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商品化弊大于利四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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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商品化弊大于利
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潮中,艺术商品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方今天并不是要去阻止这种趋势,而是想清楚地告诉大家,即使是顺应潮流发展,也不能盲目的认为就是利大于弊。今天,我们看它的利弊,是否利于艺术家更好的创造,是否有利于人们更好的认识艺术的价值、提升艺术素养,是否有利于促使艺术的良好发展。
艺术的本质在与追求自由与真善美,商品的本质在于交换与使用,二者本质上不存在等同性。艺术品具有商品的属性,存在交换的可能,但这并不代表着艺术商品化就是自然而然、顺乎其本身发展,就是利大于弊的。毒品同样具有商品的属性,但毒品商品化显然是弊大于利的。对方辩友犯了逻辑上的错误,用大势所趋来证明利大于弊,执果索因,显然是牵强的。
艺术商品化使艺术家的创作目的不再纯粹。正如正方所说,商品化能够保证其经济来源,不再为衣食住行而忧,也正是在今天人们心态都比较浮躁的社会中,多少艺术家借商品化之机为五斗米折了腰,有几个人还在为那些纯粹的艺术而创作。是的,商品化的确保障了艺术家的物质生活,但在经济大潮中并未使其更好地创作,反而让艺术家们处于内心不断地挣扎之中,禁锢了自己创作的思想、走进了创作的瓶颈、忘记了自己本应该扮演的角色。
艺术商品化虽然使艺术民众化,但商品的概念将弱化艺术本身的价值而更加加重商品的价格形态,在市场的供求关系作用下,使得艺术在流通的过程中出现异化的现象。人们看似等价交换来的艺术品,殊不知已经丧失了其最根本的价值,尤其是不法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买来的被当做宝贝的东西有可能只是一堆废铜烂铁,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于艺术本质的认识,更何谈艺术价值和传播?艺术的真善美是艺术家美好的精神寄托,商品化之后必定要用金钱来衡量的。人们必定更多地去关注其经济价值,进而忽视了它的美学、历史、人文、精神等价值,当狂热的逐利这种商品特性成了艺术之舟的帆,艺术怎能扬帆远航,?
罗丹曾说,雕刻不再其形,而在其生命。当人失去其灵魂,便成了行尸走肉;那么艺术失去其灵魂,就沦为简单的产品。当艺术品沦为附庸品,当艺术家成为牟利工具,当艺术沾染浓厚的商业气息,艺术的殿堂又将怎样成为人们心中的圣地、屹立不倒?我们需要艺术有一语惊醒梦中人的君子之姿,而不是随波逐流的平庸之态。当艺术套上孔方兄的缰绳,我们何以期待艺术以自由之身奔跑?
我们接受艺术商品化,但我们必须直面艺术商品化弊大于利的事实,只有这样才能在清醒的状态下接受艺术,规范艺术,引导艺术,发展艺术,才能为艺术商品化开出一条康庄大道,才能创造有希望的未来。艺术的真与善,我们不能也无法抛却,那么就让我们告诉自己,就像告诉自己不要被钱权利益蒙蔽心灵一般,艺术商品化是弊大于利的!兴利除弊,为我,为我们,为所有热爱艺术的大家,留下一片艺术净土、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