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外交关系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第一节 外交关系法概述 第二节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 第三节 外交特权与豁免 第四节 领事关系法 第五节 保护外交人员安全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外交关系法概述 一、外交与外交关系
外交
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所进行 的各种方式的对外交往活动
正式的 双方互派常驻使节 外
交
半外交 双方互派代办级常
返回
美敦促叙保护外交人员
美国国务院2011年12月6日宣布,美国驻叙利亚大使罗伯特 福特正在返回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白宫当天敦促叙利亚承 担起保护外交人员的义务。
白宫发言人卡尼说:“我们希望叙利亚政府遵守维也纳公约, 承担起保护外交人员与设施的义务,允许我们的驻外办事处 在没有胁迫与阻碍的条件下自由办公。”
四、领馆人员
(一)领馆人员的类别 → 领事官员、领事雇员及服务人员
(二)领馆馆长的等级 → 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
(三)领馆人员的委派与接受 → 领馆馆长由派遣国委派,并由接受国承
认准予执行职务。 → 领馆馆长以外的领馆人员,原则上由派
遣国自由委派 (四)领馆人员职务的终止
五、领事特权与豁免
(三)外交部门:对外关系的主管机关
*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在外国时,均享有 全部外交特权与豁免
二、外交代表机关:使馆
(一)外交关系和使馆的建立:国家之间的协议
(二)使馆的职务
1、代表派遣国 2、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之利益 3、与接受国办理交涉 4、调查和报告 5、促进和发展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6、其他
关
驻使节
系
非正式
未建交国家互设某 种联络机构
二、外交关系法与《维也纳外交 关系公约》
→用于外交关系领域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 制度的总称
→ 中国1975年加入公约,并提出了相关保留
第二节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
一、国内外交机关
(一)国家元首:外交关系上的最高机关
和最高代表
(二)政府:对外关系的领导机关
三、控制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国际法机制 → 界定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国际犯罪 性质和行为 → 国家有依法预防、禁止和惩治侵害应受国 际保护人员罪的国际合作义务
□国内法上犯罪 □管辖权 □引渡或起诉原则 □防止侵害罪行 □司法合作 □引渡合作
不受欢迎的人
也称“不可接受的人”。一国对别国派驻或将派驻的外交 官表示不满和不能接受,常以“不受欢迎的人”为由,要求 派遣国收回任命或召回该外交官。
英国驻俄外交官间谍案
俄罗斯国家电视台2006年1月22日晚上点名指认四名英国外交官 为间谍,指责英国在对俄罗斯搞冷战式的间谍活动。 据英国《独立报》1月23日报道,俄罗斯电视台曝光了这4名英 国外交官的名字和简历,包括英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一等秘书、 两名研究员和一名工作人员。 该电视台援引俄罗斯安全人员的话说,经过几个月的侦察,他 们通过监控器捕捉到了英国外交官从事间谍活动的镜头。 英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拒绝对此发表评论,目前尚不清楚这四名 外交官是否已经被俄罗斯驱逐。
司法部表示,已对11名俄罗斯间谍嫌疑人(含一人在逃)提 起刑事诉讼,指控他们在美国境内从事非法情报活动,若罪 名成立每人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其中9名嫌疑人同时被控 以洗钱罪名,若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
根据法庭文件,这些被告已在美国工作多年。他们收集的 情报涉及诸多方面,包括美国中央情报局易帅、2008年美国 总统大选的相关信息、申请进入美国中央情报局工作的人员 背景等。不过,这些“间谍”的主要任务似乎是收集美国的 外交政策,特别是对俄罗斯的政策。
(三)使馆人员的类别
1、使馆馆长 2、外交职员
外交代表
→参赞、武官、秘书和专员等
3、行政和技术职员
→译员、会计、打字员等
4、事务职员
→司机、厨师、传递员、信使等
(四)使馆馆长的等级
向国家元首派遣之大使或教廷大使,以及 其他同等级位之使馆馆长 向国家元首派遣之使节、公使或教廷公使 向外交部长派遣之代办
俄前特工之死
利特维年科受雇于一家西方公司,收集俄 罗斯潜在投资伙伴的资讯。 利特维年科提供秘密的卷宗。这其中包括 了俄罗斯一名高级官员的敏感材料。 这些材料被泄露给了莫斯科的一名官员, 这引发了利特维年科被投毒一案。 英国官员说,利特维年科2006年11月23日 因为放射性物质钋-210中毒死于伦敦。在 一份临终声明中,这位前特工指责俄罗斯 总统普京下令对他进行谋杀。克里姆林宫 一再否认涉嫌利特维年科的死亡。
四、外交团
→ 不是外交代表机关,不具有任何法律
职能,主要是在外交礼仪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节 外交特权与豁免
一、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
理 论 依 据
法根 律据
治外法权说 代表性说
职务需要说
不在于给予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 能有效执行职务
二、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3、通讯自由 4、行动及旅行自由 5、免纳捐税、关税 6、使用国旗和国徽
不相符合的用途 4. 领事官员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
专业或商务活动
第五节 保护外交人员安全的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定义和特 (1)谋杀征、绑架应受国际保护人员
(2)暴力攻击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公用馆舍、私 人寓所或交通工具,因而可能危及其人身或自由
(3)威胁进行任何这类攻击 (4)企图进行任何这种攻击 (5)参与任何这类攻击
今年5月23日,英国检察部门指控俄罗斯商人卢戈沃伊在英国 下毒杀害利特维年科,要求俄罗斯将卢戈沃伊引渡至英国受审。 但俄总检察院7月5日以俄宪法规定本国公民只能在本国受审为 由,拒绝了英方的引渡要求。
美俄间谍案
2010年6月2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10名俄罗斯间谍 嫌疑人被美方逮捕,另有一人在逃。这些人员被指 代表俄罗斯在美国执行深入“潜伏”任务,负责秘 密收集情报,并试图“渗进”美国政府决策圈。据 外电报道,当地时间29日,俄罗斯外交部表示,这 些“间谍嫌疑人”没有破坏美国利益的行为。
国家之间商定交换何 种等级的使馆馆长 在优先地位及礼 仪事项上起作用
(五)使馆人员的派遣和接受 1、使馆馆长 、陆、海、空军武官的派遣,
需 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
2、自由派遣其他使馆职员 3、宣告为不受欢迎或不能接受
(六)使馆人员职务的终止
1、任期届满
2、召回
3、外交关系断绝 4、革命后出现新政府
三、特别使团 → 执行特定任务的临时性使团 → 不以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存在为条件
(一)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1、领馆馆舍不得侵犯 → 与使馆馆舍不得侵犯相比,领馆馆舍在
一定限度内不得侵犯。 2、领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3、通讯自由 4、行动自由 5、与派遣国国民通讯和联络 6、免纳捐税、关税 7、使用国旗和国徽
(二)领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1. 人身不得侵犯 → 犯严重罪行的领事官员,依接受国主管司
法机关裁判,予以逮捕或监禁或对其人身自由加 以限制 2. 管辖豁免:两类民事诉讼不能免除管辖 3. 作证义务的免除
→ 除法定情形外,领馆人员得被请在司法或 行政程序中到场作证 4. 免除捐税、关税和免受查验 5. 其他特权与豁免
六、领馆及其人员对接受国的义务
1. 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 2. 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3. 领馆馆舍不得用于与国际法所规定的领馆职务
(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开始与终止
→ 一般始自就任时,终于离任时
(四)使馆人员在第三国的地位
→不可侵犯权和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豁免
五、外交代表机关及其人员对接受国的义务
1、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 2、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3、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国际法所规定的使馆职务
不相符合的用途 4、外交代表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专
驻在国不同意接受或要求派遣国召回的外交官员。如驻在 国政府认为外交官员由于个人的弱点而出现犯罪或反社会的 行为,或在外交豁免的借口下从事敌对行动,间谍活动,破 坏驻在国法律,可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派遣 国政府将其召回。如派遣国不召,驻在国可以拒绝承认他作 为使馆人员的身份。驻在国在此作宣言时,一般毋须说明理 由。
三、使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一)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人身不可侵犯 (1)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 (2) 受特别尊重和保护
2、寓所、文书、信件、财产不可侵犯 3、管辖的豁免
→ 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 4、免纳捐税 5、免除关税和行李免受查验 6、其他特权与豁免
(二)使馆其他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 区分接受国国民与非国民
业或商务活动
第四节 领事关系法
一、领事关系法概述
(一)领事与领事关系
→ 领事关系是国家间关系 → 领事关系与外交关系有联系有区别
代表性 职能与活动范围 特权及豁免 (二)领事关系法与《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二、领事关系的建立和领馆的设立
→以协议为之
三、领事职务
(1)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2)增进和发展友好关系 (3)调查和报告 (4)发给护照及旅行证件 (5)帮助及协助派遣国国民 (6)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 (7)监督、检查、协助具有派遣国国籍的船舶、航 空器及其航行人员 (8)其他
近日俄罗斯政府正式宣布,不会将英国认定的杀害前特工利特 维年科的犯罪嫌疑人、前克格勃特工卢戈沃伊引渡到英国。英 国随即表达了强烈不满。英国政府10日就俄罗斯正式拒绝引渡 的决定警告说,英国对俄方的反应感到“极为失望”,将重新 审视与俄罗斯的合作。
第二天,俄罗斯就发表了针锋相对的言论,称对于英国方面的 批评感到“极为吃惊”,因为俄罗斯只是在遵守宪法中禁止引 渡本国公民的条文,还称英国不应把两国的合作作为此次争端 的“要挟”。如果英国将俄罗斯外交官驱逐,那么俄罗斯方面 也一定会拿英国外交官“开刀”。
卡梅宁说,俄外交部在召见布伦顿时指出,英方对俄采取的措 施使俄英两国今后在反恐领域中的合作成为“不可能”。他说, 莫斯科所作的回应是“有针对性的、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最低 限度的”。
英国外交大臣戴维·米利班德16日宣布,由于俄罗斯拒绝向英 国引渡俄前特工利特维年科遇害案的嫌疑人,英国将驱逐4名 俄外交官。米利班德说,英国政府还决定重新审查英俄两国之 间的合作情况。英国目前已经中止了与俄罗斯有关签证便捷化 问题的谈判。
俄拒绝引渡特工案嫌犯 英将驱逐俄外交官
2007年7月16日英国外交大臣戴维·米利班德说,由 于俄罗斯拒绝向英国引渡俄前特工利特维年科遇害案 的嫌疑人安德烈·卢戈沃伊,英国将驱逐俄罗斯驻伦 敦大使馆的4名外交官。 据英国媒体报道,米利班德谈到驱逐俄外交官时说, 英国政府不愿意也不“欢迎”目前的情形,但“我们 除此之外没有选择”。
英估计去年约有40名俄罗斯间谍在英活动
《简氏情报摘要》称,俄罗斯在英国开展的高强度间谍活动是两 国关系中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限制性因素。 一份被泄露的英内务部2005年年初的备忘录称,18名俄罗斯外国 情报局间谍和18名军事情报局间谍正在外交身份的掩护下在英国 活动,他们正在积极地收集英国军事和工业情报,并对流亡在英 国的车臣人士进行监视。 《简氏情报摘要》称,英国军情五处认为俄罗斯情报机构对英构 成了“重大间谍威胁”。据信布莱尔首相曾在数个场合向俄罗斯 总统普京提及此事,但是由于英国是美国的重要盟国,它仍可能 仍然会是俄罗斯间谍活动的主要目标国。
罗伯特 福特多次访问示威民众阵营,激起叙利亚政府的愤怒, 他10月末突然离开叙利亚,美国政府称他安全受到威胁。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克 托纳发表声明说,福特已经完成在华 盛顿的磋商,返回叙利亚后他将继续提供有关该国的“可靠” 形势报告,同时与叙利亚社会广泛接触,探讨如何在叙利亚 结束流血冲突并实现“和平政治过渡”。
双方上一次互相驱逐外交官还是在1996年5月。当时莫斯科以建 立间谍组织为由将9名英国使馆官员赶出俄罗斯,英国随即以驱 逐4名俄罗斯人反击。
俄罗斯宣布驱逐4名英国外交官
2007年7月19日作为对英国外交措施的回应,俄罗斯外交部 宣布4名英国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并限定他们在10日内 离开俄罗斯。 俄外交部发言人卡梅宁说,鉴于英国方面对俄罗斯采取的不 友好措施,俄外交部当天召见了英国驻俄大使布伦顿,宣布 了上述决定。 卡梅宁说,针对英国在利特维年科事件上对俄罗斯作出的挑 衅和采取的不友好措施,俄方还向英国作出了其他回应。他 说,在英国没有对严格限制向俄官员发放签证的做法作出解 释之前,俄官员将停止向英国申请签证,俄方同时对英国官 员的签证申请不予考虑。
第一节 外交关系法概述 第二节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 第三节 外交特权与豁免 第四节 领事关系法 第五节 保护外交人员安全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外交关系法概述 一、外交与外交关系
外交
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所进行 的各种方式的对外交往活动
正式的 双方互派常驻使节 外
交
半外交 双方互派代办级常
返回
美敦促叙保护外交人员
美国国务院2011年12月6日宣布,美国驻叙利亚大使罗伯特 福特正在返回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白宫当天敦促叙利亚承 担起保护外交人员的义务。
白宫发言人卡尼说:“我们希望叙利亚政府遵守维也纳公约, 承担起保护外交人员与设施的义务,允许我们的驻外办事处 在没有胁迫与阻碍的条件下自由办公。”
四、领馆人员
(一)领馆人员的类别 → 领事官员、领事雇员及服务人员
(二)领馆馆长的等级 → 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
(三)领馆人员的委派与接受 → 领馆馆长由派遣国委派,并由接受国承
认准予执行职务。 → 领馆馆长以外的领馆人员,原则上由派
遣国自由委派 (四)领馆人员职务的终止
五、领事特权与豁免
(三)外交部门:对外关系的主管机关
*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在外国时,均享有 全部外交特权与豁免
二、外交代表机关:使馆
(一)外交关系和使馆的建立:国家之间的协议
(二)使馆的职务
1、代表派遣国 2、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之利益 3、与接受国办理交涉 4、调查和报告 5、促进和发展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6、其他
关
驻使节
系
非正式
未建交国家互设某 种联络机构
二、外交关系法与《维也纳外交 关系公约》
→用于外交关系领域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 制度的总称
→ 中国1975年加入公约,并提出了相关保留
第二节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
一、国内外交机关
(一)国家元首:外交关系上的最高机关
和最高代表
(二)政府:对外关系的领导机关
三、控制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国际法机制 → 界定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国际犯罪 性质和行为 → 国家有依法预防、禁止和惩治侵害应受国 际保护人员罪的国际合作义务
□国内法上犯罪 □管辖权 □引渡或起诉原则 □防止侵害罪行 □司法合作 □引渡合作
不受欢迎的人
也称“不可接受的人”。一国对别国派驻或将派驻的外交 官表示不满和不能接受,常以“不受欢迎的人”为由,要求 派遣国收回任命或召回该外交官。
英国驻俄外交官间谍案
俄罗斯国家电视台2006年1月22日晚上点名指认四名英国外交官 为间谍,指责英国在对俄罗斯搞冷战式的间谍活动。 据英国《独立报》1月23日报道,俄罗斯电视台曝光了这4名英 国外交官的名字和简历,包括英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一等秘书、 两名研究员和一名工作人员。 该电视台援引俄罗斯安全人员的话说,经过几个月的侦察,他 们通过监控器捕捉到了英国外交官从事间谍活动的镜头。 英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拒绝对此发表评论,目前尚不清楚这四名 外交官是否已经被俄罗斯驱逐。
司法部表示,已对11名俄罗斯间谍嫌疑人(含一人在逃)提 起刑事诉讼,指控他们在美国境内从事非法情报活动,若罪 名成立每人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其中9名嫌疑人同时被控 以洗钱罪名,若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
根据法庭文件,这些被告已在美国工作多年。他们收集的 情报涉及诸多方面,包括美国中央情报局易帅、2008年美国 总统大选的相关信息、申请进入美国中央情报局工作的人员 背景等。不过,这些“间谍”的主要任务似乎是收集美国的 外交政策,特别是对俄罗斯的政策。
(三)使馆人员的类别
1、使馆馆长 2、外交职员
外交代表
→参赞、武官、秘书和专员等
3、行政和技术职员
→译员、会计、打字员等
4、事务职员
→司机、厨师、传递员、信使等
(四)使馆馆长的等级
向国家元首派遣之大使或教廷大使,以及 其他同等级位之使馆馆长 向国家元首派遣之使节、公使或教廷公使 向外交部长派遣之代办
俄前特工之死
利特维年科受雇于一家西方公司,收集俄 罗斯潜在投资伙伴的资讯。 利特维年科提供秘密的卷宗。这其中包括 了俄罗斯一名高级官员的敏感材料。 这些材料被泄露给了莫斯科的一名官员, 这引发了利特维年科被投毒一案。 英国官员说,利特维年科2006年11月23日 因为放射性物质钋-210中毒死于伦敦。在 一份临终声明中,这位前特工指责俄罗斯 总统普京下令对他进行谋杀。克里姆林宫 一再否认涉嫌利特维年科的死亡。
四、外交团
→ 不是外交代表机关,不具有任何法律
职能,主要是在外交礼仪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节 外交特权与豁免
一、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
理 论 依 据
法根 律据
治外法权说 代表性说
职务需要说
不在于给予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 能有效执行职务
二、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3、通讯自由 4、行动及旅行自由 5、免纳捐税、关税 6、使用国旗和国徽
不相符合的用途 4. 领事官员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
专业或商务活动
第五节 保护外交人员安全的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定义和特 (1)谋杀征、绑架应受国际保护人员
(2)暴力攻击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公用馆舍、私 人寓所或交通工具,因而可能危及其人身或自由
(3)威胁进行任何这类攻击 (4)企图进行任何这种攻击 (5)参与任何这类攻击
今年5月23日,英国检察部门指控俄罗斯商人卢戈沃伊在英国 下毒杀害利特维年科,要求俄罗斯将卢戈沃伊引渡至英国受审。 但俄总检察院7月5日以俄宪法规定本国公民只能在本国受审为 由,拒绝了英方的引渡要求。
美俄间谍案
2010年6月2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10名俄罗斯间谍 嫌疑人被美方逮捕,另有一人在逃。这些人员被指 代表俄罗斯在美国执行深入“潜伏”任务,负责秘 密收集情报,并试图“渗进”美国政府决策圈。据 外电报道,当地时间29日,俄罗斯外交部表示,这 些“间谍嫌疑人”没有破坏美国利益的行为。
国家之间商定交换何 种等级的使馆馆长 在优先地位及礼 仪事项上起作用
(五)使馆人员的派遣和接受 1、使馆馆长 、陆、海、空军武官的派遣,
需 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
2、自由派遣其他使馆职员 3、宣告为不受欢迎或不能接受
(六)使馆人员职务的终止
1、任期届满
2、召回
3、外交关系断绝 4、革命后出现新政府
三、特别使团 → 执行特定任务的临时性使团 → 不以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存在为条件
(一)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1、领馆馆舍不得侵犯 → 与使馆馆舍不得侵犯相比,领馆馆舍在
一定限度内不得侵犯。 2、领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3、通讯自由 4、行动自由 5、与派遣国国民通讯和联络 6、免纳捐税、关税 7、使用国旗和国徽
(二)领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1. 人身不得侵犯 → 犯严重罪行的领事官员,依接受国主管司
法机关裁判,予以逮捕或监禁或对其人身自由加 以限制 2. 管辖豁免:两类民事诉讼不能免除管辖 3. 作证义务的免除
→ 除法定情形外,领馆人员得被请在司法或 行政程序中到场作证 4. 免除捐税、关税和免受查验 5. 其他特权与豁免
六、领馆及其人员对接受国的义务
1. 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 2. 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3. 领馆馆舍不得用于与国际法所规定的领馆职务
(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开始与终止
→ 一般始自就任时,终于离任时
(四)使馆人员在第三国的地位
→不可侵犯权和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豁免
五、外交代表机关及其人员对接受国的义务
1、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 2、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3、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国际法所规定的使馆职务
不相符合的用途 4、外交代表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专
驻在国不同意接受或要求派遣国召回的外交官员。如驻在 国政府认为外交官员由于个人的弱点而出现犯罪或反社会的 行为,或在外交豁免的借口下从事敌对行动,间谍活动,破 坏驻在国法律,可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派遣 国政府将其召回。如派遣国不召,驻在国可以拒绝承认他作 为使馆人员的身份。驻在国在此作宣言时,一般毋须说明理 由。
三、使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一)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人身不可侵犯 (1)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 (2) 受特别尊重和保护
2、寓所、文书、信件、财产不可侵犯 3、管辖的豁免
→ 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 4、免纳捐税 5、免除关税和行李免受查验 6、其他特权与豁免
(二)使馆其他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 区分接受国国民与非国民
业或商务活动
第四节 领事关系法
一、领事关系法概述
(一)领事与领事关系
→ 领事关系是国家间关系 → 领事关系与外交关系有联系有区别
代表性 职能与活动范围 特权及豁免 (二)领事关系法与《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二、领事关系的建立和领馆的设立
→以协议为之
三、领事职务
(1)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2)增进和发展友好关系 (3)调查和报告 (4)发给护照及旅行证件 (5)帮助及协助派遣国国民 (6)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 (7)监督、检查、协助具有派遣国国籍的船舶、航 空器及其航行人员 (8)其他
近日俄罗斯政府正式宣布,不会将英国认定的杀害前特工利特 维年科的犯罪嫌疑人、前克格勃特工卢戈沃伊引渡到英国。英 国随即表达了强烈不满。英国政府10日就俄罗斯正式拒绝引渡 的决定警告说,英国对俄方的反应感到“极为失望”,将重新 审视与俄罗斯的合作。
第二天,俄罗斯就发表了针锋相对的言论,称对于英国方面的 批评感到“极为吃惊”,因为俄罗斯只是在遵守宪法中禁止引 渡本国公民的条文,还称英国不应把两国的合作作为此次争端 的“要挟”。如果英国将俄罗斯外交官驱逐,那么俄罗斯方面 也一定会拿英国外交官“开刀”。
卡梅宁说,俄外交部在召见布伦顿时指出,英方对俄采取的措 施使俄英两国今后在反恐领域中的合作成为“不可能”。他说, 莫斯科所作的回应是“有针对性的、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最低 限度的”。
英国外交大臣戴维·米利班德16日宣布,由于俄罗斯拒绝向英 国引渡俄前特工利特维年科遇害案的嫌疑人,英国将驱逐4名 俄外交官。米利班德说,英国政府还决定重新审查英俄两国之 间的合作情况。英国目前已经中止了与俄罗斯有关签证便捷化 问题的谈判。
俄拒绝引渡特工案嫌犯 英将驱逐俄外交官
2007年7月16日英国外交大臣戴维·米利班德说,由 于俄罗斯拒绝向英国引渡俄前特工利特维年科遇害案 的嫌疑人安德烈·卢戈沃伊,英国将驱逐俄罗斯驻伦 敦大使馆的4名外交官。 据英国媒体报道,米利班德谈到驱逐俄外交官时说, 英国政府不愿意也不“欢迎”目前的情形,但“我们 除此之外没有选择”。
英估计去年约有40名俄罗斯间谍在英活动
《简氏情报摘要》称,俄罗斯在英国开展的高强度间谍活动是两 国关系中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限制性因素。 一份被泄露的英内务部2005年年初的备忘录称,18名俄罗斯外国 情报局间谍和18名军事情报局间谍正在外交身份的掩护下在英国 活动,他们正在积极地收集英国军事和工业情报,并对流亡在英 国的车臣人士进行监视。 《简氏情报摘要》称,英国军情五处认为俄罗斯情报机构对英构 成了“重大间谍威胁”。据信布莱尔首相曾在数个场合向俄罗斯 总统普京提及此事,但是由于英国是美国的重要盟国,它仍可能 仍然会是俄罗斯间谍活动的主要目标国。
罗伯特 福特多次访问示威民众阵营,激起叙利亚政府的愤怒, 他10月末突然离开叙利亚,美国政府称他安全受到威胁。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克 托纳发表声明说,福特已经完成在华 盛顿的磋商,返回叙利亚后他将继续提供有关该国的“可靠” 形势报告,同时与叙利亚社会广泛接触,探讨如何在叙利亚 结束流血冲突并实现“和平政治过渡”。
双方上一次互相驱逐外交官还是在1996年5月。当时莫斯科以建 立间谍组织为由将9名英国使馆官员赶出俄罗斯,英国随即以驱 逐4名俄罗斯人反击。
俄罗斯宣布驱逐4名英国外交官
2007年7月19日作为对英国外交措施的回应,俄罗斯外交部 宣布4名英国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并限定他们在10日内 离开俄罗斯。 俄外交部发言人卡梅宁说,鉴于英国方面对俄罗斯采取的不 友好措施,俄外交部当天召见了英国驻俄大使布伦顿,宣布 了上述决定。 卡梅宁说,针对英国在利特维年科事件上对俄罗斯作出的挑 衅和采取的不友好措施,俄方还向英国作出了其他回应。他 说,在英国没有对严格限制向俄官员发放签证的做法作出解 释之前,俄官员将停止向英国申请签证,俄方同时对英国官 员的签证申请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