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指: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灭火器。
第四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广西消防协会负责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以下简称资质)进行行业管理。
第二章资质申请和授予
第五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等
申请人向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队提出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的申请,由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队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后,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复核。
经复核同意后,申请人可按照本规定的资质评审条件筹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
第六条申请人认为筹建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达到本规定的资质评审条件,即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申请评审。
第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受理评审申请后,委托广西消防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进行考核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经评审确认达到资质条件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审批,授予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证书。
第三章资质评审条件
第八条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九条企业在注册地的办公场地150平方米以上,配备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在异地开展业务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附件《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
配备标准》配备维护保养设备。
企业在异地开展业务的,每个城市应当按照以上标准至少配备一套以上设备。
有计量认证要求的设备每年应当按规定经法定检测机构检定合格。
第十一条企业注册地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同时达到以下最低要求:
1、全职或兼职高级工程师2人(电气1人、给排水1人)。
2、全职工程师2人(电气、给排水专业至少各1人)。
3、全职助理工程师3人(电气、给排水专业至少各1人)。
4、全职维保技术人员3人(职业中专以上学历)。
企业在异地开展业务的,应当在当地有常驻人员:全职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职业中专以上学历维保技术人员2人。
企业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广西消防协会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取得资质的企业是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消防设施
维护保养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操作规程》由广西消防协会制定,各资质企业应当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操作规程》开展业务。
第十四条资质证每年年审一次,年审时间在每年5月31日之前。
年审工作由广西消防协会组织进行,并提出年审报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审批。
通过年审的,可以继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未通过年审的,暂停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
第十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应实行行业自律。
《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行业自律公约》由广西消防协会组织制定,各维护保养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中未列举的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提及的数字均含本数。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配备标准》
附件2: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申请表
附件3: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企业人员登记表
附件4: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企业设备登记表
附件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配备标准》本标准规定的设备是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的最低配备要求。
1、消防安全检查箱1套(内含感烟探测器试验装置;感温探测器试验装置;水喷淋系统试水检查装置;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查装置;数字兆欧表;数字噪音计;数字微压计;数字测距仪;垂直度测定仪;多功能工程坡度测定仪;红外测温仪;四合一测量仪(温度、湿度、风速、照度);钳形电流表;数字万用表;数字秒表;附件:数字试电笔、钢卷尺、打火机、加热笔附件盒、发烟棒盒、烟嘴、充电器、丁烷气瓶、仪表测试笔、温度测试探头、多功能刀、测压管)。
2、数字万用表4个、加长烟杆2条、空压机1台、手电钻1台、编码器1个、蓄电池测试仪1台、除尘吹扫1个、电子秤1台、量筒1个、黄油枪1个,交通车辆(四轮机动车)1辆。
3、其它必要的维护保养设备。
附件2:
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申请表
(自然人申请使用此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
月
籍贯是否具有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申
请
陈述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初审意见
复核意见
筹建审核
意见
专家评审
意见
资质审批
意见
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申请表
(企业申请使用此表)
企业名称企业性
质
经营范围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联
系
电
话
员工
人数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职务联
系
电
话
电子邮箱
申
请
陈
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初审意见
复核意见
筹建审核意
见
专家评审意
见
资质审批意
见
附件3:
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企业人员登记表
姓名性
别
出生
年月
最高
学历
专
业
职
称
职称证
书编号
拟常驻
城市
备
注
附件4:
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企业设备登记表
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