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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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120分钟)PPT课件
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x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
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13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
1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部分;
3)上述两项的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计算)。
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有余额 的,个人缴费部分及相应利息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
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
退休职工继承额的公式为:继承额=退休职工
人签名确认后由单位保管备查。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未经本人确认导致少、漏缴基本养
老保险费的,在本缴费年度以及本缴费年度结束后1年内可办
理补缴,逾期不再允许补缴,由此造成职工个人养老待遇损失
的,用人单位按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 = ∑少报缴费工资基数×8%×15
10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参保时,按以下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 (1)合肥市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补缴的起始时间为1992 年7月。1992年7月后成立的单位,从单位成立之月起补缴。 (2)补缴基数为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补缴费率统一为28%,其中单位费率20%,个人费 率8%。 (4)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计缴利息,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年利率为8%,1999年1月1日至 2005年12月31日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1月1日以后 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
2、目的不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民 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其不利盈利为 目的;而商业保险是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 分散投保者的经济风险。
社会保险法培训
•4、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 审核通过,填写《申请表》
•不通过
• 说明不能办理原因
•6、生成《联系函》
•9、接收并核对《信息表》,确认转移基金
•10、接续个人账户信息,记载基金移转
•为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办理; •为社保经机机构办理。
•11、业务办结,通知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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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培训
关于规范使用暑期工的提示
• 临近暑期,各院校学生将开始实习活动。 近年来多次发生用人单位因使用暑期工引 发的暑期工滞留及报酬结算纠纷,在社会 上引起了较大•关反于规响范,使用一暑期定工的程提度示 上影响了社 会的稳定。为规范使用行为,维护用人单 位和暑期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 事件的发生,请用人单位严格按以下规定 执行:
实践基础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丰 富的成功经验,为社会保险立法提 供了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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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 完善体制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还存 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 范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化,社
保体系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
社会保险法培训
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与原则
1、艰难曲折的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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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培训
7.规范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注重以 人为本
建立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和异 地就医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 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苏州大市范围开展异地就医结算 (退休居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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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培训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相关规定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 伤事故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 基金先行支付。(第四十一条摘要)
•5、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 审核通过,填写《申请表》
•不通过
• 说明不能办理原因
•6、生成《联系函》
•9、接收并核对《信息表》,确认转移基金
•10、接续个人账户信息,记载基金移转
•为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办理; •为社保经机机构办理。
•11、业务办结,通知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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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培训
关于规范使用暑期工的提示
• 临近暑期,各院校学生将开始实习活动。 近年来多次发生用人单位因使用暑期工引 发的暑期工滞留及报酬结算纠纷,在社会 上引起了较大•关反于规响范,使用一暑期定工的程提度示 上影响了社 会的稳定。为规范使用行为,维护用人单 位和暑期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 事件的发生,请用人单位严格按以下规定 执行:
实践基础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丰 富的成功经验,为社会保险立法提 供了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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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 完善体制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还存 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 范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化,社
保体系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
社会保险法培训
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与原则
1、艰难曲折的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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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培训
7.规范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注重以 人为本
建立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和异 地就医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 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苏州大市范围开展异地就医结算 (退休居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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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培训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相关规定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 伤事故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 基金先行支付。(第四十一条摘要)
新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共46页共48页
பைடு நூலகம்
新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共46 页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新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共46 页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社会保险法学习PPT课件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 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现行政策:《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191号)统筹基金无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 问题:待遇是否与本地缴费年限挂钩?
24
(六)工伤保险的主要变化
1、工伤的排除情形减少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
养老: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9
(五)基本医疗保险的变化
1、规定了三类基本医疗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体现覆盖全民、覆盖城乡。
20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达到规定缴 费年限后无需缴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 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 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 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4、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13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现行政策:《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191号)统筹基金无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 问题:待遇是否与本地缴费年限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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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伤保险的主要变化
1、工伤的排除情形减少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
养老: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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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医疗保险的变化
1、规定了三类基本医疗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体现覆盖全民、覆盖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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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达到规定缴 费年限后无需缴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 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 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 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4、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13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课件
失业保险待遇与享受条件
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有 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享受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缴纳失业保险 费满一年、非自愿失业以及进行失业登记。
工伤保险待遇与享受条件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在工作中 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按照国家规 定享有的工伤医疗、康复、伤残津贴 和死亡抚恤等相关的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
最低缴费年限
根据不同险种和地区,最低缴费年限 有所差异,一般要求累计缴费满一定 年限方可享受社保待遇。
待遇享受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 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如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等。
04
社会保险待遇Biblioteka 享受条件养老保险待遇与享受条件
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领取条件后,按月领取 的养老金。
享受条件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 件,包括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或疾 病、经过工伤认定程序以及符合国家 规定的工伤等级评定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与享受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在生育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和产假等相关的保险 待遇。
享受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政策以及在定点医疗 机构进行生育。
保凭证》。
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将《参保凭证 》及其他相关资料提 交给新就业地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填写《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 请表》,并办理社会 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
审核与接续
社会保险法培训教材ppt课件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培 训
.
社会保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பைடு நூலகம்
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单位缴纳1% 个人缴纳0.2% 单位缴纳0.5% 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0.8% 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9%+1% 个人缴纳2%+3
.
2011年度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4672 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 数为2803元。(指的是医疗保险)
二、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0%作 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8元。
.
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的规定
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为累计15年; 医疗保险缴纳年限为女性累计20年;男性累计25
年; 即养老保险要累计缴纳15年,退休后才可以领取
退休金;医疗保险缴纳够年限后,退休后才可以享 受医疗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纳不足十五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 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 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
社会保险缴纳时员工提供资料
一、已经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转入我公 司需要提供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 1份 2、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份
.
二、新参加工作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准备 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3份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请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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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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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பைடு நூலகம்
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单位缴纳1% 个人缴纳0.2% 单位缴纳0.5% 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0.8% 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9%+1% 个人缴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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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4672 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 数为2803元。(指的是医疗保险)
二、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0%作 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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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的规定
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为累计15年; 医疗保险缴纳年限为女性累计20年;男性累计25
年; 即养老保险要累计缴纳15年,退休后才可以领取
退休金;医疗保险缴纳够年限后,退休后才可以享 受医疗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纳不足十五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 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 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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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时员工提供资料
一、已经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转入我公 司需要提供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 1份 2、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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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参加工作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准备 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3份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请到专业
社会保险法培训PPT11
(二)新《工伤保险条例》作了哪些主要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
为了更好地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健全工伤保险 制度,国务院的决定对条例作了以下几处修改: 制度,国务院的决定对条例作了以下几处修改: 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二是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 二是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 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 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 四是提高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四是提高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五是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 五是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 六是加强了对未参保职工的权益保障; 六是加强了对未参保职工的权益保障; 七是减少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 七是减少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增加了由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条例》新增第六十一条规定 条例》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 万元以 元以上1万元以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元以上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收受当事人财务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务的。
五、法律责任做三条做了修改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亲属骗取工伤保险 待遇的,医疗机构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责令退还, 待遇的,医疗机构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责令退还, 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 倍以下的罚款。(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原 处骗取金额 倍以上 倍以下的罚款。(原1---3倍) 倍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而位参加的,责令限期参加,补交工伤保险费, 而位参加的,责令限期参加,补交工伤保险费,并从欠缴 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 倍以下的罚款。 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处欠缴数额 倍以上 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拒 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 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以上 。
社会保险知识培训PPT课件
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
(1)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5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 级医院800元; (2)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之间的,个人 自付比例表如下:
住院费用
在职个人自付比例 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5000元以下
30%
70%
5000—10000元
25%
75%
10000—15000元
20%
5、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 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 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 病的;(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等等。
失业保险领取的对象:(1)本人无工作,没有从 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2)本人当前具有劳 动能力;(3)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
领取标准:缴费满1年~5年的,可领取12个月失业 金;满5年~10年的,可领取18个月失业金;满10年 以上,最多可领取24个月失业金。
4、生育保险
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或需休 假陪护妻子的男性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 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 减肥、戒烟、戒毒的费用; • 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违法乱纪、犯罪行为; • 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失业保险
是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 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 医疗补助金等构成。失业保险金按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 准的80%发放,如梅州失业保险金=850*80%=680元。
新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PPT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 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谢谢大家!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的主体及缴费主体
1、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 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主体:个人缴费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账户
社会保险法
目录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及社会保险的功能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及社会保险的功能
总体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 202X年7月1日起施行。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 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 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六)失业保险待遇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 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 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 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追偿。
(七)第三方引起工伤的处理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 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 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 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 接结算。
谢谢大家!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的主体及缴费主体
1、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 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主体:个人缴费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账户
社会保险法
目录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及社会保险的功能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及社会保险的功能
总体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 202X年7月1日起施行。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 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 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六)失业保险待遇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 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 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 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追偿。
(七)第三方引起工伤的处理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 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 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 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 接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课稿课件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纳。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 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一,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 就医,由现行规定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 工在领取期间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的可 以申领少量的医疗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金,改为全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也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从而提高了失业 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七、《社会保险法》完善了社会保险 费征缴制度
▪ 第一,规定了社会保险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征缴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八、《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制度
▪ 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 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 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 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 务院规定执行。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 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一,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 就医,由现行规定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 工在领取期间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的可 以申领少量的医疗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金,改为全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也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从而提高了失业 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七、《社会保险法》完善了社会保险 费征缴制度
▪ 第一,规定了社会保险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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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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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制度
▪ 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 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 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 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 务院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
特点
社会保险法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和福 利性,通过国家立法和行政监管,实 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社会保险法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增强社会凝聚力,推动 社会文明进步。
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保障基本生活
投资范围
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房地 产等。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计入社会保险基金,不得 挪作他用。
CHAPTER
04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发放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标准
享受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并满足法定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享受标准
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 因地区和险种而异。
CHAPTER
02
社会保险种类与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一定年 限。
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纳比例根据 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医疗保险
参保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者。
调整机制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生活 水平提高等因素,适时调 整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CHAPTER
05
社会保险争议的处理与法律责 任
社会保险争议的种类和处理方式
种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争议。
处理方式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社会保险法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和福 利性,通过国家立法和行政监管,实 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社会保险法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增强社会凝聚力,推动 社会文明进步。
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保障基本生活
投资范围
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房地 产等。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计入社会保险基金,不得 挪作他用。
CHAPTER
04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发放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标准
享受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并满足法定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享受标准
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 因地区和险种而异。
CHAPTER
02
社会保险种类与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一定年 限。
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纳比例根据 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医疗保险
参保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者。
调整机制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生活 水平提高等因素,适时调 整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CHAPTER
05
社会保险争议的处理与法律责 任
社会保险争议的种类和处理方式
种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争议。
处理方式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