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值班管理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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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值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配合工程的进度,确保苏州地铁Ⅲ-TS-05标工程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目标,达到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想,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Ⅲ-TS-05标段施工现场值班管理。
三、值班时间
除吃饭时间外,正常上班时间外,其余时间均需。
四、值班人员的配置
1、值班安排表(附件2),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
2、值班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职责与要求
1、交接班实行现场面对面交接,交接人员按交接班内容逐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2、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事项填写值班交接表(见附件1),于交班后交于下一值班员,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后进行接班并签名。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4、接班人员接班后不得擅离职守,加强对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质量负有监督及管理职责。
5、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所辖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值班工作质量。
6、各工区值班人员是本工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值班期间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各区域夜间工作正常进行;同时负责各类原始资料的记载。
7、当遇到紧急情况需要项目部其他人员配合时,值班人员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非值班人员接到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响应,不得拖拉,当需要领导处理情况时要逐级上报。
8、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三不走”(交接班人不到不走、原始记录未完成不走、交接班时有特殊状况发生时不走)
六、考核
项目经理部将不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有发现不在岗履职等现象,视情节严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附件1:值班交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