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议语言中的社会歧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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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语言中的社会歧视现象

摘要:在实际社会生活里,人们因为各自的社会地位及所处的社会阶层不一样,导致在语言使用、交流过程中出现一些有心或无心的带有歧视性的语言词汇。面对种种语言歧视,正确的面对和修复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职责,以确保语言使用的纯工具性。

关键词:语言;歧视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9-0276-02

在现实社会中,歧视无处不在,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歧视,经济和政治上的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不同地域之间的歧视,年轻人对老年人的歧视等等。这些观念借助功能强大的媒体、文学作品、社会舆论以及人际传播,歧视的态度和情绪被强化并推行开来,更加剧了这些不平等的隔阂和隔离。歧视和偏见作为偏离客观事实的看法和态度,是文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社会文化中,人们选择一种说法,排斥另一种说法,是由于主流社会的文化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它的形成被经济上政治上占绝对优势的群体所掌控,与权力有关。反映在文化上就是一种文化霸权。福柯(foucaul)的著名权力理论也指出,语言与权力密切相关,语言是一个充满压迫和斗争的场域。语言里面出权力,现实是语言的现实,有什么样的语言就有什么样的世界。语言中的各种歧视实际是社会现实中阶层歧视、文化歧视、民族歧视的表现。

一、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话题。

男性被认为是人类的原型,汉语中的“他”也正能反映出人们的这一认识。“他”在语用上完全偏向于男性,不论在书面语中还是在口语中,可以指代男性和女性,而“她”只可指代女性。在指代一群人时,即使只有一个男人,也不能用“她们”,仍然要用“他们”来指代。这种完全以男性的视角来定位的语言现象就是男性语言泛化的表现。

不独称谓词,一些看似漫不经心的词语也在将女性丑化,这正反映了男性对女性的居高临下和歧视,如“妇人之见”、“婆婆妈妈”、“女流之辈”、“最毒妇人心”等,而对那些不被男人群体接受的男人的评价却是“女里女气”、“娘娘腔”、“伪娘”这类与女性相关的词语。

女人的价值似乎与男人联系在一起,与青春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岁月流逝,年华老去,女人似乎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身价大跌,成了令人生厌的人。于是,女人被描写成“人老珠黄”、“弃妇”、“失宠”等。

汉字是表意文字,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字体系。汉字积淀着千百年来中国人的思想、情感和价值。对1997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的包含有“女”字的简体字做了一个简要的分析,其中表贬义的字就有十几个之多。

如“耍”字从“而”从“女”,它的本义是玩弄女性,因为“而”是象形字,指男人的胡须,“而”与“女”合起来表示是男人把胡须垂到女人的脸上,对女性进行戏弄;“妥”字从“手”从“女”,指男人以手,即以武力驯服女人;“妾”从“立”从“女”,有学者认为其中的“立”字像一把倒悬的刀,一把刀始终悬在女人的头上,随时有可能落下来,可见女人处境的低下。

二、社会角色歧视

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四方面涵义: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外在表现;角色是人们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角色是人们对于处在特定地位上的人们行为的期待;角色是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的基础。

最近很多年,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高速成发展,很多农民离开土地来到城市,从事建筑、维修、运输等工作,成为时代的新工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一一“农民工”。“农民工”一词频频出现于各种媒体,成为人们熟知的名词。

“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玉林教授1983年提出来的。这词语取代了最初的“盲流”一词,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社会的进步和宽容。不过近些年社会对“农民工”这一称谓越来越多地提出疑义,主要是针对这个词语背后的歧视意味。

其实,“农民工”一词并不规范,这个称呼既不是职业的标准分类,又不是社会分层的正式的概念。按以往的标准说,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按现行标准,农民工应划分到劳动职业阶层。这一不规范的概念之所以仍然长期存在,主要缘于人们对于城乡这一最大差别的优先分类。

人们通常以所从事的社会工作来标识社会身份,区分职业属性,而很多农民兄弟们即使告别了土地,也不能与工人并称为现代工人。社会的这种定性式的称呼带有社会歧视的意味,使这些农民兄弟时刻意识到自己身份的卑微。

三、地域歧视

地域歧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歧视”就是“区别对待”,地域歧视就是基于地域差异而形成的一种“区别对待”。它是由地域文化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人类心理活动等因素引发的一种刻板、片面的观念和错误倾向。

语言中的地域歧视在地理行政区划上表现的较为明显,以前,苏北人被称为“江北赤佬”、“上海人的陪衬人”、“江北猪秽”等。已经作为特殊专有名词的“河南人”、“四川民工”、“湖北佬”、“外来妹”、“乡巴佬”以及描绘河南人、苏北人、四川人、湖北人的种种文字,都透露着这样一种信息,这些新词语的生成实质上是发达文化群体将边缘地区、贫困地区人作为陪衬和附属来看待,而这些被歧视的人则终日躲在发达地域人们的阴影下生活,暗淡着而又无

奈着。

地域歧视是“贱贫”心理的体现。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发展出现一系列阶段性特征,如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问题比较多。特别是因为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而造成的“仇富”心理和“贱贫”心理,使穷人与富人之间的鸿沟拉大。贫穷地方的人到了沿海一些经济发达省份谋生,容易遭到歧视的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因为他们的家乡太穷,富人看不起穷人,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才产生了歧视,其骨子里、在内心深处仍然是小农心理在作怪。

四、职业歧视

语言中的职业歧视主要表现在对从事低等职业的人的称谓上,如将回收废品和垃圾的称做“收破烂的”,将清扫街道的人称为“扫大街的”,将照看孩子的人称做“看孩子的”,将靠唱歌为生的人称为“卖艺的”,将清扫厕所的人称为“掏大粪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类称呼虽然仅是口语词汇,并未进入书面语,不过也很不规范,是将一些生存群体在尊严和人格上予以矮化,这些人在主流文化中屡屡被轻视,甚至被当成了嘲讽的对象,没有稳定的社会定位和相应的社会价值。这些职业称谓包含着人格歧视。简言之,就是一类职业的人看不起另外一类职业的人,也就是什么职业吃香,什么职业不吃香,从事吃香职业的人看不起从事不吃香职业的人,说到底就是一种高贵和低贱较量的产物,而评判的标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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