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必须判刑吗

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必须判刑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不一定就必须要判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一部分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况且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也只能证明案件还是在侦办阶段,之后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你是比较轻微的,也有可能就不提起诉讼。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必须判刑吗?不一定。
逮捕只是一种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最终不一定会判刑。
被指控犯了罪的人必须经法院依法审理,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时,法庭才会认定其有罪,并作出相应的刑罚处罚。
而且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出上诉。
另外,刑法也规定很多可以免于刑罚处罚的情形,如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总则、分则中,还有其他免于处罚的规定: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哪些情形免除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
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无罪

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法庭审判刑事案件的时候,会有⼀种较为罕见的处罚决定,那就是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或其他情节,导致不⽤接受刑事处罚。
但很多⼈也会对刑事处罚与有罪⽆罪的意思产⽣误解。
那么,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店铺⼩编在线为您解答。
⼀、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既然法院判决构成犯罪那就不是⽆罪,⽽是有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或其他情节,导致不⽤接受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七条【⾮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政处罚或者⾏政处分。
⼆、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有哪些1、凡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予以⾏政处罚;3、犯罪以后⾃动投案,如实供述⾃⼰的罪⾏的,是⾃⾸。
对于⾃⾸的犯罪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4、犯罪后⾃⾸⼜有重⼤⽴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店铺⼩编关于"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问题的相关解答,我们要知道,免于刑事处罚只是不会判刑,不带代表就是⽆罪。
如果还有其他判决结果,⽐如罚款,赔偿等,只要就按判决结果进⾏办理就可以了。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律师。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一、文件概述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被告人,依法作出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决定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体现。
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1.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2.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3.被告人主动认罪,具有悔罪表现;4.被告人已经采取措施弥补了所造成的损失或者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程序1.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在庭审结束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或者裁定;2.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对于符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被告人,可以决定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3.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外交、军事等重大利益的案件,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四、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效力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一经生效,即对被告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被告人不再被追究该案的刑事责任;2.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附加刑罚;3.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影响被害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五、相关表格与样本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样本)见附件;2.被告人基本情况表;3.证据目录。
六、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1.司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违反法律规定,作出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认定书;2.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者过失作出错误认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认定书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于违法作出的认定书,应当依法提出抗诉或者纠正意见。
七、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的案例分析: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并未实际收受贿赂,其所涉及的财产来源合法,不构成受贿罪。
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免于追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免于追诉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法律原则,它旨在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兼顾公平正义。
在我国,免于追诉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围绕免于追诉的法律规定,从其含义、适用条件、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免于追诉的含义免于追诉,是指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犯罪行为,国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不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刑事追诉。
具体来说,免于追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追诉时效届满: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受到刑事追究的,追诉时效届满后,国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某些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自首、立功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 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构成犯罪,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4. 特赦: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实行特赦。
三、免于追诉的适用条件1. 追诉时效届满:追诉时效是指国家机关对犯罪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我国刑法规定了不同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0年。
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受到刑事追究的,追诉时效届满后,国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构成犯罪,但具有以下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1)自首的;(2)立功的;(3)犯罪较轻,认罪态度好的;(4)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第八十二条?

Genius is the endless ability to work har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第八十二条?导读:刑事拘留后并不一定会判刑,《刑法诉讼法》中对于判刑的规定是需要犯罪事实成立,并由法院在审查后进行处理,如果刑事拘留后发现犯罪事实轻微的,那么就是可以不予起诉判决处理的。
一、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刑事拘留后并不一定会判刑,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ls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的规范,其第82条是其中一条重要的规定。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并对其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不实施刑事审判,但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社会救助措施。
该条款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接下来将从这两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进行详细解读。
1. 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是指因为年幼、智力缺陷、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的人。
年幼指未满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智力缺陷指患有智力障碍或精神发育迟缓等影响智力的疾病,精神疾病指严重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疾病。
2. 处理措施对于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措施:强制措施和社会救助措施。
2.1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采取限制行动自由等措施,以保障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收容教养、医学观察、取消行动能力等。
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无法负刑事责任的人,同时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2.2 社会救助措施社会救助措施是指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以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康复治疗、心理疏导、教育培训等。
社会救助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度过困难时期,尽可能地帮助他们重新获得正常生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意义和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条款保障了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的权益。
针对年幼以及患有智力或精神疾病的人,不将其视为犯罪分子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判决。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I am a little happy when I think of you, and a little sad when I am happ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有的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做最后的处罚时,可能会宣告免于刑事处罚。
那究竟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呢?而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
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
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
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
可以包括两种情况: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予刑事处罚制度,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具备其他法定条件,依法对其不予刑事追究,但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的,仍应依法承担。
第三条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三)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兼顾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免予刑事处罚:(一)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二)犯罪中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犯罪未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自首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五)有其他法定情节,足以减轻、免除处罚的。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免予刑事处罚:(一)故意犯罪,情节严重的;(二)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三)累犯;(四)具有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五)其他不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第三章免予刑事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
第七条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应当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可以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
第九条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认为被告人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可以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第十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应当公开进行,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
第四章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后果第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不构成犯罪的五种情形

不构成犯罪的五种情形【实用版1篇】篇1 目录一、概述二、不构成犯罪的五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2.危害行为未遂3.犯罪未遂4.犯罪中止5.犯罪后自首篇1正文一、概述在刑法中,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然而,有些行为虽然可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由于情节较轻或者其他原因,并未达到犯罪的标准,因此不构成犯罪。
本文将介绍五种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二、不构成犯罪的五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如果某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小,不足以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偶尔说一句脏话,虽然有失文明,但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因此不构成犯罪。
2.危害行为未遂犯罪未遂指的是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力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对于未遂犯罪,虽然犯罪行为已经展开,但由于并未造成实际危害,因此不构成犯罪。
3.犯罪未遂犯罪未遂与危害行为未遂类似,也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力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但对于犯罪未遂,犯罪行为已经展开,但并未造成实际危害,因此不构成犯罪。
4.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犯罪分子在实施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对于犯罪中止,虽然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由于犯罪分子自动放弃了犯罪,因此不构成犯罪。
5.犯罪后自首犯罪后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对于犯罪后自首的行为,虽然犯罪分子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表现出悔过和改过的态度,因此不构成犯罪。
总结:以上五种情形都是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但它们之间仍有一定的区别。
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刑法的相关规定,避免误认为一些行为构成犯罪。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2.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那行为人犯罪之后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
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什么是非刑罚处理方法

什么是⾮刑罚处理⽅法对于⼀些刑事案件犯罪⼈员来说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对于什么是⾮刑法处理⽅法?其实就是不是通过刑法来进⾏处理,也就是其他的法律法规。
这样说或者你还是没有明⽩,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刑罚处理⽅法⾮刑罚处理⽅法,是⼈民法院对犯罪分⼦适⽤刑罚以外的其他处理⽅法的总称,就是对犯罪分⼦所适⽤的刑罚之外的处理⽅法。
相关知识:⾮刑罚处理⽅法具体有哪些1、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或责令赔偿损失。
这两种处罚是判令犯罪⼈赔偿被害⼈的经济损失,是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处分,前者适⽤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后者适⽤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分⼦。
2、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及赔礼道歉这⼀类处理⽅法适⽤于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分⼦,训诫即对其当庭公开谴责,责令具结悔过即责令其⽤书⾯⽅式,保证悔改,责令赔礼道歉是责令其承认错误,向被害⼈表⽰歉意。
3、由主管部门给予⾏政处罚或者⾏政处分。
⼈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向被告⼈所在单位提出⾏政处分的建议,由主管部门直接给予被告⼈以⼀定的⾏政处罚或者⾏政处分。
⾮刑罚处理具备条件1、犯罪分⼦的⾏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如果应当判处刑罚或者不构成犯罪,则不能适⽤。
这与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不同。
2、虽然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条⽂规定的是可以,即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也不是⼀律都给予其他处理,是否给予其他处理,所谓免予刑事处罚,指⼈民法院认定某种⾏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罚。
它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应当宣告⽆罪。
因此,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有罪判决。
看完本⽂的内容现在明⽩了吧,⾮刑法处理⽅法在这些处理中也是⽐较常见的⽅式,⼤家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进⾏规定的。
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除吗

In addition to being grateful, it is not enough. You must put your hands together and lead your employees with a devout heart like Buddha.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除吗导读:刑事拘留案底就算过了五年也是不会消除的。
但是刑事拘留案件是不一定会留下案底的,一般只有判处了刑罚的案件,才会被留下案底。
而拘留只是一种强制关押的形式,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判刑,但是如果被刑事拘留,说明该人员与案件关联较大。
一、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除吗刑事拘留案底就算过了五年也是不会消除的。
案底是指在公安机关保存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记录,这些记录不会消除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有案底的人不能从事的职业:1、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ls,《中华人民共和国ls法》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ls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ls执业证书的。
《刑法》中规定的刑罚有哪些 哪些情形可免予刑事处罚

There are many times when people are confused throughout their lives, and every time they are confused, theygrow up.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刑法》中规定的刑罚有哪些哪些情形可免予刑事处罚1、管制。
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
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
只要犯罪情节轻微就可以免除处罚。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的处分,也是对犯罪分子的威慑。
刑罚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通常公民犯了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处罚,那到底《刑法》中规定的刑罚有哪些呢?也有一些罪犯会被免于刑事处罚,那究竟哪些情形下会被免于刑事处罚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刑法》中规定的刑罚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一)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
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
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附加刑有以下三种: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
二、哪些情形可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
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但刑法在具体条款中又有11个事由、5个罪名明确规定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除此,其它罪名没有明确。
是刑法总则中的37条涵盖所有的分则条款,凡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都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还是仅仅限于这11个事由、5个罪名。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 第十五条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第十五条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的第十五条。
该原则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法定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根据宪法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赦)(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1)不立案或不予受理对于公诉案件,如果在刑事诉讼开始前,就已经发现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决定不立案;如果法院对于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庭前审查阶段发现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决定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
(2)撤销案件如果在侦查阶段发现案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
(3)不起诉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案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①发现犯罪分子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②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参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至263条)。
(4)终止审理如果在审判阶段发现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二至六这五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5)宣告无罪如果在审判阶段发现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被告人死亡,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判刑一定要坐牢吗

一、判刑一定要坐牢吗
判刑不一定要坐牢,刑事犯罪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不用坐牢: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刑法有三项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未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快车提醒,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三、民法与刑法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主要是如下:
1.任务的不同:民法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刑法的任务是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
2.违法责任的不同: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刑事责任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
3.适用法律的不同:民法主要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刑法适用刑事法律规范。
免予刑事处罚知识点

一、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已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从而免除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了“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即定罪免刑,这与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
《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犯罪情节轻微和不需要判处刑罚,是免予刑事处罚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
现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法院作出定罪免刑判决的具体适用条件。
《刑法》中规定了16个免除处罚的情形,9个规定在总则,7个规定在分则(其中5个集中于贪污、行贿类罪名),但实践中,以上规定难以覆盖所有案件情形,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等,综合认定是否属于《刑法》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司法实践中,诸如危险驾驶罪、玩忽职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许多罪名都有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例。
然而现实中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还是相对较少,原因在于所有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已经经过一次审查过滤,可以不起诉的案件在检察院已经被不起诉处理,剩下的案件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后,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确实不具有刑罚必要性的,才有定罪免刑的判决。
三、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后,对被告人应当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四、免于刑事处罚和宣告无罪是一样吗,会留下案底吗?不一样。
免予刑事处罚会留下案底,而宣告无罪不会留下案底。
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法院作出定罪免刑判决,是在作出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有罪判决基础上,认为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
哪些情形会留下“案底”?“案底”具体有哪些影响,可不可以消除

哪些情形会留下“案底”?“案底”具体有哪些影响,可不可以消除前序:相信⼤家⼀直有⼀个问题,哪些情形才会留下“案底”?“案底”具体有哪些影响,可不可以消除。
今天就⼀次性整理告诉⼤家。
问题⼀:拘留会留下案底吗?第⼀种情况⾏政拘留的期限⼀般是5⾄15天。
⾏政拘留(就是⼤家常说的治安拘留)是⾏政处罚,属于违法范畴,在公安机关⼀般会有记录,能够查询,但不是案底。
第⼆种情况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予以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后,如果后期经过法院判决,确实构成犯罪,才会留有案底的。
问题⼆:刑事案底会影响三代⼈吗?⼀、通俗的讲,“案底”就是⼀个⼈违法犯罪的记录,严格意义上仅指刑事犯罪记录。
经过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包括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和宣告缓刑。
如果你有刑事案底,这个不会影响三代⼈,但会对直系⼦⼥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影响到⼦⼥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属⽆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了。
⼆、政治审查是什么?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本⼈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
⼀般有下列情形之⼀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亲或对本⼈有较⼤影响的旁系⾎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亲中或对本⼈有较⼤影响的旁系⾎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举例说明:1、有个⼩伙综合成绩第⼀,但是政审时发现他的⽗亲曾经因经济犯罪被判⼊狱,虽然已经服刑结束,但仍旧不能通过政审。
2、有位同学笔试⾯试都通过了,但在政审的时候,⽗亲跟邻居打架,邻居受重伤住院,⽗亲涉嫌故意伤害被捕,犯罪事实尚未查清,因此被拒录。
3、有位考⽣也算是有点“冤”了,他的叔叔在他很⼩的时因故意杀⼈致⼈死亡被判处⽆期徒刑正在服刑,⽽他在报考检察院时也因此政审不合格。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保留公职的法律规定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保留公职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务员犯罪的,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由人民法院最终审判。
有特殊法定情况的,判决可能会免予处罚。
那么,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保留公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保留公职的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务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虽然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不开除公职,被处缓刑以上责任刑罚的(包括缓刑),一定开除公职。
另可参考如下规定: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监察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建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监察局,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免于刑事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免于刑事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在一些特定的免责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开具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免
除特定犯罪活动的处罚。
例如,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果个人在自首前主
动补救犯罪所产生的后果,并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犯罪后果产生的补救措施,法院可能会根据刑法规定进行量刑上的考虑,减轻或免除刑罚。
在这
种情况下,可以开具对个人免责的证明文件,但这并非是无犯罪证明。
1.内容不同:免于刑事处罚是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的处理方式,是
针对已经发生的犯罪活动而采取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手段。
而无犯罪证明
则是以证明个人或组织从未犯罪为目的,用来申请一些特定的资格或权益。
2.目的不同:免于刑事处罚的目的是为了给予特定情形下的个人或组
织一个宽限或减轻处罚的机会,而无犯罪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个人或组
织没有犯过罪行,从而获得其中一种特定资格或权益。
3.法律效力不同:免于刑事处罚是在特定的刑事程序下由法院判决的,持有免责证明的个人或组织可以根据判决获得相应的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权益。
无犯罪证明则是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个人或组织从未犯过罪行,
但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权威性。
刑事案件中终止侦查了就没事了吧

Only when you can control your emotions can you control your life, because people who are dragged down by their own emotions are the most helpless and helpless.(页眉可删)刑事案件中终止侦查了就没事了吧导读:刑事案件终止侦查不代表就没事了,相反的,在案件事实已经全部调查清楚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也会正式结束,案件接下来会进入到审查起诉的阶段。
对于终止侦查必须要根据情况来分析,如果确认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是没事了。
一、刑事案件中终止侦查了就没事了吧?终止侦查不代表没事了,终止侦查的案件一般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具体说来,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
公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免于刑事处罚
的情形有哪些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行为人犯罪了,那么就一定会被判刑,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也有可能出现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那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
要结合案情才能确定。
如果是缓刑,就不要坐牢。
或者检察院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
如果是单处罚金,也不用坐牢。
▲二、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
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
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只是说从原则上来看,有刑事犯罪的话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刑事案件中最终也是有可能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需要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的,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会进行判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