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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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六万保险金怎么分
张某和其父亲带着女儿乘车外出旅游,不幸遭遇车祸,三人全部罹难。 张某的妻子闻讯后因悲伤过度不久也撒手人寰。张某生前为父亲、女 儿和自己各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保险金额各为6万、4万和6万。除 张女的保险单写明受益人是其父、母外,其余两份保险单上均未指定 受益人,但张女保险单上没有注明保险金的分配方式。张某的母亲和 岳父在料理完丧事后,为争夺总额16万元的保险金发生了争执。
若全损,保险人赔甲40万元。 若部分损失,则 赔款=保额×损失率=保额×(损失额/受损时当地完好市价) =40 ×(36-9)/3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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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赔偿方法
(二) 第一危险赔偿
投保人将第一损失部分向保险人投保,保险人仅对第一部分的损失负 赔偿责任,第二损失部分不在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内,若遭到损失,则 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赔款=损失额(损失额≤保额)
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三、保险合同的履行
保险人的义务
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履行赔偿给付义务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主体的变更
指保险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变更。主要指投保人、被保 险人及受益人的变更。保险人变更的情形很少。
客体的变更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可保利益发生变化, 相应地保险合同也要作出变更。
两种不同的类型:
补偿性合同 给付性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双务性
射幸性
补偿性
条件性
附和性
个人性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分类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与定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单个保险合同、团体保险合同与综合保险合同
指定险保险合同与一切险保险合同
要约: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表示愿意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全部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合同的生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发生约束力。
三、保险合同的履行
投保人的义务 缴纳保费的义务 通知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及中介人。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指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法律上认可的可保 利益,而并不是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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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当事人
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 关系人 受益人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公估人
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不承保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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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赔偿方法
(一) 比例赔偿 不定值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比会出现三种情况。
估价正确:属足额保险-----按标的实际损失程度赔偿。 高估:属超额保险-----按标的实际损失程度赔偿。 低估:属不足额保险-----若全损,则按保险金额赔偿。
若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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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人
投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必须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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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主体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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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的规定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受益人可以变更 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受益权不能继承,受益人死亡,该受益 人享有的受益权自然终止。 受益人根据保险合同领取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因此不 能用来抵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同时也不必缴纳遗产税。 当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当受益人死于被保险人之前而没有其 他受益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放弃受益权而没有其他受益 人时,这时的保险金就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 承人来继承。 其他 返回
补充解释原则
二、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复习思考题:
某单位为实际价值100万元 的大楼投保了火险,为了节约保 费支出,保额仅为75万元。后发生火灾,损失22万元,问保 险公司赔多少?
有一批工艺品出国展览,有关部门为此向保险公司投保。双 方约定价值210万元,并以此为保额。后展品在途中某地受损, 若损失时该批工艺品在当地的完好市价为180万元,全损保险 公司赔多少?若部分损失,在当地处理出售后得60万元,保 险公司又赔多少?
复习思考题:
保险合同具有哪些特点?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与一般有偿合同有什么不 同?请解释射幸合同、附和合同的含义。 保险的主体、客体分别是什么?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各为谁代理? 由谁支付佣金?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由于过失而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 应由谁承担? 保险双方各自必须承担哪些基本义务?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主要有哪些变更?主要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在海上 货物运输保险中货物如被转让,保单是否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并办理 变更手续方可转让?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 保险期限。 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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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责任的内容一般包括:
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不承保的风险。 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的损失。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几乎所有险种中 都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作为保险标的机器的自然磨损、正常维修费等保险人也都不承担 赔偿责任。 对因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而遭致国家政府明令禁止所造成的损失保险 人一般也不负责。
(三) 限额赔偿
保险人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限额的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赔款=约定限额 - 实际收获 主要适用于农业保险中的农作物的保险。 返回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 暂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批单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人和投保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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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内容的变更
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合同效力的变更
合同的无效、解除和复效。
二、保险合同的终止
自然终止 解除终止
履约终止
违约终止
自始无效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
意图解释
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
全损:36万元 部分损失: (36÷40) ×25=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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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值部分损失的计算方法
例:甲有一批货物向保险人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双方约定保 险价值为40万元,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这40万元为保险金额。 若在运输途中标的发生意外事故,当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或者部 分损失,标的在受损地完好市价为36万元,受损后的标的在当 地出售后得款9万元。这时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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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保险合同主体变更的原因
保险人的变更指保险人因经营上的原因出现破产、解散或 合并、分立的情况。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主要出现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是 当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出现的。 受益人的变更主要出现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各国保险法律 一般都赋予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的 权利,并且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要通知保险人。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根 据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另一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 的事故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在约定事件出现时,履行给 付保险金的义务。
定值保险:
若全损-----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承担赔偿责任。 若部分损失------则按比例赔款的计算方法计算保险人的赔款。 下一页
低估部分损失赔款的计算方法
赔款=(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损失额
例: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建筑物保险,投保时,低估了财产 的价值。保险金额为36万元,而标的的保险价值却为40万元。 若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或者部分损失25万元,则保险人依据补 偿原则,全损时应赔偿甲 万元。发生部分损失25万元, 则保险人依据比例赔偿公式,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