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要思路清晰对策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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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问题要思路清晰对策得当

牛毅琴董永红

(甘肃河西学院管理系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内容摘要:“三农”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根本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还应统筹城乡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大对农村的救济力度和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支持,有序而进、依法而行。

关键词:三农问题、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福利制度

一、“三农”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三农”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根本问题。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和逐步深入,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许多影响“三农”问题解决的障碍与难题依然存在。中国的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仍存在一系列严重问题。

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它是由历史造成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积累起来的。建国后特别是20C50年代中后期以来,受当时国际、国内政治和经济环境的限制,我们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由于中国是一个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解放出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积累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依靠掠夺殖民地,而只能来自国内的农业剩余。为此,必须构建旨在使农业剩余顺利从农业流向工业,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宏观经济制度和微观经营机制。由国家通过制度安排,对农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分配实行强有力控制。78年

开始的农村改革,取消了农村公社制度,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了20C后20年的社会巨变。但是,在改革的后10年,三农问题重新变得紧迫和尖锐起来:农民收入增幅缓慢,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民的弱势地位积重难返。问题产生的根源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农民名为国家的主人,实为工业化原始积累和廉价农产品的提供者,在就业、户籍、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

所以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城乡之间资源占有和支配的严重失衡,即越来越多的资源和资本流向城市,而广大的农村劳动力却滞留在越来越少的土地上,其结果必然是农村越来越贫穷和落后。应该看到:现在已很难从农业本身,从农业内部寻找到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如果跳出农村的圈子,从外部也许能找到一条出路,即城镇化。就是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将其变为城镇居民。从大的方向上来看:三农问题的出路则在于保证城乡之间各种资源的顺畅流通与结合。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因此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大思路、一条新思路。

为什么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大思路?因为这条思路,是党的十六大针对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阻碍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削弱农业,伤害农民的教训提出来的。这条思路既是建立新的城乡关系的理论创新,又是解决“三农”问题

的实践创新。其深刻含义,就是要使城市和农村紧密联系起来,既要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作用,发挥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又要发挥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农业对工业的促进作用,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为目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立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平等、和谐协调的发展关系。这条思路的重要特点,就是要把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放在一个统一的系统里,形成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新型城乡关系。而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历史进程,必须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建立起完善的城乡发展的统筹体系。

改革开放前,我国城乡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一种良性的关系,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凝固化。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体制,工农业产品不能平等交易,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部门取得了巨额的资金,农业的基础地位长期受到严重削弱:在城乡分割的二元制结构体制下,城乡之间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大量农业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就业严重不足。而且由于实行农村农业人口与城市非农业人口两种户籍制度,造成城镇居民和农民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加剧了城乡结构的失衡,使城乡关系遭到了严重扭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城乡联系虽然显著增强,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尚未根本解决。外出农民这么大的一个群体,尽管他们中很多人已经在城市居住和生活了很多年,但仍然很难融入其中,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1、从社会保障看,91%的城镇人口已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而农

村只有2%的人口纳入。从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看,占全国人口70%左右的农民只占总数的11%,而占全国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总数的80%。在医疗保健方面,占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卫生资源配置,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20%的卫生资源配置。近几年,国家在医疗卫生保健方面的经费开支很大,其中85%用于城镇,而农村得到的经费不足15%。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国大部分农村没有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险方面,我国仅有7.8%的农村人口参加了保险。所以必须改变“土地就是农民的保障”的片面认识,改革原来主要涉及城镇居民和国有单位的福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面,逐步建立农民与市民,各种所有制职工平等一致,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变过去把农民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错误作法,为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编织一张社会安全网。

2、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影响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家庭承包制放开了农民手脚,使他们可以进城务工、经商,然而到了城里又要办暂住证、健康证、交治安保证金、就业管理费,有的还要办计划生育证、边境证。上岗还要交押金,他们干最脏、最苦、最累、最危险的活,受歧视不说,还要在就业、上学、医疗、迁移、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改革开放以来,虽有改观,但总体上仍处于隔离状态。应该把附加在户籍上的不合理的福利性成份全部剥离出去;除对大城市进行户籍管制外,应取消对中小城市的户籍管制,让农民自由选择户籍登记地,赋予农民自

由迁徙的权利。还可以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带有等级色彩的划分方法,按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进行户籍登记。但是,也应该看到:只有当进城务工的农民能够在城市找到工作并取得比较稳定的收入,户籍管理的放开才有自己的物质生产基础,否则大量缺乏稳定生活来源的无业游民在城市中聚集,一方面会大大增加维持城市治安的难度,另一方面他们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如果出现城市农民工向农村的巨量回流,又会影响农村的稳定。

三、“三农”问题的解决还需采取配套措施:

为了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我们除了要坚持和完善支持民间经济发展、启动民间投资等行之有效的政策外,还需要采取如下配套措施:

1、进一步发展小城镇的问题。2002年,我国城镇人口已达到5.02亿,其中小城镇占50%左右。小城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对缓解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无论大中城市具有多大的优势,都不可能取代小城镇的作用。这是因为:发展小城镇的过程,就是农村逐步变为城镇,农民逐步变为市民的过程。我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得把农民减少下去,不把相当数量的农民变为市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之尽快完善功能、聚集人口,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而且完整意义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应当是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离开了大中小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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