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告状行为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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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告状”行为的原因分析
孩子在幼儿园的学习与生活基本是集体活动,幼儿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冲突,出现一些问题。由于幼儿年龄小、生活经验贫乏,认知水平低,他们的各种心理过程,尤其是认知过程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他们的思维能力、独立性还很差,对成人的依赖性较强。因此,他们对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事情不能进行完整的、全面的评价,也不能应付和处理发生在他们身上或周围的问题。而成人特别是幼儿园的老师就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权威。在幼儿园各种活动中一旦遇到问题或遭受挫折,他们便上告老师,以求得老师的裁决和答复。
一、幼儿的告状行为与原因分析
虽然幼儿的告状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多种多样,但究其动机和目的,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1、为了求得老师公正解决纠纷或请求保护而产生的告状行为。这类告状行为在幼儿的告状行为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在集体活动中,幼儿之间可能出现象意见不和、争夺玩具、互相冲撞、以强凌弱等纠纷。当这些纠纷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一方或双方就会告诉老师,以求得老师的公证裁决或给予保护。
2、为了试探老师对某件事情或某一行为的态度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有的幼儿并未与谁发生冲突,而是告某人发生了某一行为。例如,告某一幼儿“爬到梯子上了”等。幼儿进行这一类告状的目的是试探一下老师对某一行为的态度,然后作为自己是否进行同样行为的依据。假若老师对该行为持肯定态度,那么,告状的幼儿就会马上做出类似的行为。
3、为打抱不平或维护纪律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有的幼儿告状,既不是因为自己与他人发生了纠纷,也不是为了自己的行为寻找依据,而是代人告状或检举其他人的违纪行为。例如,当甲某与乙某发生纠纷时,就会有幼儿到老师那里告状:“甲某又欺负乙某了”,或者“甲某与乙某又打起来了”。告状时出于对甲某行为的不满和对乙某的同情,其目的是求得老师对甲某的批评和对乙某的安慰。
4、为了逃避责任或惧怕老师批评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有的幼儿由于平时受父母的溺爱和娇惯,从小养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形成了不健康的人格,如自私、任性、固执、缺乏友爱和互助合作的精神,攻击性强、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等。他们往往是引发矛盾或冲突的直接责任者,但由于惧怕老师的批评和同伴的指责,为了逃避责任,他们会主动先找老师告状,推卸自己的责任。
5、由于嫉妒别人而产生的告状行为。由于3~6岁的幼儿也有一定的自尊心和进取心,喜欢争强好胜。对幼儿的这种心理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就会失去应有的积极意义,而走向消极的一面。例如,有的幼儿看到别人在某些方面比自己强的时候,他(她)并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缩小相互之间的差距,而是通过告状来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在这一方面,女孩表现得相对比较明显一些。
二、幼儿告状行为的处理方法
通过对幼儿各种告状行为的分析得知,3~6岁的幼儿,在初期,对于发生在他们周围的事情的评价多依赖于成年人的态度。到了后期,他们的评价就有了自己的观点,也有了批判性,对成年人的依赖性也有所降低。所以,无论从其依赖性来讲还是从其批判性来讲,老师对幼儿告状行为的处理,必然会影响幼儿健康心理与人格的形成。因此,建议对与幼儿的告状行为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切不可应付了事。
1、了解幼儿告状的动机,区别对待
在处理幼儿之间因纠纷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时,老师必须了解幼儿之间发生纠纷的原因。像意见不和、争夺玩具等纠纷,可以通过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但对于以强凌弱的纠纷必须对责任者进行严厉地批评,明确指出其错误并要求改正;对于受欺负者则应该给予
安慰和保护。对这类告状行为,如果老师处理不当或置之不理,会导致幼儿之间的纠纷升级,从而影响幼儿间的友好关系,助长幼儿不健康心理的形成,并导致幼儿对老师产生不信任感而疏远。
在处理幼儿试探性告状行为时,老师对幼儿试探的问题要给于明确的答复,表明支持或反对的态度。使幼儿通过老师的答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以增强幼儿的是非观念。否则,会使幼儿感到无所适从。
在处理为打抱不平或维护纪律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时,老师要区别对待。对于有必要查清的问题,必须查清并进行处理,对汇报情况与积极维护纪律的幼儿要给予表扬。对于没有必要查清的问题,老师也不能冷落告状的幼儿,更不能责怪幼儿多管闲事,要给予适当的解释和说明。否则,会挫伤幼儿的自尊心和积极性,不利于幼儿健康心理的形成与发展。
对于为了逃避责任或惧怕批评的告状行为进行处理时,老师应该对犯错误的幼儿讲清楚,能够承认错误和改正错误的孩子还是好孩子,不能迁就他的错误,必须给于严厉的批评,必要时给于适当的处罚,引导其认识错误、承认错误。如果老师做出让步,让幼儿尝到“甜头”,下次他们就会变本加厉,欺负别人,欺骗老师,并给其他幼儿带来消极的影响。
在处理由于妒忌他人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时,老师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学会正确地看待他人的成绩,并帮助他(她)建立自信心,使这类幼儿认识到只要自己的努力,就可以缩小与别人的差距,甚至会取得更好的成绩,积极引导幼儿的自尊心和进取心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2、培养幼儿的独立性,减少告状行为
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使我认识到,平时多注意训练幼儿的独立性,对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妥善地处理幼儿的告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最终的目的在于培养幼儿的独立性,从而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
对于幼儿之间纠纷的处理,最好是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幼儿自己解决纠纷。例如,老师可以组织幼儿通过看电影、听故事、等幼儿喜闻乐见的活动,有目的的引导幼儿评价其中人物的行为,提高他们对各种行为的认知水平和评价的能力,明白相互礼让、相互合作的益处和必要性,然后由他们自己做出合理的决定,培养幼儿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经常这样做,不仅可以密切幼儿之间的友好关系,而且可以培养幼儿互相谦让、互相合作的优良品质,减少幼儿之间的摩擦。
在此基础上,如果老师能结合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有目的的训练,就可以逐步提高幼儿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幼儿的独立性。例如,老师可以组织“小法庭”活动,让幼儿,特别是让那些独立性差、爱告状的幼儿扮演法官,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解决同伴之间发生的纠纷。通过这样的活动,引导幼儿主动对各种行为进行评价,丰富幼儿关于是非问题评价的感性经验,培养幼儿对是非的判断能力和评价能力,提高幼儿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使他们的独立性不断增强,减少幼儿的违纪行为,各种告状行为自然而然就减少了。