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参公人员与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人员双向交流的中央省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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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参公人员与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人员双向交流的中央、省、市级文件号:(截止2012年8月28日找到的)

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组厅字〔2010〕22号;

四川省:川人社函〔2011〕676号;

辽宁省:辽组通字〔2011〕45号;

大连市:大人社发〔2011〕213号

福建省:闽人发〔2011〕105号;

另:可查陕西省安康市亦执行此项政策。

上海市公务员局2012年工作计划要执行。沪公局发〔2012〕5号。

其它:广东省、浙江省已经执行,安徽省疑似。

如过哪位有上述文件的电子稿、扫描稿或翻拍照片,都请放到共享里。希望做的这些工作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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