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货币资金制度整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管理,保障医院资产安全,规范货币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存储、使用、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货币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货币资金的取得、使用、核算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损失。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四)规范化原则: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货币资金操作流程。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院长对本医院货币资金管理负总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院货币资金的收支、存储、使用等业务。
(三)监督医院各部门货币资金使用情况。
(四)定期进行货币资金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五)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货币资金进行审计、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货币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合理使用本部门货币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三)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货币资金核算和监督。
第三章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医院货币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医院各种渠道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严格执行银行对现金的管理制度,现金库存金额不允许超过开户银行所规定的限额。
第九条现金必须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开支限额的各种支出款项,除支付个人以外一律通过银行划拨。
第十条医院存款或支取款项,要严格遵守金融部门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
第十一条作好银行日记帐登记工作,银行存款的收支发生在取得凭证后,立即入帐并结出余额。
国家医院财务制度最新文件
国家医院财务制度最新文件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一节经费的来源1. 政府拨款:医院由政府拨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下拨医疗服务经费,用于医疗服务、设备更新、医护人员培训等支出。
2. 医疗收入:医院从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等方面获取的收入,应按照规定用于医疗服务相关支出。
3. 捐赠资金:医院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项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第二节经费的管理1. 经费使用:医院应将经费用于医疗服务、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方面,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2. 经费监督:医院应建立经费监督机制,对经费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法规范。
3. 经费管理规定:医院应制定经费管理规定,明确各项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经费管理。
第三节经费的结余和支出1. 经费结余:医院应根据经费收支情况,合理安排经费结余,形成盈余时需根据规定合理使用。
2. 支出审批:医院应建立支出审批制度,明确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格控制支出。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一节资产登记1. 资产管理范围:医院应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2. 资产登记制度: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对新增、变动、报废等资产进行登记和核对。
3. 资产分配和使用:医院应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合理分配和使用各类资产。
第二节资产保护和维护1. 资产保护责任:医院各部门负有对所属资产进行保护和维护的责任,确保资产安全。
2. 资产维护标准:医院应明确资产维护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对资产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节资产处置和报废1. 资产处置程序:医院应建立资产处置程序,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审批和报废。
2. 资产报废标准:医院应根据资产报废标准,对不再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章财务信息披露1. 财务报告编制:医院应按照规定制定年度财务报告,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披露。
人民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是单位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参照《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一)医院的现金统一由财务科收取,其他部门非授权一律不得收取现金。
收取现金后应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二)门诊收费处和住院处收取的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存放过夜,并注明款项来源。
财务科不定期对现金结存情况进行检查。
(三)财务科出纳的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如需调整现金限额,应按规定办理。
(四)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用途使用现金。
(五)加强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六)存放现金要配备坚固完好、有密码装置的保险柜,使用人员下班或离开时,要将现金票证放入保险柜后并拨乱号码方可离开。
夜间要有专人看守,钥匙不得与保险柜同室存放。
(七)提取送交现金,要使用防盗包。
千元以上有两人同行,万元以上要派车接送,数额巨大的要有保卫人员护送。
(八)过夜保存现金,要按规定的限额,限额以外的要及时送交银行或上交保存。
(九)财务室及经济重地,要求房屋坚固,门窗要用铁皮、钢筋加固,使用保险锁,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与值班室联接,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岗。
(十)现金、票证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严守机密、严格收发交接手续,印鉴、票证、支票要专人管理,分开存放。
二、银行存款(一)按国家规定开立账户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遵守银行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准将账户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微信、支付宝、银医卡等新型结算账户管理要符合银行有关制度并根据新颁布的法规及医院管理需求及时调整。
(二)加强银行承兑票据的管理,建立银行承兑票据备查账。
(三)按支票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办理支票领用和核销手续。
(四)银行承兑业务,要逐笔登记银行承兑票据的开具、承兑、结存情况,并于每月或季度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承兑票据余额调节表。
医院贷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存储、支付、结算等各项业务。
第三条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
(二)安全性原则: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无风险。
(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
(四)透明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二)负责医院货币资金的收支、存储、支付、结算等业务;(三)监督、检查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四)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货币资金管理情况。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财务部门提供货币资金收支情况;(二)遵守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医院资金;(三)对违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财务部门。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六条医院货币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第七条医院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流程如下:(一)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二)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计划办理资金收支业务;(三)各科室、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财务部门提供资金收支凭证;(四)财务部门对资金收支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支付或收款业务;(五)财务部门定期与银行核对资金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医院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用于存储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资金存储管理第九条医院货币资金存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专门的货币资金存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二)按照规定预留必要的现金备付金,确保医院日常开支需要;(三)定期对存储的货币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023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023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医院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不能涂改,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的加班费、补贴、临时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统一付款凭证,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数量、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员签字。
加班费、补贴、绩效工资、酬金等统一由财务科审核,报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方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乘坐飞机者需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
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
医院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货币资金收支、存储、使用和监督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货币资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舞弊行为。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资金运作的健康、高效。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货币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财务部作为货币资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二)负责医院货币资金的预算、结算、支付和回收等工作。
(三)负责对货币资金收支进行核算、分析和报告。
(四)负责组织货币资金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临床、医技、药剂等科室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货币资金收支凭证。
(二)审计部门负责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三章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医院货币资金收支应实行集中管理,所有收支业务必须通过财务部门办理。
第八条医院现金收支管理:(一)医院日常现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医院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三)医院现金支出,应按照预算和批准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挪用。
第九条医院银行存款管理:(一)医院应按照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并定期核对账户余额。
(二)医院银行存款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银行结算制度,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三)医院银行账户的变更、撤销,应经财务部门审核,报请医院领导批准。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医院是一个大型机构,需要合理管理和控制货币资金以确保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因此,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务实有效的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货币资金的概念和组成货币资金是指医院所拥有的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现金、存款、短期投资等流动性较高的资产。
货币资金是医院正常运营所必需的,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产等。
二、医院货币资金控制的目标三、医院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1.收支平衡原则:医院要确保收入和支出的平衡,避免长期资金或资金短缺的情况发生。
2.合规合法原则:医院在资金运作过程中,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资金的合法性。
3.风险控制原则:医院在资金运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4.高效利用原则:医院应该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四、医院货币资金管理的内容1.货币资金的预算管理: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货币资金的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并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货币资金的集中管理:医院应该建立集中的资金管理机构和系统,实现资金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控制。
3.资金流动的监控:医院应建立资金流动监控机制和系统,对医院内部的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防止资金的滞留和挪用。
4.垫支和借贷管理:医院应建立垫支和借贷的制度,明确垫支和借贷的条件和程序,确保资金垫支和借贷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5.资金投资管理:医院应建立资金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标准和投资规范,确保投资收益和资金的安全性。
6.货币资金的汇划管理:医院应建立货币资金的汇划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汇划的条件和程序,确保资金汇划的及时和准确。
五、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的实施1.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并监督和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2.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资金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和规范。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货币资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
第三条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货币资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第一: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货币资金安全。
(三)高效使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责任明确: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货币资金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医院货币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条医院货币资金收支活动应当实行下列程序:(一)收据管理: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收据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登记、保管。
(二)支出审批:所有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权限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凭证管理:收支凭证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四)银行账户管理:医院应当按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医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库存现金限额:医院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限额。
(二)现金收支:医院现金收支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不得坐支现金。
(三)现金支付:现金支付应当遵守国家现金支付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七条医院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账户管理:医院应当合理设置银行账户,定期清理账户,确保账户使用合规。
(二)存款余额:医院应当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三)转账结算:医院应当优先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货币资金管理安全、合规。
(一)不相容岗位分离:财务部门内部岗位设置应当合理,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024年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构建2024年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医院的发展。
二、财务基础建设1.会计科目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科目体系,包括资产、负债、共同控制下企业、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核算科目,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财务核算准则:依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规范,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3.财务软件系统:引进先进的财务软件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和集中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三、财务预算管理1.编制预算:医院应根据各项经济指标、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编制年度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方面,并进行分部门、分项目的预算编制。
2.预算执行监控:建立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对各项预算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预算执行情况不符合预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预算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医院财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资金管理1.资金筹措:建立资金筹措机制,包括内部资金、外部融资等方式,确保医院运营所需的资金来源充足。
2.资金运作: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监控、资金使用等方面,保证资金的高效利用和风险控制。
3.资金收入监管:加强对资金收入的监管和核实,确保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五、成本管理1.成本核算: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核算,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成本控制:建立成本控制机制,对医疗服务、后勤支持等方面的成本进行控制,提高医院经营的效益和盈利能力。
3.成本评估和调整:对成本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过高、效益低下的问题,提高医院资源的利用效率。
六、风险管理1.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对医疗服务运营、资金运作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医院现金财务制度
医院现金财务制度一、医院现金财务制度的目的医院现金财务制度的设立旨在规范医院的现金管理行为,保护医院现金资金安全,提高现金管理效率,降低现金管理风险,加强对医院现金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医院财务秩序,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医院现金财务制度的内容1.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的收支渠道、收支记录、收支审核、收支报销等流程,规范医院现金的收支管理行为。
2.现金保管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现金的保管责任、保管措施、保管人员培训等内容,确保医院现金资金的安全。
3.现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现金使用的范围、限额、用途、审批程序等,加强对医院现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4.现金清点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现金清点的频次、规模、程序、责任等,确保医院现金账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现金汇款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现金的汇款程序、资金去向、审批权限等,规范医院的现金汇款行为。
6.现金调拨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现金的调拨程序、调拨权限、调拨用途等,确保医院现金调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7.异常现金处理制度:规定医院异常现金的处理程序、责任归属、风险管控等内容,防范和应对医院现金管理中的异常情况。
8.现金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现金监督的内容、监督程序、监督机构、监督措施等,加强对医院现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以上是医院现金财务制度内容的主要方面,医院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内容,以确保医院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执行。
三、医院现金财务制度的执行医院现金财务制度的执行是关键环节,需要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效果的实现。
在执行过程中,医院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加强宣传培训:医院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医院现金财务制度的重要性和内容,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员工积极参与制度的执行。
2.建立督导机制:医院可以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或者专门的督导团队,负责监督医院现金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制度规定行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
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1、现金管理(1)医院的所有收入统一由财务科收取。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住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
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库存现金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6)加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
2、银行存款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账结算等业务。
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账户。
(2)支票、汇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
支票、汇票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开保管。
(3)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4)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
如发生支票丢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我院已实行网银汇款,网银汇款客户证书(优盾)是经办人员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的唯一身份标识,分别由出纳、会计各保管一枚,汇款时先由出纳输入,然后由会计审批,经办人员要做好优盾密码保密,并经常更换密码。
(6)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根据核对结果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会计共同及时做好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
公立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立医院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货币资金收支、存储、使用等环节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合法合规;(二)安全性原则: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四)透明性原则:加强内部监督,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医院资金收支、存储、使用等环节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三)定期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四)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医院货币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其他部门及人员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货币资金管理负总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二)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章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第六条货币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具体要求如下:(一)现金收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额;(二)银行存款收支:及时将现金送存银行,不得坐支;银行存款的收支必须取得合法凭证,并按规定办理入账手续;(三)票据管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开具、传递、使用和保管,严禁使用无效、过期或伪造的票据;(四)资金结算:除国家规定允许的现金结算外,其他资金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第七条货币资金收支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收支审批权限:根据医院内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审批权限,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二)审批程序:收支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审批过程应留有痕迹,确保可追溯;(三)紧急事项审批:对紧急事项,经医院领导批准,可先办理手续,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支付范围是职工个人劳动报酬,各种劳务费、福利费、怃恤丧葬费、差旅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付,各种设备、材料、药品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按照发票出具的单位和账号付款。
2、每日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存入或支取现金必须在存款凭证或现金支票上注明收入来源及支出用途。
3、不准坐支现金,不许挪用和套用现金,不许公款私借,特殊情况需借支的,由分管院长和院长批准。
4、签发空白金额的支票要经财务科长和分管财务院长批准并进行登记,签发时要根据金额大小将支票封口,持票人于二日内向财务科报账。
5、医院收取单位的转帐支票(包括住院预交款),应实行先进帐的办法,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出纳人员要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出当日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日清月结,每月及时与银行对帐,并在收到对账单 5 日内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送交银行,对未到达款项要及时清理。
7、银行存款账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8、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出纳人员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下班后,应将现金及有价证券放入定点存放的保险
柜内。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医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管理原则:医院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防止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
3. 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合规使用货币资金。
4.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调度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1. 负责制定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审核、审批医院货币资金收支业务。
3. 负责监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货币资金收支情况。
第五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科室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1. 负责贯彻执行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 负责对本部门、本科室的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负责及时报告本部门、本科室的货币资金收支异常情况。
第六条财务人员负责具体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
1. 严格按照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办理收支业务。
2. 及时、准确地进行货币资金核算。
3. 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货币资金收支情况。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七条医院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八条医院现金管理:1. 医院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得坐支现金。
2. 医院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医院银行存款管理:1. 医院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变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2. 医院银行存款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3. 医院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应及时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医院其他货币资金管理:1. 医院其他货币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医院货币资金控制制度一、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力口强制约和监督。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O医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三、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
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五、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支付申请。
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三)支付审核。
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四)支付结算。
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H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六、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七、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医院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财务货币资金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2.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资金成本。
3. 规范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4. 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财务处(科)作为医院财务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财务处(科)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医院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院资金的收支、核算、分析、报告等工作。
3. 监督、检查各部门、岗位的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4. 参与医院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
第六条各部门、岗位的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2. 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财务处(科)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3. 配合财务处(科)做好资金核算、分析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医院资金管理分为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八条预算管理:1. 财务处(科)负责编制、审核和执行医院年度预算。
2. 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3. 财务处(科)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并报院长批准。
第九条收入管理:1. 各部门按规定收取业务收入,及时上缴财务处(科)。
2. 财务处(科)对收入进行核算、分析和报告。
第十条支出管理:1. 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支出。
2. 财务处(科)对支出进行核算、分析和监督。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1. 财务处(科)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处置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资金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维护医院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国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管理1、根据国家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1)按政策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各种奖金、福利等;(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进修学习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4)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5)因工作需要领用的备用金;(6)国家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另外,按国家规定,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一千元,超过限额部分,由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支付。
因此,我院给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等,原则上都以银行卡的形式支付,不得到银行大额提取现金。
2、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规定,明确岗位职责、权限:(1)非财务人员不得收取现金,财务人员收取现金时,必须出具收费收据,否则,按私收现金论处。
(2)出纳人员、收费人员及特殊授权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主要指出纳、收费人员、授权经办货币资金业务的采购人员等),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
原则上二至三年轮换一次。
(3)现金经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严密现金的收支手续,如实反映现金收支及结存情况;当日收入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以“白条顶库”;不准私自向单位和个人出借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将私人财物存入单位保险柜。
(4)为保障安全,现金经管人员存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时,必须由保安人员陪同;有大量现金收支时,必须由保卫科派专人护送。
医院货币资金业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货币资金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医院货币资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禁违反规定进行资金往来。
2. 安全原则:确保货币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挪用和贪污。
3.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在满足医院运营需求的同时,实现保值增值。
4. 透明原则: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三、货币资金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核算和监督。
2. 院领导负责审批货币资金收支,监督财务部门执行本制度。
3.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货币资金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住院押金、门诊收费、药品收入等货币资金收入,应立即全额上缴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收到收入后,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2. 支出管理(1)医院各项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2)支出审批程序:一般支出由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由院长审批。
(3)支出报销程序:报销人提交报销单据,经审批后,财务部门审核、记账。
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1.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岗位分离。
2. 加强现金管理,实行限额现金管理,严禁现金坐支。
3.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禁私设账户、乱开账户。
4. 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5. 加强对医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整改。
六、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定期对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院领导对货币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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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公司出纳员须每天对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清查,日清 日结,并编制《资金收支日报表》电子版呈报医院总经 理及集团公司总资金管理员。
8、各公司出纳员收到的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耽搁。
收入支票存入银行,取得银行盖章的进帐单后,方可确 认银行存款的增加。收到的支票发生退票时,出纳员根
据银行退票理由单通知业务部门或经办部门协助向债务
凡管理货币资金的出纳人员,应忠于职守,因疏忽而致
使公司、医院蒙受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
追究其法律责任。
2 、 如设置备用金的医院应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
3 、 备用金的使用部门,应设置备用金收支登记簿,根据
原始凭证进行登记,以备财务部核查。 4 、 备用金的使用,以原设定范围为限,不得挪作其他用
途。 5 、 备用金的使用应由财务部门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报总经理。 6、 备用金管理人员,应尽忠职守,造成损失,应由其负 全部赔偿责任。 出纳人员:
人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
日记账”,同时编制“资金收支日报表”
电子版,于次
日上报、财务经理、总经理。
2、银行对账单应及时送会计核对,每月末出纳必须与银行 对帐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报会计审核确认。
备用金设置与收付:
1 、医院有关部门,视其业务需要,可以设置备用金,其 额度由各相关部门申请经会计审核,报医院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规范各医院的管理行为, 提高资金管理的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相关概念:
1、货币资金是指各医院所掌握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银行存款主要 通过签发支票、汇票、银行本票、委托收款、汇兑、托 收承付等方式进行日常经营结算。支票分为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两种。支票由出纳员专人负责。
4、对于报账时剩余款项,出纳人员要及时催收,月底不归
还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5、各医院出纳人员支付款项,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会计审 核;急用等特殊支出如审批人员外出,出纳人员电话征 得审批人员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办手续。
6、各公司出纳员要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将银行存款日记 账与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
4 、各公司的货币资金由会计负责定期抽查盘点、并出具 库存现金盘点表,经出纳、会计签字留存备查。
5、各医院财务章必须由会计保管,名章、支票、票据由出 纳人员(或授权人)保管。即各医院必须做到票、章分 离。
现金收付:
1、出纳应根据签批后的单据办理收付业务。 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办理收款业务除外。
营业收入由
职责: 各医院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记录、核对、
登记日记账,上报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 要求:
1、各公司有关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移转事务应由出纳 办理。
2 、各公司货币资金的收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原则上任何医院不得坐支。
3 、各医院不准以任何借口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帐,不 准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
支票,其他结算方式需要具体业务发生时进行办理。
2、各公司出纳员根据医院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的《银行
付款凭单》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填写金额、日期、用 途、加盖印章(会同会计预留银行印鉴)、领用人在支 票存根上签字,同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后出票。
3、支票付款后,出纳员登记银行日记帐,并于当日将支票
存根、经领导签批的单据、发票转会计编制记帐凭证。
2、付款时,必须收取发票或收据及有关领导签批单手续齐 全后方能付款,付款后须在付款单上加盖“现金付讫”
章。 3 、除薪金、个人劳务、劳保、福利、差旅费、借款、内
部报销、对外付款在 1000 元以下(各公司根据具体情 况可自定标准)的小额款项外,一律出具转帐支票, 特殊情况,须经所属医院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4 、出纳收款时应开具发票或收据。收入现金存入银行, 取得银行盖章的现金缴款单后,方得视为收讫;收入 支票发生退票时,开出支票如尚未交付收款人,不得 视为“付讫”。 5 、医院员工因业务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 按公司借款制度审批后借用,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帐, 如超过报帐期限则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6 、对于不符合手续的单据,出纳有权拒绝付款。 银行存款: 1、各公司出纳员根据日常经营需要,自行到开户银行领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