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宦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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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25
简述中国宦官的历史
宦官, 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习称为太监,是指古代宫廷中侍奉君主及其家族的成员。宦官一般由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的男子充任。在中国长达数千年的文明史上,宦官与宦官制度始终与君主专制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整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主要是浅谈一下“宦官”这一特殊群体在中国历史上产生的原因和过程,加深对中国宦官制度的理解,以及宦官制度与中国政治文化之内在联系的最初环节。
一、封建集权体制下的毒花——“宦官”
中国的宦官,产生的年代大约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同。但是,其制度之严密、数量之庞大、左右政治之能力、影响之范围、持续时间之久远,恐怕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当然,宦官并不是中国惟一的独特的历史现象。据考证,宦官具有很强的世界普遍性。距今三四千年前,古埃及、古希腊、古巴比伦、印度王国,都曾出现过宦官这一特殊群体。
首先,宦官现象的出现,必须是在私有制、阶级社会产生以后,而且是相当于“东方专制主义”的国家地区内,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君主专政时代。在中国,人们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从夏商周时期开始,宦官在中国就已经出现。史书所说:“自书契以来,不无阍寺。”这里的阍指宫门,阍寺就是指看守宫门的阉宦奴隶。
其次,宦官现象出现在男性中心家天下的社会。按男系确立血统和父系的继承权,在这样的社会中,男子“家长”成为政治的权威,掌管着人的生杀予夺大权,众多女性成为男性主人泄欲的工具,使得宦官这一群体的出现成为必然。
随着父权制的确立,男性取代女性成为姓氏始祖,需要明确父子间的血统关系,而父子间血统关系的确立,必然以夫妻关系的固定为前提,由此,新的婚姻意识形态产生。原始的祖先祟拜,集中体现在对担负繁衍后代职能的性器官祟拜上。意识形态的另一变化是女子贞操观的出现。宗法制要求血缘的纯正宗主——天子无比高贵,血统也就更加重要。
我国从夏朝开始,就已经进入到了“家天下”的时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帅土之滨莫非王臣。据史书记载,夏王有12后妃,到了商代,王妃的数量进一步增加。到西周时,后妃制度更为完备。据《礼记》所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妇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后宫女性已过百人。如此庞大的后宫,必然要求大量的宦官为其服务,以维持皇宫的正常运转,满足帝王骄奢淫逸的生活。因此,如何保证帝王的血统纯正和后妃的贞操,不能不成为帝王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证女子的贞操,对犯了男女关系戒条的双方,处以残酷的刑罚。为解决这—问题设立了相应的法律和法律机构。在刑法的设立过程中,宫刑的对象和范围逐渐明确和扩大。夏朝设立宫刑,已有明文记载。商代刑法中,仅有墨、刵、劓、杀四刑,独缺官刑。但出土的甲骨文证实了商代宫刑的存在,对象是用
于宫廷内部服役的战俘。
最后,宦官现象的出现,还必须有一个科学技术条件,即社会已出现了成熟的阉割术。魏特夫先生做过一番论证,认为“古代美洲看来没有出现过制度化的宦官”,而在“旧世界的东方社会”,出现宦官现象,其原因之一就是由于这些“许多主要文明地区都存在着家畜的阉割制度”。加上中国上古医学的发展,也为官刑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总之,夏商两朗,随着专制王权的确立,社会各种矛盾日益尖锐,统治阶级运用国家的力量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以巩固自身的统治为解决维护专制王权、宗法制、血统继承、生活安全等各方面的需求,需要体力、武力上胜过妇女,但又不会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中性”奴隶。发达的医学为阉割人体提供了可能,法律又为这种残暴行为提供了依据,宦官制度产生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了。
二、宦官的来源
在封建儒家文化主导的封建时代,男女之间的自由相恋被认为是超越礼法的越轨事件。中国的伦理观念向来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然而不管怎样,自西周建立以至清朝灭亡的3000多年历史中,宦官从未间断,表现了无与伦比的延续性,其来源何在,不能不令人深思。
早期的宦官主要来源于战争时期的俘虏,这包括外国、外族或敌对王朝的俘虏,从年龄上又有幼童和成入之分;还有罪人或罪人的家属遭宫刑而成为宦官。《诗经·寺伯篇》中的宦官孟子,因被谗言判为罪人,而受官刑。西汉石显、弘恭,因犯法被处宫刑。司马迁因为李陵辩护,触怒汉武帝,被处死刑,以宫刑代皆.
除此之外,将普通百姓的年幼子弟,阉割后进献或入贡给宫廷做宦官,是封建社会进入繁荣时期后的一个重要途径。自隋朝废除宫刑以后,切断了把罪犯阉割然后入宫为宦的途径。但历代王朝对宦官的需求从未停止,而且日益扩大,再加上宦官往往骤然得势,对无力取得仕途之人是极大的诱惑,促使社会风气和伦理观念发生很大变化,所以自宫成为宦官的主要来源,没有宫刑之名。而有宫刑之实的阉割术,也开始向私刑化和民间化发展。
三、宦官的畸形人生
宦官,是中国历史上人数最少、特征最殊、影响很大、但又颇受鄙视的一个阶层,是畸型、残忍、最不人道的产物。宦官首要的心理特点,就是自卑感和权力欲。这种自卑感来自生理上的缺陷,来自社会心理的歧视,来自丧失家庭或被家庭抛弃的悲哀,来自低贱工作而带来的软弱、无知和依附。然而,这种自卑感与巨大的、无法想象的生理痛苦的共存,对心理造成了巨大刺激。
同时.宦官的心理特征又与年龄、出身和受教育程度有关。一般来讲,受儒家思想熏陶较深的宦官不会反抗降祸于他的社会制度,也不会凭借手中的权力为非作恶,而是采取其它的途径去表达愤怒和实现自己的目标。对大多数宦官来说,他们出身下层,没有受过教育,有掌握权力的欲望,而无儒学和后人的束缚。一旦得势,会将掌握的权力发挥到最大程度,以求其一逞一快,尽一生之欲,从而打乱封建社会的正常秩序。如东汉宦官,竞恣奢欲,使海内嗟毒。唐代宦官
手握兵权,劫胁天子,如持婴儿。明代宦官得势者,把持朝纲,成为社会动乱的重要原因。
宦官的另一明显特点就是报复心理。对于宦官来讲,权力的获得可作为自身所受苦难的酬报,有如药物和麻醉品,这是一种统治别人、主宰别人并让别人经受报复的欲望。某些宦官专权时所作所为,近于胡闹,令人不可理解,但可感觉到在其内心深处有一种向全社会报复的变态心理。
除此之外,宦官的心理特征在其它方面也有表现。在生活上,部分宦官娶妻纳妾,无所不为,里现出种种性变态。在经济上表现出对财富的极大贪婪,为满足贪欲而又不择手段,宦官虽无后代,却广纳养子,荫其子侄。凡此种种,不一而论。
综上可见,宦官的生理特点引起了心理上的一系列变化。这种变化又与社会心理、社会环境产生了巨大矛盾,使宦官心理进一步复杂。在种种复杂心理的驱使下,宦官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和封建政体的种种漏洞,广泛参与了各种斗争,对历史进程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毒花——“宦官”的绽放及其最终的消亡
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最明显的特征是绝对的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与此相适应,秦汉以至明清的行政组织尽管变化很大,但其演化发展的总趋势则是各级机关愈来愈严密地被皇帝一人操纵和控制,其中,宦官与宦官制度始终与君主专制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
从西周确立宦官制度开始,各王朝无一例外地沿袭了宦官制度表现出无以伦比的延续性。宦官机构在长期的演变中,由分散到完整,由零乱到严密,在国家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君主集权不断加强的重要保障。
先秦时期,宦官被称为寺人,主要来源于战俘与受过宫刑的罪犯。西周以后,中国进入分裂割据的春秋战国时期,虽出现了个别宦官干政的现象,其社会经济地位较之以前也有所提高,但整体来说宦官的势力还比较弱小。
到了秦皇汉武时期,宦官与宦官制度得以成熟。统一的封建王朝,使得封建官僚机构巩固下来,成为后世封建王朝的楷模。其中包括宦官系统.宦官的称号出现,宦官开始具有亦官亦奴的双重身份。
三国两晋时期,由于统治者汲取前朝的教训,压制宦官势力,宦官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较前朝有所下降。到了北朝,宦官不仅把持内廷高官,而且出任地方长官,宦官干政现象严重,如北魏的宗爱、刘腾干政,给当时的政局与社会地位带来严重危害。
唐时朝,宦官可以正式担任外廷职务,可以担任高级武职。唐中期以后,宦官掌握了中央禁军,凡有节度使和观察使处皆有监军使,形成了一张从地方到中央的宦官监军网。唐代宦官集团兴盛一时,尤其是掌握禁军的左右中尉、少护军,握有操纵政局的实权;而担任枢密使的宦官,更以内廷宰相自命,以至发展到随意废立皇帝的程度。
宋朝在形式上承袭了唐代旧制,不过,由于宋代君主专制的加强及元代内廷任用贵族管理,宋元时期的宦官势力有所削弱,在政治上鲜有作为,社会地位也不高。
明朝建立民君主集权进一步加强,宦官及其宦官制度达到中国历史上的顶峰。明代宦官机构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统称为宦官二十四衙门,首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