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主要差异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重点名词解释与简答
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名词解释】1、协议鉴证协议鉴证是指协议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旳自愿申请时其所签订旳协议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旳法律制度。
2、缔约过错责任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协议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旳过错而导致协议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协议为有效成立旳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旳损害。
3、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协议旳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履行自己旳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也许不履行时,另一放可以据此拒绝对方旳履行规定。
4、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协议中约定了履行次序,协议成立后来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协议旳一方财务状况恶化旳状况,应当先履行协议旳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履行协议。
5、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次序旳,应当先履行旳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期,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对应旳履行规定。
6、同步履行抗辩权同步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次序旳,应当同步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期,有权拒绝其履行规定。
7、额外工作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旳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旳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旳准备时间。
8、▲预付款预付款是指业主为了协助承包商处理施工前期开展工作时旳资金短缺,从未来旳工程款中提前支付旳一笔款项。
9、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旳组织。
10、▲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旳方式提供一定旳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旳担保方式。
11、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承包各类民用、工业和公共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旳一切损失旳险种。
12、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承保安装机器、设备、储油罐、钢构造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括机械工程原因旳多种建造工程旳险种。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内容提要一、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二、施工合同中的部分重要概念;三、风险责任的划分四、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五、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六、缺陷通知期阶段的合同管理一、施工合同条件简介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1999年出版了《施工合同条件》范本。
新范本在维持《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第四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合同结构和条款内容作了较大修订。
新的版本有以下几方面的重大改动:1.合同的适用条件更为广泛FIDIC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基础上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也可以用于安装工程施工。
2.通用条件条款结构改变通用条件条款的标题分别为: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职员和劳工;永久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和暂停;竣工检验;业主的接收;缺陷责任;测量和估价;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和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和终止;风险和责任;保险;不可抗力;索赔、争端和仲裁20条247款。
比《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条目数少,但条款数多,克服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某一事件往往涉及排列序号不在一起的很多条款,使得编写合同、履行管理都感到很繁琐的缺点,尽可能将相关内容归列在同一主题下。
3.对业主、承包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更严格明确的规定4.对工程师的职权规定得更为明确①通用条款内明确规定,工程师应履行施工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力。
②如果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施工合同中某些规定权力之前需先获得业主的批准,则应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的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内注明。
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承包商的各类要求均应提交工程师,由其作出“决定”;除非按照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将该事件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或仲裁机构解决外,对工程师作出的每一项决定各方均应遵守。
业主与承包商协商达成一致以前,不得对工程师的权力加以进一步限制。
通用条件的相关条款同时规定,每当工程师需要对某一事项作出商定或决定时,应首先与合同双方协商并尽力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应按照合同规定并适当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后再作出公正的决定。
FIDIC施工分包合同文件下分包商的义务浅析
目录引言 (1)1、中资企业SWOT分析 (1)1。
1优势 (1)1。
2弱点 (1)1.3机会 (1)1。
4威胁 (1)2、国际工程承揽方式的选择 (2)2。
1主包商 (2)2。
2分包商 (2)3、分包合同关系 (2)4、分包方式 (3)5、分包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则 (3)5。
1分包的一般原则 (4)5。
2分包的特殊规则 (5)6、分包合同中主包商和分包商的义务 (5)7、分包合同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7)7。
1信息传递过程复杂化 (17)7。
1.1无法迅速执行业主指令 (17)7。
1.2开工通知下达晚 (18)7。
2提前提交资料 (18)7。
2。
1编制进度计划时间短 (18)7。
2。
2提前提交各类报表 (18)7.3支付时间长 (18)7。
4严格的索赔程序 (18)7。
5争端解决没有优先权 (18)结束语 (19)参考文献 (20)引言随着中国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工程建设.但是受工程所在国国情、经济形势以及中国与工程所在国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国际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众多风险,如若管理不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甚至丢失市场。
对于众多起步较晚,刚刚迈进国际工程市场中的工程局,在自身尚不具备直接开发海外市场的情况下,有选择的与国际主包商或当地代理合作,或者与中国的大型外经企业合作借船出海,从分包商做起是一个必经阶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规避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逐步深入了解市场,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最终能够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本文主要对国际工程分包合同中分包商的义务进行阐述.1、中资企业SWOT分析1。
1优势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伴随着中国经济腾飞发展起来的中资公司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储备了大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国政府提倡中国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去发展;价格优势;民族精神,中国有一种能吃苦耐劳、敢于冒风险的民族精神;集团公司鼓励下属公司开拓海外业务等。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合同管理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合同管理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0题)1、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关于设计成果的说法,错误的是()A.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设计限额B.设计文件中不得采用未经有资质检测机构试验论证的新材料C.设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强制性标准D.设计标准不得高于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答案】 D2、下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的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是()。
A.联合体投标没有联合体协议书B.投标工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C.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D.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答案】 C3、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
A.社会事件与合法行为B.自然与非自然C.事件和行为D.主体与客体4、根据美国AIA标准合同文本,关于CM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CM合同属于管理承包合同B.代理型CM合同需要承担项目的实施风险C.依据雇主委托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范围和管理责任不同,分为代理型CM合同和风险型CM合同两类D.风险型CM合同,其承包商应非常熟悉施工工艺和方法【答案】 B5、(2021年真题)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有:①发包人要求;②价格清单;③通用合同条款。
仅就上述合同文件而言,正确的优先解释顺序是()。
A.①-②-③B.③-②-①C.③-①-②D.②-③-①【答案】 C6、某施工项目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招标文件规定工期提前1个月,评标优惠20万元。
某投标人报价1000万元,工期提前1个月,如果只考虑工期因素,则其评标价应为()A.1020万元B.1000万元C.980万元D.960万元7、下列关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下分包工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B.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包工作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但在投标文件中已说明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除外C.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以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D.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并应经监理人审查【答案】 C8、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考试题(含答案)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不属于发包人的工作范畴的是()。
A、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B、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C、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D、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2、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
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合同工期概念应为,从()的日历天数计算。
A、合同签字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B、合同签字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C、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D、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3、材料采购在交货清点数量时发现,交货数量少于订购的数量,但数量的短少在合同约定的允许磅差范围内。
采购方应()。
A、拒付货款并索赔B、按照订购数量及时付款C、按照实际交货数量及时付款D、待供货方补足数量后再付4、由于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错误导致分包工程返工,为此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承包商()A、因不属于自己的原因拒绝索赔要求B、认为要求合理,先行支付后再向业主索要C、不予支付,以自己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D、不予支付,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5、合同法律关系主要的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的()。
A、行政法律关系B、民事权利义务关系C、刑事法律关系D、经济侵权关系6、经济合同当事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其法律形式是()。
A、主合同B、从合同C、独立合同D、无条件地必须履行的合同7、中标的承包商将由()决定。
A、评标委员会B、业主C、上级行政主管部门D、监理工程师8、业主在()合同中承担的风险最小。
A、可调总价B、不可调总价C、单价D、成本加酬金9、当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某项规定与招标人对投标人质疑问题的书面回答不一致时,应以( )为准。
A、招标文件中的规定B、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的口头解释C、招标单位在会议上的口头解答D、发给每个投标人的书面质疑解答文件10、下列各项中,( )不属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指定分包问题及与《FIDIC合同条件》相应内容的比较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指定分包问题及与《FIDIC合同条件》相应内容的比较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指定分包问题及与《FIDIC合同条件》相应内容的比较一、指定分包的概念工程指定分包是指:由于业主认为某一分包商在工程建设某方面的专业技能值得信赖或其熟悉某一工序、能提供某种令业主满意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业主希望其为本工程所雇用,并指定其为分包商,由总承包商与其签订总分包合同。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涉及指定分包的工作内容为:部分工程的施工;供应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建筑原材料、设备、货物等;某些工程设计工作、提供某些专业技术服务等。
二、我国《建筑法》及法规中关于工程指定分包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包模式与条件应当为:①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必须事先得到业主认可;“总承包商无需就选定哪家分包商征得业主同意,相应的合同责任完全由总承包商承担;FIDIC详见后文"②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③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业主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④分包商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⑤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可以看出,《建筑法》中对工程分包的规定线条相当粗略,若业主指定分包商,总承包商要么拒绝,但如果其接受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后,则视同其为总承包商自行选定的分包商一样,由总承包商承担全部合同责任,且要与分包商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1〕但是,《建筑法》实施后,建设部令颁布了第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其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从而否定了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采用指定分包模式,在其他类型工程中是否允许采用指定分包目前仍还是空白。
监理工程师小抄(合同+概论)
1.什么是合同法律关系?它是由几个元素组成?答: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题、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这三要素构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全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合同法律关系,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
2.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法人?法人应具备什么条件?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存在什么关系?答: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题的有生命的人。
作为合同法律关系鹧鸪天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题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
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可以将自然人分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具有人格的一项制度。
这一制度为确立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便于社会组织独立承担责任提供了基础。
法人应当具备一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人以他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什么是代理?他有什么特征?答: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具有一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独立的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大力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什么是抵押?什么是抵押物?能够成为抵押物的财产应具备哪些条件?答:抵押是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主要差异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主要差异
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选择分包单位
的权利不同
分包合同的工
作内容不同指定分包商
承担指定分包工作任务的单位由业主或工
程师选定
工作属于承包商无力完成,不属于合同约定工作则为承包商承包应由承包商必须完成范围之内的工作,即承工作范围的一部分包商投标报价时没有摊入间接费、管理费、
利润、税金的工作,因此不损害承包商的合
法权益。
工程款的支付
开支项目不同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列金额内开支对一般分包商的付款,则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作内容项内支付业主对分包商
利益的保护不
同在合同条件内列有保护指定分包商的条款。
对于一般分包商则无如通用条件规定,承包商在每个月末报送工此类规定,业主和工程程进度款支付报表时,工程师有权要求他出师不介入一般分包合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给指定分包商付
款的证明。
如果承包商没有合法理由而扣押
了指定分包商上个月应得工程款的话,业主
有权按工程师出具的证明从本月应得款内
扣除这笔金额直接付给指定分包商。
承包商对分包
商违约行为承
担责任的范围
不同除非由于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发布了错误如果一般分包商有违同履行的监督。
一般分包商则由承包商选择的指示要承担责任外,对指定分包商的任何约行为,业主将其视为违约行为给业主或第三者造成损害而导致
索赔或诉讼,承包商不承担责任承包商的违约行为,按照主合同的规定追究承包商的责任。
FIDIC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商的管理
FIDIC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商的管理前言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加,我国的各个行业纷纷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建筑工程业更是异军突起,成为走出国门的排头兵。
我们毫不质疑我们这些从事国际工程承包事业的众多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施工技术与组织能力,但是合同管理却往往成为他们在实际操作中的薄弱环节,成为瓶颈。
许多项目就是因为合同管理的失利导致了整个项目的失败,成为令人遗憾的教训。
指定分包商的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一个重头戏,笔者也正是在众多的经验教训中总结了一点心得,拿出来和大家一起探讨、共享。
一、什么是指定分包商?它和内部分包商有那些异同国际工程承包中,为完成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局部特别工程或由于其它特别的原因,业主(EMPLOYER)往往会指定某个(些)专业承包商实施该部分工程,于是构成指定分包商(NOMINATED SUB-CONTRACTOR)。
那么指定分包商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是如何定义的呢?1999年新版FIDIC合同条件第5.1款对指定分包商有明确的定义――“合同中‘指定分包’系指合同中提出的指定的分包商以及工程师依据FIDIC合同条款第13条变更和调整的规定指示承包商(即总包,以下称承包商)雇用的分包商”。
因此指定分包商的性质首先是分包商,是整个工程项目中由承包商雇用的实施局部工程的下级承包商,前提是它是由业主或工程师规定或指示雇佣的。
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过多地把重点放在“指定”上,其实不然,指定分包商,首先是“分包商”,其次才是“指定的”。
指定分包商只和承包商发生合同关系,而和业主并没有任何合同关系。
尽管由于“指定”的缘故,指定分包和业主间有着间接的联系,但决不能把指定分包商理解为业主或工程师的分包商。
了解这一点,对于我们在对分包商管理的原则把握上有着及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那么指定分包商和内部分包商(DOMESTIC SUB-CONTRACTOR)有那些异同呢?通常我们所说的分包商,实际上是狭义上的分包商即内部分包商。
尴尬的指定分包
尴尬的指定分包什么是指定分包指定分包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而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直接对总承包商负责。
但与一般分包商相比,指定分包商由业主或工程师选定,而一般分包商则由总承包商选定;业主对指定分包商利益有所保护,如果总承包商没有合法理由而扣减了指定分包商的应得工程款,业主有权按工程师出具的证明从总承包商应得工程款内扣除这笔金额直接支付给指定分包商,而业主和工程师不介入一般分包合同履行的监督。
总承包商对因指定分包商违约而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与一般分包商违约不同;除非总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发布了错误的指令造成损失而需承担责任外,对指定分包商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业主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害,总承包商不承担责任;但一般分包商的违约行为,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将追究总承包商的责任。
指定分包的工程是具有特殊技术要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
指定分包在我国的法律地位2003年3月8日原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原建设部2004年2月3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一些省市地方部门规章也有类似的上述规定,例如:2005年2月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施工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干预”。
以及2004年4月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
禁止建设单位直接指定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虽然上述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都禁止直接指定分包商,但均没有对业主违反规定强行指定分包定出具体的处罚措施。
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
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是指在施工合同中,业主或者总承包商指定特定的分包商承担合同中规定的部分工程或者工作。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指定分包商的方式广泛应用于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如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等。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的概念、特点、法律依据和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的概念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是指在施工合同中,业主或者总承包商明确指出承担合同中一部分工程或者工作的分包商。
在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分包商与总承包商或者业主之间直接建立合同关系,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业主或者总承包商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二、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的特点1. 直接性:指定分包商直接与业主或者总承包商建立合同关系,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或者总承包商负责,业主或者总承包商直接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2. 灵活性:指定分包商的方式可以充分发挥业主或者总承包商在工程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业主或者总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把握。
3. 高效性:通过指定分包商,可以简化合同关系,减少合同纠纷,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
4. 风险性:指定分包商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分包商的能力和信誉问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三、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等制度,为指定分包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制度,为指定分包商提供了法律依据。
3.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办法,为指定分包商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的风险1. 分包商能力不足:指定分包商时,如果分包商的能力和信誉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2. 分包商违约:分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违约行为,如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给业主或者总承包商带来损失。
从FIDIC合同条件看我国对指定分包商(参考)
从FIDIC合同条件看我国对指定分包商法律机制的创新设计所谓指定分包商是指在总承包中,由业主专门选定的承担总承包范围内部分特定工作的承包商。
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业主指定分包商都是工程承包建设中很普遍的现象。
FIDIC合同条件对指定分包商有专门章节进行规范,由此,指定分包商条款也成为国外许多施工合同中重要的合同条款。
但是,在我国无论是《建筑法》还是其它有关部门规章对指定分包商还未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实践当中也鲜见有指定分包商的专门条款.伴随国内越来越多工程选用FIDIC合同文本,但该文本中与我国《建筑法》等法规存在相冲突的地方,如何协调、吸收合理因素、加快与国际接轨是摆在立法工作者面前的紧迫问题。
本篇文章试从FIDIC合同条件中对指定分包商的界定进行探讨我国目前对指定分包商的立法态度以及进行创新设计的可能性。
一、FIDIC合同条件中对指定分包商的界定及其特征1988年第四版FIDIC红皮书第59条中对指定分包商的定义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或批准的进行与合同中所列暂定金额有关的任何工程的施工或任何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的所有专业人员、商人、零售商及其他人员,以及根据合同规定,在从事这些工作的实施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过程中的一切有关人员,均应视为承包商雇佣的分包商。
概而言之,FIDIC 合同条件把指定分包商基本分成三类:指定施工分包商、指定材料供应商、指定劳务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在FIDIC合同中的意义是:业主通过向总包商支付相关管理费的方式让其负责分包合同的管理和协调,既可以方便业主选择关系紧密或具有专长的分包商又可以实现管理的系统化和科学化,以免不必要的管理成本浪费。
指定分包商在FIDIC合同条件中的特征是:1、指定分包商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确认.因为指定分包商最终要纳入总承包商的分包管理之列,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总承包商有权利拒绝分包商的提名:或指定另一位承包商,或修改指定分包合同,或亲自完成指定分包工作。
内蒙古2015年公路造价师技术与计量现浇混凝土板考试题
内蒙古2015年公路造价师《技术与计量》现浇混凝土板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1、对施工风险很大的工程通常采用__。
A.总价合同B.单价合同C.分包合同D.成本加酬金合同2、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规定,签订—后监理工作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
A.施工合同B.监理合同C.设计合同D.施工分包合同3、签署工程施工开工令的人是__。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B.总监代表C.业主D.上级主管部门领导4、施工合同订立后,业主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开工预付款,这是业主行使__。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代位权C.撤销权D.不安抗辩权5、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计算期是指__。
A.从开始施工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时间B.从建成投产到主要固定资产报废为止所经历的时间C.从开始施工到建成投产直到主要固定资产报废为止所经历的时间D.从开始施工到建成投产直到全部资产报废为止所经历的时间6、联营体投标时,其联营体的资质应__。
A.以联营体成员中资质较低者为准B.以联营体成员中资质较高者为准C.由业主确定D.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7、利用世行贷款建设的公路工程,其施工招标必须采用__。
A.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B.国内有限招标(邀请招标)C.国际竞争性招标D.国际有限招标8、价值工程的目标在于提高工程对象的价值,它追求的是__。
A.满足用户最大限度需求的功能B.投资费用最低时的功能C.寿命周期费用最低时的必要功能D.使用费用最低时的功能9、底基层的承包商自检的无机稳定土材料强度应在__取样。
A.拌和机出口B.摊铺碾压现场C.成型、养护后,钻芯取样试验D.试验室拌制10、监理工程师在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__。
A.清账书B.最后结账单C.竣工报告D.竣工报表11、A市的甲工厂与B市的乙工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工厂供应乙工厂钢材103乙厂交付贷款3万元。
FIDIC《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之二——主合同、承包商、分包商以及分包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期介绍“分包合同2011版”通用条件第2、3、4、5条的内容。
第2条主合同(The Main Contract)一、主要内容本条共5款。
[2.1] 分包商对主合同的了解(Subcontractor’s Knowledge of Main Contract)承包商应提供主合同的所有文件供分包商查阅,但主合同金额及其附件A的A部分列出的保密信息除外。
如果分包商要求,承包商应向分包商提供一份主合同的真实副本(上述主合同金额和保密信息除外),而分包商应被视为已经全面了解了主合同的相关规定。
分包商应及时将其审阅分包合同和主合同或实施分包工程时发现的歧义或不一致通知承包商。
[2.2] 遵守主合同(Compliance with Main Contract)除非分包合同条款另有要求,分包商应履行并承担主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关于分包工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但是分包商没有义务履行以下主合同条款的规定:2.2款[许可、执照和批准]、4.7款[放线]、4.8款[安全措施]的(d)项和(e)项、4.9款[质量保证]、 4.13款[道路通行权与设施使用权]、4.15款[进场路线]的(a)项和(b)项、4.19款[电、水和燃气]、4.22款[现场安保]的(a)项、7.8款[矿区使用费]以及主包工程的总体协调、项目管理和附件A的B部分列明的例外情况(如果有)。
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其任何行为或疏漏导致承包商违反主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根据8.7款[分包合同误期损害赔偿费]和17.3款[分包合同的责任限度],如果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分包商应保障承包商不会因此承担主合同项下的任何赔偿,而且承包商可以从本应支付给分包商的金额中得到补偿。
[2.3] 主合同项下的指示和决定(Instructions and Determinations under Main Contract)分包商应遵守通过承包商指令形式转发的工程师发出的关于分包工程的所有指示和决定。
建筑承包工程中业主指定分包与承包商内部分包的区别
建筑承包工程中业主指定分包与承包商内部分包的区别1.签订合同与合同责任方面的区别业主指定分包商由业主指定,业主可以通过对分包工程单独招标,对分包授标后书面通知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咨询也可以通过议标形式确定指定分包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承包商要从保障自己的权益出发,在收到咨询的正式指令后与指定分包商签订合同;选定一般分包商,业主只要同意工程开展分包,则由总承包商自行选定,但是需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分包商的资质文件报请咨询同意,得到咨询及业主书面认可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合同责任并没有转化给分包商,而是完全由总承包商担负。
具体操作来说:一般分包商签订合同,分包商须提供标书(Tender),分包工程工程量清单(BOQ),总承包商可以邀请多个分包商开展报价,在认真比照各分包商报价,并且与主包标书中相应工程报价也开展比照之后,选定分包商议价使其降价,与其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包括主承包商的利润,形成利润的方面是:分包商报价与主承包商对业主报价之间的差价以及主承包商对分包商报价上浮一定比率后行成的管理费。
合同文本由主包商提供。
业主指定分包商签订合同,主承包商须收到咨询关于签订合同的指令(Instruction)、分包商标书(Tender)、工程量清单(BoQ),总承包商认真检查指令中关于支付总承包商的管理费及利润等条款,管理费及利润率一般采用工程量比率的形式。
此管理费的费率一般是在投标时由主承包商报价的,项目具体实施时实际分包合同金额可能会有变动,但是管理费费率一旦授标确定后就不会变动。
业主指定分包合同文本一般由咨询或者主承包商提供,不能由指定分包商提供。
如果是咨询提供的合同文本,作为主承包商,为了规避风险,要仔细检查合同内容,尤其是关于付款等特殊条款,有异议时要在签订合同前书面提出。
2.施工管理方面的区别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一般分包的管理,项目管理人目前的认识还是比较明确的,对分包施工进度、施工质量都开展监视、协调,这里就不再赘述。
【建纬观点】指定分包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以及指定分包人的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
【建纬观点】指定分包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以及指定分包人的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周婵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专职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为美的、中船、GA.Design等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
目前专注于项目收并购、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公司法等领域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引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工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了发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过错责任的三种情形,其中第三种情形为“(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同时,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那么,在发包人指定分包情况下,如何认定发包人的过错?又如何认定承包人是否存在过错?发包人、承包人以及指定分包人分别需对指定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承担何种责任?如何承担?如何分配?《建工司法建设(一)》并未给出相应解答。
本文结合相关案例,试图就此进行探讨。
一、指定分包的特征及认定发包人指定分包,即建工领域俗称的“甲指分包”,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指令,将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指定分包合同由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或由发包人、承包人和指定分包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指定分包在国际工程中普遍存在。
《FIDIC施工合同条件》(2017版红皮书)第5条对“指定的分包商”亦有较为明确的约定。
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师有权指定分包商,承包商也有权提出反对。
在我国,指定分包容易出现在暂估价专业工程项目中。
正因为部分专业工程由于施工难度大、工艺及设备要求高、一般总承包单位可能难以施工等等原因,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总包合同时,被列入总包合同暂估价工程中。
而发包人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也往往倾向于选择自己信任的,或者合作过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来进行这部分专业工程的施工,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建筑市场依然普遍存在指定分包的一个原因。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合同管理题库与答案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合同管理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合同工期自()起计算。
A.监理人下达开工通知之日B.实际开工之日C.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D.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答案】 D2、在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区,主楼为框剪结构,高60m,裙房为框架结构,高21m,主楼与群房间设防震缝,缝宽至少为下列何值?( )A.100mmB.140mmC.260mmD.400mm【答案】 B3、FIDIC标准合同文本中的(),适用于承包商与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商订立的施工合同。
A.《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B.《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1994年版)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版)D.《简明合同格式》(1999年版)【答案】 B4、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
A.社会事件与合法行为B.自然与非自然C.事件和行为D.主体与客体【答案】 C5、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当组成合同的文件出现矛盾时,应按合同约定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优先顺序正确的是()。
A.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B.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协议书C.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投标书D.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答案】 D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终止日为()之日。
A.监理合同内注明的监理工作完成B.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C.监理的工程完成工程移交手续并收到监理报酬尾款D.监理的工程保修期届满【答案】 C7、在计算标准人折合系数时,是以()为标准人。
A.体重60 kg从事轻体力劳动的成年男子B.体重65 kg从事轻体力劳动的成年男子C.体重60 kg从事轻体力劳动的成年女子D.体重60 kg从事中体力劳动的成年男子【答案】 A8、《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成为中标人B.评审的综合评分,最接近标底的优先C.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所列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人D.适用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有专门要求的招标项目【答案】 B9、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转移对担保财产占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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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除非由于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发布了错误的指示要承担责任外,对指定分包商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业主或第三者造成损害而导致索赔或诉讼,承包商不承担责任
如果一般分包商有违约行为,业主将其视为承包商的违约行为,按照主合同的规定追究承包商的责任。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主要差异
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指定分包商
一般分包商
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承担指定分包工作任务的单位由业主或工程师选定
则由承包商选择
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工作属于承包商无力完成,不属于合同约定应由承包商必须完成范围之内的工作,即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没有摊入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工作,因此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工作则为承包商承包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列金额内开支
对一般分包商的付款,则从工程量利益的保护不同
在合同条件内列有保护指定分包商的条款。如通用条件规定,承包商在每个月末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时,工程师有权要求他出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给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证明。如果承包商没有合法理由而扣押了指定分包商上个月应得工程款的话,业主有权按工程师出具的证明从本月应得款内扣除这笔金额直接付给指定分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