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航空器地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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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航空器地面事故

本章阐述:航空器在起飞、着陆过程中冲出或偏离跑道以及滑行过程中发动机着火等各种紧急事件发生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程序。

8.1 信息传递程序及内容

8.1.1 信息传递程序

8.1.1.1 知情者、目击者须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8.1.1.2 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参加救援单位的信息传递程序见本《手册》图1-3。

8.1.2 信息传递内容

塔台/报告室、SOC、应急指挥中心向相关救援保障部门传递信息时,须通知下列内容:

8.1.2.1 航班号、机型;

8.1.2.2 事发地点、时间;

8.1.2.3 事故种类及损坏程度;

8.1.2.4 旅客及机组情况,有无人员伤亡等;

8.1.2.5 其它有关情况。

8.2 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8.2.1 塔台/报告室

8.2.1.1 当机场发生航空器地面重大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应急指挥中心。

8.2.1.2 及时调整其它航空器的滑行路线及起降使用的跑道。

8.2.1.3 保持与应急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系,掌握地面救援情况。

8.2.1.4 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提供的资料,及时发布《航行通告》。

8.2.1.5 详细记录工作情况。

8.2.2 应急指挥中心

8.2.2.1 接到紧急信息通报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通知各救援保障单位(部门)赶赴紧急事件现场。

8.2.2.2 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设置指挥点,协助现场总指挥组织指挥现场的救援工作。

8.2.2.3 协助领导小组/总指挥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8.2.2.4 向地勤公司下达引导、停放航空器时避开该区域指令,视情况通知航空器营运人/代理人转移该区域附近的航空器、设备。

8.2.2.5 根据航空器事故地点、对场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程度以及现场救援情况,决定是否关闭受影响区域,并向塔台/报告室提供《航行通告》资料。

8.2.2.6 根据领导小组/总指挥指令,向航空器营运人/代理人、消防支队和相关救援保障单位下达搬移残损航空器的指令。

8.2.2.7 负责收集、汇总救援工作中的各种资料和有关数据,并填写“应急救援事件记录单”(见附录G)。

8.2.2.8 发布救援行动结束指令。

8.2.2.9 救援结束后,通知场道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8.2.2.10 现场清理结束后,与安全监察部、建设管理部、场务保障部门检查受影响区域,使之符合运行标准。

8.2.2.11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开放使用该区域,通知塔台发布《航行通告》。

8.2.3 领导小组/总指挥

8.2.3.1 接报后,领导小组一部分成员以最快速度进入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全面应急指挥工作;另一部分成员赶赴救援现场,指挥现场的救援工作。

8.2.3.2 根据现场态势及应急指挥中心建议,确定救援行动方案。

8.2.3.3 当上级政府领导到达后,向上级领导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8.2.3.4 在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向应急指挥中心下达搬移残损航空器的指令。

8.2.3.5 发布救援工作结束指令。

8.2.4 机场值班经理室

8.2.4.1 当日值班经理立即赶赴现场担任现场总指挥,总指挥到达现场后,则协助总指挥的工作。

8.2.4.2 其余人员迅速进入应急指挥中心,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工作。

8.2.5 消防支队

8.2.5.1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和消防设备,按规定的救援时间赶赴紧急事件现场。

8.2.5.2 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后,消防指挥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并在紧急事件现场的适当位置设置指挥点。

8.2.5.3 在领导小组/总指挥的领导下,由消防指挥官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8.2.5.4 及时扑灭航空器事故引起的火灾,并控制现场火源。

8.2.5.5 负责组织营救遇险人员。

8.2.5.6 及时向领导小组/总指挥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8.2.5.7 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协助航空器营运人搬移残损航空器。

8.2.5.8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救援行动结束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

8.2.5.9 详细记录工作情况。

8.2.6 急救中心

8.2.6.1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护力量,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

8.2.6.2 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后,医疗指挥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并在紧急事件现场的适当位置设置指挥点。

8.2.6.3 在领导小组/总指挥领导下,由医疗指挥官负责组织实施紧急事件现场的救护工作。

8.2.6.4 按旅客伤情分类并及时进行现场救治,负责受伤旅客后送工作。

8.2.6.5 指导担架队运送伤亡人员。

8.2.6.6 协助航空器营运人/代理人妥善安置遇难人员遗体。

8.2.6.7 及时向领导小组/总指挥报告救护工作进展情况。

8.2.6.8 救援工作结束后,立即将医疗救治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并报应急指挥中心。

8.2.6.9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救援行动结束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

8.2.6.10 详细记录工作情况。

8.2.7 机场公安分局

8.2.7.1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范围。

8.2.7.2 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后,公安指挥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并在紧急事件现场的适当位置设置指挥点。

8.2.7.3 在领导小组/总指挥领导下,由公安指挥官组织实施紧急事件现场警戒等工作。

8.2.7.4 根据领导小组/总指挥的指令,及时通知驻场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

8.2.7.5 负责维护警戒范围内外交通、治安秩序,设置应急专用通道,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8.2.7.6 设置救援车辆停放区,要求驾驶员随车等候。

8.2.7.7 协助急救中心对旅客进行伤情分类,核对伤亡人数及身份等工作。

8.2.7.8 参与航空器事故调查、取证,做好现场记录、录音和录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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