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方案》、现就我委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定级范围

党委下属除离退休党支部外的各基层党支部

二、定级标准

以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从“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方面明确分类定级标准。

三、等级划分

按照“先进、较好、一般、后进”四个等级,对各党支部进行评级。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先进”,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支部直接定为“后进”:

1、无特殊原因没有按期换届的;

2、一年以上没有党组织书记,并且工作开展不正常的;

3、党组织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的;

4、党组织书记近一年有违法或警告以上违纪处分的;

5、所在支部党员近一年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党内纪律处分的;

6、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工作的;

7、近一年本单位(部门)出现严重群体事件的(事业单位近一年出现群众集中来信上访的);

8、“群众反映好”得分低于12分的;

四、评定方式

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采取党支部自评、党委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党支部自评:由各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对照分类定级标准,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自评分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并征求党员意见后确定。

2、党委复评:成立由分管书记为组长、组织人事科科长、各党支部有关同志为组员的复评工作小组,在各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对照分类定级标准,对各党支部提出复评意见,经党委讨论后确定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5日—4月10日)

召开书记办公会,传达《我区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支部书记工作例会,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我委开展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使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以及要达到的目标,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分类定级工作。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在分管书记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牵头对各党支部开展调查摸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调查分析。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

3、分类定级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各党支部对照分类定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自评;党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党支部进行复评,确定各党支部的定级等次,并将所属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4、整改提升阶段(5月1日—5月31日)

各党支部在党委反馈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情况的基础上,要结合分类定级情况,分析查找在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和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