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幂定理及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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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幂的定义

假设平面上有一圆O,其半径为R,有一点P在圆O外,则OP^2-R^2即为P点到圆O的幂;

若P点在圆内,则圆幂为R^2-OP^2;

综上所述,圆幂为|OP^2-R^2|。

圆幂恒大于或等于零。

圆幂的由来

过任意在圆O外的一点P引一条直线L1与一条过圆心的直线L2,L1与圆交于A、B(可重合,即切线),L2与圆交于C、D。则PA·PB=PC·PD。若圆半径为r,则PC·PD=(PO-r)·(PO+r)=PO^2-r^2=|PO^2-r^2| (要加绝对值,原因见下)为定值。这个值称为点P到圆O的幂。(事实上所有的过P点与圆相交的直线都满足这个值)

若点P在圆内,类似可得定值为r^2-PO^2=|PO^2-r^2|

故平面上任意一点对于圆的幂为这个点到圆心的距离与圆的半径的平方差,而过这一点引任意直线交圆于A、B,那么PA·PB等于圆幂的绝对值。

圆幂定理

定理内容

过任意不在圆上的一点P引两条直线L1、L2,L1与圆交于A、B(可重合,即切线),L2与圆交于C、D(可重合),则有

。[1]

圆幂定理的所有情况

考虑经过P点与圆心O的直线,设PO交⊙O与M、N,R为圆的半径,则有

圆幂定理的证明

图Ⅰ:相交弦定理。如图,AB、CD为圆O的两条任意弦。相交于点P,连接AB、BD,由于∠B与∠D同为弧AC所对的圆周角,因此由圆周角定理知:∠B=∠D,同理∠A=∠C,所以

。所以有:

,即:

图Ⅱ:割线定理。如图,连接AD、BC。可知∠B=∠D,又因为∠P为公共角,所以有

,同上证得

图Ⅲ:切割线定理。如图,连接AC、AD。∠PAC为切线PA与弦AC组成的弦切角,因此有∠PAC=∠D,又因为∠P为公共角,所以有

易证

图Ⅳ:PA、PC均为切线,则∠PAO=∠PCO=直角,在直角三角形中:OC=OA=R,PO为公共边,因此

所以PA=PC,所以

综上可知,

是普遍成立的。证明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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