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营改增税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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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题及答案

营改增试题及答案

营改增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主要目的是:A. 增加政府税收B. 降低企业税负C. 简化税收体系D.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2. 根据营改增政策,以下哪项服务不适用增值税?A. 餐饮服务B. 咨询服务C. 医疗服务D. 教育服务二、多项选择题1. 营改增后,以下哪些行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A. 制造业B. 建筑业C. 交通运输业D. 金融服务业2.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企业财务管理可能产生哪些影响?A. 增加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B. 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C. 改变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D. 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三、判断题1. 营改增政策只适用于大型企业。

()2. 营改增后,所有行业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四、简答题1. 简述营改增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五、案例分析题某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年营业额为1000万元,营业税率为5%,增值税率为6%。

请分析营改增后,该企业的税收变化情况。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D2. D二、多项选择题1. A B C2. A B C三、判断题1. ×2. ×四、简答题营改增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化,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五、案例分析题营改增前,该企业需缴纳营业税:1000万元 * 5% = 50万元。

营改增后,假设该企业的进项税额为60万元,则应缴纳增值税为:1000万元* 6% - 60万元 = 0万元。

因此,营改增后,该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有所降低。

餐饮住宿服务业营改增实务热点问题-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餐饮住宿服务业营改增实务热点问题-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餐饮住宿服务业营改增实务热点问题-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餐饮住宿服务业营改增实务热点问题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1、5月1日营改增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是否还可以继续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的规定,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文继续有效,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兼营现场消费的纳税人,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也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

2、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未达标,但外卖销售自己制作的月饼等收入超过50万,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的规定,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二、征税范围3、酒店业应按照哪个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

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4、如何界定餐饮服务和饮食外卖服务?答:提供了饮食,同时提供配套服务(例如饮食场地、传菜、分餐等),属于餐饮服务。

5、如何界定住宿服务和不动产出租?答:在提供了住宿场所的同时,提供配套服务(例如房间清洁、住宿安保等),属于住宿服务;不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

营改增后酒店行业全税种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

营改增后酒店行业全税种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

营改增后“酒店行业”全税种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课程背景:➢酒店行业在服务行业中占居了半壁江山,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旳需要, 酒店开设旳形式、服务旳项目、设置旳地区等都在不停旳创新与发展, 然而, 我们财务人员、甚至企业经营管理者, 对酒店行业所波及旳税收政策旳掌控可没有跟上酒店发展旳步伐。

如下这些问题, 您得好好思索一下:➢营改增后, 丰富多彩旳服务项目, 税该怎么缴?➢营改增后, 不一样货品与服务采购, 税该怎么扣?➢酒店不一样经营模式下,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该怎么缴?酒店行业均有哪些方面旳优惠政策可以使用?课程收益:➢本课程旳开设, 具有一定旳行业特性, 本课程将通过案例分析旳形式, 全面、深入旳剖析酒店行业全税种旳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 让企业经营者、总经理、总监、企业旳中高层管理人员、税务经理或者负责税务旳管理人员等, 对酒店行业税收政策旳运用有一种更深层次旳理解, 通过本课程旳学习, 您将……➢全面掌握, 营改增后酒店行业增值税旳缴纳➢深入理解, 其他各税种旳缴纳与风险规避➢全面熟悉, 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有效运用, 酒店行业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讲课天数: 2-3天, 6小时/天讲课对象: 企业经营者、总经理、总监、企业旳中高层管理人员、税务经理或者负责税务旳管理人员等讲课方式: 讲师讲授+案例分析+实操演习课程目录第一部分:“增值税”政策运用与风险分析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与风险分析第三部分:“房产税”纳税难点与风险分析第四部分:“印花税”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第五部分:“都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纳税实务第六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第七部分:“契税”纳税实务第八部分:“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第九部分: 增值税会计处理核算第十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旳运用与纳税筹划课程大纲第一部分:“增值税”政策运用与风险分析一、酒店行业各服务项目税收确认1.住宿、餐饮、娱乐等30项销售服务税怎么缴?2、农产品、洗涤、交通等20项采购服务税怎么扣?二、酒店行业各服务项目风险规避1.酒店自身消费服务, 未视同销售2.员工集体福利支出, 未进项转出3、服务项目按客户规定, 交叉开票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与风险分析一、不一样形式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包括项目与代扣代缴原则2.业绩、排名、年终奖励等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3.产权式酒店个人所得税缴纳原则与形式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风险规避1.人人有份旳集体福利,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免费旅游、现金红包,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促销活动, 免费赠送,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三部分:“房产税”纳税难点与风险分析一、酒店行业房产税缴纳难点1.产权式酒店房产税怎样缴?2.自营式酒店房产税怎样缴?3、租赁式酒店房产税怎样缴?二、酒店行业房产税缴纳风险规避1.酒店装修费用, 未计入房产原值2.酒店外临建设施, 未缴纳房产税3.停业期间房产税, 缴纳方式错误4、房产用途不一样, 税收缴纳无差异第四部分:“印花税”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一、酒店行业, 哪些项目需缴纳印花税?二、酒店行业, 哪些项目不缴纳印花税?三、印税缴纳, 存在哪些方面旳误区?第五部分:“都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纳税实务一、都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怎样征收?二、都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有何优惠?第六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实务1.土地使用税, 怎样征收?2、土地使用税, 怎样计算?3、土地使用税, 何时缴纳?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风险规避1.土地面积根据错误, 少缴土地使用税2、缴纳起止时间错误, 少缴土地使用税第七部分:“契税”纳税实务一、契税, 怎样征收?二、契税, 怎样计算?三、契税, 何时缴纳?第八部分:“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与风险规避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怎样确认与把控?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怎样确认与把控?三、企业资产处理所得税前扣除与政策把控?第九部分: 增值税会计处理核算一、最新增值税会计科目是怎样设置旳?1.应交税费科目有何变化2.应交税费科目前后有何差异3.应交税费科目怎样衔接二、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是怎样规定旳?1.应交税费各科目核算内容旳运用2.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旳运用3.一般纳税人不一样增值税业务怎样进行会计处理?4、小规模纳税人不一样增值税业务怎样进行会计处理?案例解析: 增值税会计处理5.税务稽查与税款补缴, 怎样进行会计处理?第十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旳运用与纳税筹划一、运用企业组织架构进行纳税筹划二、运用税收临界点, 进行纳税筹划三、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进行纳税筹划四、统筹工资薪金发放进行纳税筹划。

山东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1—10)

山东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1—10)

山东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1—10)2016-07-14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一)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问题部分房地产企业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存在疑惑,不清楚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房地产业按项目管理是基本原则,这是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专门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类似于货物增值税可以对部分产品选择适用简易或一般的计税方法,是对房地产行业实实在在的利好。

遵循这一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非取决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的。

举例来说,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 两个项目,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这一原则对于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同样适用。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价款扣除问题部分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一次开发”,按照项目中当期销售建筑面积与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可以扣除的土地价款,政策规定清晰;但如果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成本?可供销售建筑面积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分次开发的每一期都是作为单独项目进行核算的,这一操作模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项目”口径一致,因而,对“一次拿地、分次开发”的情形,要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要将一次性支付土地价款,按照土地面积在不同项目中进行划分固化;第二步,对单个房地产项目中所对应的土地价款,要按照该项目中当期销售建筑面积跟与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占比,进行计算扣除。

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票问题(废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营改增前,企业收到预收款后,开具由山东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收据,作为企业开具发票前收取预收款的结算凭证。

该收据统一编号,管理上类似于发票,购房者持该收据可以到房管、公积金、金融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现将若干税收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三、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四、营改增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

原地税机关监制的上述两类发票,可以延用至2016年6月30日。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一、下发公告的背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下发以后,各地陆续反映一些需进一步予以明确的问题。

经研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就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二、公告明确的内容(一)明确了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凭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与餐饮业务解析餐饮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和税务筹划

增值税与餐饮业务解析餐饮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和税务筹划

增值税与餐饮业务解析餐饮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和税务筹划在餐饮业务的运营过程中,增值税是一个重要的税务问题。

正确的增值税处理和税务筹划可以帮助餐饮企业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本文将对餐饮业务中增值税的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并探讨一些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餐饮业务中的增值税基本原理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适用于商品和劳务的生产、流通和提供过程中。

对于餐饮业务来说,增值税主要涉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进项税额的抵扣。

在销售商品方面,餐饮企业通过出售食品、饮料等商品获取收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增值税。

在提供劳务方面,餐饮企业可能涉及提供就餐服务、外卖配送等,这些劳务的提供同样会导致增值税的缴纳。

同时,餐饮企业还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来减少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其他企业提供的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通过抵扣方式抵减销售额上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餐饮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方法1. 合理抵扣进项税额餐饮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和接受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通过抵扣方式减免销售额上应缴纳的增值税。

因此,餐饮企业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进项税票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和抵扣。

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票据才能作为抵扣的依据。

此外,进项税额的抵扣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具体比例根据国家政策而定。

2. 合理选择税务登记方式餐饮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更复杂的纳税规定履行税务义务,但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适用于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

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简化,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适用于规模较小的餐饮企业或者新开业的餐饮企业。

选择合适的登记方式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收政策来决定,以降低税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3. 合理处理外卖销售的增值税问题随着外卖业务的兴起,餐饮企业可能通过平台进行外卖销售。

餐饮业税务解决餐饮业税务管理中的难题与挑战

餐饮业税务解决餐饮业税务管理中的难题与挑战

餐饮业税务解决餐饮业税务管理中的难题与挑战餐饮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和潜力。

然而,在税务管理方面,餐饮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税务政策的变化、餐饮业特殊的税收问题以及餐饮企业如何应对税务挑战等方面,探讨如何解决餐饮业税务管理中的难题与挑战。

一、税务政策的变化餐饮业税务管理的难点之一在于税务政策的频繁变化。

作为经济发展的反映,税收政策在不同的时期会有所调整和变化。

餐饮企业需要时刻关注税法法规的变化,并及时做好相应的调整。

餐饮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参加税法培训和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

此外,也可以委托专业的税务顾问来帮助企业掌握税务政策的变化,并制定相应的策略来适应这些变化。

二、餐饮业特殊的税收问题餐饮业税务管理中的另一个难题是其特殊的税收问题。

餐饮业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增值税征收方式复杂。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餐饮业涉及到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不同的征收方式对企业的纳税义务和纳税办理程序有一定的影响。

2.营业税和契税并行。

在一些地区,餐饮业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契税。

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税种的征收规定,以确保合规经营。

3.食品安全税和环境卫生费。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环境卫生管理,一些地区对餐饮业征收食品安全税和环境卫生费。

企业需要合规缴纳这些费用,并确保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法规。

针对餐饮业特殊的税收问题,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并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

另外,餐饮企业还可以委托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来提供税务咨询和税务申报等服务,以确保自身在税务管理方面的合规性。

三、应对税务挑战的策略面对餐饮业税务管理中的挑战,餐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1.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

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财务数据的监控和分析。

通过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可以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为税务申报和缴纳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3篇)

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3篇)

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全面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增值税税制(包括营业税和增值税)转变为纯增值税税制的改革措施。

营改增的核心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且扩大增值税的适用范围,使更多的行业和企业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实现税负的合理分担。

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饮食行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餐饮服务行业的增值税税目主要包括正常餐饮应税行为及其他与餐饮相关的税目,如餐具租赁、赠送餐具等。

二、金融保险业:全面营改增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保险行业均适用增值税。

其中,银行业主要涉及存款利息、贷款利息、票据贴现等税目;证券业主要涉及证券交易、证券承销等税目;基金业主要涉及基金托管、基金管理等税目;保险业主要涉及保费收入等税目;信托业主要涉及信托财产管理、信托产品销售等税目。

三、房地产业: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行业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租赁等。

四、交通运输业:全面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包括货物运输、旅客运输、船舶租赁、航空运输等。

五、电信业:全面营改增后,电信业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包括通信服务、电信网络服务等。

六、娱乐业:全面营改增后,娱乐业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包括文化娱乐服务、体育娱乐服务等。

七、公用事业:全面营改增后,公用事业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

八、科技服务业:全面营改增后,科技服务业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包括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九、现代服务业:全面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包括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市场调研等。

十、其他行业:除了以上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外,还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矿产资源等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目。

总结起来,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主要包括饮食行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信业、娱乐业、公用事业、科技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他行业。

餐饮行业营业税率是多少

餐饮行业营业税率是多少

餐饮⾏业营业税率是多少
由于每个⾏业的收⼊⽔平、营业利润都是有很⼤的偏差的,因此我们国家做出了不同⾏业不同税率的规定。

那么⼤家知道餐饮⾏业营业税率是多少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餐饮⾏业营业税率是多少
餐饮⾏业需要缴纳的税款主要有:
1、增值税:营改增后,营业税由增值税替代,餐饮业⼩规模纳税⼈增值税税率为3%,餐饮业⼀般纳税⼈增值税税率为6%,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1⽉1⽇⾄2020年12⽉31⽇,对⽉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规模纳税⼈,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为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为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3%;
5、地⽅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为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25%,⼩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中国现⾏的税率主要有⽐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税率是什么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中国现⾏的税率主要有⽐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餐饮⾏业营业税率是多少吗的相关知识,餐饮⾏业需要缴纳的税务并不是只有⼀种,⽽是多种税务混交的⼀个⾏业。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您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餐饮行业税务政策解析

餐饮行业税务政策解析

税务管理难度大
02
由于餐饮行业经营模式多样,涉及的税种多,税务管理难度较
大。
税收优惠政策多
03
为了鼓励餐饮行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税务政策对餐饮行业的影响
税务政策对餐饮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税负和经营成本方面 。合理的税务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和市场竞争力。
餐饮企业需要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合理规划税务,降低税务风险。
未来展望与建议
未来展望
随着税务改革的深入推进,餐饮行业的 税务环境将更加规范和透明。
VS
建议
餐饮企业应加强税务管理,提高税务合规 意识,以应对未来的税务挑战。同时,政 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政策支持, 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THANKS
3
餐饮企业应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一 定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03
餐饮行业税务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对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优惠。
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对于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
用3%的征收率。
餐饮企业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精编(2篇)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精编(2篇)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精编2023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增值税税目、消费税税目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目。

接下来,我将分别对这三个方面的适用税目进行总结,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税目增值税税目是全面营改增的核心内容之一,目的是将原来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对适用范围进行明确。

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类增值税税目:包括商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进口等环节的增值税。

具体涵盖范围包括农产品、制造业产品、批发和零售业的商品等。

2. 服务类增值税税目:包括提供服务的行业的增值税。

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房地产服务、金融服务等。

3. 不动产类增值税税目:主要包括土地及其上的房屋等不动产的增值税。

对于不动产的买卖、租赁等交易,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4. 跨境电商增值税税目:跨境电商的增值税有独立税目,主要征收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的增值税。

对于跨境电商平台、电商企业以及个人的跨境交易,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

以上是增值税税目的主要适用范围,全面营改增后,通过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更加公平地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税收调节,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消费税税目消费税税目是针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调节特定消费品的生产和消费,控制过度消费和不健康状况。

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档消费品类消费税税目:主要包括高档汽车、高档烟酒等消费品的消费税征收。

2. 环境保护类消费税税目:主要包括塑料制品、化学品、电池等对环境有害的消费品的消费税征收。

3. 能源资源类消费税税目: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消费税征收。

通过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对特定消费品进行调控,引导消费者更加理性地消费,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目是针对房地产的一种税收,用于城市的维护和建设。

营改增背景下餐饮业的纳税筹划--以海底捞火锅为例

营改增背景下餐饮业的纳税筹划--以海底捞火锅为例

营改增背景下餐饮业的纳税筹划--以海底捞火锅为例,不少于1000字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进,餐饮业面临的税负也将大幅下降,同时企业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纳税策略,以最大程度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海底捞火锅作为中国餐饮业的佼佼者,其纳税筹划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运用差异化定价筹划降低税负海底捞作为火锅产业的龙头企业,以“服务+产品”为核心竞争力,被誉为中国餐饮业的“土豪”。

面对营改增政策,海底捞采用了差异化定价策略,减小了税负。

具体来说,海底捞火锅分为两类:日常火锅和季节火锅。

在日常火锅中,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会被分开计算,并且服务费和税费会被单独列出,而不是被合并在基础价之中。

季节火锅则按照季节调整价格,从而消化税收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此外,海底捞还采用了提高价格的方式,来纾缓销量过高造成的税负增加。

二、发挥优惠政策作用,降低税负营改增政策下,广大餐饮企业可以享受到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理运用这些政策,可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

海底捞火锅在这方面也做出了许多努力。

首先,海底捞通过注册和运营多家子公司的方式,将自己的业务进行拆分和组合,来抵消税额和提高减税优惠的效果。

其次,海底捞还利用“三九政策”的纳税优惠,通过合理规避税负,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三九政策是指中小微企业在3年内的企业所得税率分别为15%、20%、25%,享受税收减免、免征政策等。

这些措施有效帮助海底捞火锅降低了税负,提高了经营效益。

三、开展制度内的税收优化,提高经济效益海底捞火锅还通过改进财税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数据的监管和分析,以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具体包括:1、制定高效的纳税计划,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将成本、设备和技术的投资费用逐步转移到研发和创新领域,并争取税收减免和优惠。

2、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稳定和安全。

3、建立合理的财务报告制度,将经营活动的效益进行分类,并准确计算利润和税收;同时,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及时调整业务方向和营销策略,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2016年继续教育-营改增

2016年继续教育-营改增

1下列行业纳税人不属于“营改增”纳税人的是(餐饮业 )。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12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3“营改增”后,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抵扣凭证的是(铁路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

4下列关于差额征税销售额确认的说法中错误的是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不包括外汇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5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 )6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7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承包人为纳税人。

(X )8主管税务机关可在年度终了对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按计算公式进行年度清算,对相关差异进行调整,对缴纳税款的差异多退少补,纳税人不能主动申请进行年度清算。

(X )11. 营业税与增值税相比,最大的缺陷是(重复计征 )。

21. 不属于营改增中交通运输业税目内容的是(航空地面服务 )。

3下列不属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区别的是(是否属于流转税 )。

4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装卸搬运服务适用的税率是(6% )。

5营改增后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减少,减少金额主要取决于(抵扣的进项税额 )。

6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收款并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浅析服务业项下餐饮业的营改增

浅析服务业项下餐饮业的营改增

我们应该实施彻底的营改增, 使其适用全部增值税法律制度。即区
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对 于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式 , 采取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式,适用增值税抵扣制度 ,真正意 义上避免重复征税 , , 从而减轻赋税。 2 . 扩大一般规模纳税人的范围
对于餐饮业来说 , 这是建立在其 已经完全适用现行增值税收法 律制度的 基 础之上的。 假设其现和其他行业一样 ,已完全适用增值 税法律制度,那么要进一步避免重复征税现象的产生 ,就要扩大一 般规模纳税人 的范围,使更多的商户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抵扣制度 , 减轻其赋税。另一方面,这样也为那些现在不能归为一般纳税人的 中小企业重新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 使其与其他大型企业一样 , 从而鼓励其发展 , 提高增值税抵扣制度本身运作的效率。 3 . 加快立法 , 加强税收征管制度 , 减少逃税现象 自 从我国进入法治社会 ,对于法律制度在逐步完善和改进的过 程 中。而现如今 ,我们增值税和营业税也只有暂行条例 ,而没有真 正意义上的狭义的 “ 法律” 。在时机成熟时我们应尽快制度 《 增值 税法 》 , 这不仅是餐饮业未来税收制度 的改进方 向,而是对于全部 行业的调整。另外,现行税收征管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 逃税现象 屡见不鲜 ,因此相关部 门应该加强征管力度 ,从根本上打击逃税 , 减少逃税现象 的产生 ,为营改增的推行奠定 良好基础 。
第三 ,税基的确定。对于餐饮业来说 ,由于其属于 “ 生活性服 务类 ” ,其在试点中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 ,因此还是以全部销售额 作为其税基。但是我们可以试想 ,在完善了增值税收法律制度后 ,若 是将餐饮业中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也纳入一般计税方法,那么我们 就可以 将餐饮业中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 税基也会变窄许多。比如对 于非固 定资产价值和固 定资产价值, 餐饮业就可以减去食材和房屋租 赁设备购买等费用 ,使其税基大大缩小 ,达到减轻赋税的 目的。 兰、关于餐饮韭推行营改增的建议 1 . 餐饮业实施 “ 彻底”的营改增 目 前餐饮业的营改增实施虽对减轻赋税起 到了实质性的作用 , 但整体上对于餐饮业来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只能算是 “ 不彻底”的营改增 。在未来

营改增考试题及答案

营改增考试题及答案

营改增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目的是:A. 降低企业的税负B. 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C. 改善税收征管体制D.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答案:C. 改善税收征管体制2. 营改增后,以下哪项税种被取消:A. 增值税B. 消费税C. 企业所得税D. 印花税答案:B. 消费税3. 营改增适用的税率是:A. 3%B. 6%C. 9%D. 13%答案:C. 9%4. 营改增后,以下哪项行业暂时不适用增值税税率:A. 金融业B. 房地产业C. 快递业D. 餐饮业答案:B. 房地产业5. 营改增政策的推出是为了解决以下哪个问题:A. 增值税税负过重B. 餐饮业发展困难C. 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D. 财政收入不足答案:A. 增值税税负过重二、案例分析题某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需要做出以下决策,请根据相关规定回答问题。

案例描述:该企业主要经营电子产品销售业务,原来适用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人识别号为12345678。

根据营改增政策,该企业应当申请变更纳税人资格,并重新办理相应税务登记手续。

1. 请列举变更纳税人资格需要的材料和手续。

答案:变更纳税人资格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的变更登记证明- 企业的纳税人资格变更申请表格-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章程等)2. 企业在办理纳税人资格变更时,应向哪个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答案:企业应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资格变更申请。

具体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3. 企业变更纳税人资格后,需要进行哪些税务登记手续?答案:企业变更纳税人资格后,需要进行以下税务登记手续:- 注销原一般纳税人资格- 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更新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等相关信息4. 企业变更纳税人资格后,如何核算和申报增值税?答案:企业变更纳税人资格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增值税的核算和申报。

具体的核算和申报方式可根据增值税法和相关规定来执行。

三、问答题1. 营改增政策的优势有哪些?答案:营改增政策的优势主要有:- 减少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简化税收征管程序,降低税务成本-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纳税人的操作风险2. 营改增政策对消费者有何影响?答案:营改增政策对消费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降低了部分商品和服务的税负,使得价格更加合理- 推动了部分行业价格下降,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 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可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价格优惠或促销活动结束语:以上是关于营改增考试题及答案的内容。

“营改增”对餐饮行业是利好还是利空--基于乡村基中国有限公司的分析

“营改增”对餐饮行业是利好还是利空--基于乡村基中国有限公司的分析

会计之友2015年第21期[4]Caprio L.,Demirg üc-Kunt A.The Role of LongTerm Finance:Theory and Evidence [R ].Policy Re-search Department-The World Bank ,1997.[5]Asli Demirguc-Kunt ,Vojislav w ,Fi-nance and Firm Growth [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1998,53(6):2107-2137.[6]谈儒勇.外部融资与企业成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 ].证券市场导报,2001(2):23-26.[7]郭泽光,郭冰.企业增长财务问题探讨[J ].会计研究,2002(7):11-15.[8]沈坤荣,张成.中国企业的外源融资与企业成长———以上市公司为案例的研究[J ].管理世界,2003(7):120-126.[9]陈文浩,朱吉琪.增发新股对公司可持续增长力的影响分析[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6):39-45.[10]陈建.基于财务可持续增长和EVA 理念的融资结构优化研究[J ].现代商业,2009(11):272-273.[11]胡春梅,阮萍.以财务可持续增长为战略目标的企业融资策略研究[J ].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4):39-40.[12]宫哿.基于财务可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融资策略研究[D ].东北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13]蒋红芸,刘琼,田凤霞.基于财务视角的广西上市公司可持续增长实证研究[J ].会计之友,2013(7):81-84.[14]苏利平,马肖驰.企业财务可持续增长模型改进及实证应用[J ].会计之友,2014(10):41-45.[15]胡春梅.基于财务可持续增长的企业融资策略研究[D ].云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一、前言2010年10月18日,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加快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其中尤为关键的一点就是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税收征收政策。

会计实务:营改增后-食堂的涉税处理

会计实务:营改增后-食堂的涉税处理

营改增后:食堂的涉税处理实务处理中,纳税人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

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支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自办职工食堂对外采购需要按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等税前扣除凭证。

2、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如果内部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同时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收入是因提供了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取得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属于餐饮服务),这种情形下,企业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应该取得食堂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方可列支。

3、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餐饮公司。

与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原理相同,企业付给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餐饮公司的经费补贴,实质上属于对方的经营性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的增值税的餐饮业发票,由于该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

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合并到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这种情形下采用工资支付凭单的形式入账即可。

参考:无锡六分局周晓良张宇雄的文章进行营改增后修订。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专题

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专题

“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专题‖专题背景‖“营改增”从曾经遥远到现在必须面对,从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到纳税申报,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疑难和困惑,本中心聘请一线税务专家,精选100个“营改增”问题,为您答疑解惑,这些问题涵盖“营改增”各个行业实际操作中的发票开具管理、计税方法、增值税会计核算、申报表填报等重点问题,答疑明确清晰,实操性强,帮助您顺利度过“营改增”各个关口。

为解决以上问题,让房地产、建筑企业真正规避纳税风险,合法合理节税,提升企业的税收安全。

新创亿财税俱乐部、北京金旭红教育培训中心携手富老师老师特举办““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高级研修班。

‖主讲专家‖富老师:资深税务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房地产业税收教学研讨、教案编写及税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有较深厚的税收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税务稽查实战工作经验。

同时,多年来,一直在全国各地循环从事房地产税收教学工作,授课时间长达几千课时,教学地点遍及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

教学内容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法、税收筹划等多个学科,有着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

‖主讲内容‖第一讲:“营改增”综合疑难问题及解析:1.营业税差额计税余额如何处理?能否抵减增值税?2.营改增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营改增前税款如何处理?3.营改增后原营业税发票是否还能开具?如何申报纳税?4.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署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合同,且合同的执行期延续到5月1日之后的如何处理?5.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有哪些?6.单位食堂承包对外营业,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人?7.扣缴义务人与委托代征有哪些区别?8.扣缴义务人扣缴增值税时是否考虑自身和对方是否为一般纳纳税人9.股权转让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10.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作为投资,是否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1.商贸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兼营没超过500万元的室内装饰,室内装饰可以按小规模3%征收吗?12.收取客户违约金是否属价外费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3.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必须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金额一致?14.职工食堂向职工收取的餐费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15.临时劳务人员为单位提供劳务是否征收增值税?16.单位无租使用职工车辆是否征收增值税?17.公司之间(总分公司、母子公司)无偿使用房产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18.公司之间无偿使用资金(总分公司、母子公司)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19.商场无偿提供车位、无偿存包服务是否视同销售服务征收增值税?20.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税务有哪些惩罚措施?21.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餐饮服务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2.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娱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3.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住宿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4.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会议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5.旅游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6.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28.超过法定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补救?第二讲: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一、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29.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市跨区县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营改增后应在哪里申请办理防伪税控设备及领用发票?30.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增值税能否从扣除项目中的税金及附加中扣除?3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开发产品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先还原不含税销售额扣减土地价款,还是先扣减土地价款再还原不含税销售计算销售额?32.地产企业取得市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土地出让金财政票据能否作为扣除凭据?33.允许扣除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扣除土地价款包含那些项目,是否包括大配套费等?34.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但未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能否扣减?35.开发企业取得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部分能否从销售额扣减?36.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营改增后开发,一般计税方法下,土地价款能否扣除?37.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分期开发,营改增后开发,一般计税方法下,土地价款能否扣除如何计算扣除金额?38.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成本?(分两步)39.同一法人多项目滚动开发,新拿地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能够在其他正在销售的项目的销售额中抵减?40.建设方提供材料的“甲供材”营业税政策,营改增后,建筑方增值税计税依据还包括甲方提供的材料?41.开发企业与门窗安装企业签订门窗责安装合同,门窗安装企业提供,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42.开发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制电梯负责安装增值税发票如何取得?43.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44.精装修房装修费、家具、家电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45.项目主体内的建造售楼处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46.项目主体外的自建售楼处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47.买房赠送汽车、家电、家俱业务是否视同销售?48.买房送装修业务是否视同销售?49.“买房送车位”业务是否视同销售?50.分签销售合同和装修合同有无必要?51.以老带新奖励业务业费用增值税处理?52.以老带新免物业费业务是否视同销售?53.“零首付”业务增值税风险?54.营销礼品和物品业务增值税处理?55.拆迁补偿中实行产权调换是否视同销售,其增值税计税依据如何掌握?56.“交1000抵1万”销售业务应当如何操作业务流程、合同价款、开具增值税发票?57.开发产品出租签订免租期合同增值税风险点58.转让在建楼盘如何进行税收处理?59.向客户收取违约金增值税如何进行处理?60.人防设施建造地下车位“出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61.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6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开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不同房产,如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住房,又有别墅,可以分别选择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方法吗?63.房地产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6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划分?65.房地产公司有四个项目部,全部选择简易计税,总部发生的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可留抵,待以后新项目时按一般计税时抵扣?66.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扣除土地价款能否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如何进行纳税申报?67.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范围及如何开具发票及进行纳税申报?68.我们现有房产老项目选择简易征收,新项目正谈判中,请问现在日常费用报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是不是如果在180天内取得新项目,这部分专票就可以抵扣?69.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预缴税款?7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掌握?71.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征收方式是否向税务机关备案?二、建筑安装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72.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未开始前收到的备料款等预收款征税?73.建筑服务已在营改增前完成,按合同规定营改增后收取工程款如何征税?74.建筑分包合同老项目如何判断?75.如何理解“如超过规定期限,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的,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重新购买税控设备,领取开具发票”?76.建筑业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7.甲供材方式的如何选择才能税收利益最大化?78.营改增之前的未完工建筑老项目,在营改增之后完工,应开具地税发票还是国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7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在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增值税发票在哪里开具?80.建筑服务和租赁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一些特殊规定?81.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地点如何确定?82.提供建筑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时间如何掌握?三、酒店、物业公司等服务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83.纳税人从事餐饮外卖服务是否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纳增值税?84.宾馆无偿提供早餐、免费上网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85.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收增值税?86.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87.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向农产品批发、零售纳税人采购的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四、其他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88.营改增后企业出租地下停车位,应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89.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以销售预存卡、储值卡方式销售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90.以不动产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增值税?91.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92.转租房产是否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93.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出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房产1套给B公司,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房产购入原价12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4.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我国税制将出现较大变革。

在此背景下,适用的税目也将发生一些重要的变化。

本文旨在对2024年后的适用税目进行总结,包括新增的税目、调整的税目以及取消的税目等。

以下是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新增税目:1. 增值税(营改增):作为消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将成为企业主要纳税项目。

增值税将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不同,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税务登记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方式。

2. 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费,2024年后将明确适用范围及税率,包括烟草、酒类、汽车等。

消费税的征收将有助于提高相关产品的价格,对于控制过度消费和鼓励绿色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3. 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等方面征收的税费。

2024年后,将进一步明确资源税的适用范围和税率,重点从能源和矿产资源等方面加强征收力度,以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调整税目:1. 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家庭状况等因素,将对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024年后,个人所得税将继续按照分类征收的原则,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资本利得等,不同收入类别将适用不同的税率。

2.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的一种税费,旨在调控土地市场和促进土地资源的良性配置。

2024年后,将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制度,明确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并强化对土地开发商和土地使用权人的税收监管。

取消税目:1. 营业税:2008年起,我国已开始逐步取消营业税,并在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将被废止。

这将减少税收制度中的重复和重叠,并且更加符合国际税制的要求。

2. 城市维护建设税:随着全面营改增的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将取消,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取消这个税目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截至2024年,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已经进一步完善。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面营改增后,税制的适用税目明确重点如下:1. 增值税增值税是营改增的核心税种。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适用范围扩大,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增值税税率有所调整和分类,根据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特点设置不同税率,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

增值税税目包括商品销售、加工修理修配、餐饮服务等。

2. 资源税资源税是针对自然资源开采与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资源税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在税率机制上进行了调整。

资源税税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稀土等自然资源的采掘和开采活动。

3. 企业所得税全面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适用范围包括一般企业和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税基有所调整,包括扣除费用、折旧摊销等因素,以促进企业减税降费,激发企业投资和创新活力。

4.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收入进行征收的税种,全面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的原则,设置多档税率,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5.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土地的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在土地出售、转让、赠与等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土地增值。

土地增值税税目的征收将有助于有效调控土地市场,防止土地过度投机。

6. 物业税物业税是针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物业税适用范围包括房地产、土地、设备等不动产的拥有者。

物业税税目的征收有助于优化不动产资源配置,调控房地产市场。

总之,全面营改增后税制的适用税目进一步明确,涵盖了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物业税等。

这些税目的征收和调整将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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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注意点:2
(五)第(二)项增加第13点,内容如下: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 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 加工17%税率货物时,为维持原农产品扣除力 度不变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 写“份数”“金额”。
填报注意点:3
(七)第(四)项第8点修改为:第31栏“农产品收 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 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普 通发票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情况。
分析:
1.要填报已取得未申报抵扣税额情况 2、系统会比对前期未申报,后期申报抵扣税额数据 一致性 3、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 消13%的增值税税率。(财税2017 37号文件)
问题:7月1号前取得的商品流通普票,7月1 号后按多少税率抵扣。
1、13% 2、11%

5、 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 公告 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先看一下:餐饮行业对应企业
供货商最喜欢的税收政策?
财税〔2012〕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 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 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 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 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 壳。 第三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 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 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 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 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 额的凭证。
填写注意点:1
第(二)项第6点修改为: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 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 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 发票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情况。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 的农产品买价×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1%
提示:
公告对于普通发票开具规范的要求有明确规定: 2017年7月1日。在此时间点之前开具的没有记载” 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的普通发票,在2017年7月1日以后报销,也属于合 格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 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 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 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餐饮业营改增税收专题
内容
1、营改增餐饮业政策文件介绍 2、专题讲解及案例分析 3、实务讨论
餐饮业营改增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 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1、纳税人的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区别: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 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 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纳税人的分类
一、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16号公告《关于增值 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3、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 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4、财税„2017‟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 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二、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 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调整后 的表式见附件2,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 3。 三、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增 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 明细)同时废
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16号公告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 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 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 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 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 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 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 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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