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区棚改服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区棚改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6]18号

【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31

【实施日期】2016.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区棚改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

行)》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6〕18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区棚改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31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区棚改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区棚改工作,提高棚改工作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l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积极稳妥。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改善住房需求,科学编制市区棚改计划,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改服务供给,形成推进棚改工作合力。

(二)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认真编制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预算,实施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购买服务的综合水平和效益。

(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

(四)创新模式,健全机制。秉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