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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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纪检工作总结

2024上半年纪检工作总结

2024上半年纪检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本单位纪检工作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在上半年,本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通过组织观看党纪法规宣传片、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全面贯彻“两个务必”原则,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政观念。

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他们的纪律规范意识和对党纪政纪的敬畏之心。

二、加强党的纪律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在上半年,本单位纪检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对有关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认真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做到案结事了,确保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三、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入运用。

上半年,本单位纪检组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入运用。

重点加强了对中层干部的监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监督。

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查处和处理,坚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改善纪检工作的成效。

上半年,本单位纪检组加大了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查办大案要案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在打击腐败的同时,纪检组也加强对本单位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纪检工作的成效。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

上半年,本单位纪检组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了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分析、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剖析各类腐败问题的成因和教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风险意识。

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报告根据XXXXXXXXXX要求,XXXXX纪委结合相关要求及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调研。

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理解“四种形态”重要意义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XXXXX党委、纪委通过召开党委会、纪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后认为,实践“四种形态”是完成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任务重要一环,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关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长期执政地位,关系XXXXX和谐、稳定、廉洁、持续发展的政治保障。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对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运用“四种形态”,正如XXX们医生治病救人,要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既不能对小病下猛药,过度医疗,也不能有病不治、真病假治。

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体现区别对待,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XXXXX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把功夫下在平时。

1、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20xx年在XXXXX会议室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

会上,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整改;严格要求,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方面对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题出了三点要求。

并通报了XXXXX 年度民主生活会征集、确定的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建议。

从政治理论学习,自身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廉洁自律情况,服务职工、服务群众等几个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提出了整改措施。

四种形态运用总结

四种形态运用总结

四种形态运用总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归纳,又是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创新和方法指引。

作为监督执纪实践者,我们要深刻领会“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贯穿到强化监督执纪、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要把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贯穿到强化监督执纪的全过程“四种形态”涵盖了监督执纪的手段和方法,既要在开展党内监督工作过程中有效运用,又要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过程中坚决落实,切实贯穿到监督执纪的每一个环节。

要在信访举报环节区分形态处理。

信访举报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关口。

面对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要按问题线索性质、可查性、成案几率等予以科学分类处置,经分析问题性质较轻、可查性不大的,尽量以函询约谈的方式予以处置,适度提高函询约谈在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中的比例。

同时,要抽查监督函询约谈所了解掌握情况的真实性,跟踪监督函询约谈后续整改落实的情况。

近期梅州市建立了函询保证书和函询抽查制度,要求函询对象在上报函询材料时出具保证书,承诺对函询事项说明属实。

每隔一段时间抽查一批函询材料,对隐瞒欺骗组织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通过方法创新,既让信访举报得到有效“消化”,实现“零暂存”,又促使需提醒注意的党员干部加强自查自纠,得到教育警醒。

要在作风监督环节区分形态处理。

作风问题具有普遍性、反复性、传染性等特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区分性质和情节,按不同形态处理,取得最佳教育效果。

对于一般性的作风问题,如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玩电脑手机、外出未请示报告等,可以先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的批评教育予以处理。

对于需要“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作风问题,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构成了违纪,但情节较轻的,可使用组织处理或纪律轻处分予以处理。

对于少数屡教不改或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如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打高尔夫球和借婚丧喜庆敛财,情节严重的,要态度坚决,作出纪律重处分,或者进行重大职务调整,让党员干部受到震慑。

监督执纪总结【四篇】

监督执纪总结【四篇】

监督执纪总结【四篇】第一篇监督执纪总结:从严从实执行党纪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党委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以中央纪委的要求为指导,从严从实执行党纪,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追责问责工作,切实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派驻工作的效果。

一是着眼于落实中央纪委的要求,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和学习工作,确保党员干部对党纪的了解和遵守。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对党员干部的不端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是加强了纪检派驻工作,我们在各级党委纪委设立了派驻纪检组,确保纪检工作的贯彻执行。

派驻纪检组通过定期的检查和督导,为党委提供了重要的监督和建议,加强了党委的领导和党员干部的约束。

三是注重以案说纪,我们通过典型案例的通报,向党员干部传达了纪律的要求和标准,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同时,我们还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从严从实执行党纪的原则,以中央纪委的要求为指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追责问责工作,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派驻工作的水平,为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监督执纪总结: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过去一年,我们党委在监督执纪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始终牢记中央纪委的指示,坚决执行党纪,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一是强化了党内监督的力度。

我们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了严密的纪检体系,加强了对党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

二是加强了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工作。

我们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对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曝光,以警示他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三是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廉政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得到了提高。

同时,我们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和制度建设,为纪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24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2篇)

2024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2篇)

2024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在2024年,我有幸参与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获得了丰富的经验和体会。

监督执纪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四种形态既是监督执纪的基本方式,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和作用,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能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2024年,我们着力推行以纪律教育为基础、违纪惩处为核心的“四种形态”工作。

通过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识形态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党风廉政的自觉性。

同时,通过严肃追究不守纪律的党员干部的责任,实行严肃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廉政建设环境。

这些做法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其次,在运用四种形态时,要注重区分不同情况和不同性质,把握好尺度和力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虽然轻微,但却暴露了思想不端、作风不正的问题,如果不及时予以纠正,可能会引发更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于这类情况,我们要坚决采取重教育、轻惩处的原则,既要给予教育批评,引导其改正错误,又不应过于苛求。

而对于其他情况,则必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给予惩处。

在实践中,我们严格按照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应程序和要求,同时灵活运用,尽量实现错处必究、查处必严,既以严厉的方式警示一些潜在的违纪行为,又注重教育引导、使其重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再次,四种形态的运用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

稳中求进是指在推进监督执纪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又要防止“抓死抓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全面分析,并抓住关键问题,切忌宽泛敷衍、简单纠错。

同时,在运用四种形态时,要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在监督执纪的每一个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只有稳中求进,才能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持续的、实质性的进步。

最后,四种形态的运用必须依法、公正、公平。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报告两篇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报告两篇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报告两篇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报告两篇篇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局坚持把“四种形态”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惯性思维和工作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明确主体责任局党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级机构负责人均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局党组结合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开展经常性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已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活动9次,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纪党规,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开展廉政教育局党组把廉政谈话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手段,今年来,局党组书记与局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1次,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股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学校校长进行廉政谈话1次。

各位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能动性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每逢节假日,局都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节前警示教育,排查日常工作中重点股室、关键事项廉洁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开展以案促改为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局党组结合我县系统内部和县纪委传达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为诫,深挖问题根,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

今年来,共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3次,形成了《局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升。

四种形态运用总结

四种形态运用总结

四种形态运用总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归纳,又是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创新和方法指引。

作为监督执纪实践者,我们要深刻领会“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贯穿到强化监督执纪、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要把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贯穿到强化监督执纪的全过程“四种形态”涵盖了监督执纪的手段和方法,既要在开展党内监督工作过程中有效运用,又要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过程中坚决落实,切实贯穿到监督执纪的每一个环节。

要在信访举报环节区分形态处理。

信访举报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关口。

面对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要按问题线索性质、可查性、成案几率等予以科学分类处置,经分析问题性质较轻、可查性不大的,尽量以函询约谈的方式予以处置,适度提高函询约谈在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中的比例。

同时,要抽查监督函询约谈所了解掌握情况的真实性,跟踪监督函询约谈后续整改落实的情况。

近期梅州市建立了函询保证书和函询抽查制度,要求函询对象在上报函询材料时出具保证书,承诺对函询事项说明属实。

每隔一段时间抽查一批函询材料,对隐瞒欺骗组织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通过方法创新,既让信访举报得到有效“消化”,实现“零暂存”,又促使需提醒注意的党员干部加强自查自纠,得到教育警醒。

要在作风监督环节区分形态处理。

作风问题具有普遍性、反复性、传染性等特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区分性质和情节,按不同形态处理,取得最佳教育效果。

对于一般性的作风问题,如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玩电脑手机、外出未请示报告等,可以先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的批评教育予以处理。

对于需要“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作风问题,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构成了违纪,但情节较轻的,可使用组织处理或纪律轻处分予以处理。

对于少数屡教不改或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如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打高尔夫球和借婚丧喜庆敛财,情节严重的,要态度坚决,作出纪律重处分,或者进行重大职务调整,让党员干部受到震慑。

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四种形态概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总结,是党的纪律检查的基本遵循。

这四种形态包括: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要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通过不同层级的纪律处分和组织措施,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使党员干部在感受到纪律约束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四种形态的划分,不仅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也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四种形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认识不到位。

部分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不深入,将其简单地等同于传统的纪律处分方式,没有真正理解其内涵和精髓。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愿用、不敢用、不会用”的现象。

执行不力。

有的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四种形态”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未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

例如,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时避重就轻,未能触及实质问题;在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时犹豫不决,影响了执纪效果。

监督不足。

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仍需加强。

一些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权力滥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监督执纪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影响了监督效果。

制度不完善。

虽然“四种形态”为监督执纪提供了基本遵循,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仍缺乏具体的制度支撑和操作细则。

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偏差和误解,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改进措施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建议:加强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四种形态”教育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和理解水平。

同时,注重培养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自律能力,增强其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工作总结: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精)

工作总结: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精)

工作总结: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也为做深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遵循。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必须坚守责任担当,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执纪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严格问责追究,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凝聚共识,夯实“四种形态”实践思想基础广泛宣传“四种形态”,讲明政策内涵和责任要求,澄清模糊观念与错误认识,争取干部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形成实践运用的良好氛围。

一是增强群众的认同感。

把握反腐倡廉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既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精神新部署,也宣传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既公布查处的大案要案,也曝光查处的轻微违纪问题,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提出“四种形态”、强调挺纪在前,是将对腐败的“零容忍”升级为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

我市开通“勤廉XX”数字电视互动频道和微信公众平台,结合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详细讲解“四种形态”内涵,有效增强群众认可和支持度。

二是提高党员的领悟力。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针对“小节无害”的错误观念,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还原腐败分子从犯错到违纪再到违法的历程,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分析思辨领悟,明白“四种形态”层层设卡,动辄则咎,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组织的关心爱护。

我市制定《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汇编并组织党员干部阅看部分被查处县处级干部的忏悔书,引导并督促党员干部明晰行为界限、正确对待监督,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三是转变纪委的执纪观。

引导各级纪委和纪检干部克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以“四种形态”为基本遵循和标准,调整日常工作布局和力量分布,守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层层设防“盯违纪”、管全体,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使“四种形态”从工作理念变为具体实践。

我市各级纪检机关从转变思想开始,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落实到实践好“四种形态”上来,今年1-5月份立案查处党员干部中,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占87.6%,其中受轻处分的占84.7%,实现执纪更靠前更严格。

四种形态心得总结性材料及其心得体会: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四种形态心得总结性材料及其心得体会: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王岐山书记在xx调研时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论述,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根本要求,传承了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彰显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抉择。

论述高瞻远瞩、内涵丰富,既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管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又体现注重日常教育监管,做到“常举刀”不砍人或者少砍人的爱护保护干部的人本情怀。

这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深化,是更高层次和更具导向的要求,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出了战略定位。

贯彻落实好王岐山书记“四种形态”的论述,必须正确认识与处理好“纪”与“法”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彰显纪律威严。

首先,纪先于法。

在抵御腐败病毒的侵蚀进攻中,道德防线、纪律防线、法律防线共同构成党员干部强大的免疫系统。

党纪和国法作为防治腐败的两道防线,在防线构筑和作用发挥两个层面存在先后顺序,两者都体现了纪在法前的要求。

纪律红线失守,往往是法律底线失守的预警信号,而法律底线被践踏,纪律红线必然荡然无存。

因此,对党员违反规则的行为,纪律应率先反应,法律则是最后才响应的机制,诚如王岐山书记所强调的“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和走出干部群众长期公认的“好同志”瞬间沦为“阶下囚”的怪圈。

其次,纪严于法。

纪律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必须是明确而不含糊、坚定而不容商量、理直气壮而不畏首畏尾的刚性约束,切实提升党员对党规党纪的敬畏心、戒惧心,特别是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刚性条款和刚性要求,让每个党员从入党那天起,就知道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然会受到严厉的党规惩戒。

对党员干部收紧纪律的绳子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党规党纪不仅是戴在头上的“紧箍”,也是远离违法犯罪的“安全阀”,真正做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严管中体现了厚爱。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报告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报告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报告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单位近期积极投入到监督执纪工作中,结合“四种形态”开展工作,特此向您做一份汇报。

一、警示教育形态我们认为,警示教育形态是防止违规行为的首选形态,因此我们以此为主要方向,开展了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首先,我们编写了一份关于廉洁自律的倡议书,并发放给全体党员和干部签字,通过此举,强化了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并提高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度。

其次,我们邀请了一位专家来进行反腐败宣讲活动,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党员和干部进一步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对抗腐败有更深刻的理解,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

最后,我们开展了一次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发言,深入分析历史和现实,从中汲取教训,摸清思想根源,以更严肃的态度对待自身的问题,做到警钟常鸣、日日自责。

二、组织处理形态我们强化了组织处理形态,在处理问题时,是以党组(党委)为第一责任单位,领导班子要承担主体责任,集体行动、群体效应优势明显。

我们在此前的执纪工作中已经建立了纪检监察与党委各部门的联络机制,每周坚持召开联席会议,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党委则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监督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形成了严密的处理网。

三、审查调查形态我们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审查调查形态,强调以制度为领导,把握好关键点、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得到贯彻执行。

我们重点加强了审查调查工作的监督,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对一些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群众的举报得到应有的回应。

四、处分问责形态鼓励处分问责形态,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形成威慑和震慑效果。

我们加强了对干部的考评制度,严格对待查实的违纪问题,在公示、通报等环节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深化了干部的警醒和自省意识,实现了有错必问、违纪必究的执法效果。

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报告中,我们认为,推行这一新型执纪方式,需要不断累积经验,加强实战能力、拓展思维视野,更加注重以制度为纲的治理,促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同时依托整个体系的不断完善,精细化、高效化地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工作体会: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的难点及对策

工作体会: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的难点及对策

工作体会: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的难点及对策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县纪委坚持把“四种形态”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惯性思维和工作作风,不断探索、实践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有效做法,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格局初步显现。

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一、我县适用“四种形态”处理案件的总体情况一是守住“常态”,按“第一种形态”共处理14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40.3%。

二是管住“大多数”,按“第二种形态”共处理18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51.3%。

三是盯住“关键少数”,按“第三种形态”共处理15人次,点“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4.2%。

四是抓住“极少数”,按“第四种形态”共处理15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4.2%。

从总体上看,我县的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第一、二种,尤其是第一种形成案件比重大,工作重心由“法”转向“纪”,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在工作实践逐步落实体现,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宣传教育,深刻领会实质内涵。

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培训、专题辅导、以案代训等方式,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纪检监察干部,促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编印了《纪律监督执纪业务专题会议材料》,组织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将“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重点说明,并结合实际案例,对适用“四种形态”作了深刻解读。

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两个准则”、“三个条例”。

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发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转发、转载省、市典型案例通报等,向全县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心得体会: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心得体会: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心得体会: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检部门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就是要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一,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各级纪检部门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

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检部门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

衡量纪检部门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当前,要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第二,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检部门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

一是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

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

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

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

二是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提出对策举措。

我们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情况汇报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情况汇报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情况汇报篇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思考辨析王岐山同志关于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监督执纪形态的论述,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

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以纪律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到实处。

然而,在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过程中,一些基层党委、纪委出现了这样的疑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是纪委的分内工作,是不是与党委无关?这种错误观念必须得到纠正。

王岐山同志明确指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显然,用好“四种形态”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责无旁贷。

疑问:处理市委书记“冤不冤”一石激起千层浪前不久,某地级市市委书记因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领导职务。

消息传出,立即在当地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有人为市委书记“喊冤”,认为纪委就是管纪律的,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是纪委的分内工作,市委书记不应该“受罚”;有人则认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因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而被处分理所当然。

处分市委书记到底“冤不冤”?其实,只要拿起“四种形态”的“标尺”和“刻度”一对照,就一目了然。

顺着问题找症结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对这种现象有不同的看法,甚至为市委书记“鸣不平”,主要还是对党委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晰。

有的党委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肩负的主体责任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四种形态”前面有“监督执纪”四个字,就应该是纪委的主业主责,甘当“甩手掌柜”;有的不注重学习研究,对“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要求标准等方面理解不清、动作迟缓;还有的缺乏担当精神,只注重表态喊口号、做文章,不注重在做实做细上想办法、定措施,甚至在运用“四种形态”方面搞变通、打折扣,纪法不分,该深查的不深查,该处理的不处理,该移交的不移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等。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运用“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化,绝不意味着反腐败到了拐点,绝不意味着惩治腐败力度要减弱,绝不意味着惩治工作要停下来、减轻了、不办了,而是任务更重了、范围更广了、要求更严了、标准更高了,要把握关键、落细落小,推动“四种形态”成为监督执纪主路径,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一、运用第一种形态,关键在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指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这一形态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最为关键,它既是一个重要责任,又是一个重要方法,还是一个重要措施。

扣住这个关键,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抓:主体责任要抓实。

要让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当主体、担主责、唱主角,尤其是要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方面、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主体责任报告的重中之重,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制度规范要抓紧。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面对的是整个党员干部队伍,基数大、类型多,要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化,必须抓紧健全完善谈话提醒的规范化制度,坚决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而是每一次谈话都要形成签字背书的书面材料,进而跟踪问效、督促检查。

日常监管要抓早。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实质上就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苗头早提醒、有倾向早处置,防止错误由小变大、由轻变重、由少变多。

二、运用第二种形态,关键在于锱铢必较、动辄则咎第二种形态指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这里的“大多数”,不是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大多数”,而是指因违纪而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中的“大多数”,它强调的是一种强烈的纪律意识,要求我们在执行纪律上,必须高举戒尺、抓早抓小,锱铢必较、动辄则咎,决不能抓大放小、重法轻纪,放水养鱼、秋后算账,切实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违法”,切实改变我们的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正常状况。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路径,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前进方向,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科学运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担“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之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党章》规定职责要求的具体体现。

党章党纪意识淡薄,是导致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难以遏止的总根子。

“四种形态”从表面上看衡量和监督的是违纪行为,指向的却是深层次的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等重要论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纪律的执行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既体现出惩、又体现出治,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策。

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上来,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描画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

我们要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进一步厘清监督执纪思路,切实担当起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职责,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落地生根。

二、要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力“四种形态”与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脉相承。

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并反复强调:“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承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和总结

“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和总结

“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和总结关于“四种形态”如何理解,小编这就告诉您,一起来看看吧!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pincai网。

篇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有什么样的含义?是不是提出“四种形态”后,纪委就不怎么查大案了?如何在实践中落实“四种形态”?……11月11日,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熊惊峰、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腐三人谈》栏目,和主持人杨禹一起,就如何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深入探讨。

理解“四种形态”,要结合历史的回放和思考,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标本兼治的角度领悟嘉宾认为,“四种形态”,与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党纪严于国法等要求是一脉相承的,都是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的。

学习领会“四种形态”,必须坚持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有历史的回放和思考。

回顾历史,可以清晰地得出结论,纪律就是我们党的生命,必须始终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其次,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化认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而要真正管全党、治全党,必须把“从严”的要求落在实处。

第三,要从标本兼治的角度进行领悟。

破“法”无不是从破“纪”开始,先存在违纪苗头,最后量变引起质变,演变为大肆违法犯罪。

“四种形态”,就是通过层层设置防线,一级一级进行阻挡,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

嘉宾表示,提出“四种形态”更多的是一种回归,回归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回归纪委的本职,回归我们党一贯的基本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种形态”,更多的是一种菩萨心肠,是“治未病”的战略举措嘉宾认为,惩处腐败,对腐败干部来讲是一大损失,对我们党来说是更大的损失。

在这个背景下,一方面要雷霆万钧,但更多时候需要菩萨心肠。

“四种形态”更多的就是一种菩萨心肠的心态,是“治未病”的战略举措。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经中央纪委审查并报中央批准,因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的中管干部共79人。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情况汇报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情况汇报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情况汇报篇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思考辨析王岐山同志关于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监督执纪形态的论述,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

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以纪律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到实处。

然而,在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过程中,一些基层党委、纪委出现了这样的疑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是纪委的分内工作,是不是与党委无关?这种错误观念必须得到纠正。

王岐山同志明确指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显然,用好“四种形态”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责无旁贷。

疑问:处理市委书记“冤不冤”一石激起千层浪前不久,某地级市市委书记因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领导职务。

消息传出,立即在当地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有人为市委书记“喊冤”,认为纪委就是管纪律的,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是纪委的分内工作,市委书记不应该“受罚”;有人则认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因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而被处分理所当然。

处分市委书记到底“冤不冤”?其实,只要拿起“四种形态”的“标尺”和“刻度”一对照,就一目了然。

顺着问题找症结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对这种现象有不同的看法,甚至为市委书记“鸣不平”,主要还是对党委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晰。

有的党委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肩负的主体责任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四种形态”前面有“监督执纪”四个字,就应该是纪委的主业主责,甘当“甩手掌柜”;有的不注重学习研究,对“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要求标准等方面理解不清、动作迟缓;还有的缺乏担当精神,只注重表态喊口号、做文章,不注重在做实做细上想办法、定措施,甚至在运用“四种形态”方面搞变通、打折扣,纪法不分,该深查的不深查,该处理的不处理,该移交的不移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等。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报告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报告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报告“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理念思路,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取得了明显成效。

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

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省区市、中央部门和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各级党委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浙江省委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党委、纪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四种形态”中的具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实践“四种形态”情况,由上级纪委书记当场点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2016年2月,因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问题未按规定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被问责,并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6年8月,因下属严重违纪问题,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党委书记张立新、原党委书记聂广荷双双被问责;今年以来,一批党组织负责人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受到严肃处理并被通报曝光。

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形成和巩固全党上下一起抓的局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强化综合运用,充分发挥纪律治本作用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

今年1至11月,中央纪委处置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1305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96.5%。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对于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以及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方面的轻微问题,有针对性地“咬耳扯袖”,及时让党员干部把问题如实讲清楚,防止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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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总结
国土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进一步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委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思想和行动与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相统一,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站所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

结合开展学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作风建设深化化年”活动等工作,重点学习了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全会和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学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今年来,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开展业务知识测试2次。

三是开展廉政谈话。

今年来,局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次,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站所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次。

四是健全四个清单。

健全完善“问题清单”、“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厘清权力边界,促使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认真履职、规范用权。

五是加强日常管理。

局纪律作风督查加强对执行“八项规定”、整治“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等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形成抓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今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和被问责情况;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配备符合规定;公职人员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情况。

六是严肃党内生活。

局党委能够认真及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推动问题的解决和错误的纠正。

局党委班子按照“双重责任、双重学习,双重生活、双重效果”的要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作出了表率。

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多次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原则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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