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新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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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笫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丿了:,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整洁美观、生活有序、和睦相处的住宅小区,特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业主的共同利益、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笫二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询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买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业主买受人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笫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笫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池、水箱、水泵、二次加压、电梯、供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建筑物外的围墙、供排水管道、排污井、雨水井、化粪池、水沟、水池、水箱、水泵、二次加压、电梯设施、供暖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监控设施、出入口管理设施、康体游玩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车棚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购房人)未公摊的公共配套设施有: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车位、车库)、商业用房(商店、超市)、幼儿园等。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一、物业管理的原则。

1.共同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住户合法权益;
2.尊重住户隐私权,坚决维护住户权益;
3.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维护社会治安;
4.落实居民出入管理,保障安全性;
5.坚决执行物业管理规定,严禁大声喧哗及混乱现象;
二、尊重住户。

1.尊重住户的合法权利,欢迎住户们参与物业管理的建设;
2.及时反馈住户的反馈意见,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
3.根据住户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加灵活的物业管理措施;
三、执行物业管理规定。

1.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严格执行住户用电、用水及其它物业收费规定;
3.严禁集体活动,不得随意更改住宅的外观形象;
4.严禁用非法手段破坏小区安静;
四、严格处罚。

1.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一律严格处罚;。

2.对严重危害小区秩序的行为当场拘留;
3.对于经常发生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维护小区安全秩序;
总之,物业管理本质上是要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尊重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社会治安,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严格执行物业管理规定,保持小区的秩序。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明确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XXX华府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区域范围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转移所有权或对外出租物业,应将本管理规约作为房产销售(租赁)合同附件。

本规约对物业的继受人、承租人自动产生效力。

第四条词语释义【业主】: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物业使用人】:指业主以外的物业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法人或自然人。

【共用部位】:建筑物中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内外墙体、梁、柱、楼板、屋盖、屋面;大堂、门厅、公共通道、楼梯间、电梯井、共用排烟道(管)等;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等。

【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空调系统、供电设备和线路、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线路、天线、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等。

【公共场所(地)】:包括但不限于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照明)、广场、沟渠、池、井、园林绿化、连廊、地下排水管等;【专有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的包含设施设备在内的空间或区域。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按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缴纳,用于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地)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翻修、改造的资金。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基本信息物业名称:XXX华府坐落位置:XXXXXX物业类型:住宅、附属配套商业项目宗地编号H307-0038,项目占地面积42928.49㎡,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02234.97㎡,项目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75982.48㎡(可售商品房建筑面积173607.4㎡),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431.84m²,小学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927.07m²,小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4614.90m²,商业总建筑面积6782.34m²,覆盖率:17.5%,容积率4.71。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为什么要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说到这个“临时管理规约”,大家第一反应是不是觉得有点复杂?其实呢,就是为了让大家生活更方便,不会因为一些小问题搞得大家都很头疼。

举个例子,楼道里堆积了些东西,大家都懒得管,最后一堆垃圾堆成了“地标建筑”,你说这谁能忍?所以,规约就是告诉大家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大家都按规矩来,生活才能更和谐。

这种规约呢,不是啥死板的法律条文,而是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有条理,避免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说白了,就是想让大家都能舒舒服服地住在这里,而不是天天操心某些“奇葩”事件。

你看,平时楼下的停车场,一到晚上就成了“自由停车区”,各种车停得乱七八糟,大家又不能随便开罚单,怎么办?一个临时管理规约,不就能解决这些问题了嘛。

你问我规约有没有作用?当然有,它能让我们生活得更有秩序,避免出现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搞得大家心烦气躁。

临时管理规约就是为了让我们都能过上省心又舒适的日子。

二、临时管理规约的具体内容1. 公共区域的管理大家都知道,公共区域是属于大家的,但这不代表可以随便乱用。

你看,有的楼道就像“仓库”一样,堆了各种东西,别人走过都要绕道,搞得自己住得不舒服,还影响到别人。

这个时候,规约就能派上用场。

比如说楼道上、走廊里、楼梯口这些公共地方,不要随便放置杂物,要保持通道畅通,别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大家带来麻烦。

大家都住在一起,要互相尊重,别让你的物品成为别人的障碍。

大家住得舒服,互相也会更和谐,不是吗?。

2. 噪音管理谁不想安安静静地休息啊?尤其是下班后,累了一天,回到家就想倒头就睡。

可有时候就是有人不管别人,晚上开着大音响,或者孩子在楼上跑来跑去,简直是“雷打不动”!临时管理规约提醒大家,晚上10点以后就别搞什么大动静了。

该静的时候静,不该吵的时候就安静点儿。

这不是针对谁,而是为了大家能有个安稳的环境,过得更舒心。

你说,这也不是啥过分要求吧?。

3. 停车管理提到停车,简直能让不少人“气得牙痒痒”。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枣庄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在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制定,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管理者共同遵守,本规约对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者均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XXXX小区的建设单位XXXX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订立。

XXXX 的购房业主在审阅本《临时管理规约》后需承诺并认真遵守。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XXXX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管理者均有同等约束力,其中涉及开发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有人)。

第四条、《临时管理规约》泛指本“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及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赋予之权利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坐落位置:XXXX黄河路南侧,民生路西侧(XXXX广场东侧)。

总建筑面积:141388.27平方米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自用部位:是指住宅单元内仅供该单元所有人、使用人独立使用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一套单元内部,由单元的所有人、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共用部位: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部,所有能容许超过一个单元以上的所有人、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变电房、煤气房、管理用房、电表房、弱电分线间、走廊通道、保安室、房屋承重结构、内天井、室外墙面、屋面、传达室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供所有人、使用人使用的供水、供电、煤气管道、电梯、有线电视、水箱、水泵、消防安保、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信报箱、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露天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设备。

《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22

《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22

附件1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年—月—日(柜)、计量装置、变压器及配套辅助设施等高压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

专业经营单位维修养护的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相关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尚在保修期内的,上述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各业主同意,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选举一个业主委员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二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九十日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的。

分期开发的物业服务区域,先期开发建设的区域内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但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由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筹备组的组成、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筹备组工作经费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费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各业主同意,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规约约定及业主共同决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效能发挥、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以及设施设备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五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物业服务区域《房屋使用说明书》的约定,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不得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餐饮、娱乐、办公、仓储等经营性用房。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保障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业主们制定了以下临时管理规约,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1. 小区内禁止乱扔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禁止在小区内乱倒垃圾和倾倒污水。

2. 养宠物的业主须负责照顾好宠物,避免造成噪音、污染等问题。

狗主人应使用牵引绳带狗遛弯,并清理狗的排泄物。

禁止放养凶猛动物。

3. 禁止在小区内摆摊、拉客、乱贴广告等商业行为,以维护小区的安静和整洁。

4. 小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请抽烟者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5. 严禁在楼道、公共区域乱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6. 严禁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尤其在夜间应尽量保持安静。

7. 禁止在小区内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行为,凡发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和解、调解解决。

若有危险情况发生,应立即报警。

8. 禁止未经允许随意使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

9. 业主有义务维护小区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10. 每位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议事,共同商议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并遵守小区内的其他规章制度。

对于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星级评定、追究法律责任等。

希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上述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随着社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这些规约涵盖了小区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旨在为业主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每个业主都积极参与,共同遵守和落实规约。

首先,垃圾分类是小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一环。

大家应当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这不仅能够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还能够为可回收物的再利用提供方便。

同时,禁止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模板】

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模板】

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住宅小区(二)坐落位置:(三)物业总建筑面积:第三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江苏国农置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规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规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19时至次日上午07时,中午12时至14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整洁美观、生活有序、和睦相处的住宅小区,特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业主的共同利益、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买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业主买受人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池、水箱、水泵、二次加压、电梯、供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建筑物外的围墙、供排水管道、排污井、雨水井、化粪池、水沟、水池、水箱、水泵、二次加压、电梯设施、供暖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监控设施、出入口管理设施、康体游玩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车棚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购房人)未公摊的公共配套设施有: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车位、车库)、商业用房(商店、超市)、幼儿园等。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向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2、座落位置;3、物业类型;4、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5、总占地面积:平方米;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其他平方米,共计楼宇栋套;7、业主数量:户;8、基本配套设施状况:(1)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2)园林绿地面积平方米;(3)文体设施处,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4)非机动车停车场个,建筑面积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个,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车位个。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示范文本)为了维护(以下简称本住宅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约。

第一部分物业的使用第一条(业主、使用人权利与义务)业主是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规约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本住宅小区内,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未销售的物业,其共有部分应当纳入统一管理。

第二条(相邻关系)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规约约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噪音、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使用原则)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应当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电梯使用、空调安装、垃圾投放等管理制度和约定,不从事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四条(物业装饰装修)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装饰装修物业:(一)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规约约定,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二)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会同装饰装修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如实填写《房屋装饰装修(零星施工)登记备案表》,随附房地产权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管理处);属于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还需另附租赁合同、使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业主授权文书。

同时,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出入凭证,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对出入小区施工工具、装饰装修材料的查验记载。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制定本管理规约。

本管理规约适用于XX小区的临时管理,旨在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改善业主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的宗旨是加强社区管理,规范业主和住户的行为,促进和谐邻里关系。

第三条本管理规约的执行者是XX小区住户,业主和物业公司。

第四条本管理规约的内容包括人员管理、噪音管理、宠物管理、垃圾分类和投放管理、车辆和停车管理等。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住户应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动公共区域的装修、设备或设施,如需修改,应经过物业公司的同意并向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住户不得乱堆乱放公共区域的物品,不得随意搭建临时建筑物。

第七条前台应设立登记制度,住户或其家属的来访人员需进行登记登记,未经登记禁止入内。

第九条住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电源插座。

第十条如住户发现公共区域有危险,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噪音管理第十一条住户不得在22点至次日早8点期间发出噪音,不得影响到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

第十二条住户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乐或电视声音,不得使用大声喇叭等噪音设备。

第十三条进行装修或家具拆卸工程时,住户应提前通知周围邻居,并且避免在夜间进行。

第四章宠物管理第十四条住户养宠物需经过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住户养宠物应保证其宠物不对他人产生威胁,不污染公共区域。

第十六条住户养宠物应定期带宠物进行疫苗注射和驱虫,并保持宠物清洁。

第十七条住户养犬需将犬只套上口罩,避免咬伤他人。

第五章垃圾分类和投放管理第十八条住户应按照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并按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九条住户不得随意扔弃垃圾,不得将垃圾倾倒在公共区域或他人私人区域。

第二十条住户搬离小区时,应清理出的房屋,并妥善处理个人不需要的物品。

第六章车辆和停车管理第二十一条住户应按照划定的车位停放私家车,不得占用他人的车位。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业主自愿组织、临时管理的住宅小区。

第三条业主临时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民主法制原则,依法行使管理权利,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四条业主临时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尊重邻里关系,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临时管理应从优化物业管理、改善小区环境出发,促进邻里和谐,提高小区整体品质。

第六条业主临时管理应公布管理条例,明确业主权益、义务,保障相关权益的实现。

第七条尊重科学、民主决策,听取业主意见,确保决策透明、公正,维护业主权益。

第二章业主权益第八条业主享有合法物业使用权,依法选择或者撤换临时管理组织,并参与管理决策。

第九条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管理情况,监督临时管理组织运营状况,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十条业主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不得被强制和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公平公正的物业服务,享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业主享有个人信息保护权,不得被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

第十三条业主享有维护小区安全的权利,有权参与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业主享有依法维权的权利,包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临时管理组织第十五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由业主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成立前,应公示成立的目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组织结构,并征求业主意见。

第十七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制定组织章程,明确组织机构、管理职责、选举制度、经费收支和决策程序。

第十八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业主信息管理机制,保障业主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保密。

第十九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选举管理人员,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合格的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制定重大事项决策。

第二十一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收支的公开透明,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协助物业公司或者责任人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标准版)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标准版)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标准版合同协议书〕甲方:XXX公司或个人乙方:XXX公司或个人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规约内容认可。

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其效力及于以后的物业买受人。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四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时,除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外,并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燃放鞭炮等。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了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并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约。

所有住宅小区居民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约。

一、环境卫生1.暴露于公共区域的垃圾和垃圾桶必须每天清理,放置在特定收集点,以维护小区环境的干净整洁。

2.居民应当将其住房内生成的垃圾放入专用垃圾桶,不得将任何种类的垃圾随意搁置,并要妥善处理家电电器设备等物品的废弃物。

3.小区内饲养宠物的居民应负责保持公共区域和其宠物场所的清洁卫生。

4.禁止在公共区域乱丢烟蒂、口香糖和其他垃圾。

5.在小区道路、人行道、车位等处,禁止随意停放车辆和电动车。

二、安全措施1.未经授权,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等危险作业。

2.禁止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杂草等,以免形成火灾。

3.禁止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品。

4.如要报修,应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报修,禁止私自拆卸、维修电线、自行安装电力设备。

5.禁止搭建临时棚户,危及小区安全的行为。

三、社区公德1.禁止在小区内大声喧哗、放音乐、吵闹,尊重他人的休息权和正常生活秩序。

2.尊重邻里,禁止私拉乱接电、使用高功率设备等行为,维护小区用电安全。

3.禁止在小区内乱贴乱画、毁坏小区公共设施等行为,要保护公共财产,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

4.禁止在小区内晾晒衣物、杂物或造成噪音扰民,遵守小区相应的居住行为规定。

四、其他1.保护绿化环境,不乱采摘、破坏小区内绿化树木等公共设施。

2.小区有特定的小区文明公约,建议居民认真阅读,积极遵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烟花爆竹、不非法上网等违法行为。

4.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或公安机关报警,并积极采取措施,不干扰事故处理。

以上规定不限于私人房屋,亦适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建筑和道路等场所。

任何违反本规约的行为都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希望小区居民共同维护小区的美好环境,营造和谐的居住氛围。

注:本规约由本小区物业公司编辑,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物业公司。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最新).精讲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最新).精讲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最新)1. 背景和目的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小区的数量和规模逐渐扩大。

在小区居住的业主数量也越来越多,同时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小区的秩序,业主委员会制定了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任何涉及业主活动及管理维护的事项。

本规约为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小区内存在其他有关规定时,以其他规定为准。

2. 权利和义务2.1 业主权利•业主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小区改进的建议。

•业主有权参加小区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会议,有权对小区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业主有权拒绝任何未经认可的人进入他们或者家庭住所,拥有他们家庭财产和隐私的保护权。

•业主有权对小区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业主义务•业主应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干净和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随意堆放杂物。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规定,保持安全,不得私自进行拆改等行为。

•业主应当尊重小区工作人员,配合小区管理人员完成工作和任务。

•业主应当积极参加小区公益活动,支持小区义务维修工作。

•业主应当遵纪守法,不得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

•业主应主动维护与其他业主之间的和谐和睦邻关系。

2.3 管理机构权利•管理机构有权导向小区规定,颁布和实施小区管理制度和措施。

•管理机构有权对小区内的业主进行管理和监管,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

•管理机构有权对业主和相关人员擅自进行拆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罚款。

•管理机构有权对小区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

2.4 管理机构义务•管理机构有责任定期公开小区收支情况及社区服务情况。

•管理机构有责任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各种问题和建议,并给予相应的反馈。

•管理机构应当配合业主委员会开展对小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3. 其他规定3.1 规约修改本规约的修改(包括添加、修改或废除条款)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时将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将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应当对遵守本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五条本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坐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区划四至:东南西北第六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消防、智能化监控设施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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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联系电话:,根据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以下部位或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管理用房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该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会共同无偿使用。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外貌保持、使用安全方便等原则,妥善处理供电、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用途使用房屋。

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业主应当在征得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本栋业主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取的收益益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应交纳装修保证金标准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

物业专有部分出现危害或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采取防范措施,其费用由专有部分所有人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业主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

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没有预留位置的,应当按物业服务企业事先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儿童应在大人陪同下乘坐电梯;运送货物应库)仅用于停泊机动车,车位的业主或使用人应遵守区域停车场规则的有关规定。

物业管理区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可以向业主出售车位、车库。

拟出售的车位、车库数量车库。

车位、车库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个人,但是,每次租期不动物,应当遵守我市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公共安全。

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例如:开挖地下室、楼顶加层等);观;重结构、主体结构;(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本临时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章物业的维护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在保修期内,存在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修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自行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维修养护的责任,但其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财产安全及生活安宁需要,必须进入或使用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

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时,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业主阻扰维修养护的进行养护需要必须进入物业的专有部分时,应事先通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当配合和支持。

的,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本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下,进入物业的专有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该幢建筑物内的全体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费用按照业主拥有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费用按分摊。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吧、,交纳方式为,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维修资金影响物业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规定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后,直接向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书面申请预先拨付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交换、继承、赠予等原因发生变更时,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原业主名下的专项维修资第五章物业的管理业主同意由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中代行业主大会的以下职责: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同意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档案资料管理,装修管理、公共物业经营等等。

全体业主同意在管理服务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形式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遵守;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下条件下造成的损失,可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损害;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业服务收费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

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后,物业的能源消耗及损耗,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不明确的,应独立计量核算,业主应当约定的交付之日,或者物业具备法定交付条件之日起承担其所拥有物业的服务费用或服务资金。

季/月前十日内履行交费义务。

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业主应于入住时一次性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第六章业主的共同利益楼顶平台、公共走道等,非经相关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业主或物业使道路、绿地、围墙等设施,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按设置目的与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以任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要求,无偿利用屋顶以及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除、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场地由全体业主共有:按( 1 )露天车位元/个· 月( 2 )车库车位元/个· 月标准向照露天车位元/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场地由建设单位所有:业主有权按元/个· 月的标准向建设单位交纳停车费,优先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按元/个· 月的标准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由全体业主/建设单位所有,会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按以下标准向业火灾、水灾、风灾或其重大变故致使建筑物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经业主大会决议,可的拆除、改建、重建等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管理规约,侵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的,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可由建设单位或授权物业服务企第七章违约责任本临时管理规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依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规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坏或损失的,相关业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规约关于业主的共同利益的规定,怠于履行应尽义务的,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违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临时管理规约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业主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还可向重庆市第八章附则业的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单体建筑物所有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理区域内显著地方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告知全体业相关通告外,在公告栏上张贴通告连续(时间)后,即视为已向每位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送达相关,应提前(时间)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买受人签署本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或在租设单位解释。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依法成立后,可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业主管理规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本临时管理规约副本若干份,每个签署承诺书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各执一份。

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之日起生效。

承诺书小区 / 大厦层室(号停车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工作正常进行,本人/本公司同意并声明如下:位)制定本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 × ×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以下简称“ 业主临其他与该物业有关人士履行、遵守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规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反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物业转让、馈赠或变更的同时必须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在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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