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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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办法
1.目的
考勤管理是企业纪律管理的基础,又是计发员工工资、考核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2 特殊员工不参加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3.职责
行政部依据本办法对员工的出勤进行记载、统计、考核。
4. 考勤办法
员工考勤在前台实行签到制,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
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5. 作息时间
5.1春夏季(5月1日)早:8:30~12:00;午:13:00~17:30
5.2 秋冬季(10月1日)早:8:30~12:00;午:13:00~17:00
6. 工作制
6.1 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5天、每月25个工作制。
7. 节假日
7.1 每周公休日1天。
7.2 法定节假日: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按国家规定休息
8. 考勤设置种类
8.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8.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8.3 旷工,无故缺勤。
8.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
8.5 出差,不在公司所在地的工作。
8.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8.7 调休。
9.考勤种类的实施细则
9.1 “7.2”条列明的假期为有薪假,假期内视为出勤,薪资及各项津贴照发,
9.2“8.4”条中列明的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9.3 事假
9.3.1 经批准,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
9.3.2 员工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除外)。
9.3.4 员工因事请假不享受工资。
9.4 病假
9.4.1 员工凭医院证明或病历并经领导批准,可请病假。
9.4.2 员工因病请假不享受工资。
9.4.3 一个月内连续病假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以上,员工可申请签订医疗期协议,医疗期时间的确定和工资报酬按西宁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4.4 员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后须长期进行治疗的,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按西宁市政府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4.5 医疗期内的员工病假工资在公司固定工资的范围内,按西宁市政府或公司规定执行。
9.4.6 医疗期满,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将终止合同予以解聘。
9.4.7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另定。
9.5 出差
9.5.1 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报告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核签,并送行政部备案。
9.5.2 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到行政部核实当月考勤。
9.6 加班
9.6.1 公司原则不鼓励加班,确需加班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同意。
9.6.2 加班超过4小时以上的以月累积整数按天调休,零头不计。
10.出勤天数的计算:
10.1 出勤天数以实际出勤日计算,星期日(轮休日)不计为出勤;
10.2 应出勤天数=该月天数-该月星期日天数。
10.3 实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事假、病假和路程假等不计薪资之请假)。
10.4 应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应出勤天数÷6(不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论该月为大月或小月,
必为4天)。
10.5 应出勤常日天数=应出勤天数-应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如二零零零年七月份实有天数为31天,减当月星期日天数5天,再减4天固定加班日天数,则应出勤常日天数为22天)。
10.6 实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事假、病假和路程假)}÷6(不四舍五入取整数)。
10.7 实出勤常日天数=实出勤天数-实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
10.8 请假手续。
10.8.1公司员工请假一律书面请假;
10.8.2 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应尽快在缺席当天,以电话通知所属部门领导或上级,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11. 考勤统计及评价
11.1 行政综合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11.2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11.3 考勤计分办法。
11.4 迟到:每次迟到10分钟扣5分、迟到10~30分钟扣10分、迟到30~60分钟扣15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11.5 早退:每次早退10分钟扣5分、早退10~30分钟扣10分、早退30~60分钟扣15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11.6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11.7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11.8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11.9 优: 90分以上
11.10 良: 80~90分
11.11中: 70~79分
11.12 及格: 60~69分
11.13 差: 60分以下。
12. 附则
12.2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