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深人社规[2016]2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2.20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
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6〕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2号),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
知》(深人社规〔2014〕15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