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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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才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才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才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为加快医院改革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3.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动态,注意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熟练运用于临床实践。

4.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医疗事故记录。

5.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医德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二)必备条件学科带头人条件:1.具备主任医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至少培养硕士或博士生3名。

2.相关专业委员会全国委员、省级副主任委员、“江淮名医”或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具有1年及以上本专业国内外著名医院研修经历者优先。

3.近5年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下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类以上期刊5篇,其中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高于5分。

(2)公开出版由本人独著或与他人合著的本学科学术专著、译著,个人撰写部分达10万字以上,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高于5分。

(3)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个人撰写部分的字数达6万字以上,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高于5分。

(4)主持1项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后备人选条件:1. 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并具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下,在本学科有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具有本专业国内外研修经历半年及以上者优先。

2.近5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二类以上期刊3篇以上,其中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高于3分。

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2018年10月09日09:5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校发[2018]422号校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及岗位㈠2018年9月30日在编在岗,符合学校相应任职条件中聘任高一级职务规定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应聘2018年度相应系列高一级职务。

㈡对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中青年教师,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要求的,可破格应聘教授和副教授职务;对在附属医院医疗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中青年医生,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要求的,可破格应聘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务。

㈢本次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针对各单位(系列)的空缺岗位进行。

各类各级岗位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执行,不受理越级应聘。

㈣各附属医院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另行通知。

二、聘任时间及聘期聘任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聘期一般为五年。

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聘期至规定的退休时间。

三、评聘组织㈠教师系列按照《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条例》和《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㈡专业技术系列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组成。

负责最终审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确定的拟聘人员,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的重大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聘任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日常工作。

2.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校党委书记和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17-23人,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代表组成。

负责对各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并确定拟聘人选。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校人字〔2020〕42号关于印发《直属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各直属附属医院:《直属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业经2020年5月1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2020年5月28日直属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直属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工作,促进各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疗、科研能力的全面提升,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直属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程序1.岗位职数公布:各直属附属医院每年根据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认真梳理岗位,科学制定剩余岗位职数年度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并公布当年使用各类岗位职数。

2.组织申报:各直属附属医院根据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组织个人申报,附属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

3.专业技术推荐委员会评议推荐:各直属附属医院组织专业技术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根据公布的剩余岗位职数,等额确定推荐人选;4.附属医院党委审定:经专业技术推荐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报各附属医院党委审定。

5.公示: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6.大学党委审定或备案:各直属附属医院对申报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需报大学党委审定,党委研究通过后由大学出具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申报委托评审函;对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需报大学人事处备案。

二、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条件为促进各直属附属医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直属附属医院的综合实力,各直属附属医院卫生系列5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12月31日)副高级职务人员在申报晋升卫生系列正高级职务时,除达到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外,必须先取得教学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安医大一附院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岗位聘用申报审批表

安医大一附院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岗位聘用申报审批表
负责人签名: (科室盖章)年 月 日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意见:
同意聘用专业技术级岗位。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医院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一)
符合竞聘条件第条
具体内容为:
竞聘条件具体条款
(二)
符合竞聘条件第条
具体内容为:
竞聘条件具体条款
(三)
符合竞聘条件第条
具体内容为:
申请人
承诺
我承诺以上所有业绩均属本人在现聘岗位工作以来取得的真实业绩,如有不实,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科室意见:
申请人所填内容属实,同意推荐专业技术岗级岗位。
安医大一附院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岗位聘用申报审批表
所在科室: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最后学历
毕业
时间
最高学位
学位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任职
时间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科室电话:
申报岗位等级
符合申报条件类型
□符合直聘条件
□任现职满年,符合条竞聘条件
直聘条件具体条款
符合直聘条件第条
具体内容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竞聘条件具体条款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6.11•【字号】皖教秘人〔2015〕81号•【施行日期】2015.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81号省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高校主管部门,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职称改革,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引导其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下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本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执行;高职高专院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执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

2016年,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将启用新的资格条件。

目前,省教育厅高校职评改革专家课题组正在就新的资格条件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

新的资格条件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正式颁布实施。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使用原则各市、各高校要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推荐和评聘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严禁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要切实根据学校自身的发展定位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年度使用计划,真正做到长远发展与现实需要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

安徽医科大学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安徽医科大学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安徽医科大学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我校合同工的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省有关合同工用工政策,制定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如下:二、本办法中述及的合同工是指为了补充在编人员不足或部分岗位的暂时需要而临时招用的劳务人员.三、合同工的聘用遵循“依法用工、按需设岗、绩效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合同工岗位设置一、申报用工岗位。

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初向校人事处申报用工岗位,申报工作岗位时,应详细说明用工的工作任务、职责、时间及工资经费渠道.二、校人事部门初步审核后,校合同工管理领导组研究审定各部门合同工岗位数。

三、校人事部门将审定合同工岗位结果以书面形式批复用工单位。

四、合同工岗位一经审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动。

第三章合同工聘用一、合同工应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提供当地相当于乡级以上的证明);2、持有身份证、外出务工证、婚育证明、健康证明;3、从事有资质和其他特殊工种的岗位,须持有上岗证和相关证书;4、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5、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学历由用工单位另行规定;二。

、聘用程序1、用工单位将学校核定的用工岗位、岗位职责、应聘条件予以公布。

2、用工单位应组成招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3、用工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人事部门审批。

4、学校人事部门将各部门用工情况予以公示后,与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1、经学校核准招收的合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须根据工作的任务及完成的时间而定,但合同期限一年。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但最长不得超过四次.3、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本校职工配偶及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五、为支持我校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凡适合学生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优先招用学生。

第四章合同工待遇一、合同工工资(含社保金,下同)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皖政办[2002]61号的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学校人事部门根据合肥市公布的工资标准信息通知各部门予以调整.特殊工种的合同工工资由用工单位提出,报学校人事部门同意,可适当上浮。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科级干部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科级干部
竞聘领导组办公室
8月28日
—29日
医院召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大会,参加人员为医院在职科级以上干部,纪委委员、院职代会执委,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临床、医技科室、教研室正副主任、研究所正副所长,护士长、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安医大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
院党委
8月30日
院党委
院纪委
院党委根据个人志愿、述职演讲、民主推荐、测评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各职位1—2人作为初步人选。
8月31日
-9月4日
对拟提拔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
竞聘领导组办公室
9月6日
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干部人选
院党委
9月7日-9日
对拟聘干部人选进行公示
党委工作部
9月中旬
根据公示情况,党委决定聘任干部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并办理聘任的有关手续。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科级干部
竞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组织
8月22日
公布竞聘的岗位、职数和岗位任职条件。
院党委
8月22日
竞聘报名,填写《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政管理干部竞聘报名表》
党委工作部
8月23日
报名人员可以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调整所报职位。
党委工作部
8月24日-25日
竞聘报名汇总统计,资格审查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doc 15页)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doc 15页)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聘分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一)根据中建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

总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

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公司统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

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015年安徽省本科院校职称评审公示

2015年安徽省本科院校职称评审公示
电工 生物 申报职务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姓名 翟胜宝 阮素梅 姜同仁 邓留保 周森鑫 邵道萍 胡建 春潮 许心宏 王纲 刘德志 庄科俊 武凌 李勇刚 吴鑫育 周经 吴友群 曹强 郭利京 王军 杨晓妹 钱丽 刘法威 张敏 杜晶晶 周蕾 包先康 余承海 胡好 黄焰结 董可木 张学东 王小元 刘涛 高建纲 陆华才 魏明 第 3 页,共 19 页 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自评 备注
2015年本科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
序号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申报学科 管理学 管理学 体育学 数学 计算机 法学 法学 体育学 文学 艺术学 数学 数学 计算机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管理学 管理学 管理学 管理学 管理学 社会学 教育学 体育学 外语 美术学 设计学 设计学 计算机 化学 电子

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校人字〔2017〕14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业经2017年1月5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2月10日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步伐,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规范人才的引进与管理,提高人才使用效率,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指导原则人才引进工作要以优化学科梯队结构、提高学科整体水平、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部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倾斜,坚持“广开渠道、按需引进,重视质量,讲求实”的原则。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类型及应聘条件第一条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第二条人才类型及应聘条件:引进人才及团队分为七种类型,条件见表1,引进人才类型需学校专家委员会的认定。

第三条对于共同第一作者(责任作者)贡献的认定(表2)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岗位职责第四条各类引进人才的岗位职责见表3。

学校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引进人才来校前的科研教学水平,制定其聘期内的具体工作任务及目标,并与引进人才商议决定,最终明确在工作协议中。

引进人才在聘期内要抓紧时间,认真落实。

聘期的中期和期终,学校或学院将组织考核并落实奖惩措施。

第四章全职聘用引进人才的待遇第五条全职聘用引进人才待遇(表4)第六条四、五、六类引进人才的住房待遇1、四、五、六类引进人才和校内人才的住房待遇(表5)下表中,论文指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论文(共同第一作者2人及以上贡献率认定见第二章第三条)。

2、享受引进人才待遇(含引进的和本校教师本人及配偶)涉及房改政策的,按房改政策执行.3、租房补贴:从学校执行租房补贴制度以来,对于未享受本文规定住房待遇、福利分房和校内全额集资房及购房补贴的人员(包括校内在职在编和人事代理职工),租房补贴标准:博士后12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硕士400元/月,本科300元/月,从2013年1月执行,个人享受租房补贴时间累计5年.5年内如学历变化,补贴标准相应调整,合计总期限不超过5年。

关于印发《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

关于印发《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校人字〔2014〕93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暂行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2014年12月29日主题词:人事劳动纪律规定通知安徽医科大学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效能意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令)、《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劳动纪律与规范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树立职业道德,强化效能意识,提高业务素质,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恪尽职守。

(一)党政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实行坐班制度,认真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二)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由学生处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特点,另行要求。

(三)专任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条例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完成教学、科研工作,承担公共事务。

按时参加学校或院系规定的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来校时间三年内的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度,除履行本人岗位职责外,积极承担教研室的集体事务,其从事教学、科研和集体事务时间视为坐班时间。

(四)教职工因事、因病等不能按时到岗上班,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在请假期间从事创收或谋取个人私利者,一经核实,扣发假期间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职工因公外出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告审批制度。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技术项目申请表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技术项目申请表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技术项目
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者
申报科室
申请日期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填表说明
1.请在我院网站/医务处频道下载新技术项目
申请书电子文档,用小四号宋体填写,填写结束再打印;
2.请以纸质和电子表格形式上报,纸质一式2份报医务处,电子表
格可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 xhl1999cn@。

一、简表
二.立项依据(包括实施该项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开展的现状、经济效益预测等,附
三、技术方案
(包括该技术的实施操作规范,诊疗的有效性、安全性、适应症、禁忌症、新技术开展过程
四、申请经费预算
五、设备保障
六、申请者所在科室的审查与保证
(包括对开展该项目的意义、特色、创新之处、开展此项技术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处理措施,科室负责人要签署具体意见。


七、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意见
七、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意见。

关于印发《安医大一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安医大一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

院党[2009]40号关于印发《安医大一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党支部、各科室:《安医大一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已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附:1、安医大一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2、安医大一附院医德考评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报: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厅党组安医大一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按照《安徽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

一、医德考评内容、标准(一)基本内容、标准(基本分80分)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10分)。

(1)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2)热爱本职,尽职尽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医教研服务的思想,讲究工作实效,服务随叫随到。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做到“四个一样”(熟悉人陌生人一样,干部群众一样,院内院外一样,城市乡村一样)。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5分)。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五心”(检查细心,诊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其家属放心),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索取病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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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推荐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直属附属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推荐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推荐工作,确保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质量,提升我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水平,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专业规范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按岗推荐的原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2010年省人社厅核定的专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实行总量控制。

要从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发展目标出发,科学编制年度空余岗位职数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对二级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超结构比例的,学校将从严控制岗位评审推荐。

2、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对教学科研岗位职务评聘要优先支持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倾斜;同时保证基础学科发展,扶持新兴交叉学科,促进各学科的协调发展。

对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职务的推荐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岗位限额,坚持职务聘评一致的原则,坚持向一线倾斜、向急需岗位倾斜,按实际贡献大小择优推荐评聘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原则。

为适应新形势对高校发展的要求,解决教学研究系列岗位职数,尤其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有限,专
业技术辅助岗位超额问题,需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现全员聘用制,真正实现庸者下、优者上,使优秀拔尖人才能脱颖而出,提高发挥每个专业技术岗位的最大效益。

二、专业技术岗位类型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主体岗位和辅助岗位组成。

主体岗位为教学、研究岗位;辅助岗位为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出版编辑、卫生、财会、工程、审计等岗位组成。

三、年度拟评聘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管理部门每年在认真清理各专业技术岗位指标使用情况下,结合学校发展总体规划,提出本年度拟评聘专业技术空缺岗位数,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同时为保证实验教学队伍稳定和发展,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每年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实验教学岗位的评审推荐。

四、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晋升推荐条件、程序
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晋升推荐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的履行现行职务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晋升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教学、研究系列职务晋升推荐条件
1、晋升教授、研究员职务推荐条件:在达到教育厅教学系列教授或科技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务晋升评审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条规定条件,同时具备④、⑤条规定条件的优先推荐。

①年龄在50岁(含50岁)以下晋升教授或研究员职务的专任教师,需取得博士学位;
②发表本专业SCI论文2篇以上(含2篇);
③任期内主持以国家自然基金为标杆的二类课题1项以上(含1项);
④具有1年(或累计1年)以上国外访学经历(含国外攻读学位);
⑤曾担任兼职学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一年以上(含一年)。

外语、体育、计算机、化学、数学、物理、人文思政、护理学科职务晋升需达到教育厅教学系列教授职务评审条件(科技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务评审条件)即可参加推荐。

2、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推荐条件:在达到教育厅教学系列副教授或科技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职务晋升评审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具备以下3条规定条件。

①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晋升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的专任教师,需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1至45岁(含45岁)之间晋升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需取得硕士学位;
②发表本专业SCI论文1篇以上(含1篇);
③曾担任兼职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一年以上(含一年);
外语、体育、计算机、化学、数学、物理、人文思政、护理学科职务晋升需达到教育厅教学系列教授职务评审条件(科技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务评审条件)即可参加推荐。

3、晋升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推荐条件:
需具备教学、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条件。

(二)教学、研究系列职务晋升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教学研究系列职务晋升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并准备相关材料。

2、基层审核与公示。

申报人所在院系及相关处室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3天。

对申报人员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基层单位不予受理材料。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3、基层单位组织推荐。

各基层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小组,推荐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人数为7-9人。

推荐小组通过述职、评议、答辩等多种方式,衡量申报者总体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获得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的2/3的,方可向学校推荐。

4、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条件进行评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评聘推荐人选。

评聘推荐人选需超过(含)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2/3同意票。

5、校办公会审定。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根据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结果,结合拟聘岗位职数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推荐或聘任。

6、公示。

对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和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7天。

7、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辅助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条件
辅助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条件需达到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四)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职务晋升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各类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在岗位空缺情况下,坚持对岗、自愿申报。

申报人需填写《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实验教学岗位晋升推荐量化测评表》或《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其他辅助岗位晋升推荐量化测评表》(见附件1、2),并如实根据任现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进行自测打分。

2、基层审核与公示。

各基层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院系公示3天。

达到推荐条件的,基层单位向学校人事部门推荐。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3、学校职能部门审查。

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提供的任期内教学、科研成果;校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并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4、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

学校成立辅助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填写的《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实验教学岗位晋升推荐量化测评表》或《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其他辅助岗位晋升推荐量化测评表》进行逐项审核,确定申报人量化测评分数。

根据推荐专家委员会审定的测评分数,结合年度空缺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推荐人选。

5、学校审定。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根据拟聘岗位数等综合因素,决定本年度辅助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人选。

6、学校公示。

学校对拟推荐人选所有材料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7天。

7、推荐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1、教学科研系列连续两年获得推荐而未取得任职资格者,将暂停一个年度推荐;辅助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隔年申报制度。

2、对申请转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校严格审核,在当年转评岗位有空缺情况下参加评审。

3、各直属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卫生系列岗位人员,靠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必须在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后,方可对应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

推荐条件和程序参照参照校教学、研究系列职务晋升推荐条件、程序执行。

4、对要求取得博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学校给予三年过渡期(2012
至2014年),过渡期内在读博士,视同取得博士学位。

5、对职务晋升推荐中,要求有兼职班主任经历(兼职辅导员),学校给予一年过渡期(2012),过渡期内暂不做要求。

6、经认定从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引进的博士后人员,引进当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兼职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经历可不做要求。

7、课题分类按照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文件执行。

8、申报人年龄计算时间到当年12月31日截止。

如以2012年为例,50岁以下(含)者指196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9、申报人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截止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

1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时间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

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①、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②、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③、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④、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未定等次者,顺延申报。

本推荐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实验教学岗位晋升推荐量化测评表
2、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其他辅助岗位晋升推荐量化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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