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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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高效能的城市管理,能优化城市资源配置,扩大城市功能空间,降低城市运营成本,提升城市对资源要素的聚合力和功能的辐射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我市以创省级卫生城市、创一流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改造旧城、开发新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成果斐然,为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奠定了基础。但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不洁、违法建筑等“顽症”仍有不同程度的反弹。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些问题?通过深入城市管理一线调研,我们感到,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只有进一步转变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理念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一、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小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具体到个人利益。城市管理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矛盾和问题无时不在,主要表现在:
(一)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一些违法者根据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游击战术,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也有一些违法者针对城管执法中的薄弱环节,钻执法空子,采取“打擦边球”的战术,在商店门前摆放的三轮车上卖物品等,城管来了就暂停经营,“老鼠躲猫”的“拉锯战”屡见不鲜。
(二)对违法事实拒不承认。在具体的工作中,城管执法人员往往不是违法者实施违法行为的第一见证人,这给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现场的群众由于是熟人或是害怕报复或是同情违法当事人(大都为弱势群体)或是仇视城管等感情色彩原因,往往不愿意作证甚至还为违法者帮腔。执法人员虽然知道违章者在狡辩,但就是拿他没办法。
(三)“虚心接受,坚决不改”者大有人在。这种情况在日常劝导教育管理过程中较为常见。一些小商贩或商店经营业主在违法事实真相面前,摆出一副可怜相,道出要养家糊口等各种充分理由,并虚心接受执法人员的教育,给人唯一的感觉就是认识错误的态度非常好,但换个地点又“重操旧业”。
(四)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人员发生摩擦是在所难免的。有些管理相对人的素质相当低,任你“动之与情,晓之与理”,就是我行我素,唆使家人或社会上不明真相的好事者,对城管执法人员撒泼耍赖,故意将违章物品捣坏或躺倒在地上(有的甚至躺在执法车辆下),或者说,一边喊着“城管打人”,一边主动袭击执法管理人员,致使执法工作无法开展,事后还到效能、人大等监督部门“莫须有”投诉城管。据调查,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地多在市区繁华区域的五一桥、五四路、铁路供应站附近等路段,发生时间多在夜间执勤,发生的对象多发生在工作认真的执法人员身上。
(五)交通秩序混乱。我市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将市区道路施划大量占道停车泊位,但部分驾驶人员随意停车现象还大量存在,随意上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和摩托车停放无序,横七竖八停在商店门前或是占用盲人通道;载客摩的蜂拥在斑马线两端;摩托车修理行业占道修理等影响市民出行现象普遍存在。
(六)环境卫生状况差。2011年,芒市荣获“全国卫生城市”,响亮省内外,创建过程中花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改善,城市形象有了大幅提升,但是“好景不长”,现在环卫设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市民随地乱扔垃圾、商店随意将垃圾堆放到人行道上、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的现象严重,成了社会评论焦点。
(七)违法建设现象难绝。一些小区或城乡结合部的居民私自占地或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拆的违法建筑“步步为营”扩大建设规模,在屋顶上违法建设搭盖现象依然严重,影响了建筑物整体景观和空中美景。
(八)监管力度不够。缺乏大城管意识,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大局
意识、协作意识不够,对职能交叉的问题无人“抱养”,相互推诿,削弱了城市管理力度。
二、城市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既得利益驱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是市场规律的产物,流动商贩占道摆摊设点逃避各种税费,以低成本赢得经营成果。商店经营业主店外经营,以获得经营场地和烘托浓厚的商业气氛,赢得不正当竞争力。部分市民的私利心态重,“只顾小家不顾大家”,在房前屋后擅自违章搭盖饲养家禽家畜或出租收取租金,污染环境卫生和破坏市容环境,周边居民怨声载道。
(二)市民素质良莠不齐。随着我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口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农民进城定居,外来农民工、下岗工人及残疾人等城市底层的弱势人群占相当大比例。客观上使这类人群通过违法乱搭乱建,改善居住条件,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靠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维持生计。部分市民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差,乱扔垃圾、乱倒垃圾和随意乱停放车辆的行为习惯成自然,始终保持着对自己的行为犯不了大法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三)部门配合不力。由于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又因我国法律体系复杂,职责分工存在交叉和划分不明确,从而制约、弱化了城市管理的职能,由此而使相关部门你推我、我推你,其结果是大家都不管,或是在利益的驱动下,有利益的事,大家都争着管,没有利益的事,大家都不管。
(四)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城建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专业队伍之一,在城市管理方面充当重要角色。目前,我市城管大队人员由于受到编制、经费等因素限制,人员很难流动及培训、教育,因此造成个别队员素质较低、执法水平不高,工作方法单一,不讲究执法技巧,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强,影响执法效果。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管理面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加,行政执法所用的车辆、通讯装备较为落后,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现有的城管队伍已经滞后于目前快速发展的城市管理的需要,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五)执法环境不佳。许多群众甚至部门单位的个别领导同情违法者,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不理解、不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偏向管理相对人等弱势群众;市民群众在自身利益未与城管执法冲突时又对执法工作要求高,评头论足。
三、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模式的几点思考
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市城市管理需要科学、创新、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一)树立大城管理念。因城市管理工作的广泛性、经常性、长期性、动态性、复杂性等特点,城市管理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所以城市管理工作必须从现实和科学的角度出发,坚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齐心协力、多管齐下。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城管办,在发挥领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基础上,要着眼调动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协作能力,推行违法违章行为“抄告”、“责成整改”制,当好“转换器”,将掌握的问题及时下达给有关职责部门处理,建立良好的城管运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局面。
(二)严把行政许可关。严格控制门店审批,从源头上杜绝店外堆放、经营、作业现象,转变过去占道收费管理为占道处罚管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市区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把行业准入标准和我市市区路段行业设置控制要求,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扫清障碍。在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规划建设的同时,应同步考虑公厕、垃圾中转站、公交车站、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使其数量足够且分布合理。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参与开工前的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基础设施建设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实施人性化管理。一方面要根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张贴现象,严管,规范次干道,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社区、居住小区小市场建设和管理,另一方面又要照顾残疾人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