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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 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 个级次的预算都称为地方预算。
▪ 【例4-1】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可以把我国 的预算分为( )。 A.6级 B.3级 C.4级 D.5级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 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 给予补助的数额。
▪ 3、总预算:是指各级政府本级及下级政府的 年度收支经审核后汇编的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 算。是总预算的基础,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 成的有( )。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 部门单位预算
▪ (三)预算的执行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 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 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 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原批准的 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的变更。
3、预算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 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 位批复预算。
▪ 【例题·单选题】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 ) 审查和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政府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
▪ 『正确答案』C
▪
1、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
县级以上包括中央,由人大常委会审批;乡、
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 个级次的预算都称为地方预算。
▪ 【例4-1】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可以把我国 的预算分为( )。 A.6级 B.3级 C.4级 D.5级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 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 给予补助的数额。
▪ 3、总预算:是指各级政府本级及下级政府的 年度收支经审核后汇编的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 算。是总预算的基础,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 成的有( )。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 部门单位预算
▪ (三)预算的执行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 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 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 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原批准的 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的变更。
3、预算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 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 位批复预算。
▪ 【例题·单选题】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 ) 审查和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政府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
▪ 『正确答案』C
▪
1、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
县级以上包括中央,由人大常委会审批;乡、
财政法ppt
• 2.公共产品的特征。 • 私人需求(排他性)→私人产品(独 占性、排他性、可转让性,消费的排他性 和可分割性) • 公共需求(非排他性)→公共产品(消 费的非排他性、不可分割性)
• 3公共财政 : • 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 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 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 • 其基本点包括: • (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 • (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 • (3)非营利性的财政; • (4)法治化的财政。
• 二收支分离与财政预算 • 收支分离最开始只是一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 是为了防止司法和行政机关坐支,而对于预算内 资金,收支分离是基本要求。 • 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入,收支分离开始与预算管理 对接。实行收支分离的资金,部分被纳入预算管 理,成为预算内收入。部分被纳入财政专户。对 于纳入财政专户的资金,我国目前正积极推进部 门预算制度,尝试将其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 • • •
二、财政的特征 (一)财政的基本特征 1.主体。财政的主体是国家。 2.目的。财政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 共需要。 • 3.内容。财政包括财政收入、支出和管理三个 部分。 •
• (二)财政的引申特征 • 1.强制性。国家从私人经济中取得资财是以 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强行法而不是取决于 双方的自愿,故具有强制性。 • 2.非盈利性。财政活动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 求,实现公共需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增加社会福利,所追求的是社会目标而不是 利润目标。 • 3.永续性。财政是一种有秩序的、连续的活 动,政府的行为是永续的。 •
• OECD有关费的分类 • 我国财政实践中费得理论分类 • 目前我国财政法关注的重点: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二)税收和费用的法律界限 • 财政学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财政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例题3·多选题预算支出的形式包括 A 国防支出 B 经济建设支出 c 补贴支出 D 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支出的形式 题中四个选 项都是正确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例题4·判断题省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 县级预算如果具备条件;也应设立国库 答案×
如;中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大沥镇 5 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算 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
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2 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D 由乡级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由本级人大审 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 多选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有 A 法律 法规 B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财政中长期计 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C 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 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D 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 支变化因素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的预算分 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是由中央 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的有 A 中央预算 B 地方预算 C 总预算 D 部门单位预算
▪ 『正确答案』ABCD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例题2·多选题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职权的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七 预决算的监督
1 立法机关监督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 决 算进行监督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和 下级政府预算 决算进行监督 3乡 民族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 决 算进行监督 监督权:组织调查权和询问 质询权
例题3·多选题预算支出的形式包括 A 国防支出 B 经济建设支出 c 补贴支出 D 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支出的形式 题中四个选 项都是正确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例题4·判断题省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 县级预算如果具备条件;也应设立国库 答案×
如;中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大沥镇 5 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算 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
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2 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D 由乡级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由本级人大审 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 多选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有 A 法律 法规 B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财政中长期计 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C 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 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D 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 支变化因素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的预算分 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是由中央 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的有 A 中央预算 B 地方预算 C 总预算 D 部门单位预算
▪ 『正确答案』ABCD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例题2·多选题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职权的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七 预决算的监督
1 立法机关监督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 决 算进行监督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和 下级政府预算 决算进行监督 3乡 民族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 决 算进行监督 监督权:组织调查权和询问 质询权
财政法律制度(财经法规)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1.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 ②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 当的决议。 (2)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大纲要求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国家预算 ★★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六、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七、政府采购方式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是调整在国家进行 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 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 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六、决算 1.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 的执行结果,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包 括决算报告和文字说明。 2.决算草案的编制——财政部门 财政部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 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中央各部门决算、地方决 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 3.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及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 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大会常委会 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审查 和批准。 4、批复:财政部门20天内批复各部门,各部门15天内批 复各单位。 5、备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人大常委会 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政府决算及下 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第四章____财政法律制度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一)集中采购:由财政部门或专门负责的机构进 行采购
由一个专门的政
府采购机构负责
本级政府的采购 任务.采购单位不 得擅自自行组织
采购
未纳入集中采购 目录以内的,采 购标准限额以下 的项目.采购单 位可以自行采购
(二)分散采购: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的构成
(一)政府采 购法
(二)政府采 购部门规章
(三)政府采购 地方性法规和政 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 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行为. (一)主体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和财 政预算外资金)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 【学习本章要掌握】
•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管理职权、预决算 的监督.政府采购法律制 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学习本章要了解】
• 国家预算,预算组织程序, 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财
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不少于三 家
1家
三家以上
⑴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 ⑵技术复杂或性 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的规格或要求. ⑶ 采用招标不能满足用户的紧急要求.
⑴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采购. ⑵发生不可 预测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⑶必 须保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 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 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第八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PPT课件)
第四节 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三、财政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 四、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 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预算编制法律制度 (二)预算审批法律制度 (三)预算执行法律制度 (四)预算调整法律制度 (五)决算法律制度 (六)预算监督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一、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二、国债发行和流通法律制度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制度
一、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国债
• 国债是国家为了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以按期还本付息为条件,通 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务。
《经济法学》教学课件
第八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政调控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第四节 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财政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 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财政及其职能;财 政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调整手段;预算权的配置;预 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国债发行与流通法律制度;政府采 购的基本制度;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政府采购的基本功能是为了满 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但是由于采购的数量大和集中度高对市场产 生了引导作用,从而派生出宏观调控的职能。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政府采购当事人 (三)政府采购方式 (四)政府采购的监督
第十讲财政法一财政法概述ppt课件
2、财政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权力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2)各级行政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3)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三)财政预算管理程序
1、预算编制 (1)形式(复式预算 ) 经常性预算:经常性预算收入和经常性预算支出; 建设性预算:建设性预算收入和建设性预算支出; (2)程序
2、预算审查和批准 (1)审批; (2)备案; (3)批复;
3、财政预算法:财政预算法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 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4、财政支出法: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财政采购法、 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
(二)财政法的体系
5、财政收入法: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除此 之外还包括一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 从广义上说,财政法当然包括税法,但有些狭义的理解往往将税法排除在 外,这充分说明了税法的特殊性。
3、预算执行
4、财政预算的调整
(1)预算调整的概念:使已获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 变更为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增加举债数额。 (2)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因获得返还或补助引起 变化; (3)审批: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同级 人大;
(4)预算调整未经批准的处理
5、财政预算的决算
四、国债法
讨 论;
(三)中国财政平衡法的不足; (四)中国财政平衡法的完善;
三、财政预算法
(一)财政预算概述 1、财政预算的由来; 2、财政预算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财政预算管理职权
1、级次与结构 (1)中央预算:中央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预算; (2)地方预算:省、市、县、乡的预算; (3)地方各级总预算:本级预算和下级总预算;
1.制定财政基本法,规范财政管理体制。 2.健全预算法律制度,强化预算法律效力。 3.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4.制定国债法,建立国家信用管理法律制度。 5.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财政支出制度改革。 6.制定财政监督法,完善财政法律责任制度。
(三)财政预算管理程序
1、预算编制 (1)形式(复式预算 ) 经常性预算:经常性预算收入和经常性预算支出; 建设性预算:建设性预算收入和建设性预算支出; (2)程序
2、预算审查和批准 (1)审批; (2)备案; (3)批复;
3、财政预算法:财政预算法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 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4、财政支出法: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财政采购法、 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
(二)财政法的体系
5、财政收入法: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除此 之外还包括一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 从广义上说,财政法当然包括税法,但有些狭义的理解往往将税法排除在 外,这充分说明了税法的特殊性。
3、预算执行
4、财政预算的调整
(1)预算调整的概念:使已获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 变更为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增加举债数额。 (2)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因获得返还或补助引起 变化; (3)审批: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同级 人大;
(4)预算调整未经批准的处理
5、财政预算的决算
四、国债法
讨 论;
(三)中国财政平衡法的不足; (四)中国财政平衡法的完善;
三、财政预算法
(一)财政预算概述 1、财政预算的由来; 2、财政预算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财政预算管理职权
1、级次与结构 (1)中央预算:中央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预算; (2)地方预算:省、市、县、乡的预算; (3)地方各级总预算:本级预算和下级总预算;
1.制定财政基本法,规范财政管理体制。 2.健全预算法律制度,强化预算法律效力。 3.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4.制定国债法,建立国家信用管理法律制度。 5.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财政支出制度改革。 6.制定财政监督法,完善财政法律责任制度。
财政法律制度
财政立法程序
制定财政法律需要经过的程序, 包括提出法案、审议、表决和公
布等步骤。
财政立法内容
财政法律所包含的内容,包括预 算、税收、国债、政府投资等方
面的法律规定。
财政行政制度
财政行政组织
负责财政管理的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包括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机构。
财政行政行为
行政机构在财政管理中所采取的措施和行为,包 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税收征收管理
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 节,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 规范性。
税收优惠与减免
针对特定行业、地区或群 体,政府可能给予税收优 惠或减免,以促进经济发 展和社会公平。
公产收入法律制度
公产定义与范围
公产是指公共所有的财产, 包括国有土地、公共设施 等,其管理、使用和收益 都受到法律规范。
03
世界贸易组织(WTO)
通过推动自由贸易,降低贸易壁垒,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发展。
THANKS.
财政法律制度
目录
• 财政法律制度概述 • 财政收入法律制度 • 财政支出法律制度 • 财政管理法律制度 • 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 国际财政法律制度
财政法律制度概述
01
财政法律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财政法律制度的定义
财政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财政行为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国家财政活动中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产收入来源
公产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 土地出让、公共设施使用 费等,用于补充国家财政 收入。
公产收入管理
公产收入需按照国家规定 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其 用于公共利益目的。
政府收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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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 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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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 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 区),乡(镇)5 级预算。
如,中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 区——大沥镇 5 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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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 方预算。
1.中央预算 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
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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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国家预算
(一)概念: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 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计划,是 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 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编制原则: 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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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国人大常委会:
▪ 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 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中央决 算;
▪ 撤销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 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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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 (4)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 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 解释: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本级人大 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 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 行初步审查。
▪ 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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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
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 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 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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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例】南京市政府的本级预算由南京市 政府各部门预算组成,包括南京市公安局、 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等等部门预算。 南京市政府总预算不仅包括上述本级预算, 还包括南京市11区县的总预算,雨花区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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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 权
▪ 1.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
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
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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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3.总预算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
(简称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 预算组成;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 算即指本级预算。如乡级预算没有下 一级预算,因此总预算就是它的本级 预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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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4.部门单位预算 各部门预算是由本部门所属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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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3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 条例》构成。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 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 和细化。
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 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 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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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 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除预算 收入外,各地方、部门、各单位还有一部 分预算外资金,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
▪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 况的报告;
▪ 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向人大或常委会报告2 次);
▪ 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政府 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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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 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政府决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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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 (3)专项收入;——排污、电力建设、铁 道等
▪ (4)其他收入。——规费、罚款等
按归属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 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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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预算支出
从内容上看:
1.经济建设支出 2.事业发展支出,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 等。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如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这 两年的惠农政策很多,以旧换新等等。
6.其他支出,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实行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等。
从主体上讲:
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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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执 行权
▪ (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提1 %至3%灾害) 动用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提案权
▪ (4)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情况。——报告权(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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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 (1)(2)(3) 前三条同上。
▪ 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 3.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人大
▪ 审批预算、调整方案、决算
▪ 监督预算执行、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 令。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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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 1、国务院财政部门
▪ (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