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胸牌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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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牌暂行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厂牌含员工胸牌以及访客证。员工胸牌使用管理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访客证管理办法适用于来访的业务人员、求职人员及其他人员。
第二条胸牌是员工个人身份识别的标志,主要组成内容有单位名称、岗位或职务、个人姓名。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胸牌以及访客证的统一制作、发放、管理工作,须加盖公司公章(钢印、印泥章)后方可有效。各部门负责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胸牌管理具体规定
1、员工胸牌为员工出入公司办公及工作场所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2、员工进入公司办理好入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制作好员工的胸牌后发给员工本人,如在正式胸牌办理期间,可办理临时胸牌,待正式胸牌发放后,临时胸牌收回;
3、员工应珍惜、爱护好各自的胸牌,保持胸牌整洁,严禁在胸牌面上胡乱张贴或涂画;
4、故意毁坏自己或他人胸牌者、一经查实罚款50元;
5、胸牌由于正常消耗损坏(佩戴三年以上),凭原胸牌可免缴工本费,可予以更换新胸牌;
6、因故损坏、丢失胸牌,应第一时间到人力资源部补办,第一次更换、补办胸牌缴纳工本费10元,第二次需缴纳20元;
7、员工胸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员工之间不得自行对胸牌进行调换;
8、不得擅自涂改胸牌内容或伪造胸牌,一经查实,严惩不怠;
9、员工离职时,应将胸牌交回人力资源部注销,未交或损坏胸牌者,罚款20元,从工资中扣除。
10、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追踪、监督,上班期间未戴者一次罚款20元。
11、胸牌佩戴要放正;不得挂于腰际、衣袖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戴胸牌处理;
12、不得在胸牌上粘贴贴纸等饰物,亦不得涂改或转借。
第五条访客证管理具体规定
1、访客证为公司为来访人员制定专门的来访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作、保安室负责发放管理,来访人员在公司内部通行的凭证;
2、来访人员进入公司前应先做好登记,领取访客证,并要求全程佩戴;
3、访客证需挂在胸前,不得以外衣遮盖,更不能放在其他地方;
4、访客结束方程之后及时返还访客证,不得将访客证带走,保安必须做好访客证的核对和收回工作;
5、来访人员务必保持访客证的整洁、干净,不得随意涂画或者折叠,否则视同故意损坏;
6、来访人员在登记入厂以及离厂交还厂牌的过程中,保安人员必须履行好检查的职责;
7、来访人员因故损坏、丢失胸牌,保安应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核实后,来访人员需缴纳工本费10元;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