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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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火西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站)各项审批服务工作顺利运行,结合实际,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共100分)
1、思想作风。(15分)
(1)依法行政(5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得5分。
不服从安排,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视情况扣1-2分。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经查实每次扣3分。
(2)遵纪守法(10分)
服务质量好、遵纪守法,得10分。
服务对象反映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经查实情节较轻的,每起扣1-3分;情节严重的,每起扣5—10分。
违规操作,办理业务推诿、扯皮、拖拉、超时,或工作时间内拒办业务,经查实每起视情况扣5-10分。
2、工作质量(30分)
(1)业务技能(10分)
熟悉岗位业务知识,了解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各项流程和制度,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得10分。
业务协调沟通滞后,直接影响工作的,扣5分。
上报的各种报表、开具的各种通知单和工作日志填写不认真,表达不清或送交不及时,每起扣3分。
政策执行不当,服务对象直接投诉,每起扣3-5分。
因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不熟练影响工作的,每起扣2分。
(2)时限承诺(10分)
严格执行时限承诺制度,办事效率高,得10分。
不能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起扣3分。
无故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起扣1-4分。
不履行承诺,延长服务对象等待时间,工作效率低,每起扣2分。
不按照服务事项办理办法处理业务的,每起扣3分。
(3)首问接待(10分)
认真执行窗口首问责任制,方便服务对象,得10分。
不能做到“一口说清、两次受理”,造成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的,每起扣2分。
审批资料流转过程混乱,移交、签收发生差错,每起扣3分。
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每起扣2分。
3、服务态度(25分)
(1)佩证上岗(5分)
工作人员按要求佩证上岗,得5分。
不佩证上岗每次扣1分;优质服务标兵不佩证上岗,每次扣2分。
(2)文明用语(10分)
尊重服务对象,严格使用服务规范用语,得10分。
服务不规范,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每起扣3分。
使用忌用语,怠慢、刁难服务对象,每起扣3分。
(3)仪容仪表(10分)
讲究仪容仪表,做到着装规范、仪表端庄。得10分。
着装不规范每次扣3分。
违反《服务规范》中有关仪容仪表要求的,每次扣3分。
4、组织纪律。(30分)
(1)出勤考核(15分)
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满时满点服务,得15分。
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每次扣2分。
迟到、早退,未在规定时间上岗,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每次扣3分。
工作时间聚堆聊天、吃东西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经查实每起扣2分。
工作时间用电脑打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发现一次扣15分。
(2)遵守制度(5分)
自觉遵守便民服务中心(站)各项制度得5分。
重大事项擅自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经查实每起扣3分。
违反便民服务中心(站)制度,每次扣2分。
(3)公益活动及参加会议(5分)
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的(包括党内外活动),得5分。
理论、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2分,缺席每次扣3分。
各类会议,迟到每次扣2分,缺席每次扣3分。
(4)区域环境(5分)
保持环境整洁,资料摆放有序,得5分。
办公区域内大量堆放私人物品,每次扣1分;办公用品不按要求摆放,每次扣2分。
损坏或随意移动办公设施,每次扣2分。
三、考核奖惩
1、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按分数段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100分及以上为优秀,90-99分为良好,80-89
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每季度在窗口工作人员中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选优质服务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