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遗传毒性研究指导原则修订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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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药事・
作者简介:王雪,理学博士,研究方向:遗传毒理学;主要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毒理学试验和研究工作;Tel :(010)6787223328209;
E 2mail :xue _wang @nicpbp 1org 1cn
IC H 遗传毒性研究指导原则修订的最新进展
王 雪,宋 捷,张 旻,胡燕平,王 欣,李 波,王军志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
定所国家药物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北京 100176)
摘要: 目的介绍IC H 关于遗传毒性研究的指导原则修订的最新进展。方法介绍IC H 遗传毒性研究指导原则修订的背景、修订的经过及要点。结果修订的指导原则在标准试验组合、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的选择、结果分析及评价等方面做了若干修订,提出了新的要求。结论修订后的指导原则IC H S2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 ICH 指导原则;遗传毒性;标准试验组合;体外哺乳动物细胞试验;3R 中图分类号:R9511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7777(2009)052491204ICH G uideline on G enotoxicity :Latest Progress in R evision
Wang Xue ,Song Jie ,Zhang Min ,Hu Yanping ,Wang Xin ,Li Bo and Wang J unzhi (National Center for Safety Evaluation of Drugs ,National Instit ute for t he Cont rol of Pharmaceutical and Biological Product s ,Beijing 100176)
ABSTRACT : Objective To introduce t he latest progress of ICH S2revisions.Methods The background ,p rocess and important point s of t he revision were int roduced in t his article.R esults The standard battery of genoto xicity test ,choice of in vit ro and in vivo assays ,interpretation and evaluation of result s in ICH S2had been revised.Conclusions IC H S2revision is more scientific and practicable.
KEY WOR DS : IC H guideline ;genotoxicity ;standard battery for genotoxicity testing ;in vitro mammalian cells assay ;3R
IC H (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关于遗传毒性试验现行的两个指导原则(S2A 和S2B )分别制定于1995年和1997年。2006年6月,IC H 指导委员会(Steering Committee ,SC )同意对其进行修订,自此,ICH 关于遗传毒性试验的修订开始。ICH 专家工作组(Expert Working Gro up ,EW G )在经过一系列工作会议后,于2008年2月完成指导原则修订案的征求意见稿。按计划于2009年6月在日本横滨召开会议,届时,新的指导原则22S2(R1):Guidance on Genotoxicity Testing and Data Interpretation for Pharmaceuticals Intended for Human U se (人用药物遗传毒性试验和结果分析的指导原则)将正式发布并付诸实施。新的指导原则在遗传毒性试验标准组合、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的选择、结果分析及评价等方面做了若干修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将对药物安全性评价遗传毒性试验和研究产生重大影响。及时了解国际上对药物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对于国内该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指导原则的详细内容可参考ICH 发布的原案,本文就修订的背景、经过以及要点做一简介,供国内同行参考。1 指导原则修订背景和修订进程的各阶段成果
现行的遗传毒性试验指导原则发布实施近10年时间,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现出来,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提上了日程,同时,遗传毒性试验技术方法的进步和数据积累也为修订提供了支持;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动物
爱护的理念逐渐被大众接受,欧盟更将禁止使用动物进行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价的规定法律化,这对食品和药品领域的相关法规制定也产生了影响。此两点为指导原则修订的大的背景。IC H此次对遗传毒性试验指导原则的修订目的:1)解决标准试验组合中体外哺乳动物细胞试验系统存在与人用风险不相关的阳性率过高问题;2)在实验的科学价值和人的风险评价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动物实验的3R原则(减少、替代、优化)引入到遗传毒性试验中。
自2006年起,在IC H召开的历次SC/EW G 工作会议上,遗传毒性试验指导原则修订被列入了讨论议题,相关的几次会议经过及成果如下:
(1)2006年6月,横滨:IC H指导委员会同意对遗传毒性试验指导原则进行修订,并决定设置非正式工作组(Informal Working Gro up),自此开始对修订计划和方案进行讨论;
(2)2006年10月,芝加哥:EW G首次召开工作会议,针对遗传毒性试验标准组合中的“体外试验问题”以及“以确认遗传毒性为目的的重复给药试验的评价终点”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3)2007年5月,布鲁塞尔:EW G就修订问题达成共识,一致同意起草指导原则修订案S2 (R1)。对指导原则S2(R1)中“新的标准组合”以及“在科学性前提下适当减少使用实验动物的遗传毒性试验”议题进行了讨论,目标定于当年秋季到达进程第二阶段;
(4)2007年11月,横滨:对指导原则S2 (R1)中“新的标准组合”以及“在科学性前提下适当减少使用实验动物的遗传毒性试验”议题进行了讨论,目标定于年终到达进程第二阶段(实际于2008年2月完成了修订案的最后签字,结束了进程第二阶段);
(5)2008年6月,波特兰:对S2(R1)征集的意见EW G召开会议进行审议,进一步讨论进程第四阶段的工作;
(6)2008年11月,布鲁塞尔:由于“彗星试验合作研究”的数据没有完成,EWG未召开会议;
(7)2009年6月,横滨(预定):预计结束进程第四阶段。
由上可见,议题的讨论似没有完全按照日程完成,修订进程的进展比EW G计划有所延长(原计划在2008年末结束进程第四阶段)。这是因为部分修订内容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或者通过合作研究获取数据后方可写入指导原则中,合作研究的最终数据提交拖延了修订进程。
2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试验系统的阳性率过高问题体外哺乳动物细胞试验系统的阳性率过高问题早已引起了广泛关注,而这些阳性结果与人用风险并不相关。阳性结果一般是在与体内环境相差甚远,且非生理环境(比如受试物的细胞毒性、不溶性等)下获得的,而非真正的遗传毒性。这些阳性结果导致必须实施大量的后续试验(如体内试验)来进一步评价其遗传毒性。因此,亟需采取必要措施以解决体外试验的高阳性率问题,避免在后续试验和实验动物使用上产生更多的浪费。
为此,EW G曾提出若干种补救措施意见(2007,芝加哥会议):(1)保留体外哺乳动物细胞试验方法,但要改进对证据份量(weight of evidence;WO E)的评价及后续试验的建议;(2)降低受试物处理的最高浓度以减少不相关阳性结果;(3)降低抑制细胞生长(细胞毒性)的最高浓度以减少不相关阳性结果;(4)从标准组合中取消体外哺乳动物细胞试验,无需替代;(5)从标准组合中取消体外哺乳动物细胞试验,但需要追加两个体内试验。其后,EW G工作会议对包括降低最高浓度的可能性、遗传毒性试验结合到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大鼠外周血微核试验的利用、体外微核试验作为哺乳动物细胞试验的第三种选择、提议新的试验组合等议题均作了充分的讨论。
在形成修订案之前,EW G于芝加哥会议后通过ICH三方的制药协会共同实施了一项调查,即将现行的最高浓度10mM降低至100μM,考察能否既可检测“相关(relevant)”阳性(如体内试验为阳性的物质),又能减少“非相关(not relevant)”阳性结果。该项调查的最大成果是, EW G一致同意将最高浓度10mM(或5mg・mL21)降低至1mM(或015mg・mL21),同时,对于受试物产生沉淀和出现细胞毒性时的策略也达成了一致意见。
3 遗传毒性试验与一般毒性动物试验的结合目前的体内遗传毒性试验均单独使用实验动物,如果将体内遗传毒性试验结合到一般毒性试验中,分别进行各自的终点检测,将能够大大减少动物的使用数量,推动动物实验3R原则在业界的普及。为体现这一精神,EW G充分讨论了将遗传毒性评价终点结合到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可能性。首先,减少实验动物数量可以直接带来受试物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