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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明确了四种常见情形 下的应急处置原则, 即:切断异常信号、 协调无线电管理部门 排查无线干扰、保障 人身安全和设施安全、 节目恢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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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播出实施细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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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置的基本要求
➢保障级别要求高,相应的配置就要高。针对不同级别 ,提出不同的技术配置保障要求和考核指标。 ➢为提高安全播出和应急播出的保障能力,播出系统应 设置设备备份、通路备份和系统备份;播出系统的供配 电、节目传输通路和播出设施必须满足相关的要求。同 时要具备必要的应急保障措施。 ➢要有与之配套的系统的技术管理、运行管理体系。
计划单列市,或覆盖用户
在10万户以上,100万
6 有线广播电视网
规模在100万户以上的有
户以下的有线电视前端
线电视前端
(二)分前端:覆盖用户不
(二)分前端:覆盖用户8万
足8万户的有线电视分
户以上的有线电视分前端
前端
(一)前端:覆盖用
户规模不足10万户的有
线电视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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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保障
• 第九条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 建立健全安全播出技术维护和运 行管理的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 位和人员,并将其他涉及安全播 出的部门和人员纳入安全播出管 理,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
口、接收信号。监测的方式又 分为码流、射频、视音频,监
存一周以上;
测手段有码流分析、矢量图、
(四)使用依法取得广播电视设备
眼图、星座图、频谱、功率等
器材入网认定的设备、器材和软件, 并建立设备更新机制,提高设备运行
等。
可靠性;
(五)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卫星地球站应当配置完整、有效的容 灾系统,保证特殊情况下主要节目安
(一)基础网络系统:国家光

广电总局62号令《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电总局62号令《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电总局62号令《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62号令《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2 号《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12月4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则第一章总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 1(以下简称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为保障安全播出开展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应当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方针。

第五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实施干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为。

第六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制度。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定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关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有关要求;不符合的,不得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活动。

第七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基本保障2第九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出技术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并将其他涉及安全播出的部门和人员纳入安全播出管理,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

第十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二)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广电总局62号令文件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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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62号令文件学习资料制作中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考试内容大纲1.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省级以上电视台(不含付费电视频道)及其他播出上星节目(不含付费电视频道)的电视中心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

我台属于一级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2. 每次直播前应对系统设施进行播前测试,检查延时器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核对开播时间、播出长度等;开播前30分钟应完成视音频信号测试并保持畅通。

3.省级及以上其他节目停播:重保期的重点时段≥1min,日常重点时段/重保期≥3min,日常≥5min,定为安全播出重大事故。

4.停播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整播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播出、传输节目中断、垫播或播出、传输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以及在规定播出时间播出非原定节目的错播(节目临时调整除外)。

其中,垫播的停播时长按垫播时长的50%计算。

5.安全播出事故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广播电视节目停播或劣播的事故。

6.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因责任单位安全播出管理不到位或个人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

7.一级保障电视中心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8. 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流程,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

9.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行维护任务时,安全播出责任仍由委托方承担。

10.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的内容包括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求、监看监听要求等。

11.安全播出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级。

12.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

13.安全制度应包括技术安全、信息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规定等。

14.维护检修制度包括维护检修的项目和周期、检修规范、责任分工、重要数据存储与备份规范、维护记录规范等;15.劣播是指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的图像或声音质量发生损伤,图像或声音质量主观评价3分或低于3分,但未达到停播标准的事故(包括节目播出无台标等情况)。

62号令实施细则精编版

62号令实施细则精编版

附件3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一年七月一一年七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写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三条分级保障原则 (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1)第四条外部电源 (1)第五条供配电 (2)第二节信号源系统 (2)第六条信号源接入 (2)第七条信号源处理 (2)第三节发射系统 (3)第八条总体要求 (3)第九条发射机配置 (3)第十条发射机倒换 (3)第十一条天馈线系统 (3)第四节自台监控系统 (4)第十二条播出信号监测 (4)第十三条设备运行监控 (4)第十四条电力和环境监测 (4)第五节台站环境 (5)第十五条总体要求 (5)第十六条安全防范 (5)第十七条中短波台消防设施 (5)第十八条电视调频台消防设施 (5)第十九条通讯设施 (6)第六节维护器材 (6)第二十条备品备件 (6)第二十一条维护工具 (6)第七节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6)第二十二条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6)第八节无人值守站 (6)第二十三条运行环境 (6)第二十四条远程监控系统 (6)第三章理运维与技术管理 (7)第一节运行管理 (7)第二十五条总体要求 (7)第二十六条运行指标 (7)第二十七条技术指标 (7)第二十八条规章制度 (8)第二十九条运行流程 (8)第三十条安全播出责任界定 (9)2第二节维护管理 (9)第三十一条总体要求 (9)第三十二条维护计划 (9)第三十三条维护操作规程 (9)第三十四条维护分工、分界 (9)第三十五条备件管理 (10)第三十六条代维管理 (10)第三节技术管理 (10)第三十七条无人值守站报批管理 (10)第三十八条应急预案 (10)第三十九条重要保障期 (10)第四十条试播期管理 (11)第四十一条临时停机管理 (11)第四十二条运行变更管理 (12)第四十三条施工管理 (12)第四十四条事故管理 (12)第四十五条报表管理 (13)第四十六条技术资料 (13)第四十七条技术安全 (13)第四十八条检查与考核 (14)第四十九条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15)第五十条人员要求及培训 (15)第四节信息安全管理 (15)第五十一条网络和信息安全 (15)第四章附则 (15)第五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15)第五十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16)第五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17)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7)《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62号令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保障标准

62号令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保障标准

62号令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保障标准
根据62号令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保障标准,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的保障标准如下:
1.电力供应可靠性要求: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供应可靠性要求更高,要求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确保供电中断时间最短,供电中断频率最低。

2.电力质量要求: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对电力质量的要求更高,要求电压稳定、功率因数符合要求,电流谐波含量低等,以保障广播电台正常运行。

3.备用电源要求: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需要配备备用电源系统,以应对电力供应中断情况,确保广播电台的连续运行。

4.电力监测要求: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需要安装电力质量监测设备,周期性地对电力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5.维护、检修保障要求: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要求电力供应企业提供及时的维护和检修保障,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6.应急响应要求: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在电力故障、采暖季节负荷调整等情况下,要求电力供应企业能够及时响应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以上是62号令广播电台二级重要电力用户保障的一些基本标准,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查询。

基于62号令的高标清同播电视播控系统的设计和实践(下)

基于62号令的高标清同播电视播控系统的设计和实践(下)

中心技□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卡德表(本刊特约通讯员)姜達发薛承典林伟勇(接上期第115页)术三安全播出风险评估在系统构建完成后.对照62号令实施细则.对东南卫 视/海峡卫视高标清同播系统进行安全播出风险评估.结果 如表1。

通过对照检查.本系统可以达到一级安全保障等级的要求。

本系统在播出通道上设备的配置.由于均采用了独 立的主/备通道架构.保证了每个电视播出频道上.无单一 崩溃点。

且由于主/备通道上的板卡放置在不同的机箱.并 且主/备通路都设置了 2x1开关.无论主通道还是备通道 内的设备故障.均可通过2 x 1开关快速切换出正常工作通 路的PGM信号.保证安全播出。

表1序号《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总局62号令)电视中心实施细则(2014年10月版)东南卫视海峡卫视评测情况第四条(三):一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外电2用1备.均为专线.分别接入主/备UPS:供电部分由集团保卫部负责。

外电2用1备.均为专线.分别接入主/备UPS:供电部分由集团保卫部负责。

2第五条(四):一级应设对应于不同外电的、互为备用的工艺专用变压器.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工艺专用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连续运行:播出系统和总控系统的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UPS供电回路。

外电2用1备.设置有互为备用的工艺专用变压器.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设备机柜主/备PDU分别从主/备UPS引入供电.双电源设备均分别接入主/备 UPS。

UPS 供电时间满负载运行40分钟以上。

供电部分由集团保卫部负责。

外电2用1备.设置有互为备用的工艺专用变压器.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设备机柜主/备PDU分别从主/备UPS引入供电.双电源设备均分别接入主 / 备 UPS。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 问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 问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85问1、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什么?何时颁布?何时开始施行?答:广电总局62号令的全称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于2009年12月16日颁布,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2、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多少章多少条?有那些章节?答:广电总局62号令内容有8章45条。

包括总则、基本保障、日常管理、重要保障期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个章节。

3、安全播出的含义是什么?答:安全播出,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

其中,节目完整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完整并准确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指承载广播电视节目的电、光信号不间断、高质量;技术安全指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4、技术系统的含义是什么?答:技术系统,指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

包括: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以及相关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天线所在桅塔等)5、紧急状态的含义是什么?答:紧急状态,指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安全播出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播出或者消除外部威胁对安全播出的影响时的状态。

6、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什么单位?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是指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

7、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二)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

8、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哪些规定?答: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分级配置要求;(二)针对播出系统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干扰、插播等恶意破坏的技术措施;(三)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记录。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doc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doc

在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第三届广播体操比赛闭幕式上的讲话各位老师,同学们:下午好!在这鲜花怒放、姹紫嫣红的五月,在这热情奔放、激情燃烧的季节,我们迎来了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开幕式,第三届广播体操比赛为校园文化艺术节拉开了帷幕。

首先,我代表学校党政对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开幕暨第三届广播体操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艺术节的筹备和广播体操举办付出辛勤劳动和汗水的老师、同学们致以真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重要推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竞争力。

学校作为青年学生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殿堂,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校园有了文化,就有了深厚的文化道德底蕴,校园有了艺术,就有了灵动的创新精神升华。

如果说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和内涵,那么艺术则是灵魂生长和强大的养料。

学校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包含经典诵读、硬笔书法、微视频、大合唱等八项赛事,艺术节的举办将为同学们搭建一个广阔的舞台,它将我校的育人目标与生动活泼的多样育人形式相结合,是我校探索特色校园文化的有益尝试和实践,是学校文化育人的重要载体。

希望各专业部按照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实施方案精心组组,全体同学积极参与,提升文化品位,展示青春风采。

本次广播体操比赛是在各教学部开展班级比赛的基础上进行的,举办广播体操比赛,是增强学生体质,展示青春活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在新世纪培养高素质新型人才的需要。

本次比赛不仅丰富了校园文体活动,而且强化了同学们自我锻炼的意识。

在比赛的过程中,同学们个个精神振奋、活力四射、斗志昂扬,整齐的队伍、饱满的精神,舒展的动作,充分展示了我院中职学生的青春风采,彰显了同学们的良好精神风貌。

比赛让现场的所有人赏心悦目、精神倍增,充分反映出同学们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荣誉感。

比赛中大家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赛出了友谊。

按照有关规定,中职学生要集体出早操,希望同学们以本次比赛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体育锻炼,塑造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将本次比赛时表现出来的精神面貌,投入到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去。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〇一四年十月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信息记录、调查和报告、通报和整改、汇总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地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监测监管部门在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播出质量进行监测,并具体负责安全播出相关事件事故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调查分析、督促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处置、上报、记录、分析和整改等工作,并配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监测监管部门开展事件事故调查。

第一章事件、事故定义及分级分类第六条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一。

第八条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一)破坏侵扰事件:包括干扰插播、攻击破坏等事件。

干扰插播事件是指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在制作、播出、传输、覆盖和接入过程中,被干扰、侵扰、阻断或插入非法内容的突发事件(含未遂事件);攻击破坏事件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遭受聚众围攻、围堵,或广播电视设施被蓄意破坏、偷盗、野蛮施工等影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和运行的突发事件。

(二)信息安全事件是指因人为原因对广播电视播出相关的信息系统或网站造成危害,或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有害程序、网络攻击、信息破坏、信息内容安全、设备设施故障等情况。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〇一四年十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信息记录、调查和报告、通报和整改、汇总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地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监测监管部门在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播出质量进行监测,并具体负责安全播出相关事件事故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调查分析、督促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处置、上报、记录、分析和整改等工作,并配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监测监管部门开展事件事故调查。

第二章事件、事故定义及分级分类第六条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一。

第八条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一)破坏侵扰事件:包括干扰插播、攻击破坏等事件。

干扰插播事件是指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在制作、播出、传输、覆盖和接入过程中,被干扰、侵扰、阻断或插入非法内容的突发事件(含未遂事件);攻击破坏事件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遭受聚众围攻、围堵,或广播电视设施被蓄意破坏、偷盗、野蛮施工等影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和运行的突发事件。

(二)信息安全事件是指因人为原因对广播电视播出相关的信息系统或网站造成危害,或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有害程序、网络攻击、信息破坏、信息内容安全、设备设施故障等情况。

62号令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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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号令考试题库62号令考试题库选择题:1、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 )规定。

(A)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

(B)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中级职称。

(C)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D)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答:ACD2、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维护管理,应当符合()规定。

(A)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B)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委托其它单位承担技术维护或者播出运行工作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实力的单位,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C)只需听从领导安排,领导没安排的,可以不管。

(D)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播出环节之间做到维护界限清晰、责任明确。

答:ABD3、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检修、施工管理,应当符合()规定。

(A)对技术系统定期进行例行检修,例行检修需要停播(传)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当将停播(传)时间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B)如果时间紧,可以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C)在例行检修时间之外临时停播(传)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检修、施工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报请批准。

(D)更新改造在播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

答:ACD4、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重要保障期间要做好()工作。

(A)组织职工进行应急预案的演习。

(B)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

(C)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应当现场指挥。

(D)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

答:BCD5、安全播出的含义是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

(A)节目完整。

(B)信号安全。

(C)行车安全。

(D)技术安全。

答:ABD6、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包括()内容。

广电总局号令文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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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中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考试内容大纲1.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省级以上电视台不含付费电视频道及其他播出上星节目不含付费电视频道的电视中心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我台属于一级安全播出保障等级;2. 每次直播前应对系统设施进行播前测试,检查延时器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核对开播时间、播出长度等;开播前30分钟应完成视音频信号测试并保持畅通;3.省级及以上其他节目停播:重保期的重点时段≥1min,日常重点时段/重保期≥3min,日常≥5min,定为安全播出重大事故;4.停播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整播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播出、传输节目中断、垫播或播出、传输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以及在规定播出时间播出非原定节目的错播节目临时调整除外;其中,垫播的停播时长按垫播时长的50%计算;5.安全播出事故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广播电视节目停播或劣播的事故;6.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因责任单位安全播出管理不到位或个人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7.一级保障电视中心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8. 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流程,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9.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行维护任务时,安全播出责任仍由委托方承担; 10.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的内容包括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求、监看监听要求等;11.安全播出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级;12.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13.安全制度应包括技术安全、信息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规定等; 14.维护检修制度包括维护检修的项目和周期、检修规范、责任分工、重要数据存储与备份规范、维护记录规范等;15.劣播是指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的图像或声音质量发生损伤,图像或声音质量主观评价3分或低于3分,但未达到停播标准的事故包括节目播出无台标等情况;16.技术事故是由于设备设施软硬件故障造成的事故;17.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工具和器材应妥善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置于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18.直播演播室视频系统,二级、一级在符合三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配置广播级视频设备;切换台等关键设备应配置双电源;19.直播演播室音频系统,二级、一级在符合三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配置广播级音频设备;调音台等关键设备应配置双电源;20.直播演播室灯光供电要求,灯光和背景装置设备宜接入两路不同电源;二级、一级新闻直播演播室主持人主要面光灯应由UPS供电;21.安全播出对于UPS电源的要求: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实际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播出系统和总控系统的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22.应合理设置值班岗位,三级应设置专职播出值班员岗位,二级、一级应增设值班长和技术值班岗位;应设置维护岗位,三级应有维护人员,二级、一级应设置专职维护岗位;与安全播出相关的部门应指定安全播出联系人, 重要保障期间应加强值班力量;23.重要保障期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应制定重要保障期预案,预案应包含重要播出前的准备、重要播出中的保障措施以及突发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24.外出直播,应事先详细考察,在直播设备进场前逐一确认供电、停车位置、电缆走向及保护、安全保卫、通信及指挥、照明、对外接口等,保证直播安全;重大直播应在先期考察和协调的基础上,制定详尽的技术和实施方案;25.对于上、下游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因上游单位信号源中断造成停播,节目包中全部节目中断时,在有正常备用信号的情况下,由下游单位负责切换并通知上游单位,停播时长小于等于30秒,计上游播出单位事故,停播时长大于30秒,全部计下游播出单位事故;节目包中部分节目中断时,由上游单位负责处置,停播时长全部计入上游单位,如上游单位要求切换,下游单位应立26.事故调查过程中,如事故单位不明确,按照播出链路逐环节调查,各环节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对本环节正常播出提供举证;各环节之间维护界面不清晰的,由该环节所涉及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27.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按照事故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故分为责任、技术和其他三类;28.各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安全播出事件事故;29.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等应符合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室内环境要求GY/T 5043的有关规定,机房接地、布线、外部环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定;30.一级保障电视中心系统在重大活动时,应配置主备电源自动或手动切换开关;主要播出设备负荷宜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宜满足实际设备负荷工作10分钟以上;31.网络安全设备应符合:一级在二级基础上,节目制作网与播出网之间的传输链路应采取配置网闸或采用平台异构方式、设置高安全区等安全措施;应配置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和系统提前预警和实时报警,并实时记录网络和系统运行日志;32.辅助设备,应配置双色T ally系统;主备同步设备应能够自动和手动切换,且具备失锁保持功能;33.对重大直播活动,直播现场时钟应与播出中心的时钟保持一致; 34.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工具和器材应妥善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置于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置,并定期加电检测和维护;35.对网络系统、服务器、存储系统、工作站等应定期重启,进行必要的系统补丁更新,并对系统数据进行整理、备份;36.应建立技术资料库,有条件的应逐步建立电子化技术资料库;资料库应包含:技术审批文件、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设备档案、运维档案、应急预案、事故档案、系统方案、系统图纸、系统重大技改资料、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播出文件、报表等;由专人负责对技术资料及时更新整理;37.播出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的播出系统、总控系统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其他系统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38.二级、一级直播演播室工艺设备与照明、动力设备应由不同的回路配电; 39.总控系统信号处理设备应确保音视频同步;在停电恢复后保持停电前的配置状态;宜配置具有双电源、支持热插拔的信号处理设备;40.运维管理第六十四条规定维护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应与上、下游相关播出单位明确信号源主、备用关系,划清维护分界,并签订维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维护分界图、各方保障责任、故障处理协调机制、联络电话等;41.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技术安全事件是指在技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设施软硬件严重损坏等突发事件;42.直播节目进行中,演播室接到播出部通知称主路PGM信号中断,此时演播室技术人员应如何处理答:播出部作为下游单位,应负责切换备用信号并通知上游单位,此时演播室技术人员应检查演播室送至播出部的主备PGM信号,如果备路信号正常,则确保备路信号通畅,不要启用演播室系统内的技术应急手段,同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做好事件记录;若备路信号异常,则启用演播室应急手段,尽快恢复备路信号,同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做好事件记录;43.某直播节目要求将演播室现场大屏幕上播放的内容,接入音视频系统内进行切换和制作,此时应注意检查哪些方面是否符合规定答:凡是接入直播演播室音视频系统的设备,均应当视作工艺设备,首先应当检查这些设备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播出保障等级的技术要求,例如是否专业级以上设备、是否具备双电源、是否多源配置、是否能够接受系统同步等;其次应当检查传输链路是否主备或不同路由;第三应当检查其电源是否与照明、动力设备采用不同回路配电;如果采用计算机作为播放设备,还应当检查其存储部分是否具有分级或冗余保护措施、是否具备备用应急播放设备等; 44.转播车外出执行直播任务,到达节目现场连接电源时,应注意检查哪些方面是否符合规定答:首先检查转播车系统供电是否与现场照明、动力设备等采用不同回路配电;其次检查现场是否有发电设备或第二路供电电源;第三检查外部电源的电压、相位、频率等是否符合工作要求,转播车系统内电源整流稳压、主备电源切换开关等是否工作正常;最后检查转播车系统内UPS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各供电回路是否正常;45.省级电视台直播演播室设备机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是怎样的答:按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室内环境要求GY/T 5043的有关规定,省级电视台直播演播室设备机房为有人值守技术用房一级要求,温度为22-24摄氏度,相对湿度为夏季40%-60%,冬季为不小于35%;46.直播节目进行中,演播室照明供电突发停电故障,此时技术值班人员应如何处置答:首先应检查工艺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确保节目正常运行,并拨打台供电部门应急电话、中心调度部门联络电话,报告故障现象和发生时间,同时做好事件记录;47.直播节目进行中,送播出PGM信号备路突发故障中断,此时技术值班人员应如何处置答:首先通知演播室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应急切换准备,同时检查主路信号是否正常,若主路信号正常,则暂不采取应急手段,密切注意信号状态待直播结束后检查处理;若主路信号也出现异常,则立即实施应急切换操作,同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做好事件记录;。

62号令宣讲PPT课件

62号令宣讲PPT课件

应急 管理
四类三级 处置原则 应急预案 资源储备
19
基本 保障
专门机构 合格人员 技术配置 基本制度 经费保障
机构、岗位、管理范围 技能、岗位培训、考核、新设备、特殊岗位
分级配置要求、防范措施、运行记录、设备入 网、更新机制、重要系统灾备 建立和完善保证安全播出的各项规章制度 单位要保障安全播出所需的经费
总局62号令 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国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
杨一曼
二O一O
2020年9月28日
1
内容提要
一、安全播出面临的新形势和主要风险 二、全面贯彻总局62号令及实施细则
2020年9月28日
2
安全播出面临的新形势和主要风险
2020年9月28日
3
(一)、事业和技术的飞速发展
节目数量 播出方式
不间断、高质量、既 经济又安全
七个专业三级保障要求
七类主三要级领导负责
建立奖励制度
18
62号令的要点—明确要求
基本 保障
专门机构 合格人员 技术配置 基本制度 经费保障
2020年9月28日
日常 管理
节目源 评估验收 试运行试播 运行管理 维护管理 检修施工 安全管理 事故管理
重要 保障
确定时间 保障期前 保障期间 取消检修 节目安排
2020年9月28日
20
日常 管理 节目源 评估验收 试运行试播 运行管理 维护管理 检修施工 安全管理 事故管理
2020年9月28日
重播重审、延时、应急、监看、操作规范、非法信号 技术验收、风险评估 加电试运行一个月以上,可申请试播期 批准的参数、质量、保障方案、监测、重要保障、自评估 维护制度、明确责任、界限清晰、代维协议 例行检修备案、临时停机报批、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 三类三级、报告、调查、处理、报表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精编版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精编版

附件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〇一四年十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信息记录、调查和报告、通报和整改、汇总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地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监测监管部门在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播出质量进行监测,并具体负责安全播出相关事件事故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调查分析、督促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处置、上报、记录、分析和整改等工作,并配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监测监管部门开展事件事故调查。

第二章事件、事故定义及分级分类第六条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一。

第八条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一)破坏侵扰事件:包括干扰插播、攻击破坏等事件。

干扰插播事件是指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在制作、播出、传输、覆盖和接入过程中,被干扰、侵扰、阻断或插入非法内容的突发事件(含未遂事件);攻击破坏事件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遭受聚众围攻、围堵,或广播电视设施被蓄意破坏、偷盗、野蛮施工等影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和运行的突发事件。

(二)信息安全事件是指因人为原因对广播电视播出相关的信息系统或网站造成危害,或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有害程序、网络攻击、信息破坏、信息内容安全、设备设施故障等情况。

62号令实施细则

62号令实施细则

附件3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一年七月一一年七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写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三条分级保障原则 (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1)第四条外部电源 (1)第五条供配电 (2)第二节信号源系统 (2)第六条信号源接入 (2)第七条信号源处理 (2)第三节发射系统 (3)第八条总体要求 (3)第九条发射机配置 (3)第十条发射机倒换 (3)第十一条天馈线系统 (3)第四节自台监控系统 (4)第十二条播出信号监测 (4)第十三条设备运行监控 (4)第十四条电力和环境监测 (4)第五节台站环境 (5)第十五条总体要求 (5)第十六条安全防范 (5)第十七条中短波台消防设施 (5)第十八条电视调频台消防设施 (5)第十九条通讯设施 (6)第六节维护器材 (6)第二十条备品备件 (6)第二十一条维护工具 (6)第七节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6)第二十二条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6)第八节无人值守站 (6)第二十三条运行环境 (6)第二十四条远程监控系统 (6)第三章理运维与技术管理 (7)第一节运行管理 (7)第二十五条总体要求 (7)第二十六条运行指标 (7)第二十七条技术指标 (7)第二十八条规章制度 (8)第二十九条运行流程 (8)第三十条安全播出责任界定 (9)2第二节维护管理 (9)第三十一条总体要求 (9)第三十二条维护计划 (9)第三十三条维护操作规程 (9)第三十四条维护分工、分界 (9)第三十五条备件管理 (10)第三十六条代维管理 (10)第三节技术管理 (10)第三十七条无人值守站报批管理 (10)第三十八条应急预案 (10)第三十九条重要保障期 (10)第四十条试播期管理 (11)第四十一条临时停机管理 (11)第四十二条运行变更管理 (12)第四十三条施工管理 (12)第四十四条事故管理 (12)第四十五条报表管理 (13)第四十六条技术资料 (13)第四十七条技术安全 (13)第四十八条检查与考核 (14)第四十九条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15)第五十条人员要求及培训 (15)第四节信息安全管理 (15)第五十一条网络和信息安全 (15)第四章附则 (15)第五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15)第五十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16)第五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17)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7)《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62号令实施细则精编版

62号令实施细则精编版

附件3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一年七月一一年七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写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三条分级保障原则 (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1)第四条外部电源 (1)第五条供配电 (2)第二节信号源系统 (2)第六条信号源接入 (2)第七条信号源处理 (2)第三节发射系统 (3)第八条总体要求 (3)第九条发射机配置 (3)第十条发射机倒换 (3)第十一条天馈线系统 (3)第四节自台监控系统 (4)第十二条播出信号监测 (4)第十三条设备运行监控 (4)第十四条电力和环境监测 (4)第五节台站环境 (5)第十五条总体要求 (5)第十六条安全防范 (5)第十七条中短波台消防设施 (5)第十八条电视调频台消防设施 (5)第十九条通讯设施 (6)第六节维护器材 (6)第二十条备品备件 (6)第二十一条维护工具 (6)第七节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6)第二十二条灾害防护与应急播出 (6)第八节无人值守站 (6)第二十三条运行环境 (6)第二十四条远程监控系统 (6)第三章理运维与技术管理 (7)第一节运行管理 (7)第二十五条总体要求 (7)第二十六条运行指标 (7)第二十七条技术指标 (7)第二十八条规章制度 (8)第二十九条运行流程 (8)第三十条安全播出责任界定 (9)2第二节维护管理 (9)第三十一条总体要求 (9)第三十二条维护计划 (9)第三十三条维护操作规程 (9)第三十四条维护分工、分界 (9)第三十五条备件管理 (10)第三十六条代维管理 (10)第三节技术管理 (10)第三十七条无人值守站报批管理 (10)第三十八条应急预案 (10)第三十九条重要保障期 (10)第四十条试播期管理 (11)第四十一条临时停机管理 (11)第四十二条运行变更管理 (12)第四十三条施工管理 (12)第四十四条事故管理 (12)第四十五条报表管理 (13)第四十六条技术资料 (13)第四十七条技术安全 (13)第四十八条检查与考核 (14)第四十九条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15)第五十条人员要求及培训 (15)第四节信息安全管理 (15)第五十一条网络和信息安全 (15)第四章附则 (15)第五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15)第五十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16)第五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17)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7)《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安全播出62号令实施细则(考题)

安全播出62号令实施细则(考题)

安全播出62号令实施细则(考题)⼴播电视总台《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实施细则考核试卷部门:姓名:得分:⼀、填空题1、本实施细则适⽤于电视中⼼的技术系统配臵及运⾏、维护、技术管理⼯作。

2、外部电源应符合:⼀级应接⼊两路外电,其中⾄少⼀路应为专线;当⼀路外电发⽣故障时,另⼀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3、出;制机的⾃动或⼿动切换。

45等安全措施;报警,并实时记录⽹络和系统运⾏⽇志。

6系统;主备同步设备应能够⾃动和78、SNG9插拔;宜配臵两台矩阵,分别⽤于主路信号和备路信号的调度。

10时钟切换设备应具有⾃动和⼿动功能,并能够主备时钟发⽣器应分接不同的电源。

121314151617、送播节⽬带再播时,18、节⽬的播前技审应符合以下规定:采⽤硬盘播出⽅式的电视中⼼1920、安全播出的年度运⾏指标应满⾜:⼀级,2123、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24预案包含重要播出前的准备、件的应急处理等内容。

25、施⼯安排应以减少对播出影响为原则,尽量安排在例⾏检修时间2627、定期对各播出系统的运⾏和28、⾜和薄弱环节应及时整改。

29、停播率指电视中⼼所有播出节⽬累计停播时长与播出总时长的⽐⼆、选择题1、根据所播出节⽬的覆盖范围,电视中⼼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级、⼆级、三级,为最⾼保障等级。

AA)⼀级B)⼆级C)三级2、保障等级越⾼,对技术系统配臵、运⾏维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臵等⽅⾯的保障要求越。

有条件的电视中⼼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AA)⾼B)低3、省级以上电视台及其它播出上星节⽬的电视中⼼应达到保障要求 AA)⼀级B)⼆级C)三级4、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主要播出负荷应采⽤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设计负荷⼯作分钟以上 BA)30 B)60 C)1205、计算机⽹络应配臵双交换机组成,交换机信息流量应均衡。

A A)双路由B)双链路C)单路由6、播出切换应符合:多频道播出系统宜采⽤架构,形成总控、分控的播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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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中心《广播电视安全
播出管理规定》考试内容大纲
1.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省级以上电视台(不含付费电视频道)及其他播出上星节目(不含付费电视频道)的电视中心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

我台属于一级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2. 每次直播前应对系统设施进行播前测试,检查延时器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核对开播时间、播出长度等;开播前30分钟应完成视音频信号测试并保持畅通。

3.省级及以上其他节目停播:重保期的重点时段≥1min,日常重点时段/重保期≥3min,日常≥5min,定为安全播出重大事故。

4.停播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整播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播出、传输节目中断、垫播或播出、传输效果相当于节目中断,以及在规定播出时间播出非原定节目的错播(节目临时调整除外)。

其中,垫播的停播时长按垫播时长的50%计算。

5.安全播出事故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广播电视节目停播或劣播的事故。

6.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因责任单位安全播出管理不到位或个人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

7.一级保障电视中心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8. 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
案和流程,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

9.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行维护任务时,安全播出责任仍由委托方承担。

10.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的内容包括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求、监看监听要求等。

11.安全播出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级。

12.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

13.安全制度应包括技术安全、信息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规定等。

14.维护检修制度包括维护检修的项目和周期、检修规范、责任分工、重要数据存储与备份规范、维护记录规范等;
15.劣播是指在制作、播出、传输和覆盖过程中,广播电视节目及信号的图像或声音质量发生损伤,图像或声音质量主观评价3分或低于3分,但未达到停播标准的事故(包括节目播出无台标等情况)。

16.技术事故是由于设备设施软硬件故障造成的事故。

17.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工具和器材应妥善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置于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18.直播演播室视频系统,二级、一级在符合三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配置广播级视频设备;切换台等关键设备应配置双电源。

19.直播演播室音频系统,二级、一级在符合三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配置广播级音频设备;调音台等关键设备应配置双电源。

20.直播演播室灯光供电要求,灯光和背景装置设备宜接入两路不同电源。

二级、一级新闻直播演播室主持人主要面光灯应由UPS供电。

21.安全播出对于UPS电源的要求: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实际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播出系统和总控系统的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22.应合理设置值班岗位,三级应设置专职播出值班员岗位,二级、一级应增设值班长和技术值班岗位;应设置维护岗位,三级应有维护人员,二级、一级应设置专职维护岗位;与安全播出相关的部门应指定安全播出联系人,重要保障期间应加强值班力量。

23.重要保障期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应制定重要保障期预案,预案应包含重要播出前的准备、重要播出中的保障措施以及突发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24.外出直播,应事先详细考察,在直播设备进场前逐一确认供电、停车位置、电缆走向及保护、安全保卫、通信及指挥、照明、对外接口等,保证直播安全;重大直播应在先期考察和协调的基础上,制定详尽的技术和实施方案;
25.对于上、下游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因上游单位信号源中断造成停播,节目包中全部节目中断时,在有正常备用信号的情况下,由下游单位负责切换并通知上游单位,停播时长小于等于30秒,计上游播出单位事故,停播时长大于30秒,全部计下游播出单位事故;
节目包中部分节目中断时,由上游单位负责处置,停播时长全部计入上游单位,如上游单位要求切换,下游单位应立
26.事故调查过程中,如事故单位不明确,按照播出链路逐环节调查,各环节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对本环节正常播出提供举证;各环节之间维护界面不清晰的,由该环节所涉及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

27.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

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按照事故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故分为责任、技术和其他三类。

28.各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安全播出事件事故。

29.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等应符合《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室内环境要求》(GY/T 5043)的有关规定,机房接地、布线、外部环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定。

30.一级保障电视中心系统在重大活动时,应配置主备电源自动或手动切换开关。

主要播出设备负荷宜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宜满足实际设备负荷工作10分钟以上。

31.网络安全设备应符合:一级在二级基础上,节目制作网与播出网之间的传输链路应采取配置网闸或采用平台异构方式、设置高安全区等安全措施;应配置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和系统提前预警和实
时报警,并实时记录网络和系统运行日志。

32.辅助设备,应配置双色Tally系统;主备同步设备应能够自动和手动切换,且具备失锁保持功能。

33.对重大直播活动,直播现场时钟应与播出中心的时钟保持一致。

34.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工具和器材应妥善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置于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置,并定期加电检测和维护。

35.对网络系统、服务器、存储系统、工作站等应定期重启,进行必要的系统补丁更新,并对系统数据进行整理、备份。

36.应建立技术资料库,有条件的应逐步建立电子化技术资料库。

资料库应包含:技术审批文件、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设备档案、运维档案、应急预案、事故档案、系统方案、系统图纸、系统重大技改资料、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播出文件、报表等;由专人负责对技术资料及时更新整理。

37.播出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的播出系统、总控系统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其他系统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
38.二级、一级直播演播室工艺设备与照明、动力设备应由不同的回路配电。

39.总控系统信号处理设备应确保音视频同步;在停电恢复后保持停电前的配置状态;宜配置具有双电源、支持热插拔的信号处理设备。

40.运维管理第六十四条规定维护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应与上、下游相关播出单位明确信号源主、备用关系,划清维护分界,并签订维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维护分界图、各方保障责任、故障处理协调机制、联络电话等;
41.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技术安全事件是指在技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设施软硬件严重损坏等突发事件。

42.直播节目进行中,演播室接到播出部通知称主路PGM信号中断,此时演播室技术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播出部作为下游单位,应负责切换备用信号并通知上游单位,此时演播室技术人员应检查演播室送至播出部的主备PGM信号,如果备路信号正常,则确保备路信号通畅,不要启用演播室系统内的技术应急手段,同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做好事件记录;若备路信号异常,则启用演播室应急手段,尽快恢复备路信号,同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做好事件记录。

43.某直播节目要求将演播室现场大屏幕上播放的内容,接入音视频系统内进行切换和制作,此时应注意检查哪些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答:凡是接入直播演播室音视频系统的设备,均应当视作工艺设备,首先应当检查这些设备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播出保障等级的技术要求,例如是否专业级以上设备、是否具备双电源、是否多源配置、是否能够接受系统同步等;其次应当检查传输链路是否主备或不同路
由;第三应当检查其电源是否与照明、动力设备采用不同回路配电;如果采用计算机作为播放设备,还应当检查其存储部分是否具有分级或冗余保护措施、是否具备备用应急播放设备等。

44.转播车外出执行直播任务,到达节目现场连接电源时,应注意检查哪些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答:首先检查转播车系统供电是否与现场照明、动力设备等采用不同回路配电;其次检查现场是否有发电设备或第二路供电电源;第三检查外部电源的电压、相位、频率等是否符合工作要求,转播车系统内电源整流稳压、主备电源切换开关等是否工作正常;最后检查转播车系统内UPS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各供电回路是否正常。

45.省级电视台直播演播室设备机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是怎样的?
答:按《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室内环境要求》(GY/T 5043)的有关规定,省级电视台直播演播室设备机房为有人值守技术用房一级要求,温度为22-24摄氏度,相对湿度为夏季40%-60%,冬季为不小于35%。

46.直播节目进行中,演播室照明供电突发停电故障,此时技术值班人员应如何处置?
答:首先应检查工艺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确保节目正常运行,并拨打台供电部门应急电话、中心调度部门联络电话,报告故障现象和发生时间,同时做好事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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