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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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课件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国际法的名称、概念和特征*一.国际法的名称:* 1. law of nations——万民法格老秀斯(荷) 1625 《战争与和平法》* 2. international law——国际法边沁(英) 1780 《道德及立法原理入门》* 3.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国际公法privite international law——国际私法二. 国际法的概念:*(一)传统的国际法概念: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
* 1、周鲠生《国际法》:“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出来的,各国公认的,表现这些国家统治阶级意志,在国际关系上对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2、劳伦斯(英):“国际法可以认为是决定全体文明国家在其相互关系上的行动规则。
”(二)现代的国际法概念: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1、劳特派特(英)《国际法》:“国际法是由外部制裁来实施的行为的规则总体,这些行为规则主要地但并非绝对地为主权国家设臵权利和义务。
”* 2、王铁崖:“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
”*3、《奥本海国际法》第九版:“国际法是对国家在他们彼此往来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总体。
这些规则主要是支配国家的关系,但是,国家不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
”*(三)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三、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际法是国家之间以协议的方式制定的。
*3、国际法的效力普及整个国际社会。
*4、国际法采用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强制实施方式。
*CASE 1955年7月27日的空中事件案(以色列诉保加利亚)第二节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一、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一)古代阶段(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前):萌芽阶段*1、最古老的《真珠条约》:公元前1296年由古埃及法老和古叙利亚国王签定。
国际法课课件
国际法课课件contents •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国际法上的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目录01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定义与作用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是指在国际关系中,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国际法的作用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包括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等。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联系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存在联系。
区别国际法与国内法在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主要调整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司法判例;国际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国家自身的力量,而国内法的实施则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独立地位和主权权利,包括领土完整、政治独立、经济自主等。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法中的另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尊重彼此的主权和权益,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和平共处原则是国际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强调国家之间应该和平相处、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和冲突。
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各国尊重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平等互利原则和平共处原则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国际法的基本原则02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国家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者如联合国,后者如国际红十字会。
它们在国际法上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争端解决机构如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等,负责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
国家领土外交关系海洋权益国际经贸关系01020304国家的领土完整和边界不可侵犯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课件
促进国际合作
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有助 于增强国家间的相互信任 ,促进国际合作,减少国 际冲突。
规范国际行为
通过承认与继承国际法, 国家将受到国际法的约束 ,规范其对外行为,维护 国际秩序。
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有助 于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确 保各国在国际法面前平等 。
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
丰富国际法内容
事实承认和法律承认
总结词
事实承认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存在、政 府、法律地位等事实予以默认或默示认 可,而法律承认则是指一国通过正式声 明或明确表示的方式对另一国的法律地 位和合法性予以正式认可。
VS
详细描述
事实承认通常表现为一国在另一国存在的 事实上采取默认态度,而法律承认则通常 需要一国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予以确认。
04
国际法承认与继承的 实践与案例
国际法院的实践
国际法院在实践中对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案例判决对 相关法律原则进行了阐述和解释。
国际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考虑各方对国际法的态度和行为,以及国际法在不同 国家间的传播和接受程度,从而判断相关国家是否承认和继承了国际法。
国际法委员会的实践
国际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详细描述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关系的复杂化,国际法也在不断发展演变。近年来,国际法更加注重保护人权和个 人利益,同时也更加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未来,国际法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家之间 的和平、合作与发展。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石,包括主权平等、不干涉 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这些原则是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必须 遵守的准则,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法课件
第一章概述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特征和性质(一)、概念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家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二)、特征1、主体: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此外,还有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
2、调整对象: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
3、制定: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
4、实施:在国际法实施方面,国际争端解决的形式是国家自愿选择解决方式。
(三)、性质: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1、国际法是国际社会成员之间的法。
2、国际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表现(1)、国际法是国际社会成员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
(2)、国际法是国际社会成员自我约束和相互约束的工具。
3、国际法是国际社会区分合法和非法解决国际争端,进行国际裁判的法律标准。
一、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一)、萌芽:古代和中世纪(中古)国际法,大致以15、16世纪为下限。
(二)、产生:近代国际法,从1500年前后到20世纪初。
(三)、发展:现代国际法,从20世纪初起,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直到目前这个时期的国际法。
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和编纂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表现的形式或形成的过程、程序。
(一)、国际条约:现阶段最主要的国际法渊源。
条约分类:1、以缔约方数量为标准分为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
2、以条约内容为标准分为契约性条约和造法性条约(造法性条约即确立一般国际规范的公约)。
关于联合国宪章:原则上,国际条约对非缔约国无约束力,但《联合国宪章》关于战争与和平的规定例外,《联合国宪章》可以为非成员国创设权利和义务。
(二)、国际习惯法:最古老、最原始、历史上长期占首要地位。
国际习惯是指经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惯例或做法。
国际习惯法的特点:一般性、自动适用性。
国际习惯法的构成:1、物质因素:各国反复的和一致的实践。
2、心理因素:各国认为其有法律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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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共34页
• 二、继承
• (一)概述
• 1.概念
• 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国际权利和义务由于一个国际 人格者发生某些变化而从该国际人格者转向另一个国际 人格者的法律关系上的转移。
• (七)对叛乱团体和交战团体的承认
• 美国内战1861年4月~1865年4月 • 西班牙内战1936-1939
第23页/共34页
• (八)对民族解放运动组织的承认 • (九)不承认原则
• 一般认为,国家在国际法上并不承担承认的义务,但是, 国家在某些情况下却承担不承认的义务,这就是所谓的 不承认原则。
织 • 3.国际组织不得凌驾于成员国之上,不得干涉
成员国内部事务。 • 4.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权限由成员国通过公约加
以规定。
第13页/共34页
• (三)功能 • 1.从公法角度看 • ⑴缔约权; • ⑵对外交往权(使节权); • ⑶承认与被承认的权利; • ⑷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 • ⑸继承权; • ⑹召集国际会议的能力; • ⑺其他权利。 • 2.从私法角度看 • 国际组织具有法人的功能,其中包括取得和处分财产,
• (三)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不是唯一的主体
•
凯尔森、卢梭、古海根、杰塞普、劳特派。
• 二、私人国际法主体地位
第18页/共34页
第六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
• 一、承认 • (一)承认的概念 • (二)承认的性质
• 1.宣告说 • 2.构成说 • 3.我们的观点
第19页/共34页
• (三)承认的形式
第29页/共34页
国际法(第六版)课件完整版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国际组织的职能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提供国际公共服务与援助
联合国体系与国际组织法的发展
联合国体系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体系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 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等六个主要机关。
边界与边境制度
边界的概念
边界是确定一国领土范围的界线, 也是一国主权行使的地理空间范
围。
边境制度
边境制度是一国为维护边境安全、 促进边境地区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边界争端与解决
边界争端是指相邻国家在边界划 分上存在的分歧和争议。解决边 界争端的方式包括谈判协商、国
际仲裁和司法解决等。
04
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概念与分类
国际组织的概念
按成员质分
国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 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 建立的各种机构。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按地域范围分
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按职能范围分
综合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
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出生、继有和归化。国籍的丧失原因包括自愿 放弃、被剥夺和因婚姻等原因。
外国人的地位与权利
外国人在国际法上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地位,包括人身安全、财产权、 言论自由等。同时,外国人也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
外交保护与人权保护
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条件
《国际法教材》课件
国际法维护国际秩序和稳 定
国际法促进国际合作与发 展
国际法保障国际公平与正 义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性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主要手段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实践案例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未来展望
国际法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
促进国际合作:国际法为各国提供了在国际事务中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有助于促进国际间 的合作与交流。
不干涉内政原则
定义: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得利用其自身的影响力强制其他国家采取某种政 策或行动。
重要性: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维护国际秩序和稳定的重要保障。它有助于防止国际冲突和战争的发生,促 进各国之间的和平与合作。
违反后果:如果某个国家违反了不干涉内政原则,采取了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 裁。
国际法与国内 法的关系:国 际法与国内法 相互补充、相
互促进
国际法在国际 社会中的作用: 维护国际秩序、 促进和平与发
展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
国际法的形成要件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国际法的渊源和编纂
国际法的渊源: 习惯、条约、国 际法一般原则等
国际法的编纂: 编纂国际法条约、 公约等,促进国 际法的统一和协 调
海洋法规则
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 海洋法的历史发展: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到其他国际条约和国内法 海洋法的主要规则:划界、航行、捕鱼、资源利用等 海洋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秩序、解决争端等
航空法规则
航空器的登记和国籍
国际法课件PPT
• 国际法学界最权威的著作之一——《奥 本海国际法》中的这样界定这一概念: “国际法是对国家在它们彼此往来中有 法律约束力的规则的总体”,“这些规 则主要是支配国家的关系。”
三、国际法的历史
• • • • • • (一)古代国际法 古代有没有国际法? 古埃及:条约、使团 古希腊:使节制度、战争制度 古罗马:万国法 古代中国:使节制度、战争制度、法
• (三)近代国际法 • (四)现代国际法
(詹宁斯、瓦茨修订,第9版,第一卷,第一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詹宁斯、瓦茨修订, 版 第一卷,第一分册, 1995年版,PP3) 年版, ) 年版
• 我国学者对国际法概念的界定的主要观 点是:“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 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 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 律。”
二、国际法的特征
• 国内学者的观点很多都揭示出国际法的几个显著的特征: 第一,国际法是法律。它是由一定的形式要件所有机 组成的总体,这些形式可以是原则,也可以是规则、制度, 甚至习惯,它们都具备法律的特征。 第二,国际法上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但是现代国际法 的主体扩大了范围,也包括政府间组织、国际组织,有些 学者也认为国际法上的个人也应当成为主体。 第三,国际法主要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关系, 因此,国际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主权国家因交往所形成的 国际关系。 第四、许多学者都认为,国际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行为规范。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 王铁崖主编: 国际法》 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 ), 出版社1995年8月版,第1页。) 出版社 年 月版, 页 月版
《国际法讲座》课件
国际法的主要领域
05
国际人权法
定义:国际人权法是关于保障人权的一系列国际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保护人的尊严和权利,促进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人权、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 利等 意义: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提供了保障人权的法律基础和行动准 则
国际环境法
定义与概念: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间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03
主权平等原则
主权国家的定义和权利 主权平等原则在国际法中的体现 主权平等原则与国际合作的关系 主权平等原则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
不干涉内政原则
定义: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得以任何形式 侵犯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主权和独立。
特点:具有普遍 性、任意性、不 成文性和习惯性
形成要件:国家 反复实践并接受 为法律,且被其 他国家所承认
意义:国际习惯 是国际法渊源之 一,对于维护国 际秩序和促进国 际合作具有重要 意义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的定义和特点
国际条约的缔结和生效要件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国际条约的种类和分类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国际条约的解释和适用规则
国际法的实践:国际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各国在签订条约、进行外交活动、解决争端等方面都遵循国际法的 规定。同时,国际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
国际法的形成要件
国际法的编纂
国际法的作用和意义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法通过规范国家间的行为,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维护全球和平与 稳定。
国际法实用PPT课件
7
02
国际法主体与客体
Chapter
2024/1/29
8
国际法主体
01
02
03
国家
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 务。
2024/1/29
国际组织
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 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者如 联合国,后者如国际红十 字会。
2024/1/29
18
区域性国际人权保护机制
欧洲人权保护机制
欧洲人权法院是欧洲最主要的人权保 护机构,负责对涉及人权的案件进行 审判,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非洲人权保护机制
非洲联盟通过《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 章》等一系列文书和机构来促进和保 护人权,如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委员会 和非洲法院等。
2024/1/29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立法方式的特殊性
强制力的特殊性
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协议,通常是以条约 、协定、议定书等形式出现。
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 制行动来实现的。
2024/1/29
4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联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法与国内法在渊源上具有密切联系,国内法往往吸 收和转化国际法规范。
2024/1/29
6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各国主权平等,互不隶属,互不 干涉内政。
01
02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03
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 应当通过和平的方法予以解决。
04
2024/1/29
不干涉内政原则
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在国际关 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 内政。
《国际法学》课件
国际法制定和适用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法律程序。
四、国际法的实施与适用
国际法的适用和实施方 式
国际法如何在国际社会中得 到适用和实施。
国际法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中用于解决争端的相 关机制和程序。
国际刑事法律制度和国 际人权保障机制
国际刑事法律制度和国际人 权保障机制在国际法中的作 用。
《国际法学》PPT课件
本课件介绍了国际法学的概念、定义及其重要性和作用。通过对国际法的形 成和发展、主要内容、实施与适用、面临的挑战与前景的讨论,帮助读者更 好地理解和应用国际法。
一、引言
国际法学的概念和定义,以及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二、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
1
国际法的起源和历史背景
从古代国际关系演变而来的国际法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和特点
2
的起源和历史背景。
国际法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阶段和其所具备的特点。 Nhomakorabea3
国际法基本原则和规则
国际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为国际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提供保障。
三、国际法的主要内容
主权和国际关系
国际法中关于主权和国际关系的相关原则和规定。
国际法的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
国际法所涉及的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的类型和特点。
五、国际法的面临的挑战与前景
1
国际法在全球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和国际法在全球化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2
国际法的前景和发展方向
国际法的未来发展前景和需要关注的发展方向。
结尾
通过本课件的学习,希望读者能够对国际法学有更深入的理解,同时展望国际法的未来发展,并 留下时间回答疑问和进行讨论。
2024《国际法概论》PPT课件
01国际法定义02国际法特点国际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国际法具有全球性、普遍性、强制性、平等性等特点,是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国际法定义及特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联系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且国内法的制定和实施常常需要考虑国际法规范。
区别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调整的是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享有独立自主权,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不干涉内政原则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各国在发生国际争端时,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国际合作原则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应互相合作,促进全球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渊源与编纂国际法渊源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的学说等。
国际法编纂国际法编纂是指将国际法规范进行系统化、条理化的整理和编纂工作,以便于各国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国际法规范。
国际法编纂的主要机构包括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海牙国际法学院等。
03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国家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违反国际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国际责任,包括道歉、赔偿、恢复原状等。
国家的国际责任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03国际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国际组织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01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类型国际组织是多个国家为了共同目的而建立的机构,可分为全球性、区域性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法课件章节1
参考书目
[1] 周鲠生:《国际法》上下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2] Akehurst’s Mo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Seventh edition,1997,by P.Malanczuk. [3] John O’Brian: International Law, London, 2001. [4] 〔美〕约翰·罗尔克编著, 宋伟等译:《世界舞台上
28
二、 国际法在国内的实施
(一) 与条约在国内的实施有关的国际法原则 和规则 (二) 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国家实践
1. 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 2. 习惯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9
三、中国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 关系的实践
(一) 国际条约 1. 直接适用国际条约 2. 根据国际条约规定由立法机关采取必要 措施,包括修订、增补。
23
四、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及其工作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简 称ILC)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3条的规定于194 7年成立的,从1949年开始进行国际法的编纂工作。 按照《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规约》的规定,其主要任务是 促进国际法的逐渐发展(progressive development)和 编纂(codification)。
13
一、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国际法的主体(也被称为法律上的“人”,具有 “人格”者),是指有能力(capacity)享有国际法 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有能力进行国际关 系活动的实体。
换言之,国际法主体是指在国际关系中具有国际 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实体。这种实体中 主要和最重要的就是国家。
3
国际法课件
外国人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秩 序。同时,外国人还有义务履行与所在国签订的合同和协议。
03
外国人的特殊地位
在某些情况下,外国人可能享有特殊的地位,如外交人员、领事人员、
国际组织人员等。这些人员享有特殊的权利和豁免权,但同时也需要履
行相应的义务。
引渡与庇护制度
02
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
国际法的主体
01
02
03
国家
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国家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和义务。
国际组织
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 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 法上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
争取独立的民族
在争取独立过程中,被视 为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 享有某些特定的权利和义 务。
国际法的客体
国家领土
庇护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庇护制度是指一国对于因政治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受到追诉或迫害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的 行为。庇护的种类包括领土庇护、外交庇护和政治庇护等。
04
领土与海洋法
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先占
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行 为。
添附
由于自然形成或人造的新土地出现而使得国家领土增加,既包括河口 的三角洲、涨滩等自然添附,也包括围海造田等人工添附。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是一个政府间论坛,旨在促进亚太地区 经济增长和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感谢观看
THANKS
引渡的概念和原则
引渡是指一国将逃亡到其境内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引渡的 原则包括双重犯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本国人不引渡原则等。
国际法全套课件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
各国应善意履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 避免采取可能使争端升级的行动。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包括政治方法(如谈判、协商、斡旋 、调停等)和法律方法(如仲裁、国 际法院诉讼等)。
国际法院与国际仲裁机构的作用与程序
国际法院的作用
国际仲裁机构的作用
国际仲裁机构是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机构之一,通 过仲裁方式解决国家间的争端。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联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国际法的一些原则和规则 需要通过国内法来实施。
区别
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调整的是国内社会关系;国际法的主 体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和平共处原则是指各国在 相互交往中应当相互尊重 ,和平相处,不以武力相 威胁或使用武力解决国际 争端。它是维护国际和平 与安全的重要保障。
02
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
国际法的主体
国家
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享有国际法 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
争取独立的民族
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具有国 际法主体资格。
国际空间合作的形式与内容
国际空间合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共同研发、数据共享 、技术交流等,合作内容可以涵盖空间科学、空间技术、 空间应用等各个领域。
国际空间合作的实践与成果
国际空间合作在实践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国际空间站 的建设和运行、火星探测计划的实施等,这些成果为人类 在空间领域的探索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国际法全套课件
目录
• 国际法概述 • 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 • 国际人权法 • 国际海洋法 • 国际空间法 • 国际环境法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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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关的几个问题
(1)武力的含义( force) ❒武装或军事力量
(2)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与使用武力或威胁 的关系 ❒强调
(3)适用范围 ❒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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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的内容
❒使用威胁或武力构成违反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之行 为,永远不应用为解决国际争端之方法。
❒侵略战争构成危害和平之罪行,在国际法须负责任。 ❒依联合国宗旨与原则,各国皆有义务避免从事侵略 战争之宣传。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他国现 有之国际疆界,或以此作为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包括 领土争端及国际疆界问题在内。 ❒每一国亦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国际界 线,诸如经由该国为当事一方或虽非当事一方亦必须尊 重之国际协定所确立或依此种协定确立之停火线。以上 所述不得解释为妨碍有关各方对此等界线在其特殊制度 下之地位及影响所持之立场,或解释为影响此等界线之 暂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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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皆有义务避免涉及使用武力报复行为。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对阐释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 与自决权原则时所指之民族采取剥夺其自决、自由及独 立权利之任何强制行动。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组织或鼓励组织非正规军或 武装团队,包括佣兵在内,侵入他国领土。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在他国发动、煽动、协助或 参加内争或恐怖活动,或默许在其本国境内从事以犯此 等行为为目的之有组织活动,但本项所称之行为以涉及 使用威胁或武力者为限。
(8)武装侵略 (9)战争罪行
(10)以武力强加的条约的规定无效
(11)对武力引起的情势的不予承认
(12)破坏和平和人道的罪行
(13)散布细菌以伤害或消灭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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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法公约第53条
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绝对法)抵触 之条约 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 律抵触者无效。就适用本公约而言,一般国 际法强制规律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 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 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国际法ppt课件
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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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二、国际法的具体渊源
(一)条约 (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法律原则 (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 (五)公允及善良原则 (六)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决议 (七)准条约、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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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
注意领会 1974年联大通过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中,非穷尽
地列举了7项侵略行为,包括: (1)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他国领土;由侵入或攻击造成
的军事占领;使用武力吞并别国的任何领土; (2)以另一国的领土为对象使用任何武器; (3)封锁另一国的港口或海岸; (4)武装部队攻击他国的陆海空军、商船或民航机; (5)一国违反协定使用在别国驻扎的军队或违约延期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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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概念:国际法主体为,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直接
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 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 要件: 1、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2、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3、独立进行国际求偿的法的主体
乌尔比安 以法律调整公共关系还是私人关系作 为标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法律分类 的基本标准,构成罗马法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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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二、国际法的特征
1、主体——主要为国家。 2、制定——主要体现为国家间的协议。 3、对象——国际关系(主要为国家间关系)。 4、效力——缺乏强制执行性,不同于国内法。
扎; (6)提供领土由他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 (7)以国家名义派遣武装团体、非正规军或雇佣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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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
2024版《国际法学》ppt课件
研究国际法律规范、国际法律制度和国际法律关系的学科。
国际法学的定义涉及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多个领域。
跨学科性既研究国际法理论,也关注国际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对象和内容具有广泛的国际性,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国际性国际法学的定义与特点01国际公法研究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外交关系、国际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02国际私法研究跨国私人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涉外民事关系、商事关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03国际经济法研究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国际法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比较研究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异同点及其原因。
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国际法规范在实践中的运用和解释。
实证研究法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对国际法实践进行实证研究,揭示其内在规律和影响因素。
03国家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具有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的特征。
国家主权原则的含义包括国家政治独立、经济自主和领土完整三个方面。
国家主权原则的内容各国应相互尊重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国家主权原则的实践国家主权原则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含义指各国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干涉他国内政,即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或社会政治制度。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内容包括不干涉他国的政治制度、不干涉他国的内政事务、不干涉他国的司法独立等。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实践各国应尊重彼此的主权和独立,不采取任何形式的干涉行动,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干涉。
03平等互利原则的实践各国应在国际事务中坚持平等协商,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01平等互利原则的含义指各国在相互关系中应处于平等地位,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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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主张及理由
北美疏浚公司认为墨西哥政府违反合同, 北美疏浚公司认为墨西哥政府违反合同,并 应承担赔偿责任。 应承担赔偿责任。 墨西哥政府主张根据合同中的“ 墨西哥政府主张根据合同中的“卡尔沃条 款”,不履行合同的问题不应由总求偿委员 会管辖。 会管辖。
裁决及其依据
委员会最后裁定,它对本案无管辖权。 委员会最后裁定,它对本案无管辖权。
双方主张及理由
哥伦比亚请求国际法院判决并宣布: 哥伦比亚请求国际法院判决并宣布:
(1)根据1911年7月18日《玻利维亚引渡协议》、1928 18日 玻利维亚引渡协议》 (1)根据1911 根据1911年 20日 哈瓦那庇护公约》和美洲一般国际法, 年2月20日《哈瓦那庇护公约》和美洲一般国际法, 庇护国哥伦比亚有权为该项庇护的目的确定避难者 被指控的罪行的性质; 被指控的罪行的性质; (2)领土所属国秘鲁有义务向避难者颁发通行许可证。 (2)领土所属国秘鲁有义务向避难者颁发通行许可证。 领土所属国秘鲁有义务向避难者颁发通行许可证
问题〗 〖问题〗 (1) 结合本案,分析外交保护的性质。 结合本案,分析外交保护的性质。 如何评价“卡尔沃条款” (2)如何评价“卡尔沃条款”在国际法上 的地位? 的地位?
第三节 引渡与庇护
一、引渡
国家间刑事司法协助 → 国 国家的权利 对象: → 对象:政治犯 → 政治犯例外:危害和平
1946年 诺特波姆获释, 1946年,诺特波姆获释,他向危驻美领事申 请回危,遭到拒绝, 请回危,遭到拒绝,随后他赴列支敦士登定 1946年 他又向危政府提出撤销1944 居。1946年2月,他又向危政府提出撤销1944 年作出的关于取消对他的国籍登记为列国籍 的行政决定的请求,也遭到危拒绝。 的行政决定的请求,也遭到危拒绝。 1951年12月 1951年12月7日,列支敦士登向国际法院提 起诉讼。 起诉讼。
双重犯罪原则 政治犯不引渡
→ 准予引渡 → 拒绝引渡
应该拒绝 可以拒绝
→ 引渡请求的提出 → 引渡请求的审查 引渡请求的审查 引渡拘留、 → 引渡拘留、逮捕和执行
外
交
部
形式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审查
国
务
院
行政审查
不损害我国主权、 不损害我国主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承 诺
附条件的引渡
限 制 追 诉
第三章 国际法 上的居民
第一节 国籍
一、国籍与国籍法
→ 法律资格或法律身份
二、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一)国籍的取得 国籍的取得 (二)国籍的丧失
三、国籍的抵触 中国国籍立法及实践 四、中国国籍立法及实践
血统原则
单系血统 双系血统
出生取得国籍
出生地原则 混合原则 申请入籍 婚 姻 养
加入取得国籍
收
交换领土
积极抵触
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具有两国国籍 多重国籍: 多重国籍:具有多国国籍
消极抵触
不具有国籍。 无国籍:不具有国籍。 国内立法、 国内立法、双边条约和国际公约解决
198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基 本 原 则
在原始国籍赋予上采 取双系血统主义和出 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 双
仲裁员裁决: 仲裁员裁决: 1、英国驱逐和拘留谢弗罗已使他受到了物质 及精神上的损失; 及精神上的损失; 英国政府应给予2100英镑的赔偿费。 2100英镑的赔偿费 2、英国政府应给予2100英镑的赔偿费。
五、
外交保护
→ 国家的权利
(一)外交保护概念与性质
外交保护行使的条件 (二)外交保护行使的条件 (三)外交保护问题的新发展 → 无国籍人和难民 (四)“卡尔沃主义”与“卡尔沃条款” 卡尔沃主义” 卡尔沃条款”
和
国籍
国籍人
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 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
二、外国人待遇的一般原则
→ 国民待遇 → 最惠国待遇 → 互惠待遇
外国人的入境、 三、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 四、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谢弗罗求偿仲裁案 ——对外国人的管辖权 对外国人的管辖权
谢弗罗是一个法国人, 1918年 谢弗罗是一个法国人,于1918年8月被当时驻扎在 波斯的英国军事当局怀疑为间谍而被逮捕。 波斯的英国军事当局怀疑为间谍而被逮捕。英军将 他送到巴格达,囚禁在土耳其战俘营。 他送到巴格达,囚禁在土耳其战俘营。谢弗罗在请 求与法国军官联系之后,被带去见法国武官。 求与法国军官联系之后,被带去见法国武官。他向 法国武官表示希望得到遣返回国。 法国武官表示希望得到遣返回国。法英两国驻德黑 兰大使在1919 1919年 月进行多次交涉后, 兰大使在1919年1月进行多次交涉后,将谢弗罗辗 转送到塞得港,并于3 转送到塞得港,并于3月7日移交给当地法国基地的 军官。1925年 谢弗罗去世。 军官。1925年,谢弗罗去世。法国政府代表他的遗 孀就他被英国逮捕、 孀就他被英国逮捕、拘留和驱逐所受到的损害要求 英国政府予以赔偿。1930年 英国政府予以赔偿。1930年3月4日,英法两国政府 在伦敦签订仲裁协议,将该项争端交付仲裁。 在伦敦签订仲裁协议,将该项争端交付仲裁。
决 定
外交部
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
决 定
最高人民法院
刑
庇护权案 ——外交庇护、国际习惯 外交庇护、 外交庇护
1948年10月 秘鲁发生了一起未遂的军事叛乱。次日, 1948 年 10 月 3 日 , 秘鲁发生了一起未遂的军事叛乱 。 次日 , 秘鲁当局发布命令, 秘鲁当局发布命令,指控美洲人民革命同盟组织指挥了这场 叛乱,同时宣布将对该同盟领导人维克托·苏尔·哈 托雷等进行审讯, 雅 ·德·拉·托雷等进行审讯, 自该日起至 2 月初 , 秘鲁一直处 德 拉 托雷等进行审讯 自该日起至2 月初, 于戒严状态。1949年 于戒严状态。1949 年 1 月 3 日 , 托雷前往哥伦比亚驻秘鲁使馆 寻求庇护。次日, 寻求庇护。次日,哥伦比亚大使通知秘鲁政府它已对托雷给 予庇护, 予庇护,同时请求秘鲁政府颁发他离开秘鲁所必需的通行许 可证。秘鲁对此提出异议,并拒绝向托雷颁发通行许可证。 可证。秘鲁对此提出异议,并拒绝向托雷颁发通行许可证。 两国随后就此事进行了外交接触, 并于8 31日签署 日签署《 两国随后就此事进行了外交接触 , 并于 8 月 31 日签署 《 利马 协定》 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10月15日 协定》,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10月15日,哥伦比 亚政府向国际法院书记处提交了诉讼请求书。 亚政府向国际法院书记处提交了诉讼请求书。
1939年12月 1939年12月,危国驻苏黎世总领事在诺氏的列支敦 士登护照上签证,准予其重返危地马拉。他返回后, 士登护照上签证,准予其重返危地马拉。他返回后, 即向危政府申请将其登记簿上的国籍由德国改为列 支敦士登,并经过危政府批准。此后, 支敦士登,并经过危政府批准。此后,他一直在危 地马拉活动。1941年12月 危地马拉向德国宣战, 地马拉活动。1941年12月,危地马拉向德国宣战, 德国被列入敌国。1943年11月 德国被列入敌国。1943年11月,诺特波姆被危警方 以敌国侨民为由逮捕,后被移交给美国。1944年 以敌国侨民为由逮捕,后被移交给美国。1944年12 危当局撤销了把他登记为列国公民的行政决定, 月,危当局撤销了把他登记为列国公民的行政决定, 随后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的财产。 随后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的财产。
1. 国民在国外受到所在国国际不 法行为侵害 2. 实际国籍持续原则
→ 双重国籍国之间 → 双重国籍国与第三国之间
3. 用尽当地救济
行政、司法等救济, → 行政、司法等救济,条约 另有规定排除外
诺特波姆案 ——国籍、外交保护 国籍、 国籍
诺特波姆是德国人。1905年离开德国,在危地马拉 诺特波姆是德国人。1905年离开德国, 年离开德国 定居,并把危地马拉作为其事业的中心。1939年 定居,并把危地马拉作为其事业的中心。1939年10 申请入列支敦士登籍。按照列支敦士登国籍法, 月,申请入列支敦士登籍。按照列支敦士登国籍法, 外国人入籍,必须已在该国居住至少3 外国人入籍,必须已在该国居住至少3年,但在某 些例外情况下可以免除这个限制。 些例外情况下可以免除这个限制。诺特波姆交了一 笔费用后获得该限制的豁免,从而取得列国国籍。 笔费用后获得该限制的豁免,从而取得列国国籍。 按照德国国籍法,他同时丧失德国国籍。当时, 按照德国国籍法,他同时丧失德国国籍。当时,德 国已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国已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两国向仲裁员提出如下问题请求裁决: 两国向仲裁员提出如下问题请求裁决: 在上述情况下发生的逮捕、 1、在上述情况下发生的逮捕、拘留及驱逐是 否足以引起国际法上的赔偿请求? 否足以引起国际法上的赔偿请求? 如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 2、如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该行为 是否使谢弗罗受到损害? 是否使谢弗罗受到损害? 如果受到损害,多少赔偿数额是适当的? 3、如果受到损害,多少赔偿数额是适当的?
北美疏浚公司案 ——外交保护、卡尔沃条款 外交保护、 外交保护
1912年 1912年,美国北美疏浚公司与墨西哥政府签订了一 项合同,由该公司承包疏浚墨西哥的萨利纳·克鲁斯 项合同,由该公司承包疏浚墨西哥的萨利纳 克鲁斯 合同第18 18条 卡尔沃条款” 规定, 港。合同第18条(即“卡尔沃条款”)规定,有关 合同的解释及适用, 合同的解释及适用,疏浚公司不得向美国政府提出 任何行使外交保护权的请求。另外,合同第1条第1 任何行使外交保护权的请求。另外,合同第1条第1 款还规定疏浚公司可以向本国政府提出请求的事项, 款还规定疏浚公司可以向本国政府提出请求的事项, 对于这些事项, 对于这些事项,可以排除用尽当地救济的国际法规 之后, 则。之后,北美疏浚公司以墨西哥毁约为由向墨美 两国政府依1923 1923年 两国政府依1923年9月8日协定设立的总求偿委员会 提出赔偿请求。 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