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运输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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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运输与提升

一、煤矿运输与提升的分类

运输是煤矿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之一,一般分为主运输和辅助运输。(一)、煤矿运输

1、煤矿主运输:

煤矿主运输主要是运煤,包括皮带机运输和立井提煤运输,当前淮南煤矿对主运输很重视,设备较为先进,能够实现集中控制,信息化、智能化程度高。

2、辅助运输

所谓辅助运输,是指运输以外的人员、材料、设备和矸石等各种运输的统称,主要有地面运输、副井提升和井下运输等部分组成。由于我国煤矿开采条件千差万别,开采条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辅助运输形式的多样性。当前我国煤矿辅助运输主要方式有

1,电机车 2,轨道绞车 3,单轨吊4,无轨胶轮车5,无极绳牵引车6架空承人装置7,皮带运输机8,副井提升系统等等

辅助运输是煤矿生产不可缺少的一环,是煤矿减人提效、改善工人劳动环境、建设现代化智能矿井的重要环节。

当前辅助运输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到位,一些企业对辅助运输没有高度重视,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投入还不够。

2,发展不平衡,辅助运输先进的矿和落后的矿差距很大,甚至有些矿还用一些安全可靠性低的设备生产。

3,装备不先进,辅助运输的制造水平和国外产品还有一定差距,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辅助运输系统中机车问题相对严重,移动目标分散,机车行车规律性差,多为矸石车、物料车、空车、空机头作业任务,物料运输通常无明显的时间限制,行车路线不固定,每列车司机单点作业,经常会随意停放物料车皮,造成运输轨道区段会被长时间占用,其它车辆经过时需人工判断临时避让,现有技术手段无法实现规则化、程序化和可统筹调度的有机整体。同时,现有轨道运输系统还配有大量的辅助运输服务岗位:司机、押车工、调度员,生产运转效率低下,成本开支巨大。

随着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加快,各种辅助运输方式逐渐向安全化、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各种先进的技术逐渐应用到煤矿设备中。

电机车的运输方式因为具有运输距离长、可频繁作业、载荷大等特点在煤矿短期内还是煤矿生产不可代替的重要一环,但是目前我国电机车技术发展较为缓慢,许多企业还在使用直流斩波电机车,即使使用变频器控制模式也只是在简单速度线性控制,在安全化、信息化、智能化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所以电机车的智能化生产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二)提升

1、斜井提升

包括主、副斜井、采区轨道斜井及其他斜井。

2、立井提升

包括主井、副井提升。绞车为单绳缠绕式绞车和多绳摩擦式绞车。

二、主要设备

1、皮带输送机

煤矿用皮带输送机主要是指在煤炭采掘、生产、转运、加工过程中使用的皮带输送机。煤矿用皮带输送机具有运输量大、工作环境复杂、承载能力强、以及运输距离较长等特点。

煤矿安全规程对皮带机的规定: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三)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

(四)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五)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六)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

(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

(十)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

1.棉织物芯输送带,8~9。

2.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10~12。

3.钢丝绳芯输送带,7~9;当带式输送机采取可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5~7。

2、电机车

电机车是轨道车辆运输的一种牵引设备,动力是利用牵引电机驱动车轮转动,借助车轮与轨面间的摩擦力,使机车在轨道上运行。这种运行方式,它的牵引力不仅受牵引电机(或内燃机)功率的限制,还受车轮与轨面间的摩擦制约。机车运输能行驶的坡度有限制,运输轨道坡度一般为3‰,局部坡度不能超过30‰。其按结构分类有架线式电机车和蓄电池电机车。现我们常用电机车为斩波调速电机车,部分矿井使用永磁电机车、变频电机车。

煤矿安全规程对电机车的规定:

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二)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三)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四)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

(五)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机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者失爆时,机车不得使用。

(六)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或者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七)2辆机车或者2列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八)同一区段线路上,不得同时行驶非机动车辆。

(九)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十)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启动前,必须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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