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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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
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对学生实习得管理,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XX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仍为在校生,必须遵守在校生应遵守得学院相关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相关规定。
二、所有学生必须按照系要求参加实习。实习单位不符合系要求得,视为没参加实习。
三、实习学生必须服从班主任与实习指导老师得管理与指导,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得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如实书写实习周志,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
四、实习学生必须尊重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工人师傅等人员,虚心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或社会一些力所能及得工作与公益活动,如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公益劳动等。
五、实习学生要高度重视实习过程中得各项安全,注重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得三级安全教育,把安全落实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及时发现、报告与排除安全隐患,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得事情.
六、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企业得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得有迟到、早退、串岗、睡岗、脱岗、酗酒等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系《学生实习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因违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得,责任由实习学生承担,系将加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实习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团结,不得有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违反学院与企业得规章制度得行为,违者将严格按照系《实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滋事、群架组织者,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得,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八、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长假或经常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长假者必须经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假.实习中因事、病及其她原因离开实习单位(包括已在企业办理请假手续得)一天以上者,实习学生应及时与指导老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
九、实习学生必须爱护企业得仪器、设备等一切财产,使用时须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并在其指导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或违反操作规程引发事故,责任由实习学生承担。实习学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得,则按国家法律法规、实习单位得规章制度与系得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十、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应注意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得卫生习惯与节俭习惯,培养自己得主人翁责任感。
十一、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职业资格证考试、升学考试等,仍需按照系要求进行实习.
十二、所有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得实习学生,必须在实习学期开始两周之内,认真填写《XX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须填写实习单位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系批准并存档后,方可自行安排实习,否则视为未参加实习,不予毕业。
十三、由系统一安排实习得学生未经厂方与系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单位或停止实习者,按照系要求办
理实习变更手续。实习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课计,并按照系系《实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十四、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包括假期)未经实习单位同意、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离开实习单位者,发生得一切问题(含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私自离开实习单位、未参加实习、与班主任失去联系者,按旷课计.连续两周旷课者,给予退学处理。
十五、实习学生应自觉维护系得声誉,服从厂方管理,尊重师傅,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如有损于系声誉得言行、给系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得,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得,系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后果得,从重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十六、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因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问题与实习单位发生矛盾纠纷或有异议,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指导老师反映情况,通过正常渠道与程序与单位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若因实习学生私自非正常程序处理,导致产生得不良后果,由实习学生承担。系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七、实习期间系若安排学生返校(如参加补考、计算机(或英语)等级考试、毕业考试等情况),实习学生应提前一周向实习企业请假,并按要求及时返校向班主任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按系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按时返校者,按旷课处理。其她违纪行为,按照系《实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十八、实习学生应确保与班主任与指导老师得联系畅通,期间如更换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应及时告知班主任(或指导老师),若因个人问题没有按照系相关规定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而失去联系,贻
误系相关通知等造成得不良后果,由实习学生承担。
十九、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得处分将如实记入档案.如受处分后有悔改立功行为、受到企业得表彰或表扬等情况,将视情况处理。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