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焦化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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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焦化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鲁经信改字〔2012〕50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焦化行业是我省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47号文件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发〔2012〕17号)精神,促进焦化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提高焦化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焦化行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省是焦炭生产大省,经过改革开放特别是近10年的发展,焦化行业取得长足发展,促进了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共有规模以上焦化企业58家,产能6200万吨,居全国第三位。列入国家公告管理的企业41家,产能5000万吨,已形成鲁中、鲁南、鲁西南三大焦化产业集群。2011年全省焦炭产量4500万吨,其中列入国家公告管理的企业产量3700万吨,全省自用焦炭约2800万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积极推进,全省已累计淘汰焦炭产能600.9万吨,在全国率先淘汰国家要求的4.3米以下机焦炉和3.2米以下捣固式焦炉。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新上项目多采用国内最先进的5.5米捣固式焦炉,已最早建成国内最大的7.63米焦炉和全国民营企业第一座7米焦炉。重点大型企业集团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山东焦化集团、山东钢铁集团焦炭产能已达700万吨以上,山东恒信集团、金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产能达到300万吨以上,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链延伸不断完善,企业积极向煤焦油深加工、粗苯加氢精制、焦炉煤气制甲醇、精细化工等方向转变。
同时,行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等制约因素趋紧,结构性矛盾突出,产能过剩矛盾加剧。与2011年省内市场需求相比,全省焦炭产能过剩55%,部分企业处于半负荷生产状态。根据“十二五”末我省钢铁产能控制在5000万吨的规划目标,焦炭需求将进一步减少至2500万吨左右,按目前全省焦炭产能算,届时焦炭过剩产能将达到60%。节能环保压力增大。将于2012年10月1日实施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焦化企业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焦化企业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节能环保水平亟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改变传统的焦化生产方式,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为支撑,优化区域布局,推动节能降耗,引导兼并重组,强化资源保障,提升焦化企业的产业层次、国际影响和核心竞争力,争取在5年内将全省焦化行业提升到更高水平。
(二)发展方向。以工艺突破为主,突破传统焦化行业概念,拓展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生产和应用;坚持因地制宜、市场为主,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和区域优势;提高化工产品比例,实现以焦炭产品为辅,扩大和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联合互补,形成焦化行业内部联合体和钢焦联合体。
(三)总体目标。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企业落实转型升级规划并有序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2014年至2016年,全省焦化企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基本完成,并依据新领域、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根据我省钢铁行业调整发展要求、国家新颁布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内外焦化市场需求,对已列入国家公告管理的41户焦化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到2016年控制在20户以内,焦炭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焦化企业户均产能从106万吨提高到200万吨。企业转型升级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全行业实现良性竞争、健康发展,为
我省钢铁、化工工业发展建立稳定可靠的焦炭、化工原料供应保障体系。
三、转型升级的重点
(一)加快三大产业集群建设
1.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集群。支持山东钢铁集团莱钢焦化厂、山东钢铁集团济钢焦化厂、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干熄焦、煤调湿、余能余热综合利用,为我省焦化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清洁型燃气能源集群。支持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淄博傅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城市及工业燃气项目,为周边工业企业提供优质氢气、燃气资源,推动周边区域工业企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低碳经济发展,改变生态环境。
3.化工产品深加工集群。支持山东金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潍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煤焦油深加工、苯类深加工、焦炉煤气制甲醇、制液化天然气、二甲醚、炭黑、蒽系列、酚系列、针状焦、石墨碳素等产品,建立我省焦化行业资源综合化利用新模式。
(二)大力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创新,支持焦化企业转型发展。加强国际化经营,深化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和推广节能、环保、高效、多联产、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利用新工艺降低老工艺对优质资源的依赖度,鼓励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和产业创新。支持山东焦化集团与中国钢铁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成立联合冶金研究院,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全省焦化企业转型升级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提升我省焦化行业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加大产品结构调整,扩大和延伸产业链
1.支持企业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尤其是市场前景好、增长潜力大、辐射拉动作用强的产品品种,支持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山东邹平金光焦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发高精密铸造焦,为我省机械制造业的铸造产品升级提供高品质原材料支持。
2.组织实施焦油深加工项目,开发高附加值的蒽油深加工及精萘、山梨酸钾等产品;开发甲苯、二甲苯等产品;科学实施甲醇、全氨等项目,扩展焦炉煤气利用领域。
(四)推进企业结构调整,鼓励与上下游企业进行跨行业联合重组
1.推进焦化企业走企业大型化、产业集群化、市场集约化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在战略管理、规划发展、技术创新、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整合。支持山东焦化集团依托已经进入国家公告的重点焦化企业和煤炭、钢铁、化工企业进行重组,组建千万吨级大型焦化集团,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水平的国际化企业。
2.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建立焦化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焦化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实现焦化企业与上下游行业互利共赢。利用山东焦化企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和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为全省焦化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供应链融资支撑,实行总代表制的国内、国际原料煤集体采购,增强国际煤炭采购话语权,建立煤炭-焦化-钢铁-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