"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员决定的犯罪行为是单位整体的意志",在该案中,A既是甲单位负责人又是丁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这种共同故意是通过A这个自然人的意思表示来实现的。

如果两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是一个自然人,则必须有两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共谋行为。

3.受贿的行为的认定。

可以是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分工配合完成的。

但本案中丁协会收受财物,甲单位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两单独都不构成受贿。

联系起来看,分工正是复杂的共同犯罪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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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辩护技巧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从该规定来看主要包含四大核心问题: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三是索取他人财物;四是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那么作为辩护律师在接受案件后,首先在案件实体上就应该围绕上面四个方面做准备来分析嫌疑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

下面就将四个方面的问题做一个分析,并将辩护中的一般技巧提示给各位刑事辩护律师。

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首先应该知道哪些人才有可能构成受贿罪。

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有以下类型的人可能构成受贿罪:一类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二类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类是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四类是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五类是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六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七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八类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协助乡镇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基层组织。

辩护技巧:辩护律师主要应该注意嫌疑人的主体身份,他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人员之一,另外他们是否是从事公务的,从事公务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如果他们只是从事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比如售货员、售票员、电工、保洁员等工作的,不认为是从事公务。

律师在审核案件时首先应该在此方面注意这两点。

二、利用职务之便。

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一类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二类是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三类是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于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四类是利用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主要指嫌疑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权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嫌疑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

辩护技巧:这个问题是受贿罪是否构成的核心要件,辩护律师一定要花大气力在此处做文章,因为很多涉嫌构成受贿的情形,嫌疑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不是很好认定,公诉机关在作出指控时一般也在此处相对比较薄弱,因此辩护律师一定要在此问题上作些文章。

下面给出两点建议:一是一般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都以嫌疑人对于某请托之事有决定权、领导权、建议权,并可以控制事情的走向,来认定为职务行为;二是一定要区别“职务之便”与“劳务之便”,“劳务之便”指利用的是自己的劳务关系,比如电工向某单位领导索贿,说如果不给就怎样,这种就不是利用了职务之便。

如果辩护律师能把这两点运用好,就能打好受贿的官司。

三、索取他人财物。

索贿相对较简单,只要嫌疑人利用了职务之便向请托人索要了财物,无论请托人是否真正的交付了,都可能构成犯罪。

辩护技巧:由于受贿罪是一个相对保密的犯罪,受贿人与行贿人大多选择秘密交易,因此认定索贿时公诉机关的证据相对比较薄弱,如果只有行贿人的证言没有受贿人的供述或其他证人的证言一般都无法认定,辩护律师一定要充分利用国家法律给与的权限抓住这一要点进行辩护。

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这是被动受贿的情况,嫌疑人不仅要收受财物还要为他人谋取利益,二者缺一不可,这里的收受财物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现实收的财
物;二是许诺今后支付的财物。

而谋取利益是不要求必须是非法利益,合法利益也可以构成受贿罪。

辩护技巧:这也是辩护律师的核心主攻要点之一。

首先来看非法收受财物这一情况,这里面辩护律师一定要注意一点,刑法运用了两个动词组成了一个词“收”“受”,“收”指的是收到某物,是一种行为、一种方向,它只是表明此人收到了这件物品,但这件物品是否是给他的则不确定;“受”指的是接受了某物,是一种归属、一种结果,它表明此人收到后自己受领了此物。

因此“收受”就应该是收到某物后并最终笑纳了,有些实践中会出现某行贿人让甲将款转交给某乙,甲的行为就不能构成受贿罪,因为它只是“收”而非“受”。

另外,一个要点是谋取利益是否是由嫌疑人决定的,如果是集体讨论、协商的,不能认定为嫌疑人为他人谋取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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