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__船舶保险.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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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条款(财大)PPT课件

船舶保险条款(财大)PPT课件
➢ 第一节 船舶保险承保的险别
➢ 第二节 船舶保险承保的风险 ➢ 第三节 一切险承保的具体内容 ➢ 第四节 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 ➢ 第五节 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 ➢ 第六节 船舶保险的退费规定 ➢ 第七节 船舶保险的其他重要条款 ➢ 第八节 与船舶保险有关的其他险种
2021/4/8
上海财经大学金2融学院
4、砍断锚链;
5、2021嵌/4/8楔物切断;
上海财经大学金6融学院
第十一讲 船舶保险条款
第三节 一切险承保的具体内容
6、物料充当燃料时;
7、为了便于抛物时,在船身上凿洞而造成的船舶损失; 发生火灾时,在船身上凿洞而造成的船舶损失;或火 势大时,凿沉船舶。 牺牲:1、2、3②、4、5、6、7
共同海损 费用:3① 分摊:货物保险人和船舶保险人各自承担部分
▲ 两种条款都不承保无过失碰撞责任给他船造成的损失 ▲ 两种条款都承保姐妹船之间的碰撞责任 (2)承保的范围大致相同 ▲ 负责赔偿被撞船舶的损失 ▲ 负责赔偿被撞船舶的货物损失 ▲ 负责赔偿被撞船舶与船上货物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施救
费用 ▲202负1/4/责8 赔偿被撞船舶自身的污染损失及其造成的污染上海损财经失大学金14融学院
我国船舶保 碰撞损失、触碰损失 险负责赔偿 碰撞责任、触碰责任 国际上ITC负责赔偿:碰撞损失、触碰损失和碰撞责任 但不承保触碰责任
2021/4/8
上海财经大学金10融学院
第十一讲 船舶保险条款
第三节 一切险承保的具体内容
(三)船舶发生碰撞的原因和处理原则 1、无过失碰撞:指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不明原 因造成的碰撞,碰撞双方所致损失由各自承担。 2、单方过失碰撞:由于一方过失所造成的碰撞,损失 由过失方承担。 3、双方互有过失碰撞:由双方按各自的过失程度比例 分摊损失。

《船东保赔保险》课件

《船东保赔保险》课件

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
STEP 02
分类费率制
STEP 01
基于风险的评估
通过对船队的规模、船龄 、技术状况、航线和运输 货物的风险评估,确定相 应的保险费率。
STEP 03
经验费率制
根据过去的赔付经验调整 费率,以反映当前的市场 风险状况。
根据船只类型、用途、航 区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保险 费率。
如何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02
船东保赔保险的保障范围
保障的对象和范围
保障对象
船东保赔保险主要保障的对象是 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经营人和 光船租赁人。
保障范围
船东保赔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 括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因各种原因 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保障的损失类型
物理损失
包括船舶因碰撞、搁浅、 沉没等原因造成的物理损 失,如船体、机械、设备 等损坏。
定期评估市场风险
01
保险公司应定期评估市场风险,调整保险费率以反映当前的风
险状况。
公平合理定价
02
保险费率应公平合理,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以保护保险公
司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激励被保险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03
通过合理的保险费率激励被保险人加强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
生的风险。
Part
04
船东保赔保险的理赔流程
该保险主要承保船东在船舶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船舶碰撞、油污 、货物损失等责任事故引发的赔偿责任。
船东保赔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船东保赔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叶,随着海上贸易的不断发展 ,船舶碰撞事故和货物损失事故逐渐增多,船东面临的责任 风险也越来越大。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一些保险公司开始推出船东保赔保险产 品,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随着海上贸易的不断发展和技术 的不断进步,船东保赔保险也不断完善和升级,以适应市场 的需求和变化。

保险行业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方案

保险行业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方案

保险行业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方案第一章船舶保险概述 (3)1.1 船舶保险的定义与范围 (3)1.2 船舶保险的发展历程 (3)1.3 船舶保险的重要性 (4)第二章船舶保险产品及条款 (4)2.1 船舶保险产品种类 (4)2.2 船舶保险条款解析 (4)2.3 船舶保险投保流程 (5)第三章船舶保险风险识别与评估 (5)3.1 船舶保险风险类型 (5)3.1.1 自然灾害风险 (6)3.1.2 人为风险 (6)3.1.3 法律法规风险 (6)3.1.4 货物风险 (6)3.1.5 船舶经营风险 (6)3.2 船舶保险风险评估方法 (6)3.2.1 定性评估法 (6)3.2.2 定量评估法 (6)3.2.3 综合评估法 (6)3.3 船舶保险风险防范措施 (6)3.3.1 完善法律法规 (7)3.3.2 提高船舶安全功能 (7)3.3.3 加强风险监控 (7)3.3.4 优化保险条款 (7)3.3.5 加强保险理赔管理 (7)第四章船舶保险理赔实务 (7)4.1 船舶保险理赔流程 (7)4.2 船舶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7)4.3 船舶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8)第五章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8)5.1 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与范围 (8)5.2 货物运输保险的发展历程 (8)5.3 货物运输保险的重要性 (9)第六章货物运输保险产品及条款 (9)6.1 货物运输保险产品种类 (9)6.1.1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9)6.1.2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9)6.1.3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9)6.1.4 集装箱货物运输保险 (10)6.1.5 特种货物运输保险 (10)6.2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解析 (10)6.2.2 保险期限 (10)6.2.3 保险金额 (10)6.2.4 保险费用 (10)6.2.5 保险赔偿 (10)6.2.6 保险合同解除与变更 (10)6.3 货物运输保险投保流程 (10)6.3.1 了解保险需求 (10)6.3.2 选择保险公司 (10)6.3.3 填写投保单 (11)6.3.4 保险公司审核 (11)6.3.5 签订保险合同 (11)6.3.6 缴纳保险费 (11)6.3.7 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 (11)6.3.8 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 (11)6.3.9 保险公司赔偿 (11)第七章货物运输保险风险识别与评估 (11)7.1 货物运输保险风险类型 (11)7.2 货物运输保险风险评估方法 (11)7.3 货物运输保险风险防范措施 (12)第八章货物运输保险理赔实务 (12)8.1 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流程 (12)8.1.1 理赔申请 (12)8.1.2 理赔审核 (13)8.1.3 理赔支付 (13)8.1.4 理赔结案 (13)8.2 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3)8.2.1 保险条款解读 (13)8.2.2 保险及时报案 (13)8.2.3 保留证据 (13)8.2.4 遵守合同约定 (13)8.3 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14)第九章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比较与选择 (14)9.1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异同 (14)9.1.1 定义及性质 (14)9.1.2 保险范围 (14)9.1.3 保险责任 (14)9.1.4 保险费用 (15)9.2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选择标准 (15)9.2.1 保险需求 (15)9.2.2 保险费用 (15)9.2.3 保险公司的信誉与实力 (15)9.3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组合方案 (15)9.3.1 单独购买船舶保险 (15)9.3.3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组合购买 (15)9.3.4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附加险 (15)第十章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分析 (16)10.1 船舶保险市场现状与趋势 (16)10.2 货物运输保险市场现状与趋势 (16)10.3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发展策略 (16)第一章船舶保险概述1.1 船舶保险的定义与范围船舶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于被保险船舶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或自然灾害而导致的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船舶保险承保

船舶保险承保

责任范围。
(十三)触碰:指船舶在可航水域内与船舶以外的
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直接接触或撞击而致损害的事
实称为触碰,但本保险的触碰仅限于船舶与码头、港口
设备、航标及钻井平台的直接接触或撞击。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十四)搁浅:指船舶在航行或锚泊中遭受意外
造成船舶底部与海底、河床或浅滩紧密接触,使之无法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二、碰撞、触碰责任;指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与其他 船舶、码头、港口设备、航标、钻井平台发生直接碰撞 或触碰产生侵权行为而依法对它们的损失和费用应负的 赔偿责任。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一)本保险承担的碰撞、触碰责任包括下列内容: 1.本保险对第三者应付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损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六)崖崩:指石崖、土崖因自然风化、雨蚀而
使崖石或土方突然崩裂、坍塌、移位、冲压直接造成保
险船舶的损失。
(七)滑坡:指石崖、土崖因长期受自然或外界作
用,致使覆盖上方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整
体向下移位并冲压船舶造成的损失。
(八)泥石流:指山地大量泥沙、松散堆积物、石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
公司承保的拖般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 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
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 的理算办理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
第二节 船舶建造险的附加险 熟悉:
1、保险展期条款 2、停泊期保险展延条款

船舶工程保险概述.pptx

船舶工程保险概述.pptx

2、船长、船员、引船人员、技术人员及造 船人员的疏忽、过失和缺乏经验。
3、船壳和设备机件的潜在缺陷所造成的损 失以及船舶任何部分因设计错误而引起的损 失和费用(设计错误部分本身的损失和费用 除外)。
4、因船台、支架和其他类似设备的损坏或 发生的故障。
5、在保险船舶下水失败后为重新下水所产 生的费用。
3、碰撞责任
4、保赔责任
5、比例分摊;造船险要求以保险价值为保险金额。如果保 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不论是主体损失还是其他各项损 失,都必须运用比例分摊原则,即:
保险金额
损失金额 X —————— = 赔款
保险价值
二、除外责任
(一)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 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对雇佣的职工的死亡、 伤残或疾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一)建造期间的责任 1、保险船舶在船厂建造、试航和交船过程中,包括建造该
船所需的在保险价值内的一切材料、机械和设备在船厂范围 内装卸、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船舶下水、进出坞、停靠 码头过程中,所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 负赔偿责任。 如地震、洪水、暴风雨、火灾、爆炸以及搁浅、碰撞、触礁、 沉没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意外事故”为一切突发的、正常人所不能预料的事故,没 有列举到名称的各种自然灾害均予以负责,故责任范围非常 广泛。
第二节 船舶建造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船舶建造险的保险责任 (一)建造期间的责任 (二)普通船舶险的附加责任 二、除外责任
一、船舶建造险的保险责任
船舶建造险鉴于船舶建造的特点,其责任 范围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建 造期间的责任;第二部分主要是保险船舶 下水后,承担相同于普通船舶一、船舶建造保险的概念 二、船舶建造的历史 三、船舶建造的现状

《船舶保险》课件

《船舶保险》课件

船舶保险的理赔流程
1
理赔调查
2
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调查,核实事
故原因和损失情况。
3
理赔结算
4
保险公司与船舶所有人达成最终的理赔 结算协议。
理赔申请
船舶所有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 提供相关证据。
理赔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保险公司决定是否理赔, 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船舶保险的注意事项
保险条款
了解保险条款的内容和限制,确保自身的权益得 到保障。
保险期间
确保在合适的时间内购买和续保船舶保险,避免 保险期间间断。
保险责任
了解保险公司对不同类型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限额。
赔偿限额
理解船舶保险的赔偿限额,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合适的保险金额。
船舶保险的发展趋势
1 消费需求
随着全球贸易的增多,船舶保险市场的发展将受到船舶所有人和货主的需求推动。
2 技术发展
《船舶保险》PPT课件
船舶保险是一门重要的专业保险,本课件将带您了解船舶保险的定义、类型、 保费计算、理赔流程、注意事项、发展趋势、合同和案例分析,同时探讨未 来的发展方向。
什么是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船舶所有人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它的目的是确保 船舶在遭受意外损失时得到适当的赔偿,保障船舶在运输和经营过程中的安 全。
船舶保险的类型
基本险种
基本险种包括船体险、船舶责任险、船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附加险种
附加险种包括货物险、运输工具事故责任险、运输工具油污污染责任险等。
船舶保险的保费计算
1 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计算通常考虑船舶价值、航行区域、船舶年限、航行记录等因素。
2 影响保费的因素
保费受到船舶风险等级、船舶所属行业、保险公司策略等因素的影响。

10.船舶保险

10.船舶保险

• 六、修理招标条款 • 该条款规定,当被保险船舶遭受部分损失 并需要进行修理时,被保险人应当精打细 算地安排修理事宜,采用招标方式以接受 最有利的报价 • 1.被保险人对船舶修理的招标及其选择 原则 • 2.保险人应承担船舶修理招标期间的费 用 • 3.保险人在船舶修理招标中的权利
• 七、终止条款 • 1.完成履约义务终止 • 2.变更终止 • 3.违约终止
第三节 船舶适航与船舶保险
• 一、船舶适航的具体条件 • 适船:船壳、机器、设备、物料、备件完好和正 常运转 • 适人:船长、高级船员、一般船员合格并足额 • 适货:舱位和设备适宜于载货 • 适航:预计航程所需燃料、食物、淡水带足 • 二、船舶检验 • 法定检验、入级检验、海事检验
第四节 船舶的法律地位和船舶保险
案例2
• “仲宇”轮装载1,260吨货物(前货舱约510吨,后货舱约 750吨)从宁波北仑港出发驶往上海港,宁波海事局签发了出 港签证。次日,该轮行至乌龟岛附近水域时沉没。其时船舶国 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运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吴淞海 事处的“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由于了望疏忽, 对流压估计不足及操纵不当,船舶右舷中后部触碰水下障碍物, 导致二舱破损进水,致使船舶沉没。” • 上海人保就“仲宇”轮开具定期“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单”,载 明:被保险人为中福轮船;险别为一切险。中福轮船是“仲宇” 轮的船舶经营人。该轮载重吨1,300吨,核定舱载量为前货 舱655吨,后货舱645吨。 • 上海人保调查后认为,“仲宇”轮后货舱超载约105吨,船舶 沉没是其本身不适航所致,且中福轮船不是该轮所有人无可保 利益。
第一节 船舶保险的标的
• 一、船舶的概念 • 船舶是船舶保险的主要保险标的,但并非 所有的船舶都能成为船舶保险的承保对象 • 我国《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 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 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一下 的小型船艇除外。

《海运保险》PPT课件 (2)

《海运保险》PPT课件 (2)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 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
碰撞、火灾、爆炸、失踪等类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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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一)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
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 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 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保险人承包的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 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 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安全 理措施
额外支
的直接

合理后

注意:采取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后有效地避 免了船舶和货物的全损精,选P共PT 同海损才能成立28。
•共同海损表现形式
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措施直接造成的 船货或其他财产在形体上的灭失或损坏。
共同海损费用: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产 生的金钱上的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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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节 海上保险合同知识
三、海上保险合同的要素
• 合同的主体:合同中所确定的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 合同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
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 合同的内容
精选PPT
5
第一节 海上保险合同知识
海上保险合同的主体
• 海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
在合同中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方。
• 被保险人(Insured),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有权享受保
险利益的人,也就是在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使其财 产、责任、利益或人身受到损失或约定事件出现时,可按 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的人。
精选PPT
7
第一节 海上保险合同知识

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

保险险种之船舶保险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它是运输工具保险中的主要险种之一,一般为内河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一般采用定期保险单或航程保险单。

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各种水上风险。

具体有以下几项:1、海上灾害,即在海洋运输中所遭遇的恶劣天气、海啸、沉没、碰撞、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2、船舶失踪,指船舶在海上航行,因遇大风或其他海难中失踪且通过委请有关方面进行搜寻,仍无法确定船舶去向和下落,只要超过规定时间,即可按推定全损处理;3、碰撞与碰撞责任,是指船与船相碰、船与码头和其他固定建筑物碰撞等造成被保险船舶的损失。

船舶碰撞责任则是由于航行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财产受损,在法律上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对碰撞责任的划分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不可抗拒力所致,如台风造成的失控,碰撞船舶与被碰撞船舶双方损害自负;二是由单方面过失所致,其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过失方承担,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港内行使或锚泊等过程中;三是互有过失所致,其损害赔偿责任要按每一方的过失程度的比例,各自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

对船舶碰撞的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围,对船舶碰撞责任的保险则属于责任保险的范畴。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航行中,船方、货方及运方的利益在遭遇共同危险而存在损害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这种损失将由受益人即船方、货方或承运方按获救价值比例摊付。

可以列入共同海损的项目有三大类:一是船舶在航行中遇险的情况下,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如抛弃货物以解除危险,这种牺牲应属于共同海损牺牲;二是船舶在航行中遭遇危险和意外事故,为使船只脱离危险状态而支付的额外费用,也应属于共同海损费用;三是如果能节省原应列为共同海损的费用,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代替费用列为共同海损。

救助费用,即被保险船舶由于承保风险遭遇海难,依靠本船的力量无法摆脱困境,只好委请第三方给予协助,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属于救助费用。

海上保险ppt课件

海上保险ppt课件
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后,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 险。 买方义务: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承担货交承 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货运险、负 责办理进口手续、提货付款 12
CPT术语
运费付至 后面+目的地 双方义务类似于CFR 卖方义务:自付运费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
20
第八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 贸易
• 8.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 8.2 海上货运险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 8.3 货物报价及其投保金额和保费计算
1
8.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定义:以航行于国与国之间的海轮所运输的 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远洋运输途 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 失的保险。
8
CIF术语
后面+目的港 卖方主要义务:
负责办理出口、负责租船订舱、负责装船、 负责办理保险、承担装船前的费用和风险 (风险点为装运港船舷)、负责提供单据 买方的主要义务: 负责办理进口、承担装船后的费用和风险、 收货付款
9
CIF术语下货运险的投保问

投保最低责任的险别:如无特殊约定,卖
同、在货物交予第一承运人后,即完成了 交货任务,并承担此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 用。 买方义务:负责自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 风险和费用、负责办理保险并支付保费、 负责收货付款
13
CIP术语
运费、保费付至 后面+目的地 双方义务类似于CIF 卖方义务: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支付运费、
货交第一承运人后,完成交货任务、承担 货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负责 办理保险并支付保费 买方义务:货交承运人后的国保险条款 英国协会货物条款 美国协会货物条款
5
8.2 海上货运险是国际贸易的重要 组成 部分

船舶保险课件PDF

船舶保险课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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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中造构舶船�备设吊起的够足有配上船�快较度速行航船种这。舶船的主为货杂星 零运装以�线航的忙繁运货于行航期定指是般一船货杂。舱货个6-3设般一。�T021� 机重起或�T5-2�杆吊配并�大较均寸尺口舱的舱货各�卸装于便为�板甲层3-2 为常通构结板甲层多成计设舱货是征特�船货杂称亦� )pihs ograc lareneg�船货通普
。等舶船用设敷�舶船用助救 险防�舶船用发开洋海�舶船用筑建工水�舶 船用浚疏�有类分途用按�多繁类种舶船程工
。带拖上海于用可还船拖率功大�纵操内 港行进船他助协于用要主�活灵作操、好性稳、高度强、大率功其但�小较寸尺是 点特的船拖。小体船但�好较性浮和性稳�大度强的舶船类这)taob gut�船拖、轮 �顶�拖:船助辅�有要主�舶船用专的作工性业专或性务服行进舶船行航为指�舶船作工

国际货运保险3

国际货运保险3

(七)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
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分为定期与航 次两种。定期保险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航次保险的保险期限以保险单订明的航 次为准。
1.定期保险:

期限最长一年。起止时间以保险单上注 明的日期为准。保险到期时,如被保险 船舶尚在航行中或处于危险中或在避难 港或中途港停靠,经被保险人事先通知 保险人并按日比例加付保险费后,枯保 险继续负责到船舶抵达目的港为止。保 险船舶在延长时间内发生全损,需加交 六个月保险费。
(二)一切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全损险的各项责任 外,还负责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部分损失,以 及由同样原因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
1.碰撞责任
(1)本保险负责因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 舶碰撞或触碰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或其物 体而引起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但本条对下列责任概不负责:
a.人身伤亡或疾病; b.被保险船舶所载的货物或财物或其所承诺的 责任; c.清除障碍、残骸、货物或任何其他物品; d.任何财产或物体的污染或沾污(包括预防措 施或清除的费用),但与被保险船舶发生碰撞 的他船或其所载财产的污染或沾污不在此限。 e.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以及其他物体的延 迟或丧失使用的间接费用。
4.被保险人为获取和提供资料和文件所 花费的时间和劳务,以及被保险人委派 或以其名义行事的任何经理、代理人、 管理或代理公司等的佣金或费用,本保 险均不给予补偿,除非经保险人同意。
5.凡保险金额低于约定价值或低于共同海 损或救助费用的分摊金额时,保险人对 本保险承保损失和费和的赔偿,按保险 金额在约定价值或分摊金额所占的比例 计算。 6. 被保险船舶与同一船东所有,或由同 一管理机构经营的船舶之间碰撞或接受 救助,应视为第三方船舶一样,本保险 予以负责。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
❖ 重要的资料 管理人、船籍、船级、种类、航行区域、
h
7
主要船舶保险的种类
❖ 船舶86 ❖ 船舶96 ❖ 船舶协会条款 ❖ 保赔保险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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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承保的标的
❖ 船壳 ❖ 营运费用 ❖ 保险费 ❖ 运费 ❖ 责任 ❖ 增值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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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试讲:86条款
❖ 一、 责任范围
❖ (一)全损险
❖ 本保险承保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全损:
或船舶所有权或船旗改变、或转让给新的管理部门、或光船 出租或被征购或征用,除非事先书面征得保险人的同意,本 保险自动终止,但船舶有载货或正载海上时,经要求,可延 迟到船舶抵达下一个港口或最后卸货港或目的港。 ❖ (三)当货物、航程、航行区域、拖带、救助工作或开航日 期方面有违背保险单条款规定时,被保险人在接到消息后, 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所需加付 的保险费,本保险仍然继续有限,否则,本保险应自动终止。
❖ e.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以及其他物体的延迟或丧失使用的间接费用。 ❖ (2)当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双方均有过失时,除一方或双方船东责任受法律限制外,本条项下的赔偿应按
交叉责任的原则计算。当被保险船舶碰撞物体时,亦适用此原则。
❖ (3)本条项下保险人的责任(包括法律费用)是本保险其他条款项下责任的增加部分,但对每次碰撞所负的责任 不得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 (3)当所有分摊均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船舶空载航行并无其他分摊利益方时,共损理算应按《北京理算规则》 (第5条除外)或明文同意的类似规则办理,如同各分摊方不属同一人一样。该航程应自起运港或起运地至保险船 舶抵达除避难港或加油港的第一个港口为止,若在上述中途港放弃原定航次,则该航次即行终止。
❖ 3、施救 ❖ (1)由于承保风险造成船舶损失或船舶处于危险之中,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本保险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

船舶保险(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保险营销销售知识学习教学理论法律法规授课早会晨会夕会幻灯

船舶保险(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保险营销销售知识学习教学理论法律法规授课早会晨会夕会幻灯
船舶保险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简介
船舶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是海上保险的 一个险种,也是商业保险中诞生最早的险种, 现代保险历史发展的演变过程是从船舶保险 开始的。
课程内容
一、船舶相关知识 二、船舶保险的特征 三、船舶保险的业务范围 四、船舶保险市场现状 五、船舶保险的主要险种
腐烂或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 或修理 (4)本公司战争和罢工险条款承保和除外的责任范围
5、保险期限
(1)定期保险:期限最长一年 (2)航次保险:按保单订明的航次为准。
(二)沿海内河船舶险
1、保险标的
沿海内河船舶险的保险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 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 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 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3、保险责任-一切险
例:甲、乙两船发生碰撞,甲船受损金额为900万美元, 乙船受损金额为600万美元,若甲船对碰撞负三分之二 的过失责任,乙船负三分之一的过失责任,请计算甲、 乙两船保险人应赔偿金额。
3、保险责任-一切险
计算: 甲船应赔偿乙船损失的2/3,即600万×2/3=400万 乙船应赔偿甲船损失的1/3,即900万×1/3=300万 则: 甲船保险人应赔偿:甲船本身损失的2/3+赔偿乙船损
市场份额情况 (2007年12月)
公司
人保产险 太平保险 大地产险 平安产险 太平洋产险 大众保险 中华联合 永诚产险 天安保险 国寿财 安邦产险 华安产险
市场份额(%)
73.48 10.74 5.57 4.24 2.43 1.85 1.07 0.22 0.15 0.13 0.10 0.01商船的分类
运输船舶 工程船舶 工作船舶 海洋开发船舶 渔业船舶 特殊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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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的与要求
船舶保险是最古老的险种,是现代保险的 鼻祖,始终被保险界所重视。 本章通过对船舶 保险产生发展的介绍,不同标准下船舶保险不 同分类的认识,以及国内船舶保险相关内容的 阐述,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船舶保险的理 论和实务,重点掌握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及风险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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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共同海损
指在内河、沿海运输中,船舶及其所载 货物遭遇灾害事故发生共同危险时,为维护 船方、货方、运输方的共同安全,或为保证 继续完成航程,船长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 抛货,减轻船舶负荷等措施所产生的特殊牺 牲和特殊费用,这些牺牲和费用由船货各方 按获救价值比例分摊的过程, 被称为“共同 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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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船舶险的保险标的具体有: (一)船体,即船舶骨架 (二)机器、仪器及用于航行的设备 (三)特别约定的船舶附属设备 零星工具、备用材料、燃料、水盐等给养 品 ,船员的衣物、行李不属于本保险的标的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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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船舶险的责任范围
(一)船舶全损险责任范围
全损险指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
所列明的灾害事故致使船舶实际全损或推定
全损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其保
险责任共19项,具体包括:
1. 自然灾害9项。
2. 一般意外事故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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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上事故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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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1)船、货及运费处于共同危险中,采取 的措施为各方的共同利益。
(2)危险必须真实存在,不可预测或不可 避免。
(3)损失是有意识作出的特殊牺牲或引起 的额外费用。
(4)措施合理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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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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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标的具有特性,表现在:浮性、 稳性、适航性、抗沉性、拟人性。
(五)船舶险的保单不能随船舶的转移而自 动转让。
在涉外船舶保险中还具有定值保险及国际 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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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船舶保险的分类
(一) 按标的 分类
运输 船舶 保险
1. 1951年6月,中波轮船公司成立,中国人
保开办远洋船舶保险。
2. 1961年4月27日,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成立
中国人保的远洋船舶险业务随之发展。
3. 1972年,中保公司制定了自己的远洋船
舶条款,并陆续开办其他种类的船舶险和保赔
保险业务。
4. 1979年后,中保公司恢复国内船舶保险
业务并制定条款。
指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 害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采 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进行施救所支付的费用。
4. 救助费用(或报酬) 指保险船舶在发生海难时,由保险人或 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救助所发生的费 用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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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海难救助须具备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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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船舶保险概述
一、船舶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一)海外船舶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1.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 2. 船货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3. 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 4. 英国在海上保险发展中的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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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船舶保险事业的发展
营运 船舶 保险
停泊 船舶 保险
船舶 建造 保险
修船 责任 保险
拆船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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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船舶保险
一、国内船舶险适用范围和保险标的
根据保监会审定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规 定凡属企事业单位、个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 或租用的在国内内河或沿海从事客货运输的 机动或非机动船舶都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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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
1.国内船舶险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2.国内船舶险的全损险和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3.关于“碰撞”、“触碰”及“碰撞责任”的界定. 4.关于“共同海损”、“施救费用”和“救助费 用”的概念、相关规定及构成条件。 5.国内船舶保险的理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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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碰撞责任
指由于保险的机动船舶或其拖带的保险 船舶在行驶中与他船、他物发生直接碰撞责 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所载货物,或被 碰撞码头、港口设备、航标、桥墩、固定建 筑物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在上述被碰撞事 故形成时产生的人员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 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予以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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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 保险
工程 船舶 保险
集装箱 保险
排筏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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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按责任

范围
分类
(三) 按期限 分类
全损险 一切险
战争 罢工 保险
油污及 其他 保赔 责任险
定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船舶 保险
航次 船舶 保险
混合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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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按船舶
状态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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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舶保险的特征
教材 P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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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是以各类船舶为保险标的,为 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 难等造成船舶损失、费用支出及第三者责任 提供保障的财产保险。其特征:
(一)承保船舶在保险期间整个过程的风 险
(二)承保保险责任范围广 (三)风险控制较为复杂
投保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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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保船舶须有港监部门签发的适航证 明和按规定配备持有职务证书的船员。
2. 营运船舶须有营业执照。 3. 建造或修理中的船舶、试航船舶、石 油钻探船、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均不属于
本保险范围。
4. 不具有适航条件或船龄在30年以上的 船舶一般不能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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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舶一切险责任范围
船舶一切险指在全损险的基础上,有条 件地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扩大包括两方面:
一是扩大赔偿责任,即全损和部分损失 均赔偿;二是扩大承保风险范围,如碰撞或 触碰责任风险,共同海损、救助、施救费用 损失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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