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三级计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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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三级计划体系
一级计划:指集团统一规定节点,并由集团运营中心负责监控的项目开发计划。第3条二级计划:指集团统一规定节点,并由区域工程技术部监控的,含各专业专项完成工作时间的项目开发计划。第4条三级计划:指集团统一拟定计划模板,由项目部具体执行的项目开发计划。第5条项目专项计划:是指依据项目总体开发计划要求编制的各专业工作控制计划,如前置专项计划、设计专项计划、招标专项计划、采购专项计划等。03三级计划适用范围第6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区域的项目计划管理。04三级计划主要职责第7条集团运营中心职责
(一)组织项目
一、二级节点计划模板的讨论确定与更新。
(二)组织项目三级计划参考模板的编制与更新。
(三)组织、督促项目各级计划的编制。
(四)组织项目运营目标书模板的编制与更新。
(五)组织项目一级计划的评审。
(六)跟踪监控项目
一、二级计划的执行,审核一级计划调整申请。
(七)负责定期对各区域项目的计划达成情况进行排名和考核。第8条区域工程技术部职责
(一)组织区域内项目一级计划、二级计划的评审。
(二)组织项目运营目标书的评审。
(三)跟踪监控项目
二、三级计划的执行,并报集团运营中心备案。
(四)负责对区域内项目的计划达成情况进行排名。第9条项目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项目计划模板编制项目
一、
二、三级计划
(二)负责根据模板编制项目运营目标书。
(三)组织项目编制专业职能部门的项目专项计划。
(四)参与项目
一、二级计划评审会并做汇报
。
(五)负责推动项目三级计划的执行,确保项目一二计划的实现。第10条计划审核/审批权限
(一)集团领导提出对项目运营目标书及重要节点时间的要求。
(二)集团总裁审批项目一级计划。
(三)区域总裁审批项目运营目标书及项目二级计划。
(四)区域工程技术部审批项目三级计划。
(五)集团总部或区域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项目专项计划05三级计划模板体系第11条集团项目开发计划管
理体系采取分层分级管理模式,基于“抓一级、控一级、看一级”的逻辑思路,对项目计划体系进行“逐级分解、分层监控”。即:项目三级计划根据项目二级计划的时间节点进行分解;项目二级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计划时间节点进行分解,且不得超出上一级计划节点工期。项目开发计划管理体系如下表所示:第12条集团运营中心组织确定项目一级、二级计划节点,项目总经理按照项目
一、二级计划节点要求编制各节点起始时间。第13条集团运营中心组织编制项目三级计划参考模板,项目总经理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可调整三级计划模板中的节点数,但项目三级计划中必须包含项目一级、二级节点。06三级计划的编制第14条项目一级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定案审批通过后,项目总经理根据集团领导对项目运营目标的要求、
【项目分期开工图】
(初稿),并综合考虑项目具体情况,组织营销、财务、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职能专业负责人、相关工程师共同讨论开发节奏和规模,在定案审批后的一周内,按照集团领导对一级计划的要求,主导完成项目一级计划表(初稿)的编制。
(二)项目将编制完成的一级计划表(初稿)报区域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营销、财务、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职能专业负责人、相关工程师,在区域总
裁的主导下,在综合考虑项目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对一级计划进行评审,并提出调整意见,以确保计划的可实施性。
(三)项目总经理根据评审结果,对一级计划进行修订,形成定稿,由区域运营负责人统筹,将经过区域总裁审批通过的一级计划,报集团运营中心组织审核。
(四)集团运营中心审核区域工程技术部上报的项目一级计划后,报集团总裁审批。第15条项目二级和三级计划的编制(一)根据审批通过后的项目一级计划,项目总经理组织编制项目二级计划(项目二级计划必须保证与项目一级计划的协调一致)并报区域工程技术部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报集团运营中心进行匹配性审核。同时,项目总经理根据项目运营目标书模板,在1周内组织编制完成当期的
【项目运营目标书】
。
(二)项目二级计划经区域工程技术部审核并报区域总裁审批确定后,区域工程技术部组织召开由集团运营中心、项目总经理、设计、营销、采购、成本等各专业部门参与的项目启动会(新项目启动会由集团运营中心组织召开),确定项目运营目标,并形成
【项目运营目标书】
定稿。
(三)项目启动会后的3个工作日内,区域工程技术部组织区域及项目部签订
【项目运营目标书】
,相关成果报集团运营中心备案。
(四)
【项目运营目标书】
签订后,项目总经理组织编制项目三级计划,经区域工程技术部审批后,报集团运营中心备案。第16条项目专项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总经理以项目总体开发计划要求为依据组织编制各专项计划,如前置专项计划、项目设计专项计划、工程招标专项计划、采购专项计划、市政配套专项计划、报批报建专项计划、项目营销专项计划等。
(二)各类专项计划在编制之初可以是控制性、指导性的,并在过程之中不断进行细化与调整。
(三)各专项计划由区域工程技术部审核,经相关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后执行,专项计划参考模板由集团运营中心提供,各职能部门制定标准,统一规范。项目专项计划须报送运营中心备案。07计划的执行跟踪与监控第17条项目计划的执行(一)项目二级、三级计划是项目开发工作的实施性计划,是项目一级计划的细化分解。各部门在编制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
时,应当将项目二级、三级计划中相关的节点任务纳入月度工作内容中并严格执行。
(二)项目总经理每周召集项目工作群(项目部各专业组)会议,就项目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讨论和决策,重点关注突发的、需纠偏的单项工作。第18条项目计划的跟踪、监控
(一)集团运营中心负责项目一级计划节点的监控管理工作,并可就项目二级计划节点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向区域、项目或相关部门提出预警。
(二)区域工程技术部重点负责项目二级计划的监控管理工作,必要时可就关键工作向项目或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提示或预警。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一级计划节点及关键节点完成信息,项目总经理应在节点完成当日同时报区域工程技术部及集团运营中心备案。
(四)每周一之前,项目总经理应组织检讨项目开发计划情况,将项目的节点计划执行情况,报区域工程技术部,由区域工程技术部统一汇总区域内各项目的计划进展情况,对项目计划节点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集团运营中心备案。
(五)每月初,集团运营中心统一汇总各区域项目的上月计划进展情况,对项目计划节点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并向集团领导通报。08三级计划体系的调整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